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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广场商铺租赁合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8-20

  美食广场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

  地址: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承租方:______

  地址: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租方和承租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_美食广场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

  商铺位于广东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楼内,具体位置、使用范围见附件三附图斜线圈定部分。承租方愿向出租方租用该商铺。

  第二条:商铺的面积

  商铺建筑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双方核算为准)

  第三条:商铺的用途

  商铺的用途为经营餐饮业及所涉食品及衍生品的零售。承租方应以“______美食广场”的名义营运,经营的具体编制见平面图。

  承租方如要改变上述约定的经营项目或修改营运商店的名称,须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还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不得经营伪劣商品,否则需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因此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内有关用语定义如下:

  1、商场管理公司:指出租方为管理zz步行街的商场而聘用或成立的管理公司。

  2、商场管理费:指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并用作管理商场公共地方、设施及设备营运和维修等的费用。

  3、宣传策划费:指出租方或商场管理公司为向公众推广商场所需的费用,属商场管理费之一、

  4、商铺:指承租方向出租方租用并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商铺。

  5、商场:指zz步行街的商场部分。

  6、装修手册:指商场管理公司为入场经营的客商制定及不时修定的装修守则及指南。

  7、管理公约及商场使用守则:指商场管理公司按有关法规为商场制订的管理公约及商场使用守则。

  第五条:租赁期限

  商铺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出租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将商铺交付承租方进行装修。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为免租期。

  第六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免租期(即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年月租金为:¥______元/M2;

  (即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月租金为:¥______元/M2;

  第二年后月租金为:每两年递增¥______元/M2 ;

  (如遇经济滑坡年度双方可视情予以调整)

  2、支付方式:承租方须于每月五日前向出租方缴纳当月应付租金。

  第七条:商场管理费

  为确保承租方正常使用商铺经营,出租方对zz步行街实行统一的综合性商业物业管理,承租方应每月向出租方缴纳商场管理费:管理费为元/㎡。该商场管理费包括:自动扶梯和垂直升降机梯电费、自动扶梯和垂直升降梯维护费、消防及公共供电设施维护费、公共照明电费、公共水费、公共卫生清洁费、保安费、管理服务费及宣传策划费等。

  承租方须于每月五日前向出租方缴纳当月商场管理费。

  在装修期内,承租方须按用电实际发生数缴付电费。水费一次性缴付______元整。

  商铺开业前______天,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付当月商场管理费,开张后一月内补缴一个月数额的管理费按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水费、煤气费由承租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付并于每月五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付上月的电费。

  第八条: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因经营需要,将承租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出租方要求办理有关的变更转接手续。否则作违约处理,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承租方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名称的任何变更,亦当作转租给第三方处理。

  第九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商场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因检修设备设施、卫生清洁、经营管理、救灾、排除危险、维护安全、防火检修等原因有权无偿进入承租方承租的商铺进行工作;

  3、依法对zz步行街进行统一的商业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监督承租方守法依约经营;

  4、为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基本消防烟感、喷淋及天台顶洒水箱等设备设施;

  5、在确保本合同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及改变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售该商铺予第三者;

  6、有权聘用或成立商场管理公司对zz步行街内商铺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

  7、确保承租方的营业时间为:早上7:00~ 凌晨2:00 。

  8、承租方在经营时间内,若垂直电梯出现故障,出租方在维修时段内必须启动手扶电梯疏导交通。

  二、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法依约正当使用商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2、合理使用、积极维护商铺和设备设施,确保整体这全;如因承租方违反本条约使出租方人员(包括出租方商场顾客或其它进入商场的人员)人身或设备设施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失时,承租方对此负完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3、经报请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对商铺进行必要的装修;

  4、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生该商铺的,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5、按时按量缴纳租金、商场管理费和水电、煤气费用;

  6、接受并配合出生方及商场管理公司统一的商场经营管理,遵守有关商铺经营制度、服务公约、防火及治安责任书及合同附件一各项规定,违反前述规定的,视同违约;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对商铺内的自有财产及人员进行投保并自行办理保险手续。否则,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对所承租区域内的装修(含空调及厨房设备)由承租方出资负责施工安装及保养;

  第十条:租赁期限届满的处理

  租赁期满,承租方如继续租赁商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同意出租的,双方重新签定新的商铺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承租方如不继续租赁商铺,须于租赁期届满后10天内迁出商铺;迁出前须结清一切拖欠出租方的款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办理好歇业手续;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物,如出租方要求保留,承租方一律不得拆走,出租方亦不予补偿。另外,出租方所提供的本合同同附件二的装置、设备等,承租方亦应交还出租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定后,如出租方不能将合同约定之商铺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出租方过错导致第三人对商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如公共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出租方无故不予检修,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如未按附件二所述之装修标准交付商铺,影响承租方正常经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违约或单方毁约,无权要求出租方退回预付商场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承担因擅自拆改商铺结构、间隔、设备设施及使用不当等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缴纳租金、商场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除补交拖欠款项外,每逾期一天,按拖欠款项总额的5‰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二十天,视作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除追偿租金及费用外,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合同;

  4、商场开业后,如承租方在十天内不开业或中途停业连续超过十天,视作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合同,出租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租方应于赔偿;

  5、租赁期满,逾期不续约又不迁出商铺,承租方除按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十倍向出租方缴纳惩罚性租金并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强制措施收回商铺;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或修改营运商店的名称,可视作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合同;

  7、在出租方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后,如遇排油烟、排水、排污在营业过程中导致相邻各方投拆,双方应共同平息有关纠纷。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租赁期间,如遇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政策变化、政府征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及承租方自行承担,双方均不作违约,租金及商场管理费按日计算结清。

  第十三条:送达

  承租方地址、电话号码等通讯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商场管理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承租方应当签收。否则,出租方、商场管理公司按本合同承租方地址邮寄或在商铺张贴有关通知,视作承租方已签收。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保密

  本合同内一切条款及日后出租方、商场管理公司经营运作方案、方法等皆为机密资料。承租方在未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附则

  一、双方以前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止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正本一份,商场管理公司执副本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署时间: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商场电器城商铺租赁合同

  商场电器城商铺租赁合同

  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签署。

  甲方(出租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远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作为经营场地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地址和范围:

  1.1 甲方将其享有合法出租权的位于东莞市__________部分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该具体范围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用面积都应在租赁房屋的结构图予以明确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附件一)。

  1.2 甲方用以下方式保证其拥有租赁房屋的合法出租权,并将经权利人或者所有人加盖公章确认的相关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1)甲方系租赁房屋的所有人,应向乙方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房产证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房屋未设定担保物权的证明;

  2)甲方系受房屋所有人委托出租房屋,应向乙方提供;

  ①甲方及房屋所有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②房产证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房屋未设定担保物权的证明;

  ⑤房屋所有人授权委托甲方租赁房屋的授权委托书;

  ⑥房屋所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甲方系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转租,应向乙方提供:

  ①甲方及房屋的所有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②房产证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房屋未设定担保物权的证明;

  ⑤房屋所有人与甲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⑥房屋所有人同意甲方转租房屋的证明;

  ⑦房屋所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面积

  2.1租赁房屋使用面积为:_____平方米。

  本合同所称之使用面积是指租赁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但是,房屋内楼梯、自动扶梯、电梯、卫生间等公用部位的面积不计算在使用面积之内。层高在1.5米以下在面积不计算在使用面积之内。

  2.2 房屋租赁费按经乙方确认的“租赁房屋使用面积确认单”(详见附件二) 上实测的使用面积计算。

  2.3 双方同意以实测的使用面积为依据计算租赁费用。租赁房屋交付后,如实际使用面积比约定使用面增加时,乙方按实际使用面积支付租赁费用。如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甲方在实测面积报告确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自起租日起多收的房屋租赁费。

  2.4公共部分的使用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房屋所在大厦的公共部分。甲方应保证乙方对公共部 分的使用。对于乙方需在公共部分通行、搞促销活动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状况

  3.1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该交付以乙方签署的接收确认单(详见附件三)为交付证明。

  3.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应设定任何可以防止、阻碍、影响乙方合法使用租赁房屋的其他权利,如抵押权。且该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3 甲方交付房屋时应保证该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包括消防)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3.4 甲方应使所租房屋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即提供所租房屋的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及烟感系统、并使上述全部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交付后,非乙方故意而产生的上述系统的损失、损坏及停止工作, 均由甲方负责,甲方接到乙方的有关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立即予以修复,如因特殊情况或者时间紧急,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通知的同时委托第三人进行修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材料费、施工费、人工费应当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在交付下一季房租时对上述费用自动扣除,或者要求甲方在收到支付上述费用的通知后五日内予以支付,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延迟支付的违约责任。

  3.5甲方保证该租赁房屋在房屋质量和内外环境上不存在有碍于乙方经营的情况。

  3.6 甲方租赁给乙方之房屋应不妨碍第三方的相邻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7甲方交付的房屋达不到上述约定的条件,乙方可以拒绝接收,甲方除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将符合上述约定的房屋再次提交乙方接收外,还应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 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向甲方发出续租的通知,甲方应当与乙方重新协商或者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为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有乙方有权选择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者重新协商的内容为准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应当对乙方的选择予以确认,并与乙方签订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五、 免租期

  5.1 甲方交付该租赁房屋后______年为免租期。免租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5.2 在免租期内,乙方除自用水、电费外无需支付其他任何租赁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等一切费用)。

  5.3 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免租期从甲方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计算,向后自动顺延_____天。

  5.4 租赁房屋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租,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房屋租金。

  六、 租金计算标准

  6.1 租金按租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①、前三年(即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租金按租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_____元/天/平方米人民币计算(含所有物业管理费用、公共区域清洁费等一切共摊费用以及全部税费)总计为:

  ______元/月;_____元/季;_____元/年。

  ②、第四年至第六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租金按租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元/天/平方米人民币计算(含所有物业管理费用、公共区域清洁费等一切共摊费用以及全部税费)总计为:

  ______元/月;_____元/季;_____元/年。

  ③、第七年至第九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租金按租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元/天/平方米人民币计算(含所有物业管理费用、公共区域清洁费等一切共摊费用以及全部税费)总计为:

  元/月;_____元/季;_____元/年。

  6.2 租赁房屋占地及因使用土地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6.3 国家按规定收取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税费,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缴纳;如无规定或定不明的,由甲方缴纳。

  七、租金的支付方式及发票

  7.1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即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 汇款 方式支付第一季租金。此后,在每季期满前十日支付下一季租金。

  7.2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同时,甲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7.3 如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正式发票,乙方有权延期支付租金,直至甲方能提供正式发票为止,而无须因此向甲承担延期交付租金的违约责任。

  八、租赁房屋的交付

  8.1 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租赁房屋交付乙方接收;甲方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迟于上述日期交付租赁房屋,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约责任。

  8.2 乙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出据书面的接收确认单。

  九、 房屋门头的使用

  9.1 甲方同意乙方免费享有该租赁房屋门头、楼顶、外墙面、门口、广场等广告位的免费使用权。该使用权包括自用及出租给他人。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装修及设立广告牌手续的申办(详见附件四)。

  9.2 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向乙方免费提供的所有广告位的使用权,当甲方不具备该使用权时或广告位的广告未被政府批准或批准后被政府撤消,甲方应以各种方式保证乙方的免费使用权,否则应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乙方的损失。该免费广告的使用期限同合同租赁期限(包括免租期)。

  9.3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其他租赁方签署妨碍乙方房屋门头和广告招牌的突显性、独立性的协议及相关内容。

  十、水电费计算

  10.1 租赁期内,乙方单独挂表计算水电用量,并按国家规定标准每月10日前交纳上月的水电费;水费_____元/吨,电费_____元/度。

  10.2 当国家标准变化时,水电费依据变化后的国家标准计算;双方对此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0.3 如甲方代为收缴水电费的,甲方不另收手续费。在乙方交纳水电费时,对于电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业局专用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对于水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4对于乙方使用甲方所安装空调的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由甲方在乙方租赁范围内安装独立计量表,按乙方实际使用量交费。按月结算,先用后付。在乙方交纳空调使用费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十一、装修的处理

  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增加了房屋的价值,因此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解除或终止,乙方均不负对房屋恢复原状的义务。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装修费用,该装修费用按实际费用计,不计折旧。

  十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租赁场地,并保证对出租的房产享有房屋产或享有合法出租权。如甲方收回租赁场地,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含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按实际装修费用计)、营业损失、可得利润损失及其他一切直接各间接损失。

  12.2 甲方按时交付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

  12.3 甲方每三个月免费对出租房屋(含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保养;

  12.4 甲方保证乙方所租赁的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并应乙方要求,随时对租赁房屋及设施进行免费的必要的维护和一般检修。甲方接到乙方的有关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立即予以修复。如因情况特殊或者紧急的,乙方可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人进行修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材料费、施工费、人工费应当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亦应承担。乙方有权在交付下一季房租时对上述费用自动扣除,或者要求甲方在收到支付上述费用的通知后五日内予以支付,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延迟支付的违约责任。

  12.5 除乙方责任及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致使乙方租赁的房屋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如屋顶漏水、出现漏口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12.6 甲方将其他楼层租赁他人的,因他人装修等行为致使乙方受损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12.7 甲方保障该租赁房屋的供电、供水;供电量不低于500千伏安。

  在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供电量时,甲方在房屋交付前完成增容;增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在房屋交付前不能将供电量增容的,甲方应按16.2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非因电力部门行为及乙方自身原因而停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该损失无法计算的,每停电一小时,甲方赔偿乙方一日租金。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

  12.8 甲方由于对出租房屋的保养、防盗、防火、救护或其他原因,需进入乙方场所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12.9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15个免费的停车位。

  12.10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免费地使用门前广场和中心广场,用做促销表演和新品展示,使用前需申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协调。

  12.11 合同期内,甲方如出售该租赁房屋,应提前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则购买该房屋的第三方必须在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向乙方书面承诺履行本合同中甲方的全部义务,且该第三方应当具有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否则,甲方不得和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即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2.12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屋的其他部分出租或出售给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类似的大、中型家电商。

  12.13 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大厦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完全承担责任。

  12.14 甲方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12.15 甲方负责消防设施的建设及办理申报验收手续。

  12.16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标识、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 乙方应该按本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和水电费用。

  13.2 乙方有权在租赁区域内进行装修或变动,但乙方在施工前需申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协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13.3 乙方有权对租赁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并进行封闭式装修。

  13.4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整体转租,但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承包、联办展台、部分转租等形式与第三方部分合作经营。

  13.5 乙方有权自行从应当支付给甲方的到期租金中扣除甲方因违约而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延迟履行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在扣除上述款项时应当向甲方发出相关通知,并自甲方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十四、 合同主体的变更

  14.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则继承的主体应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14.2 如有必要,新的合同主体可以按本合同内容的约定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十五、 乙方的营业执照

  15.1 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15.2 甲方应于予提供与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乙方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十六、违约及赔偿

  16.1 乙方迟延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无正当理由,迟延一天,应当以当期迟延交付的全部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三为计算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16.2 甲方迟延交付房屋,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额的计算以租赁房屋日租金数额为依据,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支付一日租金,同时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额的计算以租赁房屋日租金数额为依据,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三倍。乙方暂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免租期自动顺延。

  16.3 房屋交付前和房屋交付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3.2至3.6项规定之义务的任何一项或违反12.11条或12.13或12.14或12.15或15.2条规定之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含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按实际装修费用计)、营业损失、可得利润损失及其他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6.4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会给自身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按16.3条的约定处理。

  16.5 除16.3和16.4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做明确的赔偿约定外,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按实际损失额赔偿乙方,若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该房一个月的租金为准。

  16.6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做明确的赔偿约定外,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按实际损失额赔偿甲方,但赔偿额最高不超过一个月的租金。

  十七、合同的修改、变更、解除

  17.1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后签的补充合同为准。

  17.2对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修改、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方能生效。

  17.3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17.4租赁期间如遇拆迁或征用未到期的租赁房屋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经营损失、迁址搬迁费用等。装修损失以乙方实际装修费用计算,经营损失以乙方已租赁期间内平均年利润额度计算。甲方同时应赔偿乙方的其他实际损失。

  17.5合同期内遇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合同会给一方造成较大损失的,任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7.6因该租赁房屋周边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或继续经营会造成亏损的,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补偿甲方一个月的租金。

  17.7租赁期间内,如甲方的房产被法院查封或甲方被法院强制执行并涉及到乙方或甲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破产或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按16.4条承担相应地违约责任。

  十八、租赁房屋交还

  18.1 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后15天内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该15天不计租金。

  18.2 房屋内的设施、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后15天内清理完华,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有权处理。

  18.3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各自经营的债权债务问题归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十九、争议的解决

  19.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自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9.2 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附件目录:

  附件一: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

  附件二:租赁房屋使用面积确认单

  附件三:接收确认单。

  附件四:广告位置图。

  附件五:甲方的消防验收许可证。

  附件六:甲方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七:其他经甲方和乙方签章的合同附件。

  附件八:免费停车位图

  二十一、本合同双方约定的特别事项

  2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

  22.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2.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本合同的生效及文本

  2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3.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篇3: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类别:

  合同编号:

  客户编号: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将其位于珠海市号铺位(以下简称商铺)出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享有该商铺的转租权。

  二、租赁期限:

  1、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计 年。

  2、起租日从乙方完成对商铺开业之日起计,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免租期为三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提前开业,则按实际开业日起计租。

  4、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租金交付予甲方,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期顺延。若乙方拖欠租金,须每天按拖欠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甲方滞纳金。

  四、商铺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管理费、税金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的分担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确定;甲方同时保证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的全部合法经营活动,否则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商铺出租期内,甲方应确保商铺产权明确。若甲方转让该商铺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须确保该商铺的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及时将产权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安排该商铺新业主签署愿意继承本合同的承诺书。

  六、商铺出租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该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重置、维修费用及该商铺保修期满后因非乙方使用不当而产生的商铺维修费用及公共设施、设备增设、重置、更换、维修等应由物业所有人分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改变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若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按合同未履行租期总租金的20%赔偿乙方损失。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任何赔偿。

  2:租赁期间,若乙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未履行租期总租金的20%赔偿甲方损失。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要其它任何赔偿。

  九、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的责任。

  十、本合同涉及的有关通知送达,以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和传真号码为准。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传真号码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依据本合同的地址及传真号码而发出的通知,自邮寄之日起三天内或传真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4:物业公司商铺租赁合同

  物业公司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中山**栋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两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配合小区的正常管理,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10%。

  3.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于每月5日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当日,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2、合同期满,乙方遵守合同之规定,交清租金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并迁出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六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每月10日前交纳管理费)。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共3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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