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商住大厦装修协议书
写字楼、商住大厦装修协议书
甲方:****管理处
乙方:(业主名称)寓所单元
装修施工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住户的利益,保障小区内各物业单元的结构安全,管线、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物业外观的统一,并使各单元的装修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审核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工程造价预算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管理处管理要求的设计、预算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按《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中"装修管理收费标准"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和泥头费,办理装修施工人中〈〈出入证〉〉。
3.向乙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装修违规处罚条例"的各项规定。
4.严格要求乙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查验乙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方未按审批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装修违规处罚条例"对乙方进行处罚。
6.乙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及暂住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装修违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5.如因乙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他住户的利益受损或危害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佩戴〈〈出入证〉〉,不得穿拖鞋出入,禁止在室内抽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所造成之后果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副本),检查合格后,装修人员方可退场。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管理处乙方:
代表签署/签章:代表签署/签章:
日期:装修施工单位:
代表签署/签章:
日期: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物业管理单位(简称甲方):zz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购房人(简称乙方):
zz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诚挚的欢迎阁下成为本小区的业主,在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对阁下的入伙表示衷心的祝贺!为了协助您的装饰装修工程顺利完成,让您在小区里住得放心,生活得舒心,活动得宽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使小区建筑物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物业公司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请阁下会同您聘请的装修单位详细阅读,并请您督促装饰装修单位,遵照本协议执行。
一、装修申请:
业主或业主委托人在确定好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后,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一起携带以下资料,提前三天到物业公司前台办理装修申报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业主持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委托他人,受托人应持有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的,有业主签字的委托书)。
2、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建资格证书并盖单位公章。
3、装修平面图(建筑、给、排水、电)和装修项目明细表。
4、装修单位负责人确定装修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填写防火责任书,加盖装修单位公章。对装修施工安全、防火进行现场监督,配合物业公司进行装修管理。装修单位、业主对火灾事故,装修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5、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按规定填写:
(1)《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书》
(2)《装修施工承诺书》
(3)《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装修审核批准:
业主与装修负责人办理好装修申请手续后,物业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经批准后,业主与装修负责人办理如下事宜: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各缴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装修工程完工并入住后,由物业公司进行初验、复检,未见结构破坏、空调安装统一有序、给排水堵塞及其他违章装修及渗漏,全额退还装修押金。
2、装修施工单位凭指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责任人的照片,办理装修许可证。每证押金50元,工本费10元。
3、装修施工单位指定现场负责人,凭装修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每人二张一寸照片,办理装修人员施工出入证。每证押金50元,工本费5元。
三、装修管理规定:
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在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管理处制定的各项规定。
1、土建部分:
(1)一切楼宇外的改建、扩建、搭建及其他违章建筑,皆在严格禁止之列,包括在公共部位加设门口财神等。如出现以上问题,管理处将采取强硬措施予以制止。外墙、户与户之间的隔墙,不允许打砸及钻孔。外墙不允许安装管道及其他附属物,必须严格保持建筑物外观的统一。承重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及承重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破坏,包括在梁、柱、板上钻孔。
(2)厨房、卫生间装修时,防水很可能被破坏,应补做防水,确保地面不渗漏后,再做地面层。(装修期间不允许有积水现象)
(3)室内地面装修厚度不得超出允许的负荷范围。
(4)室内隔墙拆除,除在装修申请时在图纸上注明外,拆墙时必须请物业公司人员到现场复核后方可施工。拆墙严禁使用8P以上大锤,新砌隔墙,应使用轻质建筑材料。
(5)不允许建造室内假山鱼池。
(6)不允许改动门窗、玻璃颜色、外墙颜色,外墙上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墙装饰(包括遮阳篷、雨篷、花篷、凉亭等)。
(7)为保持小区外观统一,由发展商负责安装小区智能化闭路监控系统和可视对讲系统。住户不允许安装室外防盗门及防盗网,违者将由行政执法局进行强制拆除。
2、电器部分:
(1)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用电负荷,设计好家用电器容量,超载或电量不够,物业公司不负责办理增容,敬请谅解。
(2)不得改动主配电箱和箱内的电器设备,不得将配电箱暗装在木制家具内或封闭。
(3)改动室内线路,除装修申请时必须申报外,应根据国家施工规范施工。电线、电器零部件、使用国标产品,零线、接地线不得混接,不得只接零线不接地线,不允许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所有线路应使用阻燃PVC管,转角处使用接线盒,在管内穿线。
(4)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等不得安装在木制家具内或木质地板上,避免电线接触不良引起火灾。
(5)住户可视对讲机不允许自行拆除。装修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坏、丢失。影响装修必须拆除或移位时,应向物业公司申报,请专业人员操作,自行拆卸造成系统故障或损坏要赔偿损失。
(6)装修完工,装修单位按实际电器线路绘制竣工图,交物业公司、业主各一份,以便于以后检修。
3、装饰部分:
(1)不允许改动阳台及阳台栏杆(包括颜色和式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搭建、改建、扩建、或安装卷闸门。
(2)吊顶如采用木质结构必须作防火处理。(刷防火涂料或用防火板)
(3)商业房屋装饰装修,除遵照本协议外,特别禁止占用公共场地。广告、标志牌不得占用公共空间。灯光不得污染楼上住户。
4、给排水、卫
生洁具:(1)不得改动给水主管道,不允许改动排水主管道和在排水主管道上接管,必须按照现有的排水管道位置选择卫生洁具。
(2)排水管道装修施工时,应防止泥沙杂质等掉入,避免管道堵塞。排水管道如须封闭,检查口处要留出20cm见方的活动门,卫生间吊顶在排水管道疏通口处也应留一块活动板。
(3)装修前请业户做好卫生间及厨房、阳台的试水工作,装修后发展商、物业公司将不对此承担保修责任。
四、空调安装
室外机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规划,按规定的室外机安装位置安装。室外管道铺设要横平竖直,冷凝水排水管安装到指定的排水管道。不遵守以上规定,物业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小区外观的统一。
五、花园的使用规定:
1、首层花园
业户只拥有首层花园的使用权,严禁在花园内搭设或建造建筑物(如假山、鱼池、花架、遮阳篷等),未经许可严禁在围栏开设任何门洞口,严禁在花园内种植根深或攀延植物。
2、天台花园
业户只拥有天台花园的使用权,只允许在天台花园放置盆栽、简便桌、椅等物品,严禁在天台花园铺设地砖、搭设或建造建筑物(如花池、鱼池、花架、遮阳篷等)。
六、装饰装修常规管理:
1、装修队伍进入施工时,务必先行检查电器线路,确认电器线路良好,运行正常。检查给排水管道,确认排水管道畅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装修施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施工。超时施工影响已入住业主休息、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物业公司将采取临时停电措施,强制停工。
3、装修施工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场地和设施。不得影响公共秩序和卫生,必须关好进户门装修,避免污染。搬运装修材料和清运装修垃圾时,必须注意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墙面、地面、道路、楼梯、扶手、栏杆、灯饰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装修工人凭装修出入证在规定时间进出小区。装修工人进入小区或在小区内活动必须佩戴装修出入证。装修工人不得窜栋、窜户或到与装修单位无关的部位、公共场所等处逗留、便溺。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为可疑人员处理。不听劝阻的,管理人员有权没收装修出入证,清出小区。
5、装修工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装修管理协议,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乱扔装修垃圾、污染公共部位、设施,禁止在小区内大声喧哗、酗酒闹事、践踏草坪,损毁花木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6、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物品、危险品、漏油或五吨以上车辆进入小区。漏油车辆污染小区道路应负责清理干净,赔偿损失,运送装修材料车辆由装修负责人带入小区,并配合值班人员作好记录,随车人员下车登记。允许进入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限速5km/h.,且不允许在私家车位或草坪上停放。
7、为保证小区安全及公共秩序,装修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清运,业户不得自行清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至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并负责将运送道路清理干净,物业公司统一清运到室外规定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2元/m2收取。严禁高空掷物,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由肇事单位和肇事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禁止违章用电,装修机电工具用电必须使用电缆线或护套线,不准单线并用和用插头将电线插入插座或将两根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及超负荷用电,如因以上原因造成跳闸的则后果自负。
9、房屋装修施工场地,严禁吸烟。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单独存放,油漆施工作业期间,要采取安全措施,防火防爆。严禁使用空压机进行喷漆作业(因喷漆作业已发生多起爆炸事故)。
10、文明施工,完工清场。明火作业的,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报物业公司批准。根据消防法规要求,商铺每30平方米、住宅每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备一支灭火器。每个装修工人都会使用灭火器。灭火器要放在明显、易拿的位置。
11、装修施工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小区内留宿。
12、严禁将装修剩余的水泥砂浆、涂料、油漆及稀释剂、冷底油等倒入排水、排污管道,一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将对此作出严肃处理。装修完工初检时,物业公司将重点查验。
13、装修负责人每天必须对装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发生装修安全事故,杜绝高空坠物。
14、装修材料应多处沿墙堆放,严禁在室内中央地带堆放。
七、郑重申明:物业管理公司保留要求业户对所有装修进行更改或还原的权力,(如该项工程影响小区整体、或严重影响外观、楼宇结构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即使该项工程在物业公司批准下已经完成,物业公司也会发出更改/还原通知,业户接到更改还原通知应以小区整体利益为重,在一个月内完成此项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配合进行更改/还原,物业公司将以其他方式,(包括向有关部门申报、人民法院起诉等)完成此项更改/还原工程,所需费用仍由该业户承担。
八、 装修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违章建筑,不得以装修单位或个人利益,鼓动业户加建、扩 建。否则,物业公司将向建设局举报,吊销其承接装饰工程资格。
九、违规处理:
根据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单独或同时处罚:1、督促改正;2、责令停工;3、扣留工具;4、赔偿损失;5、强制恢复;6、没收出入证;7、暂时停水、停电;8、按有关规定罚款;9、报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罚;10、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执行。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更改外阳台铝合金门、窗。
第六条装修人员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搭建建筑物、构建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窗。
第十五条装修人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十三、本协议经业主签承诺书生效。
(附住宅小区管理违章赔偿标准)
zz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住宅小区管理违章赔偿标准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违 章 项 目单 位赔 偿 标 准
1临时占用公共场所、行人通道等平方米/月100
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平方米/月30
3损坏公用设施、水电装置次照价赔偿
4占用、损坏绿化地平方米50-80
5砍伐树木棵20-300
6践踏草地次50
7攀折树枝次50
8损坏垃圾桶次按原价赔偿
9乱扔乱倒垃圾次50-100
10高空抛物次100-500
11随地大小便次50-200
12损坏美化、娱乐设施次照价赔偿
13违反规定制造噪音次20-100
14乱扔果皮、纸屑等次5
15乱停乱放车辆次10-50
16小区内违章摆摊次50-100
17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次加倍赔偿
18杂物堵塞安全通道次100-500
19损坏水沟、电缆沟盖板次加倍赔偿
20偷电次500-3000
21私自接管偷水次200-2000
22偷窃井盖次1000
23因施工堵塞井管个300-2000
24乱贴乱立广告牌次100-500
25小区内违章驾驶次50-100
26违章装修房屋次赔偿损失并罚2000元以下
篇3:美居商城房屋装修治安消防协议
美居商城房屋装修治安消防协议
一、总则
为使业主(住户)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权益,加强对装修
工程队的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凡住户申请装修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工程队进入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协议。
二、责任范围
(1)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工程人员名单,每人需交验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且需交纳一定装修管理押金,待工程结束后,若无违规事项,管理处凭押金收据和工程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退款手续。
(2)工程人员不准在商住宅内及装修户内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需少数人员留守者,每人应再交纳留守押金;留守三天以上者,需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并且仅限于在装修户内活动,不得在小区内公共场所活动。
(3)装修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在施工过程中,不准为图方便,将电控防盗门用砖头等物顶住,影响防盗功能及使用,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工程队负责。
(4)工程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引起其他住户投诉;不得违反规定的时间施工,不准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5)装修施工人员须在未进入施工现场前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凡未办理临时出入证擅自施工者,可将其强制谴离小区。
(6)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天台,禁止在天台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梯、墙面、天台等)者,除恢复原状外,还将视情况按协议收取违约金。
(8)装修工程队须按照《装修审批表》中经审批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状外,并扣除业主及装修施工队的所有押金。
(9)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需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10)装修过程中不得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装修垃圾须及时用袋装好,送到管理处指定位置,当天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11)施工队应加强消防工作,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
(12)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13)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有吵架、斗殴、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14)施工时间:7:30--12:00,14:30--19:00(住户入住率未达30%时,施工时间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可适当调整)。
三、处理办法
(1)违反责任范围事项者,拒绝该装修队进入ZZ.美居商城小区装修。
(2)违反2、3、6、7、8项者,扣除所有装修押金。
(3)违反1、4、5、9、10、11、12、13、14项者,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扣除装修押金。
监督单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房号:
ZZ.美居商城管理处
装修施工责任人:
装修管理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4: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新世界)
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新世界)
甲方:**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花园区栋楼单元业主/住宅使用人。
按照国家、广东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守则》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协议。
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日。
3.允许施工的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其它时间禁止装修,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物业管理处申报批准。
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按《**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守则》执行。
5.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门)安装要求:按《**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守则》执行。
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1乙方必须按《装修许可证》内容进行施工;
6.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管理处有关人员检查;
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有关规定必须按期、无条件整改,造成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他人损失的,同时进行修复、赔偿;
6.4甲方保留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更改《施工许可证》有关内容的权利。
7.业户办理家居二次装修时需交付以下费用:
7.1装修保证金:多层住宅800元/户,高层住宅1500元/ 户。多层写字楼、商场(铺)1500元/户(套内面积50平方米以内),超过部分加收15元/平方米,高层写字楼、商场(铺)3000元/户(套内面积50平方米以内),超过部分加收30元/平方米;
7.2装修垃圾淤泥清运费:普通住户:500元/户;复式单元住户:1000元/户;
7.3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50元/人,工本费5元/人,若出入证遗失,《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不退,如要补办新《装修工人出入证》,另外交出入证押金50元/人,工本费5元/人,才可补办;
8.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反本服务协议及**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守则规定的违约行为,甲方可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乙方停工、整改、赔偿;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可从乙方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装修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甲方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9. 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10.双方在本服务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首先采取协商方法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 花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附件:(以下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守则》;
12.2《**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园区施工管理规定》。
甲方:**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5:X物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z物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协议方:1.苑座号业主/使用人或号商铺业主/使用人(以下称装修人)
2. 装饰(装修)公司施工队(以下称装修施工队)
3.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
为加强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的保值增值,根据《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凡业主提出的装修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施工队、管理处三方签定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共同遵守。
二、装修活动行为规范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3)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6)超负荷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必须经有关部门(单位)批准,并需由专业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完成的装修活动:
1)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装修人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施工。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破坏或拆改厨房间、卫生间的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
3、为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管理处指定的安装位置或装修款式:
1)平台、外门、防盗窗、阳台的装修,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选择管理处指定的样式。
2)空调要安装指定位置,冷凝水管必须连接在专用的下水管道内。
三、装修管理保证金、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证卡费用
1、装修管理保证金
由管理处收取,装修人每户缴纳1000元,装修公司施工队每户缴纳2000元。装修完毕经管理处验收后,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装修人(或租、住户)可凭收据在10个工作日后向管理处退领装修管理保证金(不计息),若无因装修而产生的遗留质量问题,装修施工队可凭收据在半年后退回装修管理保证金(不计息)。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设施和设备等情况及因此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环境损失、损坏的,责任方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装修验收时间为每周,退装修管理保证金时间为每周。
2.装修管理服务费
由管理处收取,由装修公司施工队办理《装修许可证》时按装修户产权面积缴纳,不退还。标准
如下:
(平层)洋房:_______元/平方米;
(带阁楼及复式)洋房:________元/平方米;
联排别墅:________元/平方米;
商铺:_________元/平方米。
3.装修证卡费
《装修许可证》工本费每户10元。
《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人10元,押金每人10元。
装修完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将《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集中交回管理处,凭收据退回出入证押金。
四、责任义务:
装修人
15.装修前,装修人应详细阅读入伙资料(装修管理规定),若有疑问可咨询管理处。
2.装修人选择的室内装修施工队承接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与之签定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如装修人(或租、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装修人装修方案的制定不得违反《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公约。
4.装修人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管理处如实申报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5.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
)装饰装修项目方案、标准4)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5)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装修申报登记时,还应提交业主的书面同意证明。
装修施工队
15.装修施工队应向管理处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2.领取《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之后方可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外,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复印件张贴于装修户门内,施工人员应佩带《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出入小区,以便于管理处监管和巡查。
3.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装修人申报的项目进行。同时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材料和设备。
4.为了不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
5.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6.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行行为:
15.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防盗门;
2)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3)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4)严禁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5)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装修施工队在装修施工期间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严禁擅自进入天台或其他业主的房间,严禁在天台或楼道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8)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间内严禁抽烟或使用电炉。
7.装修过程中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消防工作做好防火措施,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管理处可提供租用灭火器服务)。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或其他明火操作,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审批后方可施工。
8.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9.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
10.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管理处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由管理处代为清理者,费用由装修施工队承担。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楼梯间栏杆、扶手、墙面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违章责任给予处罚。(以下由管理处填写装修垃圾清运具体规定)
(1); (2); (3);
11.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处。
12.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13.装修时必须关闭入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14.装修完毕,经装修人自行验收合格后,由装修人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15.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出管理服务区域,请提前与管理处联系,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经管理处确认后,方可放行。
管理处
按照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公约制定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管理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进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主动向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告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2.根据装修人的装修申报材料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予以明确答复。
3.负责为装修施工队办理《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对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向装修人及装修施工队收取装修管理质保金,向装修施工队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
4.每日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对装修人员和装修施工进行安全文明管理。发现装修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应立即制止,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5.负责及时清运装修施工队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
6.接受装修人提出的验收申请,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公共设施部位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予以明确答复。
五、管理措施:
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管理处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2.管理处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施工队进入住宅区装修。
3.装修人、装修施工队违反本协议装修管理条款者,将按照《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业主公约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以上行为和其它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人及装修施工队的所有保证金外,装修人及装修施工队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如装修人与装修施工队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行协调解决。管理处无权处理双
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也不承担由双方的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六、其他:
对于以上内容,装修人、装修施工队、管理处已完全清楚并无条件接受。本协议书三方责任人签字或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装修房(商铺)号:
装修人(业主/使用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装修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