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小区清洁承包合同
新都小区清洁承包合同
合同缔约人:
甲方: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zz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清洁项目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新都之日常清洁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清洁服务。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新都总占地面积2968.9㎡ ,总建筑面积29400 ㎡,总保洁面积35582 ㎡。小区由1栋(2座)27 层(2层地下室)组成,共440户。电梯4部,车位68个,每座每层10户,1—3层为裙楼,3层有一空中花园,有公共卫生间。
二、清洁服务范围:
为**新都红线内,包括但不限于大厦本体公共区域部分及所有小区内的道路设施、绿地、沟渠井盖、地下室、儿童游乐场、会所、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电梯、各类通道、管道、地下雨水污水管网、标识标牌、平台、垃圾中转站、空置房、监控室、管理处办公室等一切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
三、承包方式: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等整体承包小区清洁服务的方式。
四、合同有效期:二○年 六月 一日至二○年 五月 三十一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运作。
4、无偿提供清洁工作所需之水电;但因乙方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浪费清洁用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负责本合同约定清洁服务范围内与清洁相关且为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清洁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卫生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小区提供专业化的日常清洁服务;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清洁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甲方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甲方认可的现场清洁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清洁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备案;每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楼宇的需要等任何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清洁服务人员调离;确需调离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环境卫生能达标,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清洁服务人员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进行每日联检及月度评审,每月至少指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清洁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清洁服务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清洁服务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清洁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有义务在甲方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1、垃圾中转站的专用垃圾桶由
甲方协调安排。12、乙方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七、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从二○年六月 一日起即安排5人进入**新都小区现场。
2、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附件四《**新都清洁工作情况说明》中的约定安排作业时间;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3、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清洁服务人员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清洁服务。
4、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二《清洁质量检查标准》和附件三《清洁作业频率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5、在清洁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A、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B、在冲洗作业时使用高压水枪;
C、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D、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E、其它节水措施。
八、承包费用标准:
清洁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 陆 仟 贰 佰 伍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整(RMB 6250.00 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月的清洁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合同履行保证金:
(一)彩世界、嘉多利花园、翠盈嘉园、**新都、芳邻大厦、碧华庭居等6个管理处的清洁服务是一个整体,合同履行保证金是对此整体清洁服务的约定,乙方对其中一个/几个小区清洁服务的违约,甲方视为对此整体清洁服务的违约。
(二)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彩世界、嘉多利花园、翠盈嘉园、**新都、芳邻大厦、碧华庭居等6个服务项目的合同履行保证金壹拾万元整(RMB:100000元),在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开展的清洁评审主要以日检的不合格项为依据,并采取每日联合检查的形式。不合格项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两类。
一般不合格:
一般不符合清洁质量检查标准的情况;
严重不合格:
A、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同一区域(指同一单元或方圆10平方米,下同)出现严重脏污或同一区域有三个以上的清洁项目不到位。
B、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三处或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C、连续三日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不合格。
D、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E、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F、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顾客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G、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员工的。
2、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项,每项扣0.2分,并记录在甲方《巡视检查记录表》中。
3、日考核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日考核分达到99分者,不扣减合同款;日考核分低于99分者,扣减月合同款的0.1%;日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月合同款的0.2%;日考核分低于97分者,扣减月合同款的0.4%。
4、每月一般不合格项总数不能超过450项。
5、在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严重不合格项,直接扣除月合同款的0.3%,但不计入一般不合格项的总数中。
6、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打架斗殴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并可要求乙方立即调换清洁服务人员,乙方员工多次发生争吵、打架斗殴事件的,甲方有权参照前述标准扣减合同款项。
7、工作期内如有清洁服务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8、工作期内如使用的清洁物料、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数量、品牌、产地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9、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二小时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等,而乙方未能及时清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原因所致除外。
10、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清洁用品,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得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清洁除外)。
11、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自动终止情形: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日考核分低于96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卫生检查和创优等清洁卫生质量评优过程中,清洁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肢解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清洁服务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偿付拖欠的清洁服务费用及赔偿因逾期付款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十三、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前述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赔付;
十四、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清洁范围扩大/缩小,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
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四)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承诺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照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内容执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清洁外包质量监控要求
2、清洁质量检查标准
3、清洁作业频率标准
4、清洁工作情况说明
5、人员配置及费用预算
6、现场管理制度
7、安全作业制度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乙方(盖章):深圳市zz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二○年六月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物业公司清洁服务合同(机关单位)
物业公司清洁服务合同(机关单位)
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清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洁地点:。
二、清洁内容: 。
三、清洁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按甲方的要求,乙方按照清洁内容的范围每月做次清洁服务,遇不能清洁的特殊原因(如恶劣气候、停水、停电等),工期据实顺延;若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清洁,甲乙双方经协商择日补做。
四、付款方式:
1、服务单价(1次清洁):。 合同总价款:。
2、付款方式: 清洁工作完毕后,甲方应马上进行验收,验收后的当日,甲方付给乙方当次服务费。
五、其他约定
1、为保证乙方的顺利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清洁条件,包括:清洁期间的水、电及照明等;
2、清洁过程中,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甲方物品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乙方人员人身伤害,责任由甲方承担。
3、对乙方完工的清洁场所及清洁项目,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二次污染,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篇3:家政清洁服务合同范例5
家政清洁服务合同范例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家政清洁服务合同: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负责联系业主(客户)并与其签订家政服务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
2、负责安排乙方进场服务的相关内容与细节。
3、负责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与工作规范。
4、协助乙方监督、管理现场服务人员。
5、负责服务项目的基本定价、开票、收款。
6、负责处理清洁服务中的投诉及纠纷。
(2)乙方:
1. 提供专业、相应的服务人员。
2. 按甲方的要求及规定在相应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3. 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承担因乙方人为(责任)损坏客户物品、设施,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4. 负责提供所有清洁及服务所需的各项材料、用品(费用自理)。
5. 承担服务中因服务人员不良行为(如偷盗、窃取)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
6. 执行甲方合理的服务调派工作。
7. 协助甲方处理客户的各项投诉及纠纷。
8. 负责物品、材料的保管。
9. 提供服务人员的合法证明及有关资料。
二、结算方式
1. 结算金额以甲方开具的票据(收据)为依据,按总金额的百分之八十五支付给乙方,其余部分作为甲方的管理费。
2. 甲乙双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日期为双月数的15日,甲方可用支票或现金支付给乙方,支付日期为结算后的七个工作日内。
三、合作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条文或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书面通知而停止合作的,作违约处理,责任方需赔偿损失元。
四、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篇4:物业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合同书
物业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合同书
甲方:**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zz清洁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物业清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管辖的**的日常保洁工作委托乙方完成,特立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范围及安排
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的**公共区域提供保洁服务。
2、服务范围:
a. A1-A6栋、B1-B2栋的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包含各大堂玻璃);
b.售楼部及管理处办公室(包含1.8米以下玻璃幕墙);
c.地下车库、外围道路的公共设施设备;
d.公共厕所、空中花园的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
3、人员安排:设保洁员17人,其中驻场主管1人,共计18人(含轮休)。
4、工作时间:日常保洁: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在06:00-17:30之间为**提供服务,并保证中午和傍晚业主回家时段有人随时保洁。
5、服务要求:同意按照《附件》中的条款。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保洁工作之便利,提供房间作为员工休息及放置工具、办公场所。
2、为配合保洁工作顺利,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
5、向乙方提供有关部门负责人名单、联系电活。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包工包料,挑选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本合同的工作,保证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按照《附件》中的条款进行工作,并达到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
3、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离开工作区域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
4、乙方负责驻甲方工作员工的保险、劳保福利。甲方无须为这些员工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员工需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6、注意教育员工遵守"**管理处"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服从,接受"**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检查。
7、员工必须穿着统一整齐的工作服,佩带工作卡,不准穿拖鞋上班。
8、员工不得擅自向任何人和商户索取额外的酬劳。
9、员工不得在工作范围内吵闹、酗酒、堵博、吸毒、偷窥等任何违章或违法行为。
10、员工必须小心爱护甲方客户的物品和财产,节约用水、用电。
11、承担其员工因工作不慎或意外造成的经济损失。
12、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突发性的工作。
13、乙方使用的清洁剂均为环保型清洁剂,对人体及物体无害,所提供的一切物品为优质合格品。服从甲方对环保型清洁剂使用的监督。
14、乙方建议甲方在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作垃圾分类标识。
15、乙方保证保洁后的废水、污水在指定地点清倒,不随地乱倒。
四、履行合同的期限
合同履行时间 20**年 1 月 1 日起至 20-- 年 12月 31 日止。有效期 两_年。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指定人员会同乙方驻场领班,每天根据《附件》中的条款进行验收、检查。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如出现违约,应协商解决。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则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正常环境或合理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责任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到通知后的次日内仍未整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全部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与责任,除本合同第四条之外,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须向对方赔偿一个月保洁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七、承包金额及付款时间、方式
1、每月日常保洁承包费用为人民币: 24,660 元( 贰万肆仟陆佰陆拾 元整)。其中包括:员工工资、保险、福利、补贴、物料费、机械折旧费、管理费、利润及税费。
2、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承包费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十五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该项费用。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并结清款项后止。合同一经签订,即为生效,双方应全面履行,但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合同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十、附则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或公开合同条款及其内容。
2、合
同内所有条款、标题或注释,必须视为整体,不可只对个别条款、标题或注释作单方面理解或处理。
3、本合同如由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订补充协议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双方壹份。
5、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有责任义务,并愿意遵守本合同中各项条款。
十一、附件:内容附后
甲方(盖章): **物业管理中心乙方(盖章):广东zz清洁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物业清洁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5:小区清洁合同(楼宇交付前)
编号:
小区清洁合同
(楼宇交付前的全面清洁)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清洁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小区的楼宇交付使用前的全面清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服务范围
乙方按合同约定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小区(共栋)的楼宇交付使用前的全面清洁工作,具体工作范围由双方在附件中约定。
第二条 承办方式和期限
1、乙方以自己的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注明的除外),采用包工包料(水电由甲方提供)、包税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包通过验收等方式,依据合同约定,承接小区的清洁服务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调整任何费用。
2、甲乙双方合作期为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应于年月日进驻小区,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全部清洁工作。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本合同约定期限应在甲方被授权管理的期限内)
第三条 清洁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清洁服务费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2、甲方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验收后,乙方应将付款通知书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根据验收记录情况,结合附件三《清洁工作扣分制度》的规定计算清洁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在小区内免费提供适当场地(约平方米)供乙方现场办公和存放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及清洁物料。(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即时清理退还)
3、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以便乙方能按照合同的约定顺利进行正常的清洁工作。
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清洁费用。
5、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的二天内组织双方人员,按本合同约定的附件一《清洁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附件二《清洁人员要求》及附件五《清洁人员配置、员工和工程管理》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有关的验收记录工作。
6、甲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解决工作过程遇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签证和工作量确认等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清洁监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清洁工作计划和清洁惯例进行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具体标准保证清洁工作的质量水平、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工,并在次日内通知甲方验收。(见附件一《清洁工作范围及细则》、附件二《清洁人员要求》),
2、负责提供小区内清洁工作必备的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和清洁物料,另有约定的除外(见附件四《机械物料规格说明》)。
3、乙方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小区管理人员的指示和监督,爱护小区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4、乙方应确保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及其他员工的安全,并为其购买有效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若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呈交关于保险公司和投保的资料)。乙方须对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及伤亡承担责任,负责追偿、投诉及赔偿等费用。
5、依本合同的约定聘用足够员工进行工作,并对员工及清洁工作作出完善的管理(见附件五《清洁人员配置、员工和工程管理》)。
6、乙方作业时间应进行必要的环保遮避措施,以避免其所使用的洗涤用品损害甲方在作业地点周围的绿化植物或其他物品。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7、 乙方委派主管&nb
sp;,负责合作期内的工作质量、安全问题,如主管变更则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提供的清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到通知后的次日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按照清洁服务费的有关扣分标准双倍扣分。乙方收到通知后的日内仍不加理会或不作出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有关的清洁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逾期累计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3、根据附件三《清洁工作扣分制度》的规定,如乙方分数在分以下,必须向甲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提供书面整改方案,乙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清洁要求的(按甲方有关的清洁监管制度不能达到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九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
1、函件通知
甲方如有任何关于合同的通知书或信件,可以用下列方式送达乙方:
(1)当面递交(乙方签名);
(2)根据乙方公司注册地址(或乙方以书面形式确定的地址)寄交(以电报或挂号信形式交寄)。
乙方如有任何关于合同的通知书或信件交给甲方,也按以上方式送达甲方。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5、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
一、清洁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
二、清洁人员要求
三、清洁工作扣分制度
四、机械物料规格说明
五、清洁人员配置、员工和工程管理
六、楼宇
交付前清洁工作验收表七、廉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