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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土地互换协议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村镇土地互换协议书

  甲方:zz镇**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住址:zz镇**村12社

  乙方:zz镇**村第2合作社代表人:***

  身份证号:**********住址:zz镇**村2社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 信用旳原则,就土地互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原**村小学旧址及村委会集体果园土地总面积为㎡。合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字西北角第2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合计亩、土地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土地互换后的用途;

  1、 甲方互换后的土地用途用于**村村民新农村社区住宅楼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2.、乙方互换后的土地用途用于**村第2合作社耕种,原**村小学旧址土地复耕。

  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

  1.甲方付给乙方的补偿费主要是因种地远方便乙方耕种的补偿,甲乙方按地享受的国家-切政策不变,甲乙方各自按地负担的各种费用各自承担。

  2.原**村小学旧址土地由甲方折除,付给乙方补偿费元。

  3.**村村委会集体果园土地上的果树作价后归换地后农户个人所有。

  4.补偿费分配方案由第2合作社集体决定,村委会不介入干涉。

  四、同意权属变更的意见;经第2合作社全体户主(共15户)签字盖章后确认。

  五、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切互换土地手续办妥后-次性付清属于乙方旳土地补偿费,否则乙方追收每日50元滞纳金。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协议生效后不得再反悔,否则甲方追收每日1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费用,并按本协议第七款第4条处理。

  3.乙方应约束自已社农户不单独提个人要求,第2合作社代表人为现任社长。

  七、其他

  1、在土地互换过程中,甲方承担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

  2、甲乙双方的土地互换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属zz镇**村委会所有。

  7、本协议电子打印版为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单位执一份。报zz镇备案一份。签字图像及本协议扫描图像、照片制成光蝶后留村委会永久备案。

  第2合作社全体户主签字盖章 :

  甲方(盖章):代表:

  乙方(盖章):代表:

  公证单位(盖章):代表:

  二○**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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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镇村组的亩土地(以下简称土地,土地基本情况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年月日前支付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年月日前支付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年月日前支付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三)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二)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三)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四)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五)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六)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出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一)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四)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五)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七、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三)任何一方若需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转让第三方,均应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四)本合同对任何一方当事人之继承人及受让人及代理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合同缔约当事人签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3:退耕还林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退耕还林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一、 缔约双方当事人

  1、出租方:

  (1)住所地:

  (2)法定代表人:职务:

  (3)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4)开户银行:帐号:

  2、承租方:

  (1)住所地:

  (2)法定代表人:职务:

  (3)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4)开户银行:帐号:

  二、取缔约目的和宗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及政府的批文的决定,为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调整农业结构和扶持农民脱贫致富,现拟对进行退耕还林,并由出租方将该片土地出租给承租方,由承租方承包对该幅土地退耕还林,并围绕林业进行观光旅游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经营。

  三、标的物

  1、该片土地位于省境内,属市(县)政府管辖;其编号为;范围包括;总面积为亩(以重新丈量的数字为准);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见附件1)

  2、土地出租前后用途

  (1)该片土地原作为耕地使用,主要是(也适于)种植;

  (2)该片土地出租后将作为林地使用,主要为工业用材林。

  3、土地现状

  (1)自然状况:该片土地属地,现已不再种植/或种植少量;

  (2)有关权利现状:

  该片土地现由拥有,其上现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4、土地交付条件

  1)土地条件、配套设施及附属建筑物

  (1)土地条件:交付时,该片土地上的任何耕种活动均已停止,地上耕种物均已清理完全,应不留有任何残余的耕种物;

  (2)配套设施:水、电等配套设施由出租方在交付前按约定配套齐全,配套设施的安装设置及供应量应能满足还林过程中林木的栽种及养护的需要;(具体配套方案见附件2)

  2)退耕现状

  (1)退耕现状:该片土地上的退耕工作已全部结束。

  (2)对原耕地农户的补偿:出租方已根据政府的划拨及各农户的具体情况将政府的相关补偿分发给农户。

  (3)其他情况:出租方与原农户间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均已全部清理。

  3)政府许可:涉及土地出租、退耕还林、作物砍伐等

  (1)出租方在交付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和取得相应的批文,具体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对承包经营的批准

  *土地所有权证的变更手续

  *经营权证的变更手续

  *政府决定对该片土地退耕还林的相关批文

  (2)出租方已办理或应办理为使承租方在承租方承租期间现实地行使或享有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而应当批准或办理的登记、批准手续以及应交付给承租方的批文。

  (3)《林权证》的核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出租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租方提交除承租方应当自行提交的文件以外的其它申请资料及文件,以配合承租方办理《林权证》的登记申请手续。

  承租方仅且应当自行提交的所需文件为:

  *林权登记申请表;

  *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4)砍伐额度的保证

  承租方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证和相关的批准手续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划采伐量进行采伐。但出租方应保证承租方每年应有不少于当年林木积蓄量的20%的砍伐额度。

  5、土地交付时间及交验

  出租方应于土地交付前使土地具备所有交付条件,并接受承租方的验收及确认,验收合格日为土地实际交付日。承租方按以下标准验收:

  (1)退耕完成;

  (2)相应的水、电等配套实施的配备已落实;

  (3)政府许可承租方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批准文件已下达;

  (4)出租方与农户间在土地上的原承包关系已清理完毕;

  (5)出租方对原农户的补偿已落实;

  (6)其他影响承租方承包经营的条件已落实。

  四、土地瑕疵担保

  1、出租方保证在土地交付前及交付后均对所出租的土地


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任何其他第三人对该土地不享有任何权利;而且对该土地的出租处分已经全体村民合法通过;

  2、出租方承诺在土地实际交付时在其上未设置任何地役权(采矿权、捕捞权、狩猎权等),并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也将不会设立此种权利,但给予承租方的除外。

  3、出租方承诺未在该片土地上设置任何的抵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而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也将不会设置任何的担保物权;

  4、出租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及实际交付土地时,未与第三方协商、谈判、签订土地出让、出租、合作或类似交易的协议、合同,或拟做该行为,且出租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做上述行为。

  五、租赁的期限

  1、租赁年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到期后,承租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继续租赁,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租,但续租期不超过10年。

  2、起算时间

  租赁期限自土地实际交付时起计算;出租方应当于20年月日以后,20年月日之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土地。

  3、若在前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前出租方已使土地具备交付条件的,承租方可予以接受,但交付日期仍定为20年月日,且租金自该日起算。

  4、若于约定交付期限届满土地尚未具备交付条件的,承租方可暂予接受,但出租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后六个月内将交付条件完备(土地交付时间以验收合格时为准),否则将视为承租方未接受土地并可解除合同。本款规定并不免除出租方依约承担逾期交付土地的违约责任。

  六、 承租方承租土地对价

  1、租金计算方式

  (1)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

  (2)租金调整:租金在租期的第九年调整一次,自第九年起,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2、租金的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间的前八年,承租方应于每年第一个季度向出租方支付该年度的租金元;后十二年,则承租方向出租方于每年第一个季度支付元,第三个季度支付元。若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该片土地的,则租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与本合同租赁期后十二年的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相同。

  3、承租方应承担的费用:

  本条约定以外的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且不得影响承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否则,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七、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的权利:

  (1)占有权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为该片土地的独占使用人,享有独自占有的权利,出租方不得无理干涉也不得允许其他任何第三人干涉承租方的占有;

  (2)使用权及综合开发权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可使用该片土地并在其上种植、经营林木及其他林产品,并可进行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森林公园、旅游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

  (3)收益权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有权在该片土地上种植、经营林木、林产品、进行相关行业的综合开发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4)林木采伐权

  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资金和粮食补助期满后,在不破坏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出租方应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承租方可以依法对其所有的林木进行采伐。

  (5)续租权:

  A、 提起时间

  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可要求续期,出租方应予以同意。

  B、 延长年限

  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可依照本合同约定对租赁期限进行延长,延长的租期应不少于3年,不超过10年。

  (6)对土地受让人的对抗权:土地转让给第三人时,受让人取得原租赁关系中的出租方地位,受让人不得以该土地权属变更为由主张终止该土地的租赁关系

  (7)转租权

  承租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将该片土地全部转租于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A、 转租后承租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并对次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向出租方负责;

  B、 若转租后承租方所收租金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租金的,高出部份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应承担高出部份所涉税费。

  (8)租赁权的转让

  承租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有权将租赁权转让于他人;

  (9)合同提前终止的求偿权

  除因承租方的过错导致合同的解除外,若本合同提前终止,出租方应对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偿。

  2、承租方的义务:

  (1)依约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2)依约对土地进行开发还林和经营管理林木和其它林产品;

  (3)依约使用土地;

  (4)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依法办理各类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手续(如林木采伐证等),出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和提供相关手续和批文。

  (5)尊重土地上其他权利人(包括他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6)应有效经营土地,不得闲置土地;

  (7)保证造林成活率为,保存率为;

  八、 政策、法律优惠及其限制

  1、最惠待遇:出租方现在和将来,无论是依据现行的政策或法律或是将来的政策或法律,给予任何来出租方所在地投资兴办实业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商及参与出租方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的内外单位和个人)的优惠,应当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给予承租方。

  2、税收减免及奖励(具体见附件3)

  3、雇工方面

  出租方应保证承租方享有雇用相关工作人员的自主权,出租方不得加以干涉。

  九、 租赁期限届满处理

  若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的,承租方不承担土地的复耕费用,但租赁期限届满时林木的价值及林业生产工具、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十、相邻权及其随附权

  1、承租人享有与土地相邻的土地及其建筑物的相邻权及其他随附权,出租方保证


提供且不得限制:

  (1)道路通行权:出租方应保证承租方人、畜和车辆等进出该土地的通行权及通行自由;

  (2)修建必要设施之相邻权:出租方应保证承租方为开发建设及经营需要的在相邻土地上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管线、修建道路等设施的相邻权;

  (3)用水权:出租方应保证承租方在经营管理中可自由使用出租方所提供的各种水利设施,并享有排水权、引水权、取水权、饮畜权等;

  (4)排灌设施使用权:出租人保证承租人使用已有的排灌设施。

  (5)承租方可根据自身需要及科学规划铺设排灌设施、管道等,并可自由使用。

  2、对出租方及第三方在土地上享有的相邻权及其随附权的限制和管理

  (1)通行权: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允许出租方及第三方在该片土地上有必要之通行,但此通行不得影响到承租方的正常经营管理;

  (2)用水权: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允许出租方及第三方在该片土地上有必要的用水,但此用水不得影响到承租方的正常用水;

  十一、第三人侵权的处理

  1、若该第三人侵权是因出租方原因(包括直接及间接原因)引起的,出租方首先应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与第三人协商或通过法律手段排除妨害;

  2、若第三人侵权非因出租方引起的,承租方有权直接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出租方应当全力协助。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爆发、堤防溃决、管漏、战争、罢工等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

  2、通知方式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

  3、若发生不可抗力,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免除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责任(如减少租金)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一方延期履行义务期间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三、国家法律、政策变化:

  1、法律变化包括:法律的修改和废止、新法律的颁布、修改和废止。

  2、国家政策变化包括:取消退耕还林、土地规划变更、土地被征为国有

  3、若发生法律变化导致承租方合同目的落空或者国家政策变化,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除应当全额补偿承租方的投入外,还应当赔偿承租方预期可得经济利益损失。

  十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六个月,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

  2、出租方逾期交付土地:每逾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六个月,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承租方为此而发生的全部信赖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初期配套设施的投入、及承租方预期可得经济利益损失)。

  3、出租方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而承租方同意接受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或减免%的租金,或在承租方同意的前提下以其他同等价值的方式给予承租方优惠);或属于出租方对第三方的责任或义务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限期完成或继续履行。

  4、出租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对承租方的承诺或保证(担保)或其它义务,应赔偿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可得经济利益损失),若因此使得承租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租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五、合同终止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双方未再续期的,合同自然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的,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合同终止;

  3)因出租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对承租方的承诺或保证(担保)或其它义务致使承租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方依约解除合同的;

  4)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退耕还林、未经出租方同意转让、转租或逾期交纳土地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

  5)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解除的;

  6)承租期间,若土地自然生态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水质、土壤、空气、气温等条件)发生严重变化,导致承租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承租方出现或推定将出现严重亏损,承租方有权要求租金的减少、免除及推延支付;亦可要求解除合同;

  7)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的其它情形。

  2、出租方地方政府行政级别变化不得成为合同的解除的理由。

  3、若非承租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终止,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投资予以相应的公平补偿。补偿标准为: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对配套设施的投入、期限届满时林木的评估价值、地上添附物的价值及承租方预期可得经济利益损失的补偿。

  4、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缔约当事人依约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六、通知

  1、通知方式

  本合同项下应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可以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传真或快递服务方式按下述地址送达或发给对方:

  出租方:地址:邮编:传真号:收件人:

  承租方:地址:邮编:传真号:收件人:

  如任何一方变更其通讯地址,则应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将其新通讯地址书面通知对方。

  2、通知的到达

  一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邮件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任何通知或文件的送达时间无法确知的,按以下方式确定:

  如为递送,为实际送达时;

  如为邮寄,为交付挂号邮寄后7日;

  如为通过EMS快递服务发出,为该服务受理后3日;

  如为传真:传出传真的


传真机打印出指明传真已全部发送至接收的传真号码的传输结果报告时。

  十七、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任何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解释:

  “承租方预期可得利益”是指:经出租方确认的、承租方针对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租赁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活动所作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承租方对其按照计划投入进行合理预测的可得利益;

  十九、附则

  1、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为:

  (1)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双方签字盖章

  (3)定金交付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4、本合同附件包括:

  (1)土地平面图(四至图);

  (2)配套设施;

  (3)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的优惠政策之承诺

  (4)出租方的土地所有权证;

  (5)承租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出租方:

  承租方:

篇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

  2、乙方为具有一定资本及项目经营管理经验的独立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zz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镇__村__组__亩土地 (详见下表)及林木等地上附着物(具体明细由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确认)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下称“项目”)生产经营。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入股土地其他相关信息:

  1、该幅土地的规划用途:

  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或者农用地,以及规划的具体用途;

  制定规划的机关:乡镇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

  2、甲方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的性质: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或者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方式取得。

  二、入股期限及土地交付

  入股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权、分红及风险负担

  股权分配:甲方以上入股土地及林木折合股权为上述项目总股权的10%;乙方对上述项目拥有90%股权。

  分红: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乙方基于甲方享有的股权每年度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具体金额为项目该年度实际净收益的10%;但是,年度项目净收益少于80万元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年度红利人民币8万元。

  2、项目经营出现亏损的,甲方不承担损失,乙方仍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支付红利。

  3、乙方应于每年月日之前与甲方办理项目收益情况结算并支付红利。

  4、乙方承担项目经营风险,并获取除支付给甲方的红利以外的项目全部收益。

  五、项目概况

  六、项目运作

  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

  甲方应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监督乙方项目运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甲方对项目收益情况享有知情权。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因项目运作,需要进行设施建设、林木采伐等相关事宜的,甲方应依法提供协助,以便乙方办理诸如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法律手续。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5、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及时报发包方备案;本合同生效后,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抵押、转让等任何方式流转其承包经营权,亦不得处分入股土地的地上附着物。

  6、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对受让地块极其附着物享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乙方为进行项目运作而在甲方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为项目运作而取得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乙方投入的其他财产,其所有权等权益属于乙方。

  3、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4、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在法律、政策环境成熟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其承包经营权作为出资与乙方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届时股权分配、盈亏风险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有关安排依法参照本合同确定。

  6、乙方同意甲方以转让等方式流转入股承包经营权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因项目运作而对外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因项目运作而对外发生的债权由乙方独自享有和主张,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分红。

  七、合同的解除

  以下情形构成合同解除的事由:

  1、经双方友好协商而解除。

  2、发生以下情形,甲方享有单方解除权:

  1)乙方迟延支付分红,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2)乙方拒不提供项目收益情况,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告知义务的。

  3、发生以下情形,乙方享有单方解除权:

  1)因政策变化,乙方继续进行项目运

作已经不具有合法性的;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

  3)发包方以及甲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干涉乙方项目运作,甲方在合理期间内拒绝进行协调或无法进行有效协调,相关问题无法解决的;

  4)项目连续两年出现亏损的;

  5)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项目继续运作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或者将使乙方进行项目运作成本大幅增加的。

  八、本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以下事由而终止:

  1、因入股期间届满而终止;

  2、因本合同解除而终止;

  3、因入股土地被国家征收、征用而终止。

  (二)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合同终止后,甲方仍对入股土地享有充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对本合同签署时之地上附着物及林木享有所有权,项目中乙方投入的资金、设备、知识产权等由乙方收回。以下为特殊问题及其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乙方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乙方不再要求甲方补偿乙方就此支出的费用,但因甲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除外。

  2、在入股期间乙方种植的植物、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建筑物以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甲方应以合理价款收购乙方种植的植物,具体价款按照合同终止时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确定;构建的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相关设施乙方有权收回,但因甲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部收购,具体价款按合同终止时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确定。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由甲方决定土地是否恢复原状并对此负责,乙方承担协助义务。

  4、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入股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该权利及于本合同约定的入股期间。

  5、因政府征收、征用土地致使合同终止的,双方基于各自的财产权利分别依法获得补偿款。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合同终止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元承担违约金。

  5、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依法确定。

  十、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需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未能送达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一切由专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均视为当天收到,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为收到日。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篇5: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范文(2)

  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范文2

  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a )中标函;

  (b )协议书附录;

  (c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 )附件,即:

  附件a ——理服务范围

  附件b ——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

  附件c ——报酬和支付_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定义      1

  项目名称是   1 (a )_______

  责任期限    17   _______

  计算起自        _______

  赔偿的限额   18.1 _______

  服务开始    22 _______

  完成       ________

  支付的时间        31(b )

  当地货币      __42__ 天

  外币        __56__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     汉语/ 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  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

  电传号码 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

  仲裁规则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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