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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屋设备材料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新建房屋设备材料及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丙方可委托物业公司作为履行本保修书的丙方代表)

  业主:指向丙方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设备材料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设备材料质量保修书。乙方按三方约定承担设备材料质量保修责任。

  一、免费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时间,从设备材料实际投用之日算起。具体时间为  年。

  二、保修范围:本合同结算款所包含的设备材料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三方会议纪要约定等全部内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因此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属甲方原因的,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设计或使用、非乙供材料不合格等造成设备材料质量问题,乙方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丙方或业主承担。

  三、保修的时间性:

  1、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或丙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查看情况,无须重新施工的,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作到工完场清。须重新施工的,又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施工,其余不变。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项目经理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四、维修的质量:

  1、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或甲方代表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一个项目免费保修期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免费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由维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免费保修期满后支付。

  2、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维修的,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3、如经历壹次(含壹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4、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五、乙方维修安排:

  1、设备材料移交甲方后,乙方必须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设备材料的维修工作。

  2、乙方保修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维修负责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六、保修款:

  1、三方同意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丙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监理、甲方签字认可),丙方在二十天内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及丙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其它:

  1、三方同意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丙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监理、甲方签字认可),丙方在二十天内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及丙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代表:

  本保修书于:年月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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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建房屋工程质量保修书

  新建房屋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丙方可委托物业公司作为履行本保修书的丙方代表)

  业主:指向丙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时间,从工程实际投用之日算起。具体时间为  年。

  二、保修范围:本合同结算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双方会议纪要约定等全部内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因此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属设计或使用、非乙供材料不合格等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保修的时间性:

  1、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或丙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查看情况,无须重新施工的,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作到工完场清。须重新施工的,又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施工,其余不变。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项目经理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四、维修的质量:

  1、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或甲方项目经理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一个项目保修期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一个保修期满后支付。

  2、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维修的,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3、如经历壹次(含壹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及丙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4、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五、乙方维修安排:

  1、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必修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

  2、乙方保修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维修负责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六、保修款:

  1、三方同意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丙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监理、甲方签字认可),丙方在二十天内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及丙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其它: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三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代表:

  本保修书于:年月日签署

篇3:X项目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保修书

  某项目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正常使用,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此维修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

  2、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需要乙方书面确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

  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5、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填比例,不小于5%]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 [] 元(人民币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 不计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如保管期间工程无重大质量缺陷或者乙方已经完好地履行了各项保修义务,则分两次退还:保修一年后退还[填比例,但不超过保修金总额的60%];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在二年保修期满后结清。(每次支付时扣除相应时段我公司垫付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4:小区工程质量和设备保修协议书样本

  小区工程质量和设备保修协议书样本

  甲方:(建设单位 )原工程合同号:

  乙方:( 施工单位)编号:

  丙方:(物业管理单位)

  为做好zz城的竣工验收后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招标书》、《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客户服务办公室:竣工验收前一个月由甲、乙、丙、三方联合组建zz城质量保修客户服务办公室。该办公室由丙方派出一名专业工程师主持工作,乙方派出名全权代表长驻工作,主要职责为管理服务一期工程的售后保修工作。客户服务办公室人员的更换或撤离应经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批准。

  第二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款 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变更及修改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第二款 乙方所有承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第三款 工程及各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业主入伙时对某些子项工程提出质量疑义,经甲、乙、丙三方确认上述质量问题无误,乙方仍有责任对其进行返工整改。

  第四款 除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原设计错误隐患,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第五款 以上未约定保修范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为准。

  第三条 质量保修期

  第一款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第二款双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文件无特别说明外,保修期限为70年。

  2)墙体、地面、门窗、室内外装修等一般土建工程保修期为2年。

  3)上下水管、电气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限为3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2个供冷期。

  5)防水工程(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等)保修期限为5年。

  6)装修工程为2年。

  7)其它未约定的以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条 维修及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

  第一款 保修期间内,如有保修问题,丙方以书面(《客户服务联系单》等)、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款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1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如结构安全、燃气泄露、水管爆裂、漏电等。

  第三款 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出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在收到丙方通知后2小时内或约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于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例如:房屋渗、漏、供水、供电、供气中断等。

  第四款 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丙方通知后24小时或约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第五款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丙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第六款 所有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验收合格之日重新算起。如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则应再次维修。

  第七款乙方承诺,在合同范围内质量缺陷,无论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时间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丙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第八款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或丙方要求应提供关于维修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维修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或丙方的审核同意。

  第九款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第十款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把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应注意保护好各类成品或半成品。如有损坏,应立即向丙方现场工

作人员及业主报告,如维修过程中故意或过失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恢复或赔偿责任,并按第七条第二款的原则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一款乙方负责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如果必须修改某些产品,则要征得业主及丙方同意,并在维修完毕后恢复原样,并得到业主认可。

  第十二款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丙方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第五条 对乙方维修人员的要求:

  第一款 工程保修期内在甲方指定的维修期间,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丙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第二款 乙方派驻现场全权代表应有相应的权限处理相关的质量问题和客户投诉。

  第三款 乙方保修人员应留有可联系的通讯方式,并保持24小时开通状态。

  第四款 联系内容若有变动须及时书面知会丙方,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传达之信息。

  第五款 乙方应按丙方的要求在各阶段在现场配备有足够的人力完成维修工作。

  第六款 乙方维修人员应统一着装,并配带工作卡,否则丙方将不允许进入小区现场服务,由此而造成保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款 每一套住宅,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维修。

  第八款 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订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丙方的现场管理,接受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第九款 发生有业主投诉乙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或保修工程质量,如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第六条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保修责任的处理措施

  第一款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丙方与甲方协商后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1、接到丙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2、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2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3、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丙方报告;

  4、对同一位置经过二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5、因乙方现场维修人员的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6、丙方认为乙方不能履行保修要求的其它行为。

  第二款 丙方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的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专业维修商的计价取费独立核算,乙方充分相信丙方在处理费用支付问题时将会持有公平和公正的立场。

  第三款丙方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的处理结果由业主和丙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需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并按第七条第二款的原则处以相应的罚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罚款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但并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一款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款 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甲方或业主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相应的罚款: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处以1倍罚款,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费用在1000到5000元的,处以0.6倍罚款,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处以0.3倍罚款。

  第三款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退房、赔偿等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丙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四款 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经丙方确认后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任何款项(包括乙方为甲方承建的其他项目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第八条 质量保修金的约定与支付

  第一款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

  第二款 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用超过保修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乙方将在甲方提出要求的十日内与甲方协商后三日内支付,超出十日且乙方未作实质性答复时,甲方所提要求均视为被乙方认可,甲方将以法律手段追回。

  第三款保修期限为五年的保修单位,保修金在乙方工程保修期满并充分履行保修责任后分期支付,全部单体工程竣工2年后支付2%,3年后支付1.5%,5年后支付1.5%;保修期为二年或三年的施工单位,保修金在乙方工程保修期满并充分履行保修责任后一次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第四款 丙方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及保修款的确认,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及丙方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丙方进行结算,相关手续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第五款分阶段保修期满后,甲方在30日内将各阶段相应的剩余保修金(不计利息)一次付给乙方。乙方需到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索取并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丙方签字同意后报项目部审批,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第一款 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第二款 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第三款 本合同中丙方所有行为均为甲方授权的行为,乙方知悉并认可。丙方不承担由该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第四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政策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同意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款 在协议履行中,若三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经济仲裁。

  第七款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服务验收,服务保修期满,结清工程尾款后自行失效。

  第八款 本协议一式陆份,其中甲、乙、丙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

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图(附图):

篇5:雨篷工程质量保修书

  雨篷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雨篷结构工程、雨篷防水工程、雨篷排水工程、雨篷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雨篷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雨篷防水工程、雨篷排水工程防渗漏为__________年;

  雨篷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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