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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餐饮采购协议书范文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旅行社餐饮采购协议书范文

  **国际旅行社与**餐馆协议书

  **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餐馆(以下简称乙方)就旅行团(者)用餐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客人便餐用餐标准:________。

  1.标准等:10人以上______元/人;6-9人______元/人;2-3人,______元/人;1人______元。

  2.豪华等:10人______元/人,6-9人______元/人;2-5人______元/人;1人______元。

  3.经济等;10人以上______元/人。

  4.乙方须保证客人够吃,如莱不够吃,添莱不另收费。

  二、客人风味用餐标准

  最低标准:______元/人(酒水在外)。

  三、陪同、司机用餐标准

  1.地陪、司机:______元/人(便餐) ______元/人(风味)。

  2.全陪与客人一同用餐,按客人标准计付;

  与地陪一同用餐,按地陪标准计付。

  四、酒水

  便餐酒水提供啤酒______元/瓶;可乐______元/瓶;汽水______元/瓶,矿泉水______元/瓶。除上述饮料外,饮用其他酒水,其费用客人现付。风味酒水,除上述饮料外,可提供红、白葡萄酒及中档白酒(不提供茅台)。

  五、结算

  1.甲方陪同以餐饮结算单向乙方结算每餐费用。

  2.甲方财务人员每次凭陪同填写的结算单核对发票向乙方结账付款。

  六、报损

  1.两小时前退餐,不收损失费,

  2.两小时内退餐,收取50%费用;

  3.订餐后未去用餐,收到100%费用(饮料不计)。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

  八、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国际旅行社(盖章)乙方:_____餐馆(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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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内贸代理采购协议书范文

  内贸代理采购协议书范文

  现今原材料产品采购,中小企业常常通过规模以上企业代理。这样做的好处,一则大企业规模化集中采购谈判能力强、成本低,二则,更重要的是,这类代理采购往往形成一种融资关系,其基本交易模式为大企业先行支付货款并占有货物,而后由中小企业分批受让货物并支付货款。具体交易模式可能各有不同,下面为一则合同,仅供参考。当然,笔者认为,像这类交易完全也可不必按下述模式进行,设置为买卖交易模式并妥为安排交易具体方式可能是更佳选择,不过选择权最终还在企业。

  内贸代理采购协议书

  甲方 上海**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

  乙方 上海**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20**年1月16日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坯钢(以下简称“代购货物”)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购货物品名、材质、产地、规格型号、数量与价格等

  自20**年1月16日起至20**年1月16日止,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代购货物的品名、材质、产地、规格型号及每批采购的数量、价格等,由甲、乙双方在每批采购前以书面形式具体确认。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不以所列责任为限)

  1、确保本协议所述委托代理事项合法,对乙方依本协议及分协议规定所为的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本协议、分协议以及乙方与供货方间的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货物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市场跌价风险,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等),在本协议、分协议及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非乙方重大过错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供货方、货源均由甲方指定,甲方应自行对供货方的资信及产品质量负责,并无条件按货物采购后的现状接受代购货物,且应自行承担代购货物流通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款和费用。

  3、由于供货方、承运人等相关当事人的原因造成本协议、分协议、购货合同等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条件的,甲方应自行负责索赔直至提起仲裁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依法需要以乙方名义行使上述权利时,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反之,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方、承运人等相关当事人索赔或提起仲裁、诉讼,甲方应负责理赔、应诉等事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依法需要以乙方名义处理上述事项时,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甲方怠于行使上述权利或履行上述义务时,乙方有权代为行使。

  4、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本协议、分协议、购货合同等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条件的,甲方仍应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收到甲方依约支付的保证金后与供货方签订并履行购货合同,并有权变更、中止、解除购货合同。

  2、以乙方名义办理代购货物运输手续至指定交货地点,并由乙方按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统保协议所约定费率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手续。

  3、收到甲方依约支付的货款、代理手续费及代垫费用等款项后及时办理出仓手续。

  4、由于供货方、承运人等相关当事人的原因造成本协议、分协议或购货合同等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行使索赔权利。

  四、质押担保

  1、在甲方付清其根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各款项或/及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前,甲方自愿以乙方代理其采购的货物设定质押,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乙方实现质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本款所述“主债权”系乙方依照甲方指示代购货物而向供货方实际支付货款的总额以及乙方代垫运输费、保险费、监管费等一切费用,并包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代理手续费等款项。

  2、代购货物运抵甲方处所后,甲、乙双方同意指定厦门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监管方对货物进行监管。甲方应为监管方监管货物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包括提供独立的、与甲方其他货物相隔离的保管代购货物的储存处所)。监管方对代购货物进行验收后应开具以乙方为存货人的进仓单。监管方对代购货物的占有视为甲方将代购货物移交乙方占有,质押即行生效。

  3、甲方负责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就代购货物仓储期间毁损、灭失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将相应投保单等单据正本交付甲方。甲方怠于投保的,其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该担保将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手续费及其他代垫费用后,乙方开具《货物出仓通知单》,厦门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与乙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进行核实后,按乙方指示将相应货物交付甲方,同时就该货物甲、乙双方间的质押关系终止。

  6、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乙方未受清偿或其他甲方违约情况下,乙方有权无需经过司法程序,直接提取质物予以拍卖、变卖。乙方依本款处理质物时,无须征得甲方同意,厦门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乙方处理质物的通知后,有义务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质物出库等手续,且无须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有权提取代购货物进行加工,但加工后的产成品必须立即、无条件地移交回厦门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管,甲、乙双方对该产成品成立质押法律关系,双方权利义务按本条上述各款执行。

  五、相关款项支付、结算的约定

  1、保证金

  (1)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确定各批次代购货物明细并据此签订分协议。甲方应在分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以现款形式按分协议总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保证金。

  (2)若在甲方付款提清代购货物或产成品前,代购货物或产成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下跌【以供货方同规格货物的最新报价或者“我的钢铁”网(mysteel.com)公布的同类产品相同规格的同期国内市场价格为依据】,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追加支付与下跌幅度等额的保证金,追加保证金金额为乙方通知甲方追加保证金当日国内市场价格与采购时单价的差额和甲方尚未提取货物数量的乘积。甲方应于乙方发出此类通知之日起 1 日内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

  (3)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可抵作相应分协议甲方应付的最后一批货款。

  2、货物提取与款项支付

  (1)甲方应在分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付清全款并提清货物。

  (2)乙方按甲方付多少款提多少货的原则办理代购货物或产成品出仓手

续,用以计算提货数量的货物单价由乙方按代购货物单价加上相应的代理手续费以及乙方代垫费用予以确定。

  3、费用结算

  4、若甲方指定的供货方逾期交付代购货物,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以乙方已付供货方的货款余款为标准将相应款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由甲方自行向供货方追索。

  5、其它费用:甲方认可并承担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其中,有关的进出仓费用、仓储费、运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和有关仓库或运输公司直接结算,但不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享有的任何权益。货物运输保险费由乙方代为缴交,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期限内按乙方预估的数额预交给乙方,据实结算,多还少补并即时结清。

  6、甲方未付清应付款项前,原材料及产成品所有权属乙方(货物风险依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任何款项,其应以逾期付款金额为标准按月利率0.8%(不含税)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如果甲方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保证金,乙方有权终止相应分协议。

  3、甲方提取代购货物进行加工的,应及时完成加工并按本协议第四条第7款约定将加工产成品移交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有作为担保乙方债权的质物。甲方加工能力吨/天,若甲方未能按时完成加工则乙方有权将剩余代购货物以及现有加工产成品移仓,因此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若甲方逾期付款提货,则乙方有权将甲方保证金及追加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有权自行处理未提完货物。

  5、乙方依法或依双方约定终止分协议后有权参照市场价格转售甲方尚未提取的货物,所得款项用以支付因履行本协议而需支付的货款、各项费用、违约金等应付款项,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根据本条第5款约定转售货物时,若乙方将货物拟转售的价格、数量等信息通知甲方之日起1日内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虽提出书面异议但未在这一期限内以该价格来款并补足该转售价格与甲方依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数额间的差额的,乙方这一转售价格视为合理的销售价格。但本款不得理解为乙方承担在货物转售前通知甲方转售价格的义务。

  7、依据本协议约定应由甲方与第三方结算的费用,若甲方未按时、足额付清并因此影响乙方权益的,乙方有权代为支付相应费用并就此向甲方进行追索。

  七、争端解决办法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不得自行与供货方变更或修改购货合同。甲方不得因购货合同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

  2、甲方放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减违约金数额的权利。由于乙方重大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应以乙方根据本协议可收取的代理费的3倍为限。

  3、合同期内若遇中华人民银行提高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所述资金利息(不含税月利率0.8%)作相应调整;合同期内若遇银行提高承兑汇票贴息率,则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第(2)项所述代理费作相应调整。

  4、乙方代购原材料的加工损耗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按其指定供货方实际向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及乙方所付货款数额及相应的代垫费用与代理手续费为标准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5、就本协议发生的通知应以书面作出并应按双方在本协议所列示的传真号传送或按所列示的联系地址寄送或当面送达。以传真送达的,一方按本协议所载传真号码发送传真当日即为送达日;以邮寄送达的,一方按本协议所载地址向对方以EMS发出通知后的第2个日历日即为送达日。如甲、乙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发生变更应提前十日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协议中列示的地址发出通知后的第2个日历日即视为已送达日;任何一方拒收其他方寄送的通知的,对方按本协议中列示的地址发出通知后的第2个日历日即视为已送达日。

  6、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须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确认方为有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篇3: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基本保密协议

  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基本保密协议

  甲方:(中国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电话:

  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就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进行接洽;鉴于双方就本项目的磋商以及实施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归甲方合法所有;鉴于甲乙双方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第1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信息

  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 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 其它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及其它事项.

  第2条秘密信息的形态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本项目有关或因本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它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均构成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

  第3条保密义务

  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商业机构(包括母公司在内)或个人;

  3 除用于履行甲乙双方关于本项目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5 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一致.如困乙方员工的过失导致该商业秘密外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4条 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又经熟知该资料;

  3 自拥有正当权限的第三方处得到没有披露限制的,并且是合法披露的信息;

  4 能书面证明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第5条 返还信息

  1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记载或包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文件或电子文档,包括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

  2 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它资料或载休中,则应删除或以适当方式销毁,并将其结果通过书面的方式报告给甲方.

  第6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应为无限期保密.

  第7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3条,第5条所规定的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100万 元的违约金;

  2. 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该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计算方法为: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则损失额应不低于甲方就本项目相关商业秘密已投入金额的300 %.

  c) 甲方因调查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以及向乙方索赔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8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的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载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发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载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的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载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发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载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9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台风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10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文件,传真,E-mail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职务:职务: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以中文做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针对本协议之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由双方共同签署确认后方为有效.本协议的全部附件.修改或补充经双方确认签署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份.

  4.本协议的理解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粗体字等只为方便阅读之目的,对各条款的实质内容均不产生任何影响.

  5.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项下事项所达成的最终协议,取代双方之间先前以口头或书面就本协议项下事项所达成的所有其它协议,合同,谅解或通信.

  甲方: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4:供应商采购协议条款

  供应商采购协议条款

  由于我司与供应商之间关于订单传送、送货、送货单号填写有误、有单无货、无定量包装、有货无单、送货时间混乱等种种原因导致双方沟通之间出现了许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司物料的交期、品质和物流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采购、仓库收发存流程,避免和减少因沟通出现的不必要障碍,特制订以下条款:

  一、订单传送

  1、订单未收到、丢失或订单无传送等:从3月20日起,我司采购订单将以ERP系统导出、以邬总或尤总签名为准,之前供货合同书作废。供应商收到我司ERP导出采购订单后,须在24小时内回签或亲自过来取单,不回签的厂商每张订单罚现金100元,如因我司未传订单造成交货延误,由我司自行负责;

  2、订单确认不仔细:因我司职员工作疏忽造成供货错误由我司相关人员负责,如因供应商未按订单要求生产造成错误依照该单金额全部赔付,并要支付我司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3、确认稿保存不完善,导致生产错误:因我司提供确认稿错误,由我司相关人员全部负责损失,如因供应商未经我司确认擅改或擅用其它确认稿造成生产错误,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双方沟通不畅、不及时,导致订单交货未如期完成:在无法确认是哪方错误的情况下,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

  二、收货

  1、未定量包装:我司自行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按15元/小时计算;路程远的倒付退给供应商由其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的交货延误由供方负责,路程近的当天处理,滞留按100元/天处罚;

  2、有单无货:要求供应商该张送货单重开,2小时内解决,并罚款5元/单;

  3、有货无单:仓库马上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传真填写正确的送货单给仓库,并罚款5元/单;

  4、未按我司采购订单填写订单号: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解决,并处罚5元/单;

  5、多送:未按订单多送部分以倒付形式退给供方,并要求供方重新开送货单,2小时内完成,造成我司人员搬运,按10元/单收费;

  6、字迹潦草导致无法辨别:供方须在2小时内重开送货单,并处罚5元/单;

  7、不同物料捆扎在一起、标识不清:我司人员处理按15元/小时收费或退给供应商自行解决;

  8、不写明材质:按10元/单处罚,如中盒:白皮与瓦楞之分;

  9、送货时间不规律:周一至周六送货,周六晚上和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拒收,急单除外;

  10、未按我司采购催货时间送货:仓库一律拒收,由供应商自行拉回处理;

  11、退货:不良品、退货、多余物料等退回供方的物料须在2天内拉回,否则我司以倒付形式退给供方或直接作废品处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催货

  1、我司采购部将依照生产计划出货单编制供应商交货确认时间表,供方收到我司传真或原件后,必须在48小时内确认交期并回签,未回签单位按200元/张处罚,并视作供方已经默认我司需交货时间;

  2、经协商确认好的回签表或无回签视作默认的交货时间表要求供应商按时交货,未按时交货依严重程度对每款物料做50--500元/天的处罚,直接影响到我司发货,造成空仓费、空运费、送货及人工费、客户罚款等一切损失将由供方全部www.pmceo.com承担;

  3、回复的交期,若因特殊原因达不到,必须提前两到三天书面知会采购,同时,回复最新最快的交期,第二次回复的交期不容再更改;

  4、订单交货未经我司采购确认,提前送货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我司有权拒收。

  四、付款

  1、到财务结账必须凭有尤总或邬总签字的采购订单、仓库入库单、品质部来料检验单、17%增值税发票等所有资料到我司财务对账,否则一律拒绝结账;

  2、以上所有罚款必须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对账付款。

  该协议修改经双方确认后20**年3月17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篇5:电器设备公司采购质量保证协议书

  电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江门市**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相互协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宗旨,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及合理处理质量问题,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部分:产品质量要求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其质量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1甲乙双方签定的技术文件、样本、规格书及采购单上特别注明的要求,并且双方存档;

  1.2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技术资料等;

  1.3甲方未作具体质量要求的产品,其反之应符合该类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或乙方对此类产品的规格要求。

  二、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是乙方应尽的义务,甲方在每年年末向乙方公布下一年度的质量考核目标,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质量考核指标,致力于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1年质量考核指标如下表:

  序号  项目  考核指标 备注

  1  进货检查批次不良率  %

  2  使用中投诉批次不良率  次/万

  1.2用语定义:

  1)进货检查批次不良率(月度)=当月不良批次/当月纳入批次×100%

  2)使用中投诉批次不良率(月度)=当月使用中投诉的不良批数/当月生产万台数。

  第二部分:通用质量管理

  一、质量考核

  为了促进乙方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甲方按月考核乙方的供货质量,并根据乙方的产品质量状况采取如下的措施:

  1、批次考核

  1.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进货检验中被甲方判定为不良的,有三种处理方式:

  1)退货处理;2)特别采用;3)选别采用。

  1.2退货处理:

  1.2.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进货检验中被甲方判定为不良时,原则上作退货处理。

  1.2.2由于退货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无偿支给的材料,因退货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损失部分的费用。费用的计算单价按甲方的进货单价计算,其它派生费用,如进口材料涉及的关税等,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乙方支付。

  2)对甲方的生产及销售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其应承担部分的损失,实施细则由双方另行协商。

  1.3特别采用

  1.3.1特别采用是指乙方提供的产品,其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检验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时,但经甲方判定,在不违反相关法规及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情况下,同意让步采用的处理方式。

  1.3.2由甲方责任造成的特别采用,由甲方承担特别采用而产生的损失。

  1.3.3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特别采用,该批特别采用产品必须实施降价处理,处理方式如下:

  1)第一次特别采用,对乙方处以该批不良产品货款10%的罚款;

  2)当同一产品出现同类问题,在第二次特别采用时,对乙方处以该批不良产品货款30%的罚款;

  3)同一产品出现同类问题,将不接受第三次特别采用申请,必须进行退货处理。

  1.4选别采用

  1.4.1选别采用是指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进货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时,但经过选别可以将其中的合格品挑选出来,供正常使用的一种处理方式。

  1.4.2由甲方责任造成的选别采用,由甲方承担选别采用而产生的损失。

  1.4.3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选别采用,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市内1天,省内2天,省外3天,国外5天)派人前来处理外,同时还应作出如下相应的处罚:

  1)第一次选别采用,对乙方处以该批不良产品货款5%的罚款;

  2)当同一产品出现同类问题,在第二次选别采用时,对乙方处以该批不良产品货款10%的罚款;

  3)同一产品出现同类问题,不接受第三次选别申请,必须进行退货处理。

  1.4.4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选别采用,原则上由乙方派员到甲方对已纳入的产品进行选别。特别地,如果需要委托甲方进行选别采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同时必须向甲方支付选别费用,

  选别费用的计算公式=选别时间×选别人数×工时费(10元/小时)

  1.4.5选别后不良品原则上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市内1天,省内三天,省外五天,国外十天)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如果是无偿支给材料的,乙方还需承担1.2.2第一条的责任。

  1.5为了加强乙方产品的质量管理,要求乙方按甲方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并在送货时附出货检验报告。

  1.5.1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检验或检查成绩表不合格,每批扣减质量服务分2分;

  1.5.2若乙方无视甲方要求,对出货产品未检验(未出具检验报告视为未检验),则每批扣减质量服务分5分,并处乙方100-300元的罚款;

  1.5.3若乙方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或假报告,则每批扣减质量服务分10分,并处乙方300-500元的罚款;

  1.5.4以上三种情况都将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1年内二次则暂停乙方三个月供货资格,三个月后仍不改善,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1.6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进货检查中被甲方判定为不良时,无论是退货、特采、选别采用都应扣减乙方月度进货检查批次不良率考评得分,扣减得分的公式=(1-不良批数/当月进货批次)×40分-不良批数×1分。

  1.7若乙方当月同一产品连续三次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甲方将暂停乙方供货资格,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整改完毕,经我司验证合格后,方可恢复供货资格;若乙方三个月内仍未整改完毕,则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再列入合格供应商行列。

  2.批次不良率考核

  当乙方月度进货检查批次不良率或使用中投诉批次不良率大于当年甲方要求的质量考核指标时,作为供方月度质量考核不达标,将对乙方罚款100-300元。

  3、使用过程质量考核

  3.1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过程中,出现不良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退货处理-处理方式同1.2.1-1.2.2条款;

  2)特别采用处理-处理方式同1.3.2-1.3.3条款;

  3)选别采用处理-处理方式同1.4.2-1.4.3-1.4.4-1.4.5条款。

  3.2甲方顾客在使用甲方的产品,出现投诉时,如果是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下列责任:

  1)在规定时间内补给相应的不良产品数;

  2)承担对不良产品进行返工而发生的费用,返工费用包括:①维修顾客投诉品的费用,②对库存产品进行返修而发生的费用;

  3)承担其它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3其它:

  乙方对甲方发行的“不良原因调查对策书”,应认真分析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

  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乙方没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或对质量问题应付了事的或无相应品

  质责任人签名,扣减质量服务分2分。若一直不回复,扣减质量服务分5分,并停止

  供货一个月。

  二、质量维护

  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乙方应采取(但不限于)以下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有必要依据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并保持质量体系的有效

  性、适应性及持续性。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评审,如评审不合格,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整改。甲方对乙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验证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整改,若复审再不通过,则考虑暂停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3、当乙方对甲乙双方签定的技术文件、仕样书、规格书等提出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确认,否则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按照“优质优供”的原则,甲方将按月根据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审结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货量比例重新进行评审,对连续二个月被评为D级的,甲方将考虑暂停乙方的供货资格。

  三、不合格的处理

  1、甲方在生产使用、检验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通知乙方前来协助处理时,乙方应在接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市内半天、省内一天、省外三天)前来处理。

  2、甲方需退回属乙方责任的不良产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市内:一天,省内:三天,省外:五天,国外:十天)到甲方处确认并作退货或换货处理。乙方逾期不进行处理,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仍不到甲方处理,甲方有权对该不良产品作出废弃处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扣罚单后,如有异议应在要求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若申诉被认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免;若申诉未被认可,该扣罚单仍然有效,乙方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认可。

  四、其它

  1、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应服从甲方厂内管理要求,若有损坏甲方财物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业务转交给第三方。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5、如果甲方不再提出更改本协议时,本协议将以同样条件延伸至下一年继续生效。

  6、本协议件在《基本交易合同》的有效期内有效。

  甲方:(盖章)江门市**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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