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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商铺租赁合同(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广场商铺租赁合同(20**版)

  出租方:广州市**企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广场商铺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商铺位置、面积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广州市天河路**号**广场(以下简称该广场)_____层

  ______号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位置注明详见附图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显示该铺的面积大小)。

  1-2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率为50%。

  1-3乙方租用该商铺仅限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使用,品牌为____________。

  1-4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的装修及设备详见附表(交铺标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甲方出租该商铺的合同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免租装修期,期间免交租金(此规定不适合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的用户),但需支付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管理费等费用);租金起算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起算日为甲方规定的营业日,乙方必须在该营业日起依甲方所规定的**广场营业时间开始营业。

  2-2合同期的起始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入伙通知书》的规定交付日期为准,若甲方推迟交铺,租期起始日及租金起算日按商铺实际交付日期顺延。

  2-3乙方在甲方发出《入伙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入伙手续,逾期不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三条 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和支付

  3-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第一年:_____元/月;第二年:______元/月;第三年:___元/月;第四年:_____元/月;第五年:____元/月。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租赁期内,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7日前向甲方以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3-3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日,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包含前《认租书》时乙方已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相当于乙方第一年三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并于甲方发出“入伙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预缴第一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3-4甲乙双方须按国家和广州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交租赁合同的登记费和印花税,缴交工商行政管理费等税费。如乙方未能及时交纳相关税款造成甲乙双方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3-5租赁保证金的退还;本合同期满,或因法定、约定的事由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依约定退出租赁商铺,甲方对商铺进行验收,在乙方缴清全部租金和其他费用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条件下,甲方在乙方搬出商铺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6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各种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重新命名该广场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也不因此构成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改名权利时,应在不少于两个月前通知乙方、邮政部门或其他相关的机构。

  4-2 甲方有权委派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广场物业管理机构。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4-3 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必须一并和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有关规定。

  4-4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商场公共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并会同管理机构制定搞好广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对商铺内部进行安全检查以维护该商铺正常的经营秩序。

  4-5 甲方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该广场其他物业及场地的用途、数目、面积的权利(但不能在租期内更改该商铺的用途或面积),在行使该权利时,甲方尽量减少给乙方带来的不便。

  4-6 甲方或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任何商铺之用户容许其管理人员进入该商铺,以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商铺的设施和设备。

  4-7 甲方或管理机构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广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如这些规章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4-8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告示。

  4-9 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对

广场物业管理机构的投诉。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对其承租的商铺,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广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妨碍。

  5-2 必须以乙方名义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依法持证自主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如需改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5-3 不得分租、转租他人,不得将该商铺承租权做质押。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将被视为该商铺承租权转让:

  (1)如乙方破产或被清盘或其产业被接管;

  (2)如乙方是有限公司或其他法人企业,乙方控股权的变更(若控股权变更是乙方股东的集团内部改组,则属例外)。

  5-4 乙方承租后,自行办理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与甲方及物业管理机构无关。

  5-5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工商行政管理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6乙方须自觉遵守执行甲方及其委托管理机构制定的有关加强广场、商铺管理的管理守则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 合同期满和终止的处理

  6-1合同期满,乙方若有意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是否续约,由甲方书面确认。若甲方同意续约,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如果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30天前,双方仍未能就续约事宜达成协议,或乙方未在前述期限提出续租,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租。乙方放弃或视为放弃续约的,甲方有权与新的承租者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6-2 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况的,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后五天内搬出所租赁的商铺,并自费拆除加设于商铺内的设施设备,将商铺恢复至承租前甲方交付乙方使用时的状况。租赁商铺连同商铺内原有设备、一切镶嵌在建筑物结构之内的附属设施由甲方无偿收回。在乙方于合同期内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并按时缴纳各项费用的前提下,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1甲方不再出租。

  (2甲乙双方未能达成续租合同。

  (3乙方放弃或视为放弃续租。

  6-3租赁期满双方不续约,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的,租赁期满日或协定终止日为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五天内搬出所租赁的商铺。否则,甲方有权提请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存并自行处理乙方租用物业内的所有财产。乙方可在二个月内向甲方申请退还甲方代其保管之财产代其保管之财产,但必须以清偿所欠甲方款项为前提,并支付保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场用占有费从合同终止第二日起计,金额以租赁期终止前一个月的租金按日计付同等数额,但此费用之支付并不意味双方租赁关系之继续。

  如乙方在约定期间内未向甲方申请退还财产的,即视为乙方留存于租赁物业内之任何财产与设备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亦应承担甲方处理该废弃物的劳务费用和因拆除租赁物业内设备即装修恢复租赁物业原状而产生的费用。

  6-4如因政府征用为其他用途,甲方将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通知规定的期限无条件退出租赁商铺。乙方所交的保险金,甲方按第三条第5款的约定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若乙方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日后的第六天仍未营业,从第七天起,每一天必须交纳违约金,按每月租金的百分之二交纳。若逾15天仍未进行营业,管理机构有权按业主要求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场地,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2租赁期间,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任何单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完成租期总额的百分之十计算。除违约金外,如甲方违约,甲方退回乙方所交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乙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7-3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二支付滞纳金;拖欠时间超过十天,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向乙方提供有关服务等其他强制措施;拖欠达一个月(含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须付清拖欠的款额及违约金,并无条件把租赁商铺连同附属物交回甲方。

  7-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经劝告拒不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商铺,乙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1)利用该租赁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2)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商铺。

  (3)不按合同约定爱护原有设施。

  (4)擅自转租、分租或转让该商铺使用权给他人使用。

  7-5乙方违反《**广场管理细则》及有关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纠正,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果乙方拒不接受或情况严重,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6凡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通知或其他方式所指定的时间搬出商铺。逾期不搬出的,视为乙方放弃租赁商铺内财物,乙方所交的一切款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延期迁出所产生的租金,并有权按延期租金的50%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责任。

  7-7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违反合同有关规定,须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违约事项及所扣除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并开具票据给乙方。当剩余保证金不足合同规定数额三分之二时,乙方必须在五天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商铺,所收款项不予退还。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支付,并有索赔的权利。

  7-8该商铺的建筑面积如与合同不相一致,误差在2%(含2%)以内按合同规定执行,不作退补;误差超过2%的按原定的租金标准退补差价。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国家政策或地震、台风、水灾及*、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或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若不可抗力原因只是合同终止执行,乙方需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退还的有关手续按税法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正在进行的有争议的条款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

同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行使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联系地址或直接送达并经签收确认,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确认,以电报或挂号或特快专递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快递公司发出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2、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任何一方不得拒收相关文件。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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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产权商铺租赁合同

  产权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南昌市z秋水广场管理处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z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共48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从20**年5月1日至20**年11月1日;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三、租金及交纳方式

  1、20**年5月1日至20**年5月1日为免租期。20**年5月1日至20**年5月1日按当时所占用的店铺面积,收取5个月的全年租金。20**年5月1日至20**年5月1日按当时所占用的店铺面积收取6个月的全年租金。

  2、店铺租金以每平米30元的价格收取。

  3、租金的交纳时间为每年的9月2日交纳.

  四、甲方权利义务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架构。

  2、甲方为乙方在店铺门前提供六百平米的室外场地,用作室外经营,并按每套桌椅150元每月收取场地使用费。

  3、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要求在室外经营场地铺设地垫,维护好营业场地的卫生。

  2、不得在室外经营木炭烧烤.

  3、允许乙方在秋水广场北面入口处,店铺上方设置一个高度不超过四米,宽不超过一米的霓虹灯招牌。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七、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累计超过十天和无法提供四百平米的室外经营用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应减收全部租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投资损失。

  2、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2%加收滞纳金。

  八、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3:群楼商铺租赁合同

  群楼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管理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邮编 :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将韶关市z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商铺或/柜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以自己的名誉进行商品经营活动,甲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实施统一管理。

  第一条 专柜位置与面积

  租赁的专柜位于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楼 号铺位,商铺合计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平面图所示)。

  第二条 经营与管理

  1、乙方在其承租的z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商铺内经营商品品种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为;或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经营为商品品牌是(乙方已获授权代理),其品牌中文注册商标为 ,英文注册商标为。

  2、乙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以确认范围为限。如需增加或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相关经营资料,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1000元/单品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时改正。

  3、乙方销售的商品是代理经销的商品,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件。如因代理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须在其销售的商品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按“ 省(市)有关产品标识管理方法”标贴具体标识,标识内容需用中文填写。

  6、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在提供件前用*表示)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3)外销许可证(甲方为境内非本市企业)

  4)商标注册证、当地工商部门受理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5)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商品出厂合格证

  8)报关清单(复印件)

  9)进口完税单(含增值税单)

  10)商检证明

  11)卫生检测报告、合格证、计量标准号

  1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3)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乙方提供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本地区其他销售网点同种(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将该种(类)商品零售价降至与其他商场相同,并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进行营业。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

  10、乙方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推出的一切商品,如发生顾客投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处理裁决,乙方保证服从甲方裁决决定,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 租金与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乙方所承租专柜的租金从年月日 (以此为计租日)到年月日止,优惠为 元/月(大写);

  从年月日起,专柜的月租金开始为元(大写) 。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所承租专柜的租金按(年、季、月)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季、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支付当(年、季、月)的租金,每推后一天,乙方要承担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的罚金,如拖欠租金至一个月时乙方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乙方还将承担两个月月租金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进场开业保证金

  进场开业保证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缴纳贰仟元的进场开业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按时开业营业,甲方则不再退还;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的,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进场开业保证金。

  在乙方进场后,进场开业保证www.pmceo.com金转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一个月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金

  为做好商品质量检验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根据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的面积,乙方应交纳的质保金为人民币元整, 大写元整。在终止协议后(国家规定的本类商品质保期质保完毕),如乙方售出的货品被确认再无质量投诉,甲方则将此项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发生顾客质量投诉事件,质量保证金用于赔付投诉,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第六条 促销

  1、甲方在每年重大节日或销售转季都将举行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合作,并分摊其费用。促销活动的方案及大致费用,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2、乙方如需自行举办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批准,如需使用甲方场地或设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支付相应使用费用。其活动不得影响其他客户的正常营业。

  第七条 费用

  1、综合管理费:指用于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统一管理和用于保安、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各项费用支出。乙方同意管理公司收取综合管理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

  2、水电费:自用电费按实际用电千瓦数进行计费,公共区域水电费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乙方不得随意私拉乱接水电管线。

  3、广告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本广告费只是日常统一宣传、布置所需,含重大节假日、店庆。竞争对手的针对性促销以及销售转季举行大型促销而产生的费用另计(使用情况张榜公开)。

  第八条 乙方进场与营业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乙方保证营业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承担的义务:

  遵守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商品经营的品牌或品种;

  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所有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范围。

  必须将经营证照交由甲方列管。

  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中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必须爱护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的所有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商业街内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遵守商业群楼内的安全消防规定,自觉维护商业群楼内的卫生。

  5、乙方所有合法、合约经营活动,均不受甲方干预。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备的条件。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管理、处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含超合同规定,改变或增加经营品牌、品种);

  B、擅自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及装潢设施;

  C、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D、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E、乙方严重违反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的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而又不接受处罚的。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合法www.pmceo.com、合约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管理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应平等对待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所有经营客户,并为各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 道具与装潢

  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原有的装潢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保管权。乙方自带入场的道具,合同结束后应在当日自带离场,否则甲方认为乙方已放弃权力,甲方即可自行处理。乙方进场如需二次装潢的,必须先行书面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不可移动的装潢部分(含不可移动的道具),乙方在离场时必须保持原样。

  第十二条 工商、税收

  甲方、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交费、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续签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期限为月,于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续租请求。

  第十四条 提前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中的任一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出方必须在解除本合同的二个月前提出,并支付对方双倍月租金的违约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订立合同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甲、乙方如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篇4:商铺租赁合同范本(8)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八)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 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 (____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承租方(盖章): 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联系电话:__联系电话:__

  联系地址:__联系地址:__

  身份证号码: __身份证号码:__

  __年__月 __日

篇5: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名店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供应商代码:(以下简称甲方)

  柜组编号:步行街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

  1、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中油国际名店街 层 区 号商业店铺及设施(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墙面、柱头、天棚、地面、电梯间,如乙方需要改动,必须书面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承租面积 ㎡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该铺位位置参见本合同附件平面图所示的特定部分,该平面示意图仅作识别用途。)确切面积以交接时的实测面积为准(见合同附件1)。

  3、该商铺(位)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1。该合同附件作为出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经营范围

  1、主要经营范围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2、若乙方要将承租铺位作为其法定注册地址,应当另行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条 经营期限

  1、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期共计 个月。

  2、租期满前三个月,若乙方未向甲方书面表示续租的意向或双方未能就续租条件达成一致,则甲方有权开始进行重新招租的准备工作,包括带领未来可能的承租人在乙方正常的工作时间或者事先与乙方约定的时间参观承租铺位,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3、若乙方在承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表示了续租意向,但双方未能就承租费条件达成一致,而甲方在乙方承租期满前又与第三方达成承租铺位的租赁意向,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承租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承租铺位的优先承租权。

  2、装修期间免租,由出租人在开业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如期交还出租铺位。承租方如要求续租,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具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2个月之前书面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标准(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双方约定租金执行:租金标准 元/年/㎡,合计 元/月,租赁期内租金总额为 元。

  2、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第一次预付 个月的租金,签订本合同时一次付清;以后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个月一付,即上一次租金到期10日前,预付下 个月租金。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1)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总额相当于二个月承租费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合同期结束后该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的处理按《财富广场营运管理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租金中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商铺内营运费用(如电、水、天然气等)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三)乙方应该按照约定将承租费通过转帐形式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八)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不再承租时,由承租方投入的可分割并可移动的属于承租方所有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由承租方带走;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九)租赁期未满,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提前退租,属于承租方所有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归出租方所有。由于出租方的原因造成承租方提前退租,由承、出租双方共同指定有资格的评估单位,对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进行评估,出租方给予赔偿。

  第七条 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 2.1‰的滞纳金。

  1、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 元/月/㎡)。

  3、固定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 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七)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按照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承担经营中发生的交费、纳税等义务。

  第八条 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www.pmceo.com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九条 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0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千盛茂时尚会馆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 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条 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一条 续营方式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第十二条 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www.pmceo.com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千盛茂时尚会馆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出租人在本合同履约期内,享有租赁商铺的管理权和约定的租金收益权。

  3、“财富广场”商号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出租人所有(包括中文、英文、拼音字体、色彩、标识等)。

  4、财富广场屋面天台、建筑外立面、广场内公共部位的使用权、广告发布权归出租人所有。

  5、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商铺。

  6、出租人负责本合同第一条第2项所列内容的的维修、更新,但对承租人增加的装修、装饰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7、出租人应在起租日前一个月,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按时交付确有困 难的,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延长期不得超过60天,否则以违约论。

  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9、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10、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12、甲方统一制作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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