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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劳动合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20**年新版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4、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等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关系,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第二条 乙方情况

  乙方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最高学历: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居民身份证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现住址: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失效。

  双方确定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依据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当日到甲方上岗,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三、工作任务

  第四条 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

  第五条 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

  1、。

  2、。

  3、。

  以上标准全部达到时/其中一项达到时(选择适用)视为工作任务完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岗位工作。

  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 工作要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不超过3个月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届满后或临时 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乙方调整回原来岗位工作。乙方承诺同意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从事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期间的报酬按原岗位/临时岗位(选择适用) 标准执行。

  第八条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基本工作地点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须的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执行标准工

文章 时制度的。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时制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二条 甲方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适用以下第种工资计发方式:

  a.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五条 甲方每月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最晚不超过当月月底。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的变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作相应变动。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选择适用)

  第十八条 乙方应将办理社会保险必需的资料及时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十九条 乙方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确定的标准享受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九、保密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商业秘密泄漏造成业务量减少,经营困难等状况形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劳 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乙方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 损失)。

  (选择适用)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就职或自办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乙方违反此条约定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均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2.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因客观事实无法完成。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踪,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事务:。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文章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实出具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三十一条 涉及本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在乙方按规章制度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条约定的工作后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时到甲方参加工作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元的违约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参加工作 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如之后双方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则本条约定的解约权和违约金请求权自然丧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现住址、户籍所在地为乙方的送达地址,甲方的相关文件送达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视为送达乙方。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于变动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没有变动。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内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在申请调解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任一方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合同约定的离职手续办理、保密或竞业限制等后合同义务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条本 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成立。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一、本劳动合同书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用。

  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本劳动合同前,应将“甲方声明”中所列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劳动者要 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劳动者书面明确告知,并且将用人单位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劳动者书面明确告知。

  三、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本劳动合同前,应要求劳动者书面提供并认真查验核实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学历、籍贯、身体状况、从业经历等,重点查 证劳动者是否有违反“乙方声明”前4条内容的情况。从而既避免招用国家限制就业的人员,如童工,又避免招用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人员;即使劳动者提供 虚假信息通过核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发现后也可以欺诈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合同书第二条“乙方情况”,用人单位应要求劳动者如实填写。一是当发现实际情况与填写内容不一致时,可以以欺诈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二是与第三十七条相对应,当发生与劳动者无法沟通情况时,可以将法律文书送达到填写的地址而达到通知目的。

  五、如用人单位是在用工之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将本合同书第三条劳动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为实际用工起始日期。

  六、本劳动合同书第四条工作任务的填写可以适当宽泛、概括。

  七、本劳动合同书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应明确具体,以便用人单位能合法准确地依据此条款终止劳动合同。

  八、本劳动合同书第六条应准确填写乙方的“岗位”,并将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具体地写进《岗位说明书》。

  九、本劳动合同书第九条甲方安排的工时制的详细内容应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

  十、本劳动合同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加班管理和休假管理应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

  十一、本劳动合同书第十四条工资计发方式,用人单位应在薪酬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详细内容。

  十二、本劳动合同书第十八条“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是违反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劳动者应缴部分,然后和单位应缴部分一起缴纳到社会保险管理 机关。此条约定目的在于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未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加入其工资中的社会保险费。

  十三、第二十五条为选择适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与劳动者约定此竞业限制条款。适用时可以酌情将补偿金约定低一些,将违约金约定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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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合同书范文(十九)

  劳动合同书范文(十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日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后工作*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 止。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工作,担任部(店)。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所订《制度》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工实行 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定有关工作规范。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此项费用。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对乙方进行薪酬分配。

  第八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为元。并视经营情况和乙方贡献大小向乙方发放相应数量的奖金。

  第九条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换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条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临时下岗待工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按国家及四川省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负伤,其工资及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做有损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下销售甲方所经营产品以外的其他类似产品。

  1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条规定,

  甲方可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合同期内甲方需对乙方作升(降)职的,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

  2.有违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条规定情节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代表或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条第一款解除合同后,甲方在六个月内再录用人员的,应优先录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当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的,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一方或双方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也可直接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条 甲方所制订的《四川省香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员工工资及晋升考核暂行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3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 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 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篇3:大酒店劳动合同范文(5)

  大酒店劳动合同范文(五)

  兹有**大酒店(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现住址及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意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愿意执行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愿意执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聘用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若要续签,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办理续签合同手续。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聘请乙方为**大酒店部门职位级别的员工,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工作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酒店经营状况实行酒店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每月10号以货币的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2)甲方执行岗位工资(按底薪+提成、日工资等)等级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甲方按规定对其进行奖励。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酒店职位空缺情况,可给予乙方提供晋升的机会;当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贡献时,甲方将给予相应的物质、精神奖励。

  第四条劳动时间

  (1)原则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用餐时间),根据甲方经营特殊性的需要,乙方应延时上班时间,4小时之内不算加班。每周的工作时间按照酒店规定。每月有四天有薪休班。

  (2)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工时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如超出规定的时间,甲方应按酒店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补贴。

  (3)乙方可享受法定假日及婚、丧假及工伤等有薪假期。甲方可根据经营及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开+始及结束的时间,并可以轮换倒班。在照顾乙方合理休息的情况下,可视需要安排要求员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岗工作,乙方应支持和服从安排。但甲方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班须经过申请和批准。

  第五条员工教育

  (1)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英语、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参加、接受考核或考试,不及格者,按酒店有关政策处理,有关培训方面的个人资料将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综合考评的一部分。

  (2)对有潜质的员工,酒店将提供多种专业培训,以使员工达到个人职业发展的目标。

  第六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

  (3)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卫生操作守则。

  (4)乙方须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合同期内和期满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与其他任何企业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有其他任何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5)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之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由乙方不端行为所引起的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之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或以偿付七天工资代替通知,乙方违约需缴纳培训费用。

  2、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不同,一般岗位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以偿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传染病;

  (4)乙方严重违反酒店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酒店有关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5)乙方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胜任本

职工作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

  (7)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本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工资低于当地劳动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关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辞职员工如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的,应按规定赔偿甲方出资的培训费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应退还甲方为乙方进行培训所需的费用,并补偿甲方的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属酒店人力资源部。

  (2)酒店《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保留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4:Z花园别墅公司劳动合同书

  Z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乙方:

  (用人单位):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年月: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家庭住址:

  邮编:邮编: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花园别墅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终止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天。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第二条:乙方如是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期 日。试用期内遇有病假、事假按实际天数顺延。

  第三条: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随时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患有不适宜在甲方工作的疾病;

  (2)录用时有任何欺瞒行为;

  (3)违犯甲方规章制度,

  (4)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

  第四条:在试用期内,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工作时,随时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工作内容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岗位上工作。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工作状况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职务。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实行平均每周四十小时制。每个工作日八小时,非正常班次每八小时折合一个标准工作日。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假日加班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三十六小时,非正常班次的岗位不在此列。遇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时除外。

  第九条:甲方有权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班次。但对孕期和哺乳期女员工应按规定给予照顾。

  第十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企业效益情况,每年为乙方提供一次健康检查。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实行月薪制,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日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工作岗位、职务变化时,工资标准随之变动。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全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全薪节日。少数民族员工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自调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按公司规定享受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不少于五天。

  第十六条:婚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假等按甲方考勤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时,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医药费,甲方按甲方制定的《工资管理办法》和《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由甲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按公司规定支付工伤假工资。

  第十九条:乙方因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负伤时,甲方不承担任何医疗费和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均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工作到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可以享受国家和甲方规定的退休待遇。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照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其它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甲方将根据员工手册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奖励

  第二十五条:甲方设立各类专项荣誉或物质奖,以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九、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下列内容为甲方商业秘密:

  (1)甲方与他人正式签订的各类合同;

  (2)甲方商业客户情况;

  (3)甲方自行编制或请他人专为甲方编制的电脑软件;

  (4)甲方各类经营、财务、人事等文件资料;

  (5)甲方事先声明属于商业秘密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或解除合同三年之内不得将列入商业秘密的内容(包括乙方本人在甲

方工作期间的职务成果)向第三者泄露。但国家机关依据职责调查时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甲方商业秘密向第三者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专项协议

  第二十九条:甲方出资送乙方在国内培训或考取有关资格证书时,甲方可以视情况规定其在甲方继续工作的最低年限。

  第三十条:在甲方工作未满最低年限,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或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五条第(1)条款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培训费或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乙方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甲方必须事先声明。双方应就最低工作年限、起止时间、赔偿数额、减收条件等订立专项协议。不接受专项协议的乙方应在培训或录用前明确提出。

  十一、医疗期限

  第三十二条,乙方因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医疗期。

  第三十三条:乙方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甲方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

  第三十四条:乙方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甲方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三十五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

  十二、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三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玩忽职守、越权行事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4)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牟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5)道德败坏,工作失职,违反外事纪律等,使公司声誉受损的;

  (6)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公司同意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工作或活动;

  在医疗期内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工作或活动的;

  (7)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或收受贿赂的;

  (8)违反《员工手册》有关规定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利、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或不愿在甲方继续工作的;

  (2)乙方不胜任工作又不愿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职务的调整或者工资升降的。

  第四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裁减人员。

  第四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四十三条解除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四十二条提出解除合同,但甲方未在三十天内给予任何答复的;

  (3)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

  第四十六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甲方解除合同时,根据本合同第十一章医疗期的规定顺延至医疗期满。

  乙方隐瞒事实真相,骗取或造医院患病证明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即将期满,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续签或终止合同意向。任何一方如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视同于续签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三、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八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时,应当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其中依据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2款解除合同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补偿金按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第四十九条:甲方依据第四十条第1款解除合同时,除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按甲方上年月人均工资标准计算。

  第五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距合同期满每提一个月相当于乙方二天工资计算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执行本条。

  第五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四十二条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距合同期满每提前一个月相当于乙方二天工资计算。无固定期限不执行本条。

  第五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十条提出解除合同或依据第四十七条提出不续订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时,须赔偿乙方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损失费。

  第五十三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解除合同或依据第四十七条提出不续订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或未满三十日前擅自离岗时,须赔偿甲方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损失费。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未解除前乙方又雇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本章各条所涉及的"工资"均为岗位标准工资,不含"激励"。

  十四、手续的办理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一个月之内应办理完成内部调离手续、人事档案关糸和各种劳动保险关糸转移手续。如超过一个月,不办理人事档案关糸和各种劳动保险关糸转移手续的,又不能说明原因的,甲方将把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糸和各种劳动保险关糸转移到乙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五、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发生后,乙方可以向本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双方或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或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七条:当事人约定:

  --------------------------------

  十六、其它

  第五十八条:〈员工手册〉、〈关于人事调配程序的暂行规定〉、〈工资管理办法〉、〈考勤管理暂行规定〉、〈计划生育工作暂行办法〉、〈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上网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物资管理细则〉、〈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为本合同的组成附件。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第六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

  生效日期:年月日

  终止日期:年月日

  终止条件:

  变更内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

  生效日期:年月日

  终止日期:年月日

  终止条件:

  变更内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年月日

篇5:劳动合同书(法律顾问版)

  劳动合同书(法律顾问版)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劳动者):

  现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月(天)。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充分考虑乙方综合素质的前提下,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征求乙方的意见后,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乙方的岗位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目标或业务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可以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

  第七条甲方应当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甲方根据公司规划及工作需要,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岗前、业务、技术等职业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一)基本工资为:,试用期工资为:。每月支付一次。

  (二)乙方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目标或业务任务,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报酬。具体报酬标准详见公司业务提成标准。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公司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五、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给予乙方适当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具体保密事宜详见保密协议。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www.pmceo.com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

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八)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甲方为其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二十三条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的一切损失。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修订、补充。

  第二十七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号:

  住址:现住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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