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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园车位租赁协议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嘉园车位租赁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长沙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阳光嘉园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车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位位于阳光嘉园______组团_________ 栋地下室______车位。

  2、该车位租赁期共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最多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放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位,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 该车位每月租金为300元(大写佰零零元);服务费为30元;车卡押金;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6、车位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租金及服务费 。甲方收款后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7、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位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车位。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车位。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车位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车位结构的;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如该车位被其他车主选购,则需进行换租其他车位。

  1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采编:www.pmceo.cOm

篇2:场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

  场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z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广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方便工作,现向乙方申请使用联合广场停车场车位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承认乙方的停车场车位的使用是有偿的,甲方应按元/位/月向乙方缴纳停车费。甲方如需固定车位,必须向发展商申请,并按90元/位/月缴纳固定车位服务费,私自设立固定车位影响他人泊车者,乙方将取消甲方在停车场泊车资格。甲方在签定此合同时,应向管理处附相关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2、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停车场期间,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条例”和“联合广场公约”,并履行业户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3、甲方车辆在联合广场停车场进出必须严格遵守一车一卡制度,出场车辆车身牌照与车卡登记车号不符者,管理处有权不予放行。

  4、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停车场泊车时,必须按乙方规划的行驶路线、路标、车位泊车。

  5、甲方车辆进出乙方停车场必须小心安全行使,如损毁停车场的任何设备(设施)及他人车辆,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向乙方申请的停车卡在有效期内享有车位认租优先权,甲方逾期缴纳停车费,乙方有权将车位给予轮候者。

  7、甲方停车卡应随车携带。进场时不能出示有效停车卡者,按规定缴交停车费。

  8、乙方对甲方车辆进场应提示明确的行驶标志、泊车位置。

  9、乙方有权保留改变泊车位申请办法及收费标准(不高于政府规定)改动之权利。

  甲方申请停车卡之车辆资料

  车名型号:车牌颜色卡号

  车名型号:车牌颜色卡号

  车名型号:车牌颜色卡号

  车名型号:车牌颜色卡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业户盖章):乙方:深圳z联合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联合广场管理处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3: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

  编号:

  甲方: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号楼单元房屋,(合同编号: ),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号。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月,共计元(大写)。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十五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详细情况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2.位置:;

  3.车牌号码:;4.颜色:;

  5.车辆名称:;6.车型:;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8.车辆状况:;

  9.保险种类:;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二十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

篇4:美苑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美苑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愿共同遵守以下内容:

  第一条 甲方将西城美苑号地下停车场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方式为分月租赁,租金为每个月210元,每月续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车位锁押金100元,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约的,车位锁完好,钥匙归还给甲方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 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所承租的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或车位锁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找到损害方的乙方自理。

  第五条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公共秩序维护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第七条 在承租期间,如车位一经售出,乙方须无条件让出车位,甲、乙双方再行商议更换车位,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八条 租赁期届满,乙方需在届满之日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九条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所承租车位的优先续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或7个工作日内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篇5:私家车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私家车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z新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z新城地下车库车位编号: ;

  住宅号: ;业主姓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定《地下车库车位买卖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车库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车库物业管理制度或规定;

  3、建立健全车位档案及其它相关资料;

  4、制止违反业主公约、本车库的物业管理规定及《z新城业主手册》的行为;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监督甲方履行本协议,就管理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小区的业主公约、《z新城业主手册》和本车库的有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缴纳本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乙方车辆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的私家车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爱护停车场设施,若损坏设施须照价赔偿。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

  ⑴、车库照明电费、水费及耗材更换;

  ⑵、车库保洁及垃圾清运费用;

  ⑶、道闸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正常维护费用;

  ⑷、交通管理费用。

  2、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间:每月28日前交下月的费用;

  3、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每车位每月 30 元;

  4、乙方从签定本协议之日起十日内,不管是否停车,须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若乙方原因中途停止停车,也须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5、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或拒绝交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缴纳违约金;

  6、乙方出租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缴纳;

  7、乙方转让车位的,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并在甲方备案和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四、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的使用人在本物业范围内应当遵守本物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其发生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及乙方车位使用人(亲属、朋友、乙方许可进入或使用其车位的其他人员)和甲方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存在人身、财产www.pmceo.com的保险或保管关系;

  3、为维护地下车库的功能及整体美观,乙方不得在购买的车位上乱堆杂物,不得私自搭建其它建筑物,禁止改变其使用功能;

  4、由于地下车库属无人看守刷卡后自动起杆进出的,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而造成不能正常进出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在本物业范围内,业主与业主(或与使用人)之间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属于民事纠纷的可请甲方进行调解,调解协商不成的,业主可用法律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利。

  6、甲乙双方均有通过合法手段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但均不应以对方履行本协议中有瑕疵而不履行本协议。

  五、有关事宜告知

  1、乙方在购买车位后,应注意该车位的实际高度和长度,超高、超长的车辆严禁驶入,若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

  2、车卡押金每张50元,遗失不补卡,不退款,遗失后需重新办理;

  3、车卡应随身携带,停车后切勿遗留在车内;

  4、车卡仅限本车使用,一车一卡,凭卡出入,车卡不得转借或私自转让;

  5、当更换车辆时,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号变更手续,保持车号和卡号的对应关系;

  6、若车卡不慎丢失,持卡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物业服务中心挂失,并办理相关手续,尽量预防和减少损失;

  7、汽车车卡只有交替完成进出刷卡后,道闸系统才正常自动起杆,任何连续两次的进或出,道闸系统均不会正常自动起杆。正常情况下道闸不允许人工起杆,特殊原因需人工起杆的需要到甲方的公共秩序管理部进行身份确认、登记。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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