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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合同范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10

  招商引资合同范本

  甲方:广西*县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就乙方在黎塘工业集中区(石鼓岭区)建设生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

  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营期限: 年。

  第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 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供地时测绘院勘测数据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土地价格及出让方式: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挂牌出让,土地挂牌底价为元/平方米(土地价格不含契税及办证税费)。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工行黎塘支行,帐号:****4052,户名:*县黎塘工业发展办公室),正式供地或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将此款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保留收回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项目用地挂牌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甲方承诺在乙方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前,为乙方协调好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部门将相关设施铺设到乙方厂区门口,www.pmceo.com保证"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简单平整),所涉费用由甲方协助解决。

  4、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5、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6、甲方在乙方交完购地款后,两个月内负责协助乙方办好土地使用证,逾期项目建设时间则作相应顺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县的相关优惠政策。

  2、乙方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4、乙方可自行设计厂房规划,但应符合甲方建设规划要求,按时开、竣工和投产(开工、竣工、验收等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及函告甲方)。

  5、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自用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乙方生活区的社区管理和厂区治安管理应服从于统一管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如甲方未能提供相应服务,应对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第二条第5款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六条 招商引资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招商引资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招商引资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招商引资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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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总分包商付款委托保证合同

  总分包商付款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分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号《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方式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分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 。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

  2.2甲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所承担的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

  3.3甲方与分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付款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履行支付义务,但乙方付款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收取担保费。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来自:www.pmceo.com)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分包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分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重大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 法院起诉;

  9.2 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供货总承包商付款委托保证合同

  供货总承包商付款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供货商)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www.pmceo.com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 法院起诉;

  9.2 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篇4:北京市雇佣合同书范本

  北京市雇佣合同书范本

  **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

  3.合同期限至于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 。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____,向___报告。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不间断休息二十四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www.pmceo.com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人民币 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后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① 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1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经甲方批准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

  本文提要: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则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则。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员工守则》及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5.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送劳动教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

  7.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任务不足,确需按规定裁减有关人员的;

  8.甲方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

  9.甲方经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改进生产条件,无法在企业内部调剂安排的富余职工;

  10.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不解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

  本文提要: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经区级以上医

  院证明仍确需住院治疗的;

  2.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3. 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4. 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独自承担的违约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住房或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之修正:

  对于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双方共同签署,以书面形式承认的才能生效。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管辖,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篇5:会议服务合同

  会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主办方:

  承办方:

  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与承办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招标采购确定的沈阳市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单位协议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主办方委托承办方进行会议服务的内容如下:

  ⒈会议名称:

  ⒉参加总人数: 人。

  第二条 会议服务的时间及接待要求:

  ⒈会议时间: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⒉服务要求:

  ⑴ 以沈阳市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承办方投标文件的具体承诺为准。

  ⑵ 附加条款:

  第三条 会议服务结算方式:

  ⒈合同金额人民币: (大写: )

  ⒉在承办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沈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其复印件和经主办方签字盖章的《www.pmceo.com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提交给沈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由沈阳市财政局按照主办、承办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沈阳市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费用结算单》上的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承办方。

  第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⒈发生不可抗力;

  ⒉

  ⒊

  第五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⒈主办方无理拒绝按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承办方召开会议,主办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承办方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

  ⒉承办方无理拒绝主办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承办方召开会议,承办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主办方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

  ⒊其他约定: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⒈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⒉ 依法向主办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主办、承办双方各执一份,沈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备案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主办、承办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本合同所附之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约方:

  主办方: 承办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或住所: 地址或住所: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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