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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农合患者报销直通车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27

  医院新农合患者报销直通车制度

  一、目的

  保证新农合患者出院当日领到补偿款。

  二、范围

  医保办新农合审核结算人员、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三、内容

  1、 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XX省报销直通车定点医院”和“XX市报销直通车定点医院”牌匾。

  2、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新农合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报销直通车制度。

  3、向每位合疗患者告知我院是报销直通车定点医院,出院时可当日结算。

  4、患者出院当日,科室合疗协管员及时核对住院费用、向合疗患者提供报销所需资料。

  5、合疗办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合疗患者的各项资料,确保合疗患者出院当日即可领到补偿款。

  6、每季将合疗患者“报销直通车执行率”纳入对临床各科的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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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新农合患者一对一宣传制度

  医院新农合患者一对一宣传制度

  一、目的

  使每位合疗患者知晓报销政策。

  二、范围

  合疗办审核结算人员、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三、内容

  1、门诊医师应对需要住院的合疗患者及家属,宣传我院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并请患者持户口本、合疗证、住院证等到合疗办办理入院审核、登记手续。

  2、合疗办工作人员负责向患者发放“合疗住院患者入院须知”、“合疗住院患者通知单”,宣传相关政策,解答患者的各种咨询。

  3、 病房接诊护士应向患者介绍入院须知、主管医师、主管护士,以及诊疗过程中需要自费的项目和知情同意内容。

  4、患者出院前,科室合疗协管员应向患者宣传和解答有关住院费用报销直通车方面的问题,并协助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5、合疗办工作人员在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应耐心向其解答有关费用补偿等政策咨询。

篇3:新农合管理中心基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X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基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篇4: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我中心严格按照20**年卫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高位求进,逐一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了全县农民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年1—4月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参合情况

  20**年,我县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196042人,参合率97.19%。

  (二)新农合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4508.97万元,其中588.12万元为农民自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3920.84万元。去年结余基金957.94万元(含风险基金254.06万元),今年我县新农合可用基金为5466.91万元。截止20**年4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已经到位1450万元,中央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846万元,省级下拨604万元,市新农合补助基金暂未到位,基金到位率现为37%。

  20**年1—4月,我县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疗费用663.76万元,占本年度基金总额15%。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新农合20**年基金收缴工作,参合率达97.19%;二是严格控制了次均住院费用,提高了农民受益度,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43%;三是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整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

  根据上级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川卫办发〔20**〕195号)和医改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为目标,经反复测算,拟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了青川县新农合第七套补偿方案,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严格控制乡镇、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自付药品比例,新增慢性病报销病种,提高基金使用率,使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奋力攻坚,全面做好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科学测算,今年年初我们报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青川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方案》,并根据方案内容对新农合系统门诊补偿模式进行调整,随后开展为期半个多月的巡回培训,深入每个医院,对经办人员进行面对面培训,确保其熟悉业务技能。

  (三)加强宣传,以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为重点。

  一是印制新农合宣传资料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宣传专栏、病房、村卫生站等位置张贴;二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三是通过电视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四是指导各乡镇合管办、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板报、墙报等方式,并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卫生院职工、乡村医生深入农户家中宣传讲解新农合政策的目的、意义、医药费报销办法、报销比例等知识;五是将新农合宣传工作纳入乡镇新农合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入户调查,督导新农合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

  (四)创新措施,进一步便民利民。

  门诊统筹工作开展以后,各类表册登记,农合系统核销等手续繁琐,极不利于群众报账。为此,我中心联系软件公司,制作新农合软件与新农合信息平台对接,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为百姓报销新农合门诊费用,极大方便百姓报账。

  (五)加强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1-4月份共组织下乡累计达10余次,加大外伤核实力度,加强对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督促检查,共查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事件2起,处理2起,查出不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150余人,为新农合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篇5: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2)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人员

  地区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

  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

  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

  100

  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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