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禁心得体会
五个严禁心得体会
2月20日,我参加了我院召开的廉洁警示教育会。看了任树楼等人发自内心的忏悔,对我触动很大,使我认识到要坚决贯彻执行最高院颁布的“五个严禁”,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管好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
我作为一名法官,深知身上的重担,所应把握的职业道德、人生观、价值观等等,时刻在敲打着自己,时时提醒自己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坚定的思想信念,在日后的日子里我要坚持做到:
一、不断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做到自重、自警、自勉,走好人生每一步,小处不慎,必失大节。加强廉洁自律,不但要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遵纪守法,兢兢业业的工作,而且要在没有人监督或制度约束之处,真正做到洁身自好。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永葆清正廉洁本色。不为钱所困,不为物所毁。
二、摆正自己的位置,对得起自己的岗位。既然选择了审判行业,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努力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吸取任树楼等人的教训: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金钱可以把人带进监狱。
三、踏实做事、老实做人。通过这次警示教育,让我对幸福有了真正的认识,平时许多没有感知的:自由的活动、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其实这就是自己所要追求的幸福。作为一名法官,在今后漫长的工作生活的道路上,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道理,知足长乐,淡泊明志。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换届九严禁心得体会范本三份
20**年换届九严禁心得体会范本三份
20**年换届九严禁心得体会
一、加强宣传,形造氛围。将严肃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通过短信微信、板报、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张贴到醒目的位置,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解、监督换届的每一个环节。同时,结合纪委查处县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通报加强学习,从通报如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遵纪守法,讲规矩守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加强宣传力度,形造舆论氛围。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严明换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风气纪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部署和落实,党组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与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等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掌握舆论导向,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
三、强化监督,责任追究。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换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风气进行督查。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换届风气问责制度,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0**年换届九严禁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下大力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换届选举期间,往往是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严肃换届纪律是“风向标”,是换届成败的关键所在;是“高压线”,是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是“预防针”,是保护干部的必然选择。必须在认识上不断提升和统一,切实增强严肃换届纪律的自觉性。
要严明纪律,坚决以敬畏心态学习贯彻纪律,坚决维护换届纪律工作的严肃性,坚决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是换届必须遵守的纪律,是换届风气的“净化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品德的高度认识严肃换届工作,确保换届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执行到位。
要调整心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领导干部在换届中“进”,是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一个发展的平台,激发更多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推进工作的创新,“进”者应该将之化为一种动力,做到有位更要有为;“退”者要平和对待,做到退位不退为,始终做到政治觉悟不退,精神追求不退,模范作用不退,清正廉洁的形象不退;“留”者要保持清醒头脑,留要知足,留要自省,留要加油,留要奋进;“转”者要珍惜又一个岗位锻炼机会,努力提升自身能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要正确处理好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又是换届之年,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一定要把换届工作同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同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紧密结合起来,兼顾好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换届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市改革发展的强大助力,为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0**年换届九严禁心得体会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为党委书记,既要把责任扛起来,坚持做好“五个亲自”,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又要把压力传下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党政班子成员和基层支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变“结果考核”为“全程考核”,让责任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专题学习活动,不间断进行警示教育,对章程党规党纪真正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努力筑牢全乡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防线,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是强化常态监督。抓住乡党政班子、村支书主任、单位(站所)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紧盯关键节点,对党员干部在生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常念“紧箍咒”,勤打“预防针”,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实施“五个管住”,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和民主改善,推动“六权治本”向乡村两级延伸。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以及其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制度“空转”。
五是强化案件查办。为纪委“瘦身”,为执纪“壮胆”,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强农惠农资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切实形成强大震慑。对不严格履行职责和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坚持“一案双查”,一追到底,露头就打,树立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问责导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篇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学习心得体会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学习心得体会
众所周知,行贿罪的客体特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行为人不论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或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进行行贿,其行为本身都有已造成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和亵渎,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行为人之所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就是因为看中了其所处的地位和手中掌有的权力。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的本质在于其公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国家工作人员为国家所雇用而依法履行公务,其报酬只能由国家以薪金的形式支付。此外,不应当接受其他任何机构和任何个人给予的任何财物。而行为人为谋取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行为是对其公务行为的收买,对其公务行为廉洁性的破坏,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本质特征是一样的。行为人以正当利益为目的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只能说明其主观恶性要比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目的的行贿行为轻,仅对量刑有影响,有意义,并不影响其严重危害社会性的实质。这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受贿罪不应以“当他人谋取利益”及“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构成要件,接受了贿赂就是以说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⑸只不过是与行贿罪相比,任何目的(不当和不正当)的行贿行为是从外部对国家工和人员公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并没有实质的差异。因此,为谋取正当利益的行贿行为也应规定为犯罪。当然,我们不能反驳说,因为刑法没有将为谋取正当利益的行贿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就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样的话就等于什么问题也没有回答。⑹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实然”与“应然”的问题而已。
以上仅就为谋取正当利益的行贿行为对行贿客体的侵犯来说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这是直接造成的危害。其实,一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还不只是对客体直接的侵犯,还包括间接造成的后果。为谋取正当利益之行贿行为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滋长了行贿行为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造成了权力的异化变质。行贿与受贿是一对孪生兄弟,是消长同步的。行贿行为的泛滥,必然造成受贿行为的成灾,从而更进一步加剧权钱交易的频度和程度。
2、造成了社会公众心理负担。在当前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有认定,办任何事情(正事和非正事,大多数情况下是正事)都需要“送礼”,否则根本办不成事。其与行为人的经常行贿而刑法对谋取正当利益进行行贿行为的“宽厚仁慈”是分不开的。人们认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是“正道”。因此,在大多数人民不富裕的情况下会因此失去很多应得利益的,因为“没钱办不成事,其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3、破坏了执政党和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取福利的党,其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国家工作人员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而为谋取正当利益而进行行贿行为严重破坏了执政党的形象,降低了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人们认为其是金钱政府,而不是为民政府,久而久之只能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
4、阻碍了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发展。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制建成设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身体力行,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模范,而谋取正当利益的行贿行为促长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物质的占有欲,从而动摇了其依法行政的信念和观念。
当然,行为人为谋取正当利益而进行行贿到底是无奈还是由于其他原因都有不影响其对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收买性质。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其他救济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