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活动方案 导航

全员落实四不伤害24条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01

一、“四不伤害”原则

“四不伤害”原则是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原则。

二、 安全生产“四不伤害”的内容及保证措施

1、我不伤害自己

  我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害。它取决于自己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对工作任务的熟悉程度、岗位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神状态、作业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要想做到我不伤害自己,应做到以下方面:

  ①我是否了解这项工作任务,责任是什么?我具备完成这项工作的技能吗;

  ②这项工作有什么不安全因素,有可能出现什么差错,出现故障我该怎么办。

应该如何防止失误:①

  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

  ②弄懂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

  ③出现问题时停下来思考,必要时请求帮助;

  ④遵章守规,谨慎小心工作,切忌贪图省事,干起活来毛、草、快。

保护自己免受伤害的有效措施。

  身体、精神保持良好状态,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劳动着装齐全,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岗位要求;注意现场的安全标志;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对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充分辨识。

2、我不伤害他人

  我不伤害他人,就是我的行为或行为后果不能给他人造成伤害。在多人同时作业时,由于自己不遵守操作规程、对作业现场周围观察不够以及自己操作失误等原因,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现场周围的人员造成伤害。

要想做到我不伤害他人,我应做到以下方面:

  ①自己遵章守规,正确操作,是我不伤害他人的基础保证;

  ②多人作业时要相互配合,要顾及他人的安全;

  ③工作后不要留下隐患;检修完机器时,未将拆除或移开的盖板、防护罩等设施恢复正常,就可能使他人受到伤害;

  ④高处作业时,工具或材料等物品放置不稳妥,一旦坠落就可能砸伤到他人;动火作业完毕后现场未清理,残留火种可能引发火情;

  ⑤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果其他人误触开关,就可能造成伤害等;

  ⑥拆装电气设备时,如果线路接头没有按规定包扎好,他人就有可能触电;

  ⑦起重作业要遵守“十不吊”,电气焊作业要遵守“十不焊”,电工作业要遵守电气安全规程等。特别提示:每个人在工作后作业现场周围仔细观察,做到工完场清,不给也人留下隐患。

3、我不被他人伤害

  我不被他人伤害,即每个人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工作中要避免他人的错误操作或其他隐患对自己造成伤害。

  ①拒绝违章指挥,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己。

  ②对作业场地周围不安全因素要加强警觉,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制止和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消除险情。

  ③要避免由于其他人员工作失误、设备状态不良或管理缺陷遗留的隐患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如发生危险性较大的中毒事故等,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进入危险场所,以免盲目施救,自己被伤害。

  ④交叉作业时,要预见别人对自己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做好防范措施。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进行验电,要防范别人误送电等。

  ⑤设备缺乏安全保护设备或设施时,例如旋转的零部件没有防护罩,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⑥在危险性大的岗位(例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特别提示:一旦发现“三违”现象,必须敢于抵制,及时果断处理险情并报告上级。如果想着“事不关己”,不及时制止,上于发生重特大事故,自己就有可能被伤害。

4、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任何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团队中的一分子,要担负起关心爱护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自己要注意安全,还要保护团队的其他人员不受伤害,这是每个成员对集体中其他成员的承诺。

我要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发现任何事故隐患都要主动告知或提示给他人。提示他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安全建议,互相交流,向他人传递有用的信息。视安全为集体荣誉,为团队贡献安全知识,与其他人分享经验。关注他人身体、精神状态等异常变化。一旦发生事故,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主动帮助身边的人摆脱困境。特别提示:也许你的一个提示就能挽救一个生命。能及时纠正你违章作业的人,才是你真正的朋友。

5、“四不伤害”的5项保证措施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班组严格地、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

“人的生命是第一位”

  (2)人人都要牢固地树立起的思想意识。

  (3)每一位员工要自觉地学习生产操作技能和业务知识。只有自己掌握了高超的生产技能,才能熟练地、严格地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4)每一位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中都要注意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生产首先就是要求“自己的安全自己管”,每个员工在生产作业现场应在作业前主动自问互问。

  (5)实施“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现场生产过程中员工互相关爱,互相监督,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三、“四不伤害”的延展

  对于立体交叉作业,涉及的人员较多、单位较多、工种较多、危险作业较多,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四不伤害”由个体行为扩展到组织行为尤其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杜绝事故,保证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必须做到各个作业单位之间的“四不伤害”:

  每个作业单位自己人员要保证安全;每个作业单位要保证不伤害其他施工作业单位的人员;每个作业单位人员不被其他作业单位伤害;

  每个作业单位都有责任保护其他作业前段时间人员不受到伤害。

  为了有效落实“四不伤害”原则,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各前段时间应做到:签订安全协议,进行安全交底,把各自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充分辨识并作为安全交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自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①危险危害因素辨识;②签订安全协议;③ 进行安全交底(告知);④交纳风险抵押金;⑤现场施工经常进行沟通、协调;⑥现场施工进行统一指挥。

四、“四不伤害”应从我做起

  规范岗位作业行为应从我做起。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至“我会安全”,这个过程需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广泛学习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技能,把正确的安全操作行为变成一种安全行为习惯,才真正形成了一种安全文化,才能做到“四不伤害”。

采编:www.pmceo.cOm

篇2:兴宇中学突发重大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兴宇中学突发重大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减少突发性重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挽救生命、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三、具体应急措施

  1、事故现场的教职员工要第一时间向校长室报告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助电话。校长室要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医和班主任老师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2、事故现场教职员工要以"生命高于一切"、"时间就是生命"为原则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

  3、能到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先由校医诊治。受伤学生不能移动或伤势较重的,在校医现场指导下,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候"120"救助或安排车辆护送受伤学生到医院医治。

  4、事故现场最高领导务必保持镇定、沉着指挥。在场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必须迅速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混乱。要迅速组织疏散工作,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并根据要求,对发生危险的地段进行封闭。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应及时清点人数,并安排教师带队管理安全地带的学生。

  6、应急小组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助外,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进一步听取上级指示。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总务处对水、电、暖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发生事故的周边地区进行细致检查,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要保障各项物资的供应,抢修受损设施。

  8、安全保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协助开展救助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引导有关的人员和车辆迅速到达事发现场。

  9、务必稳定好广大师生的情绪,尽可能排除因事故产生的不安定因素,尽可能减少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10、处理好事后的接待善后工作。做好媒体工作,避免引起社会、学生家长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做好受伤受惊同学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篇3:沂山小学校内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沂山小学校内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沐兴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县教育局。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县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起草协议书。

  4、理赔。理赔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保险公司的理赔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保险公司的理赔需协议书;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等,办理有关手续。

篇4:小学外出活动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亭隆小学外出活动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顺利应对学校春(秋)游以及其他学生群体外出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教师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相关班主任和带班老师

  卫生保健:z

  后勤保障:z

  二、工作程序及原则:

  1、组织教师学习本预案,使全体教师能够熟悉突发事件的救护过程,明确自己的职责。在活动前,班主任组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关注学生活动动态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一旦出现重大突发事故,教师不要慌乱,要安抚学生的情绪,重点看护受伤学生。并立即进行合理抢救,不得拖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3、事故发生后,班主任或带班教师要及时向带队领导上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受伤害程度。学校带队领导以最快的时间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同时联系110、120等相关机构。

  4、带队领导要组织教师保护好现场,为有关部门提供公正、合理、客观的依据。

  5、校长室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由校长室牵头,积极做好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解工作。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与受伤害学生或学生家长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出现重大分歧时,可进行调解,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加入。

  7、事故处理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附: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联系电话表

  职务 姓名  联系方法 住宅电话 手机

篇5:中学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稳定”校园环境,依据《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学生发生的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群体斗殴突发事件,学生校内外意外伤亡事件,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学生失踪事件和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等。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
  (二)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分组负责、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学校、教研组(部门)、学生班级三级预防、控制、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平台,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以便在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灵敏、运转高效、处置规范。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总支委员、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学工处、教务处、校办公室、总务处、科研处的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团委书记、校医
  工作小组负责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由分管学生工
  作的校领导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如下:
  (一)了解和掌握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遏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及时调研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预防和处置各类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案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措施;
  (三)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做好对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修订相关预案,教育相关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预见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地处置类似事件。
  四、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群体斗殴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及抢救
  学生在发生群体斗殴,故意伤害等重大恶性事件时,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学工处或保卫组,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如果受伤学生需要抢救的,须在第一时间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2.事件处理
  学工处、保卫组得知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事发现场,负责调解冲突、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护工作,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便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果发生重大治安事件,要及时报警。如果受伤学生已经转送医院抢救治疗的,相关人员应赶往医院协助救治工作。
  学工处在了解事故的主要经过后,应立即报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其他小组成员,通知当事学生所在班级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或赶赴医院协助抢救治疗。
  事故如果特别严重或伤害特别巨大,学工处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工作组汇总情况后,一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3.通知家长
  当事学生所在班主任得到情况后,应立即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受伤或死亡学生的基本情况告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学生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
  保卫组牵头,学工处及各部门配合开展事件的调查,如果事件发生在校外且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果公安机关尚未介入但涉及到重大治安问题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5.善后处理
  工作小组和班主任负责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校长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事故处置结束后,工作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等活动中、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发生的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意外事件。
  处置程序:
  1.人员抢救与事件上报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知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救治并报警,迅速将伤员送至就近医院(伤势严重的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获悉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2.通知家长
  班主任应及时向学工处汇报有关情况,并及时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家长。
  3.事故调查
  学工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班级有关人员积极开展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善后处理
  工作小组负责安排专人,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意外伤害学生住院期间,帮助家属做好相关护理工作。
  学工处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所在班级相关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了解事件的起因,并配合公安、医疗、保险等机构和学生家人做好事故认定、理赔、处理等善后处理工作。
  校长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三)学生自杀事件处置预案
  自杀是一个人以自己的意愿与手段结束自己的生命的行为。它是一种人类生理、心理、家庭、社会关系及精神等各种因素混杂而产生的偏差社会行为。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及组织抢救
  发现学生自杀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并将情况向学工处和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报告,同时迅速实施必要的救治,求助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当事人送医院救治。
  2.通知家长
  班主任要迅速查清自杀学生的个人信息及事件经过,及时将情况上报学工处,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家人,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3.事件调查
  学工处和保卫组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班级相关人员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勘察、处理现场,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和相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善后事宜。班主任要做好家长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4.善后处理
  校长室负责统一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学校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由学校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向当事人家属解释,对当事人周围的人员,尤其是同寝室的同学,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应急性心理危机。
  对自杀未遂的人,在其病情和精神比较稳定后,由班主任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休养治疗。
  (四)学生失踪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失踪事件是指在正常教学学习活动时,学生两天及以上没有参加学校正常的学习活动,未请假而又不知去向。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
  发现学生失踪,知情人员应迅速向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班主任应立即查清学生相关个人信息及当事人失踪前的情况,通过学生干部及熟悉当事人情况的学生分析学生可能去处。组织人员寻找失踪学生。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在半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工处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2.组织寻找
  学工处和保卫组及时向学校领导、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努力通过多种途径组织相关人员寻找。
  3、班主任应及时查清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失踪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班主任、学工处要注意做好记录,与学生家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尽可能取得家长的支持、理解和参与。
  4.事后处理
  学工处在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失踪事件起因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对当事人批评教育,直至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五)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
  发现学生有严重心理疾患或有自杀倾向时,知情人应立即向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
  2.实施监护
  学工处应迅速查清学生相关个人信息及学生的基本情况,根据需要成立监护小组,在学校心理咨询人员指导下,将当事人转移到安全地点,实施24小时监护,并通知其家长来校商定解决办法,同时向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对有伤害他人倾向的当事人,由保卫组予以控制,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相关人员安全;对已实施伤害他人行为的当事人,则主要由学校保卫处配合公安予以控制。
  3.组织治疗
  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和控制局面后,学校组织心理咨询人员配合学生家长对当事人的心理进行诊断,经诊断当事人需立即进行治疗的,由班主任负责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安排专人将当事人安全送至相关医院或家中进行治疗。
  4.善后处理
  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班主任不得继续让其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当事人愈后申请复学时,需向学校提供具有心理健康状况鉴定资格的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由学校心理咨询人员对其进行心理访谈,并经学校指定医院鉴定确诊康复后,方可办理相关复学手续。
  当事人复学后,班主任应定期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特别是原发病的诱因,应指定专人予以关注,必要时可向学工处汇报相关情况。
  五、其它工作
  (一)单位相关人员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学工处查清学生伤害及意外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影响,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突发事件综合报告。
  (二)伤害及意外事件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主要由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和班主任负责。
  (三)对伤害及意外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其家人的赔偿、抚恤、救济、补助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应规定。接待家人的有关人员在不了解政策时不能随便解释,具体标准由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指定专人予以解释,避免由此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四)参与伤害及意外事件处置的相关人员要增强责任心,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及时沟通情况。对伤害及意外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对获悉发生伤害及意外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置的;或在处理伤害及意外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