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活动方案 导航

校内教工宿舍楼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03

  1、凡进出教工宿舍楼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和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和时向公安或学校和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维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宿舍楼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楼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专业施工班组、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专业施工班组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各专业,项目总工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各专业项目工程师及专业施工班组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专业施工班组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