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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铁路交通规则,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

  1、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修、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

  1、禁止学生在校园及走廊上追逐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

  1、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小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5、要让学生注意绝对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教师应在上专业课前讲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7、劳技课场所有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

  1、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一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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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学生实验操作安全防范制度

  1、实验室负责老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做好安全技术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实验室物品器材必须按类堆放,整齐清洁。

  3、危险品的存放、销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实验教师应熟悉仪器、药品、材料的性质、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老师演示实验和学生操作实验必须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确保安全。老师必须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实验过程中加强巡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实验前,未经老师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动用桌上器材,须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待明白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7、实验操作时,学生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细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立即报告老师。

  8、实验结束时,学生须整理好器材与材料,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篇3:学校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掌握自我监督和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进行科学的锻炼。

  2、体育教师及有关老师要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素质基本情况,适应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要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运动量要适中,重视做好体育活动中的保护工作。

  4、要加强组织教学和纪律教育,保证体育活动有序进行。学生因病等请假必须履行手续。

  5、学生穿着要符合锻炼要求,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不戴帽子和围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6、校内运动会时,不要随意站在跑道上,不来回穿越跑道或投掷场地。不参加比赛的学生不得接近赛场,应在指定地点有秩序的观看比赛。

  7、体育教师应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体育器械,非老师许可,严禁私自玩耍。

篇4:学校学生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1、应按时上学,及时回家。不要在校外游玩。

  2、教师在中午和傍晚放学时,应组织学生排好路队,及时护送学生离校并安全穿过校门前马路。

  3、值日学生和值日老师应准时在校门口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静校时间到后,值日老师应清校,检查每间教室,发现有未回家学生,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4、上学、放学时,学生须戴好安全帽,佩好红领巾,及时进校或离校。不得在校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

  5、学校禁止小学生骑车上、下学。

  6、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为止。严禁接送车辆进入校内。

  7、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学生。

篇5:学校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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