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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培训之秩序维护员公共秩序管理服务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0-09

  物业培训之秩序维护员公共秩序管理服务

  一、公共秩序管理服务的定义

  公共秩序管理服务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所进行的公共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服务活动,包括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消防管理服务和车辆停放管理服务等方面内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的实施,一要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绳,二要以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根据,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不得违规操作。

  二、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内容

  (一)出入管理

  (1)、人员出入管理

  1、上级视察或领导出入时:立岗、敬礼、过问、通知物管处、记录。

  2、业主咨询时:起立、敬礼、接待、记录(处理不了的通知物管处)。

  3、接待访客时:起立、敬礼、询问、通知物管处、指引、记录。

  4、外来人员进入:仔细询问入内事由、联系对象、通知业主、登记。

  5、装修人员出入:进入时问清装修房号、业主、查验临时出入证、交待准许施工时间、登记。离开时未经业主同意,禁止携带任何装修材料出小区。

  (2)、物品出入管理

  1、物品运入:查看物品、问明去向、登记。

  2、物品运出:查看物品、业主陪同或查验物管处的放行凭证、核对数量、登记运出时间(陪同的业主要签字)

  (3)、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驶入:敬礼、询问入内事由、发牌、指引停放地点、登记车牌号和进入时间、联系业主(询问和发牌必须在车辆的左边)。

  2、车辆驶出:敬礼、收牌、开门、登记驶出时间。

  3、做到车辆摆放有序、停放整齐、收费及时。

  4、禁止装修人员的车辆、社会客运车辆、大型车辆和出租车、摩的及装有危险、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二)、安防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常用的安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自动消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呼救系统、煤气自动报警系统和巡更系统。

  秩序维护人员要熟练掌握安防系统的技术性能,使之相互配合,正确使用,以提高管理效率。

  (三)、施工现场的管理

  1、装修时间:作业时间8:00-12:00 14:00-18:00

  2、重点检查: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8)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9)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四)、配合政府开展社区管理

  1、协助公安机关、居委会等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安全防范管理。

  2、在社区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及时通知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相互协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小区内发生治安或意外事故时,应及时通知小区主任及相关部门,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工作

  三、安全防范服务要求

  (一)秩序维护人员的仪表和礼貌礼仪

  1、秩序维护人员上岗时整洁着装、佩戴工牌号 ;

  2、精神饱满,站立、行走姿态规范;

  3、执勤中认真履行职责,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举止文明大方,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办事高效,坚持原则,礼貌待人。

  (二)、巡逻、门岗等执勤岗位

  1、服务领导,听从指挥

  2、熟悉物业及业主基本情况。

  3、按规定路线和方式巡逻、签到,未签到或不及时签到要记录原因。

  4、熟悉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流程。

  5、观察细致,反应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及突发事件。

  6、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对于超出职权或无法处理的情况,应及时汇报。

  (三)、值班记录

  1、记录及时、齐全、规范和真实。

  2、交接班事项及物品记录清晰,未完成事项有跟进记录。

  3、接班人员分别签名确认。

  4、记录本整洁完好,记录字迹清楚。

  四、治安防范注意事项

  1、遇到有人在公共区域聚众闹事,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协助公安机关迅速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2、遇有违法犯罪分子正在进行盗窃、抢劫、行凶和纵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并采取积极措施以抢救、排险,尽量减少损失。

  3、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有疯、傻、醉等特殊人员进入或闹事时,应将其劝离辖区,或通知其家属、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将其领走。

  4、辖区公共区域内出现可疑人员,要留心观察,必要时可礼貌查问。

  5、管辖区域内如发生坠楼等意外事故,应立即通知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家属,并围护好现场,并做好辖区业主的安抚工作。

  五、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1、车辆进入管理区域后,秩序维护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

  2、有固定车位而任意停放或不按规定任意停放,或在消防通道停车等现象出现时,秩序维护人员应积极劝阻。

  3、车辆进入停车位时,秩序维护人员应及时检查车辆,观察车辆是否有损坏,车窗是否已关闭,是否有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等,必要进做好记录并通知车主,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4、车辆停放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要求,切忌堵塞消防通道。

编辑:www.pmceo.Com

篇2: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公共秩序维护工具;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3、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和业主参与演练。

  4、设有业主(使用人)24小时求助与报警电话;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5、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等工作。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按照合同特别约定履行车辆保管责任。

  6、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每月2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每日检测1次喷淋管网水压;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7、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主出入口有2人驻守,白天实行立岗;次出入口有1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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