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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智能化管理内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9-17

  物业智能化管理内容

  具体的物业智能化管理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人力资源智能化管理

  建立物业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员工用工的智能化管理,包括人才招聘、信息登记、排班、考勤和薪资管理等,通过智能化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提高人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2. 社区智能化管理

  引入流程化社区管理系统,实现物业服务、居民投诉、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智能化管理,通过智能化的系统,可以快速响应居民投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预警设施故障,提前安排人员进行维修,降低维护成本和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提供便捷的社区服务,例如快递代收、安全保卫等等,增强小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3. 设备维护智能化管理

  建立设备信息库,通过设备传感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设备状态在线监控、报障预警、维护记录、设备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同时加强设备采购、维修等方面的执行力,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和可靠性。

  4. 安防智能化管理

  通过安防设施(如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等)的部署、升级,加强小区出入口、公共区域、重点区域的监控,并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安防设施的在线监控、预警、故障报警、异常处理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安全保障的效果和效率。

  5. 数据平台化管理

  基于大数据平台,建立完整、易用的数据管理系统,通过数据采集、清洗、分析等技术和手段,对小区的能源、物业、交通、安全等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整理和展示,为业主、物业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服务、数据分析和数据支持,同时提供更精细和个性化的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益。

  以上物业智能化管理方案,能够全面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增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和环境服务,提升业主的满意度和小区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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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智能化停车管理内容

  智能化停车管理内容

  智能化停车管理方案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停车场智能化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车位监控:车位监控设备可以检测车位的使用情况,实时监测车位数量及空余情况,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停车场管理员决策。

  2.车牌识别:安装车牌识别系统,可以自动识别车辆的牌照号码,防止车位被非法占用,同时方便管理人员查询车辆信息。

  3.智能导航:通过智能导航功能,提供车主准确的停车位信息及导航指引,避免车主在停车场内寻找车位。

  4.在线支付:支持在线支付,车主可以通过移动支付等方式缴纳停车费用,方便快捷。

  5.车位预订:实现车位预订功能,车主可以提前预订停车位,避免因车位不足而浪费时间和资源。

  6.停车场统计分析:对停车场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车流量、停车时长以及收入等方面,方便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决策和优化。

  智能化停车管理方案可以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效率,节省时间和资源,提高客户满意度。

篇3:物业智能化管理方案的几个方面

  物业智能化管理方案的几个方面

  具体的物业智能化管理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人力资源智能化管理

  建立物业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员工用工的智能化管理,包括人才招聘、信息登记、排班、考勤和薪资管理等,通过智能化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提高人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2. 社区智能化管理

  引入流程化社区管理系统,实现物业服务、居民投诉、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智能化管理,通过智能化的系统,可以快速响应居民投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预警设施故障,提前安排人员进行维修,降低维护成本和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提供便捷的社区服务,例如快递代收、安全保卫等等,增强小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3. 设备维护智能化管理

  建立设备信息库,通过设备传感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设备状态在线监控、报障预警、维护记录、设备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同时加强设备采购、维修等方面的执行力,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和可靠性。

  4. 安防智能化管理

  通过安防设施(如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等)的部署、升级,加强小区出入口、公共区域、重点区域的监控,并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安防设施的在线监控、预警、故障报警、异常处理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安全保障的效果和效率。

  5. 数据平台化管理

  基于大数据平台,建立完整、易用的数据管理系统,通过数据采集、清洗、分析等技术和手段,对小区的能源、物业、交通、安全等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整理和展示,为业主、物业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服务、数据分析和数据支持,同时提供更精细和个性化的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益。

  以上物业智能化管理方案,能够全面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增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和环境服务,提升业主的满意度和小区的市场价值。

篇4:ISO作业指导书:智能化管理规程

  ISO作业指导书:智能化管理规程

  1.0 目的

  1.1规范智能化系统的接管验收、日常使用与维修保养,确保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

  2.0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小区智能化系统管理。

  3.0 职责

  3.1 客户服务部负责对智能化系统中家居安防系统的验收、日常使用与维修保养。

  3.2 保安部负责对门禁系统及周边防盗系统进行验收、日常使用与维修保养。

  3.3 客户服务部负责整个智能化系统的正常使用。

  4.0 工作程序

  4.1 智能化系统验收

  4.1.1管理处按《智能化系统接管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4.1.2智能化设备移交时应双方签字确认,智能卡(IC卡) 、报警按钮钥匙应填写《IC卡移交清单》。

  4.1.3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呈报公司及发展商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1.4对智能化系统中不完善或存在漏洞需进行更改的地方,拿出整改方案,呈报公司进行审批处理。

  4.2 智能化系统日常使用

  4.2.1家居自动化与防盗系统由客户服务部组织业主进行学习,确保业主"人人会操作、家家都使用,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2.2客户服务部根据物业管理软件完善业主资料档案,进行投诉处理。

  4.2.3保安部按智能化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智能化操作与处理各类投诉。

  4.2.4 智能化住户IC卡的管理按《钥匙(IC卡)管理规程》进行。

  4.3 智能化系统维修养护

  4.3.1管理员、保安员等在巡楼过程中发现智能化系统存在问题,应立即向管理处前台报告,由管理处开出《遗漏工程维修联络单》,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4.3.2业主投诉智能化系统存在问题,应通知管理员到业主家了解情况,如确实存在问题应立即回复前台,并由前台开《遗漏工程维修联络单》,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5.0 相关文件及表格  5.1《智能化系统接管验收标准》(WI-KF-003)  5.2《钥匙(IC卡)管理规程》(WI-KF-011)

  6.0 记录  6.1《IC卡移交清单》(JL/WI-KF-014/001)  6.2《遗漏工程维修联络单》(JL/WI-KF-007/002)

篇5:农林大学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办法

  农林大学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证校园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根据“严格控制、分类收费”的原则,东湖校区、衣锦校区对出入校园车辆进行分类管理,优先保障教职工车辆进出,控制外来车辆。

  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 40% 作为场地租赁费上交学校财务,60%用于交通设施设备、交通标识等维护、更新和完善,人员工资福利等。

  二、交通智能管理车辆的分类和收费标准

  经学校收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经临安区物价部门审批,对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收取停车泊位费。交通智能管理车辆分为固定车和临时车,其中固定车分为 A、B 两类,A 类固定车免收停车泊位费,B 类固定车按包年包月制收费,临时车(除特种车辆外)收取停车泊位费。

  (一)固定车

  1.A 类固定车

  (1)适用于学校及其下属单位名下的车辆,即车辆行驶证所有产权是“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吴越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或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车辆等;

  (2)适用于本校教职工(含学校离退休人员)的车辆,身份的确认以学校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准。教职工用车实行“一人一车”制,按需要可办理“一库多车”(同时入校时,后进车辆为临时车);

  (3)适用于校内各部门(单位)外聘员工的车辆;

  (4)适用于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与学校签订合作单位的,并经校办审核同意的校外车辆;

  (5)适用于资助学校发展社会人士或校友等,并经校友办(基金会)审核同意的校外车辆;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办与保卫处协商决定。

  2.B 类固定车

  (1)适用于本校教职工(含学校离退休人员)的车辆申办第二辆固定车,身份的确认以学校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2)适用于与校内各二级单位有长期业务联系的外单位车辆;

  (3)适用于外单位驻校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车辆;

  (4)适用于租用校内场地经商人员的机动车辆;

  (5)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生的车辆。

  停车泊位费为月卡 100 元,半年卡 550 元,年卡 1000 元。

  教职工第二辆固定车、在校学生和后勤年度招标物资供应商(每单位限 2 辆)的车辆泊位费按半价收取。

  (二)临时车

  1.执行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邮政、环卫、运钞车进出校园,免收停车泊位费。

  2.来校公务车辆,凭接待单位提供的公务票结算。年底学校向相关单位统一按实际金额的 60%结算,学术交流中心按 20%结算。

  3.其它临时来校的车辆,根据临发改﹝20**﹞53 号文件,收取停车泊位费。收费标准如下:

  (1)机动车停放 15 分钟内免费;

  (2)小型车:5 元/辆小时,24 小时内单次停车收费不超过

  25 元;

  (3)大、中型车:6 元/辆小时,24 小时内单次停车收费不超过 30 元。

  三、公务票的申领与管理

  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交通公务票为学校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生成的条形二维码,由保卫处统一制作。

  (一)各二级单位按需要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交通公务票申请表》向保卫处申领,公务票有效期至申领当年 12 月 31 日止,每年 10 月保卫处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向各二级单位结算。学术交流中心公务票经保卫处认可,按指定样版打印,限衣锦校区使用。

  (二)教职工个人如有需要,可用现金方式购买定额(面额

  5 元或 6 元)公务票,有效期截止当年 12 月 31 日。

  (三)如有学校组织或承办的重大活动需出车辆,由保卫处统一制作公务票(活动期间有效),免收停车泊位费。

  四、校内车辆的管理

  (一)校内交通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浙江农林大学交通管理规定》执行。对不配合交通管理和乱停放的车辆,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拖车)或拍照曝光等措施,拖车的费用由车主自负。情节严重的列入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进入校园)。

  (二)固定车实行统一审批。由申请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校园固定车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车主限本人或直系亲属,非上述情况时须所在学院、部门出具该车辆供当事人长期使用证明)、驾驶证原件,合作单位与学校签订的合作合同(年度招标合同)和当事人劳务合同复印件,校办或校友办(基金会)提供的审批材料,经保卫处审核无误后办理手续。学生车辆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审批或续费。

  (三)A 类固定车定期进行资格审查。人事处在编人员免资格审查,在编人员离职后自动失效,外聘人员车辆合同到期后自动失效,其他人员按校办或校友办(基金会)审批有效期后自动失效。失效后提供新劳务合同或审批材料可办理续期,否则按临时车辆计时收取停车泊位费。

  (四)B 类固定车包年、包半年、包月期满后,自动失效;若还需继续使用,须及时交验所需资料并续费,否则按临时车辆计时收取停车泊位费。B 类固定车有效期内列入黑名单(周期一

  年)的,不退还包期剩余费用,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不再受理该当事人(单位)的 B 类固定车业务。

  (五)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固定车辆,学校将依其严重程度采取撤销固定车的权利、取消当事人(单位)办理固定车资格,通报相关单位(部门)追究相关责任、追缴所漏交的停车泊位费等措施,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学校向车辆使用人收取的是停车泊位费,只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54 号废除。

  五、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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