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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营销代理阶段性工作总结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29

  从20**年8月11日入驻**楼盘以来,**楼盘的营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上完成了两家公司的既定目标,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完成楼盘项目的营销工作、实现双赢,双方结成真正意义上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总结。

  针对以前的工作,从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公司**项目的成员组成:

  **营销部销售人员比较年青,工作上虽然充满干劲、有激情和一定的亲和力,但在经验上存在不足,尤其在处理突发事件和一些新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欠缺。通过前期的项目运作,销售人员从能力和对项目的理解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会通过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内部的人员的调整来解决这一问题。

  由于对甲方在企业品牌和楼盘品牌的运作思路上存在磨合,导致营销部的资源配置未能充分到位,通过前段工作紧锣密鼓的开展和双方不断的沟通和交流,这一问题已得到了解决。

  二、关于会议

  会议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环节和内容,但是无论我们公司内部的会议还是与开发公司的会议效果都不是很理想,这与我们公司在会议内容和会议的形式以及参加人员的安排上不明确是有关系的。现在我们想通过专题会议、::领导层会议和大会议等不同的组织形式,有针对性的解决这一问题,另外可以不在会上提议的问题,我们会积极与开发公司在下面沟通好,这样会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三、营销部的管理

  前一阶段由于工作集中、紧迫,营销部在管理上也是就事论事,太多靠大家的自觉性来完成的,没有过多的靠规定制度来进行管理,这潜伏了很大的危机,有些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存在了问题。以后我们会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思想上多交流,了解真实想法来避免不利于双方合作和项目运作的事情发生。

  四、营销部的工作协调和责权明确

  由于协调不畅,营销部的很多工作都存在着拖沓、扯皮的现象,这一方面作为**公司的领导,我有很大的责任。协调不畅或沟通不畅都会存在工作方向上大小不一致,久而久之双方会在思路和工作目标上产生很大的分歧,颇有些积重难返的感觉,好在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我们正在积极着手这方面的工作,力求目标一致、简洁高效。

  但在营销部工作的责、权方面仍存在着不明确的问题,我认为营销部的工作要有一定的权限,只履行销售程序,问题无论大小都要请示甲方,势必会造成效率低,对一些问题的把控上也会对销售带来负面影响,这样营销部工作就会很被动,建立一种责权明确、工作程序清晰的制度,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以上只是粗略的工作总结,由于时间仓促会有很多不是之处,希望贵公司能给于指正,我们会予以极大的重视,并会及时解决,最后祝双方合作愉快、项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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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程营销招商销售总代理合同

房地产全程策划及招商代理工作内容 href="http://www.pmceo.com/ewxt/dy*/110226.html" target=_blank>甲方:江苏z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z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z国际广场项目(暂定名)的全程营销策划、独家招商总代理、独家销售总代理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部分:本协议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

  1.甲方:系指江苏z置业有限公司,甲方为z国际广场房地产项目的合法发展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经营的全权。

  2.乙方:系指上海z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为z国际广场房地产项目提供全程营销总代理服务。

  3.本项目:系指位于江苏省泗阳县z国际广场商业物业,项目四至范围,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的商业项目。若“z国际广场”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此项目的实质描述。

  4.甲方的协作单位:系指甲方委托的规划设计和单位等

  5.宣传中对外称谓:

  发展商:江苏z置业有限公司

  全程营销:上海z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6.招商率:实际完成招商面积/物业可招商面积。

  7.销售底均价: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本项目可售商业物业平均销售最低价。

  8.销售底价:乙方根据销售底均价表所做出本项目整盘的一铺一价表,经由甲方确认的一铺一价表中的价格即为销售底价。此价格作为合同附件为具体结算每套商铺的销售佣金及溢价的依据。

  9.销售率:已签定商铺销售(预售)合同总销金额(含已收取不可退大额定金部分物业)/物业底价总销金额。

  10.佣金:系指甲方应支付予乙方的营销策划费、销售代理费、溢价分成费、招商代理费。

  11.溢价:溢价=销售(预售)合同价格—销售底价(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项目的溢价结算按照实际预售合同价格与销售底价一铺一价表对应单套结算。

  第二部分:合作原则

  1、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甲、乙双方据此原则签定本合同,并在本项目合作中严格遵守。

  2、整合营销原则:

  乙方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整合优势,将对本项目的产品策划、营销策划、公关活动与招商、销售等多板块服务加以整合,并贯穿本项目全程,进行全程营销策划、招商代理、销售代理服务。

  3、捆绑合作原则: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整合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招商代理服务费分为三部分:(I)营销策划费;(II)销售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Ⅲ)招商代理佣金。

  4、书面作业原则:

  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之间所有的方案及申请确认、批复、工作联系均采用书面化形式,若任何一方对于对方所提交的任一书面计划及申请在一周内不予书面签字回复,则视为对于本计划或申请的意思默认,提交方有权根据自身所提交的计划及申请进行实质性的推进实施,确认方应予以充分配合履行。

  第三部分:委托内容

  A、全程营销策划

  B、销售代理

  C、招商代理

  以上内容具体参见附件1。

  第四部分:本项目的合同期限

  甲方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全案策划以及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单位,期限为自合同签约日起至本项目商业销售及招商完成80%或以上为止。(下简称合同期)

  第五部分:乙方责任

  1、乙方全权独家代理本项目的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工作。

  2、合同期内,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为甲方进行全程营销策划服务。

  3、乙方项目专案小组在本合同生效后成立,具体的销售队伍及招商队伍进驻现场时间则根据项目推进需要而定。乙方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日常开支、费用全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财产及人员的人身保险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为使项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形成项目例会制度,乙方派项目专案小组相关成员参加例会,例会的召开原则上每两周一次,至开盘前三个月为每周一次,例会地点在宿迁市泗阳县。

  5、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前述“第三部分”所述的内容,实施完成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

  6、乙方每阶段工作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并按双方认同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最终以双方签字认可为准。

  7、项目产品定位、产品规划建议 >、营销策略、推广策略、销售策略、销售价格体系、招商策略、招商价格体系由乙方编制完成,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执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在本合同第七部分2.1条的底均价不变的情况下,在底均价之上乙方可视情况而定作相应的销售或招商底价调整,以利于项目销售及招商工作目标的顺利达成。

  8、乙方有权对于本项目的规划方案、物业要求、装修风格、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售楼处、招商处的建筑、选择、质量、时间节点保证方面提出合理化要求及建议,甲方应充分予以配合。

  9、除甲方同意公开发布的信息外,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准确的销售及招商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严格保守秘密。

  10、乙方应根据甲方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策划方案,否则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改进服务或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11、乙方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12、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而实施工作中造成客户对甲方提起的关于本项目销售的索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部分:甲方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须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开工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发公司资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预售批文等全套法律文件。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有关的一切合法、真实、及时、清晰的资料,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乙方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地规划营销战略与策略。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给予乙方合理的作业时间。

  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核和认可,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述其对乙方提交营销推广计划、销售计划、招商计划、策略方案的修改意见,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审批同意乙方提出的工作及策略计划。

  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负责本项目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部分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和确认。甲方授权人员的签字相当甲方公司认可。若授权人有变化,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向www.pmceo.com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否则乙方有权在一个星期后停止所有工作直至资金到帐,且乙方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人员及案场管理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对本项目所进行的调研、策划、创意、设计等方面的创作作品及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保守秘密。

  甲方应充分配合乙方的销售及招商工作,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对于售楼处、招商处的建设、交付、使用在时间节点及质量上予以保证,交付使用的时间节点应根据第六部分第12条甲方拟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和乙方做好的各阶段相应的工作安排及第五部分第3条乙方拟定的进场时间,双方商议确定,若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乙方的考核期相应的顺延。

  在双方同意营销宣传计划的基础上,甲方在媒体宣传的费用投入、销售、招商宣传道具的印刷、制作的时间节点、费用支付、质量控制上应给予充分的配合,以便于乙方工作的顺利展开。

  10、甲方在一期项目中应在工程、相关管理机构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上给予乙方支持。

  11、配合销售及招商工作,甲方需对本项目之工程进度、面积审定、建材说明、质量保证、交房标准、物业结构、配套实施等产品说明在不得晚于本项目第一次正式开盘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交予乙方,以便乙方的终端销售说辞组织,或因此部分内容引致的销售争议及连带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12、甲方应根据一期工程实际工程进度,拟定工程进度计划表经盖章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乙方应根据此计划表做好各阶段相应的工作安排。甲方盖章确认的工程进度表应包含有重要意义的工程节点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开工日期、结构封顶日期、竣工日期、房屋交付日期等。如工程进度有所变更,甲方应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相应的调整。(工程进度表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若甲方实际工程进度发生拖延影响销售进度,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若时间延误超过2个月,则第三个月起,甲方应按每月人民币2万元赔偿乙方的管销等费用。

  13、乙方作为一期项目的独家营销策划、招商及销售代理单位,享受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介入本项目的策划、招商及销售工作,亦不自行招商或销售。

  14、对于甲方关系客户的所有销售、招商手续及合约签定,均应由甲方交由乙方办理。所有有关本项目的招商及销售成果,均归乙方所有,视为乙方的工作业绩。

  第七部分:费用及支付方式

  费用收取分三部分:

  1、前期策划服务费

  本项目前期策划服务费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用及溢价分成

  2.1底均价: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的销售底均价在本项目产品定位及业态规划、产品规划全部完成后,于20**年1月15日前经双方协商另行约定签署备忘录,本备忘录将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成立。

  2.2销售代理费用:

  A、乙方按照实际总销金额的1.8%收取销售代理佣金;

  2.3溢价分成: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本项目的实际销售价与一铺一价底价表之间的差额称之为溢价,此部分的溢价甲乙双方将按照70%:30%的比例予以分成。

  2.4销售政策:由于本项目为商业用房,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部分物业将采用返租、带租约出售等各种销售政策配合销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的最终结算底均价的认定,应按照本合同前述约定之底均价除去各项销售政策折扣因素之后的实际底均价作为最后结算底均价,并以此价格作为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结算依据予以核算。

  2.5一铺一价底价表一经双方确认,乙方销售任何商铺均不得低于该

表格约定的价格。

  2.6如有特殊客户,经甲方要求必须低于一铺一价底价表销售的,仍视为按底价表售出,该部分仍计入乙方业绩,但乙方的佣金提取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3、招商代理费

  3.1结算条件:乙方在招商过程中与商家签定的招商合约期限达一年或一年以上,商家支付首期意向金即视为有效,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招商佣金;

  3.2结算标准:乙方代理佣金的收取视具体商家引进后的合作方式而定

  u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签定商铺租赁协议的商家,乙方收取该商铺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佣金;

  u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签定联营合作协议的商家,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为:可实现月租金换算部分商业面积每平方米月租金×已签约招商总面积×2个月;

  3.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因为市场需要后期的招商政策需发生变化,不影响招商佣金的结算;

  3.4以上费用含乙方终端招商处人员管理费用,不含招商媒体发布、终端宣传物印刷(楼书、海报、房型图册、售楼处、招商处内部装修、销售、招商宣传道具、招商处、活动、公关、礼品、房展会参展、模型制作、效果图等费用)。

  支付方式:

  1、全程策划服务费:

  l第一部分: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的三日之内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作为前期的启动费用。

  l第二部分: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甲方应于乙方提交本合同之附件1中列出的全程营销策划A部分工作,并正式提交报告后三日内支付。

  l第三部分:营销策划费余款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甲方应于乙方提交本合同之附件1中所列出的全程营销策划B、C部分工作,并正式提交报告后三日内支付,此部分费用于乙方第一次结算招商代理费和销售代理佣金时冲减扣除.。

  2、销售代理佣金、溢价奖励费用支付方式:

  l销售代理佣金及溢价奖励费用的支付按照实际销售业绩进行单套结算;

  l佣金及溢价奖励支付条件

  A、揭购房客户已正式签订购房(铺)合同、缴足所购房(铺)首期款、购房(铺)客户已提供甲方或按揭银行确认的按揭资料;

  B、一次性付款客户按实际到款比例予以支付。

  l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及市场状况,本项目的推案分期分波次推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项目的推案分期销售计划,推案房源各阶段的销售考核指标为:

  A、第一阶段:各波次推案房源正式开盘后3个月内,完成该波次销售底价总销金额的30%;

  B、第二阶段:各波次推案房源正式开盘后7个月内,完成销售底价表总销售金额的20%,累计完成该波次销售底价总销金额的50%;

  C、第三阶段:各波次推案房源正式开盘后10个月内,完成销售底价总销金额的20%,累计完成该波次销售底价总销金额的70%;

  D、第四阶段:各波次推案房源正式开盘后13个月内,完成销售底价总销金额的10%,累计完成该波次销售底价总销金额的80%;

  E、阶段性考核指标的考核标准为客户缴足所购铺的首付款并签订购铺合同。

  F、若乙方连续二次未完成该阶段累计销售目标的80%,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G、若甲方在乙方连续三次未完成该阶段累计销售目标后仍继续与乙方覆行本合同,则自第四个阶段按照各阶段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予以考核,不再进行阶段性销售指标累计考核。

  l自开盘起,于每自然月底,乙方根据当月销售业绩,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佣金及溢价奖励费用的结算,并于当月提交予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次月十日前支付予乙方。

  l佣金及溢价结算,按照实际销售一铺一价与一铺一价底价表对照后进行单套结算。

  3、招商代理佣金支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始,于每自然月底,双方根据当月招商达成业绩,以首笔租金到达甲方帐户即可进行代理费用结算,甲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该月的代理佣金全额支付给乙方。

  4、营销推广费用:

  l本项目总体营销推广费用比例控制在总销金额的1.5%以内进行编列预算计划,由甲方支付该笔费用。乙方提案由甲方审核后实施,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并经双方同意后实施;根据市场及项目销售招商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在此比例基础上进行上下调整。

  l乙方于每自然月20日之前提交次月的营销推广计划、媒体发布计划,方案预算报甲方审批。广告费用的支付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相关媒体,若因www.pmceo.com甲方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媒体发布不能如期正常进行,而造成的销售、招商工作滞后,由双方各自负责。甲方所支付的广告费用应对乙方公开,以便于乙方控制媒体计划及预算分配。

  l营销推广费用包括本项目的广告媒体发布费、各项关于本项目的公关活动及促销活动费、销售道具的印刷制作费、异地销售及招商工作中非乙方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及餐饮的其他费用。

  5、案场办公经营费用:售楼处及外展处的建设、租赁、装修装饰、家具、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水电费、通讯设置的设备购置及申请开通费用、合同购买、花木租赁、案场保安及保洁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案场及外展处的通讯(含电话、网络)的使用费、办公用品的耗材费、固定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它费用的支付:

  为充分配合市场运动的需要,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终端制作物的印刷品制作、效果图制

  作、模型制作等,甲乙双方将另行签订单项合同。

  7、在销售及招商过程中,若客户或商家在签署了《购房定金合同》、《租赁意向书》、《联营意向书》并交付定金后悔约,且该定金被甲方依约没收,则由甲乙双方均分该定金,该定金部分于发生的次月结算。

  8、甲方若延迟支付以上各项费用,需按千分之一点五的日息支付滞纳金。

>  9、乙方于每自然月底出具书面请款通知,若甲方在次月的15日内,仍未对该期应结款项进行

  结算确认及付款,乙方有权暂停所有代理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服务

  暂时停书面通知后的10日内,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及相关滞纳金。

  10、根据上述第9条之约定,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服务暂停书面通知后30内,仍未结清所有应

  付款项,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所有之前所发生的销售、招商代理佣金及策划费用进行结算并支付予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除本合同第七部分第10条之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在结清所发生的款项外,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2、在本合同期间及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录用在本合同期间在合作方单位为己方工作的职员,否则是视为违约,每录用一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3、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它不可预见并且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够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修改合同。

  4、本合同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双方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诉讼期间,除与诉讼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义务。

  第九部分: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最终意思确定,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双方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与本合同相关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4、本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的往来文件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即可作为公司的最终确认,与本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江苏z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上海z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附件一:房地产全程策划及招商代理工作内容

篇3:商业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作协议

  商业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我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就甲方开发项目之项目市场研究、整体营销推广策划、广告创意及设计、销售代理、招商策划及实施事宜,达成如下合约条款:

  1、合约标的

  1.1标的名称:

  1.2标的地址:

  1.3标的范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未销售部分商品房,含住宅、商业用房(甲方已签定销售合同及定金协议的住宅、商业用房外,土地转让除外)。

  2、合作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合约标的唯一全程营销代理方。

  2.1本合约范围系指甲方委托乙方执行本项目各阶段之项目市场研究、整体营销推广策划、广告创意、销售代理及实施等工作。

  2.2本项目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任何商品房销售成交所得均视为乙方业绩(含甲方工程抵款,政府公关销售等其它任何销售),www.pmceo.com乙方按本合约6.1条款规定之标准收取佣金,甲方须按本合约第5条、第6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3、合作内容

  3.1统筹协调项目整体营销工作,并提出相应建设性意见。

  3.2总体营销推广策略制定,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

  3.3具体营销推广活动的实施和监督(包括:推广主题策划、广告创意、现场包装策划、促销活动策划执行、媒体宣传组织及其他相关营销推广事宜)。

  3.4媒体关系建立及维护。

  4、物业定价

  4.1本项目之价格体系由乙方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书面列出项目价格体系底价表和标准售价表,交由甲方审核,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约附件。

  4.2项目价格体系标准售价表为对外销售公布价格。

  5、销售执行条款

  5.1销售进度:

  5.2成交确认方法:

  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客户与甲方一经签定正式购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付款后,即视为该客户成交,计算入乙方当月销售业绩,并按本合约第6条结算佣金。

  5.3退房处理

  已成交并计提佣金的商品房发生退房,在发生当月扣回已提佣金的50%。该商品房以后又销售当月计提佣金,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该房业绩应足额计算,佣金按足额计提。

  6、营销管理佣金计取标准及支付方式

  6.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本合约内营销推广策划代理费按本项目销售总额提取,按月支付方式结算,按实际回款金额计提 %,具体提取方式与销售目标挂钩:

  6.1.1完成当月销售目标按 %预提;

  未完成当月销售目标按 %预提;

  完成120%以上按 %提取。

  6.1.2若乙方连续在一个季度内未完成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1.3若乙方在每季度目标完成在90%以上时,甲方应补足总额2%的销售提成。

  6.1.4乙方销售超出甲方双方议定的项目价格体系底价表的溢价部分金额,乙方按溢价部分金额的30%提取佣金(佣金只能计算一次)。

  6.1.5客户退房未退定金甲乙双方按5:5分成。

  7、双方责权

  7.1甲方责权

  7.1.1提供本项目合法、持续运作所需政府文件及相关资料,并负责项目整体开发管理工作。

  7.1.2如期支付本合约规定之各项费用及佣金。

  7.1.3指派专职人员配合乙方工作,所有派驻及售楼环境之甲方人员,均须无条件接受乙方项目经理在销售上的指挥。

  本文提要:就甲方开发项目之项目市场研究、整体营销推广策划、广告创意及设计、销售代理、招商策划及实施事宜,达成如下合约条款:具体营销推广活动的实施和监督(包括:推广主题策划、广告创意、现场包装策划、促销活动策划执行、媒体宣传组织及其他相关营销推广事宜)。

  > 7.1.4指派专职人员驻售楼现场负责收取售楼款、办理公证、银行按揭、房产证等相关事宜。并相应承担甲方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工作餐、统一着装、通讯、交通、医疗、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售楼环境内所发生的水、电、电话费、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售楼环境所需保安、保洁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1.5负责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提供和保管。

  7.2乙方责权

  7.2.1如期执行上述合约规定之全部服务内容。

  7.2.2指派专职人员担任本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操作过程中的销售、推广等工作的整体协调、组织。

  7.2.3承担乙方派驻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工资、奖金、社会福利等一切费用。

  7.2.4对甲方之客户服务提供协助。

  7.2.5本合约终止后,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项目资料。

  7.2.6保证金支付方式:开盘之日起,三个月每天在"天天房产"滚动播出项目宣传广告,播出时间每次不低于20秒,总费用折合人民币30万元。

  7.2.7在市内不低于40个网点做销售宣传。

  8、解除合约条款

  8.1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约,若因甲方广告投放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销售任务无法完成,则甲方无权解除本合同。

  8.2双方解除本合约,须于双方确认解除合约之日起五日内,将已成交而未结算之物业按本合约第6条之规定一次性全额结算乙方应收佣金。

  8.3双方按本合约第8.2条之规定,结算完毕后合约即自行解除。

  9、违约责任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9.2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不能如期交房的或直接影响销售行为的,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甲方责任条款的均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9.3乙方保证按经甲方批准后的销售条件、政策、方案进行宣传推广及销售代理。乙方违背上述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4每月结算期为当月 日至 日若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该项目的代理佣金及其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的,每逾期壹日,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项5‰的滞纳金。

  10、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0.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本合约正式生效。

  10.2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或解除,须经合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若与合同有关条款发生抵触,则以补充协议为准。若甲方单方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则需赔偿乙方经济损失10万元。

  10.3本合同有效期:本项目全部销售结束时(销售任务完成总目标的90%即认定为销售结束,尾盘销售不做任务考核),(来自:www.pmceo.com)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10.4本合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5任何未在本合约中专门列明的工作内容和未尽事宜,不视为乙方承担,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约,该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法律效力。

  10.6按照本合约相关条款,所有甲方支付该乙方的各项佣金均须用人民币现金或转帐形式支付。

  10.7本合约执行过程中,双方各类往来文本均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人书面共同确认同意,所有此类文本视同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同等法律效力。

  12、争议解决

  在本合约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经济或法律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

篇4:酒店专业营销全员营销和代理营销

  关于酒店专业营销、全员营销和代理营销

  酒店的营销队伍与参与人员,主要由三大部份的人员组成,即“专业营销队伍”、“全员营销队伍”和“代理营销队伍”,酒店把这三大营销队伍和人员都组织和指挥好了,势必产生“经营有术和充满商机”的高效良效。

  关于专业营销队伍

  酒店的专业营销队伍,主要由酒店的市场营销部全体人员组成,包括市场销售部、策划拓展部、公关应酬部和预订中心等部份组成。

  如何最大化地发挥专业营销队伍的绩效? 这应是大多数酒店碰到的共同难题,。“专业、专责、专奖” 则是解决难题的“三专”之法。

  谈专业。可以肯定的是: 任何酒店应该都不会否认营销专业的重要性,可是许多酒店往往在选择具体人选时就不一定是这样了,理由与现象有许多:或因鉴选人自身的眼力低而“放走韩信”的,或因鉴选人过份倚重学历而“误用马谡”的……,甚至,有鉴选者私怀目的的,有鉴选者根本不懂鉴选的,也有的酒店因为揽才渠道有限,而只好“派用廖化” 的……

  市场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市场营销的重要性,为此,有人称市场营销部是酒店第一部。既是第一部,就需要酒店的第一把手亲自鉴选好这个酒店第一部的第一号头目,乃至选好这个第一部的其他主要人才。适者留用优者重用,不适者弃之另再觅选,直至选到真正专业的适者能者强者。

  专业有专功,专功促成功。

  谈专责。选定了专业队伍之后,酒店对市场营销部就应该明确“责权利”的政策和考核的办法。其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让这些专人才,行专业、负专责。为了实现负专责的营销重任,酒店则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要管理与监督市场营销部的负专责的营销过程,另一方面则需要举全店之力,练就和献给消费者的全程全优的服务质量,二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市场营销部与酒店的其他部门,前者乃是市场的开拓者和质量的承诺者,后者则是客人的具体服务者和质量的保证者。只有二者均负好了自已的专责,才能使市场营销部专业人员能够安心安神地工作,才能专心专责地开拓市场并扩大市场。

  全店的市场营销任务与目的,总括起来,就是三句话: 如何让客人进来? 客人进来后,如何服务好? 如何让客人再来? 全店所有岗位都为这三句话,做好了自己的专责,上述的任务与目的也就实现了。

  谈专奖。建立一套适用的专业的绩效管理的政策与机制,是保证酒店专业营销队伍的稳定,进而保证酒店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酒店绩效管理的核心在于指标与办法,而绩效管理的驱动力在于考核与兑现。酒店行使与把握好这种驱动力,既是酒店可持续发展的必须,同时更是市场营销专业人员对酒店凝聚力的保证。

  市场营销在酒店的经营销管理的地位,应属于“经营特区”,特区就要特事特办,所以,酒店对待专业营销队伍,必须用“特与专”的政策、“特与专”的支持、“特与专”的激励、让他们充分地把自己的专业水平发挥到最好最大。

  关于全员营销队伍

  想必“全员营销”这句口号,在所有酒店里都会强势提出,但效果却不见的强势了,究其原因可能有诸方面的。刨其根源,不出“三界”: 眼光不够开界、方法自设限界,遇麻烦就出界。

  首先是对全员营销的实质与难度认识不全,致使战略眼光不够开界。总以为全员营销这项政策对全员有好处有收益,那么全员就必然会自觉参与的。有的酒店仅以分配任务下硬性指标的;有的酒店不抓专项营销培训,致使员工们连基本的营销知识也不知晓的;有的酒店一到中秋或圣诞节就指派任务,卖月饼卖圣诞晚餐券的;还有的酒店严守预订与价格,不通融更不授权的……. 这种对全员只压任务不提服务的做法,显然是得不到全员的真正拥戴与自觉接受的。

  一家酒店能否真正持续开展好全员营销,是检验这家酒店经营管理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酒店决策层必须将“全员营销”立项为酒店基本建设的重要位置,而不是可为或不为,而是必须有作为大作为,那么,政策、指标、培训、考核、激励等一切手法均须制订与落实,就像管理某一个业务部门一样,天天有报表,月月有分析的。

  其次是策划倡导与交付给全员的营销方法有限。总以为全员营销就是员工自己想办法,忽视了“授人结网”的各种方法。领导囊中少法缺法,员工必然效仿无法。其实,若把思想禁锢打开,大胆进行营销方略的改革,办法肯定比困难多。举一个例子: 我们应该重新审议与灵活运用那种:在西方教科书上认为酒店的预订是“经营的机密”与预订“只能限于酒店的预订中心” 等拘紧的营销思念,以及近乎于“暗箱式”操作的预订程序,我们完全可以把酒店的订房订餐订会议等预订操作,下放到部门一级或更低更广的责任范围,在拥有计算机管理的今天,硬件是一点不成问题的了,主要是酒店需要制订一套严谨的操作程序与规范,在酒店授权范围内接

  受监督并操作。有人或许担心,酒店的经营机密泄露或将产生排房排餐的拥挤或冲撞,还有人或许担心被人假预订或超预订等等,但你只要想到: 酒店如何接受携程网或12580网等网络预订业务的,就可以完全想通了。当然,这项改革还需要设备与培训等,但这些一次性的投入比起酒店长效性的回收,是一本投入低产出高“一本万利”的经济账了。

  最后还要消除,改革与创新过程中: 碰到麻烦就“缴械”,遇见困难就出界的怕乱求稳与不作为的心态。酒店的经营管理应属于“看碟打谱”的较有范谱的行业,似乎只要敬业的“付心血、尽人事” 就算是称职了,但是在酒店业竟争激烈的今天,爱岗与守业也是不够的了,改革与创新才算是大敬业!

  酒店所有改革与创新,唯营销与财务管理最难,也最不易把握到最佳最适度。或因改革力度不够,致使创新效果一般;或因改革力度过激,易受抨击与讥讽;或因创新手法大胆,易受误解与否决;甚至还被冠以“非份、非为、非法” 等是是非非的排斥;…….. 其实,世上许多的新生事物与行为,都要经过试验与砺炼的,只要改革者勇于尝试、立场为公、不断修正,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在酒店的改革


与创新面前,不作为永远只能是无作为,只有勇于作为才可能有所作为。

  关于代理营销队伍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酒店的营销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借势营销与借力营销等,均可属于代理营销的范畴。比如: 上述所谈及的订房网站的代理营销;传统的旅行社营销;兄弟酒店之间的互为代订营销;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广告媒体营销;代办会议会展营销;套票式的捆绑营销;酒店消费者代理营销;酒店供应商代理营销;到酒店举办活动与策划人的代理营销;论坛会、车友会与校友会等组织的代理营销以及各种营销联盟的代理营销等等。

  一家酒店只有建立起更多的代理营销群,才能编织成更大的代理营销网,进而实现“抛网捕渔,结大网捕大鱼” 。只要把代理营销当成一个市场来经营,落实好专人专项的跟进与负责,其投入与产出的性价比,一定是很高很丰盛的。

  市场是营销的主人,营销是市场的仆人。仆人为主人作好了服务,主人就一定会眷顾到仆人的。

篇5:代理商应如何组建自己的营销团队

  代理商应如何组建自己的营销团队

  1、首先,尽量保持合理配置比例,优化团队成员结构。

  亲戚朋友和外来引入人员应当保持2:8这个比例,随着公司的发展亲属逐渐减少,扫除公司里养尊处优,甚至光拿工资干少活,或者不干活的现象,摈弃可能由此带来的不平衡、不公正心理,以扫除公司发展的障碍和束缚。团队成员年龄构成,建议保持3:7制,即关键管理岗位上的人员以及老的营销人员的年龄在28岁以上的,可以占到30%,70%的员工还是要靠更有闯劲、更有激情的年轻营销人员;在性别构成上,可以保持在4:6,合适的男女搭配比例,可以激发团队活力,同时,由于女性营销人员心细,亲和力强,更便于产品推广,以及与下游渠道客户建立良好客情。

  2、其次,广开人员选聘进入渠道。

  作为代理商,要想组建一支称心如意的营销团队,就必须打破单纯依靠亲戚,或者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方式来组建团队,这种方式虽然也有很多好处,比如忠诚度相对较高,比较放心等,但却容易陷入“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尴尬。除了上面亲戚朋友介绍外,还可以通过正规人才市场这个渠道。再次,通过合作过的公司营销人员介绍的方式,也是可行的,通过“借渠浇水”找到更合适的人选。网络搜索、朋友介绍、广告宣传、猎头推荐等,都是不错的招聘方式。

  3、再者,提高人员使用原则:赛马不相马,必须引入职业经理人群体。建立自己的一套人才使用管理体系,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很多代理商之所以留不住人,有时跟自己的用人理念有局限有关。如果你既想让他们大干一番,干出业绩,但又怕失控,给自己带来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用人方面难免畏首畏尾,因此,会让一些“空降”而相对经历过大世面的职业经理人倍感局促和不快,因此,人才流失便是难免的。代理商要想避开这个误区,就必须放开思想,本着授权受控的原则,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责权利分明的管理机制。既能够让这些职业经理人有发挥的平台,同时又不至于控制不住,而给市场带来损失。

  第二、以业绩论成败,以市场论英雄。人不患不均,就患不公。作为代理商,面对团队中的自己的人(亲戚朋友)以及外来人,一定不能吃大锅饭,一定要以对公司、对市场的贡献度大小,合理付酬,创造一种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让有能力的人才尽可能的发挥。

  第三、避亲不避贤。对自己的亲戚朋友,也不是不可以重用,但一定要是有能力的亲戚朋友,能够胜任某一岗位,然后让其勇挑重担,这样做才能真正服众,但要避免让“占着茅厕不拉屎”、不学无术、没有进取心的亲戚朋友担任重要岗位,否则,将会让整个团队一团死气。

  4、再次,灵活把握选人标准。

  人才的使用发挥和团队力量构成,很大程度决定于选人基础。选拔要抓人才素质:人才是团队的根本,是团队最宝贵的资源。人才素质主要参照以下方面:1.敬业态度;2.专业水平;3.身体状况;4.反应能力。

  同时更须注意:不片面追求文化程度,能力比知识更重要;人格比专业知识更重要;不可忽视心理素质和工作态度。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找到心理素质较好的人才,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应是德才兼备的,品德比能力更重要。

  5、最后,还一定要创新留人方式。

  作为上游生产制造型公司,相对可以依靠庞大的平台来留人,但作为实力、规模都较小的代理商就不具备这个条件。但代理商也可以通过改善内外环境以及搭建发展平台的方式,来达到留人的目的。

  第一、留人要有战略眼光,不可目光短浅。很多代理商在用人时,由于多种原因,总是对职业经理人抱着超乎现实的期望,幻想着能够给自己快速带来滚滚财源,而一旦短期目的达不到的时候,又开始对人员能力产生怀疑,最后,让人才不得不一走了之。要明白真正好的人才是能为你创造长期绩效之稳定根基的人,他们的一些举措可能在短期是没法立即体现出来。

  第二、扬长避短,用人之长。很多代理商在管理能力或者专业营销能力方面往往是欠缺的,通过借助他人的力量,也可以达到有效管www.pmceo.com理的目的。但代理商要想更好地留人,就必须创造一个轻松和谐而温馨的公司留人氛围,就必须要用一颗平常心,用人所长尽人所长,容人所短避其所短,用放大镜去看团队成员的优点,这样,才能心平气和,更好地与职业经理人相处,增强营销人员的忠诚度。

  第三、平台留人。代理商也许在现实物质利益上,不能给予更多,但却可以通过提供一个较为广阔的发展平台,提供一个可以发挥的更大空间,来更好地留人。

  第四、愿景留人。作为代理商,要不断地给营销人员“画饼”,不断地展示公司的未来美好前景,以此吸引营销人员死心塌地地为公司奋斗,也可以实现留人的目的。比如,有的代理商通过年终给予分红,规模较大的代理商通过给股票的方式,来实现留人,但要避免既想鞭打快牛,又不想让牛吃草这一状况。但需注意,千万不要背信弃义,切莫见利忘义,奖金分红提成等承诺无论数目大小,不能兑现是公司失败的开始。

  总之,代理商要想组建好自己的营销团队,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采用自己的、符合公司化发展的方式,来选聘、使用营销人员,通过创新的手法,来合理地育人、留人,从而通过打造自己的狼性团队,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取得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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