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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5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各级部门文件意见精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及关于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我院党字【20**】3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完善后勤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和正确行使、防止发生权力风险为目标,以强化监控为手段,着力构建覆盖后勤管理处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逐步形成符合我处实际,结合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保障权力正确行使,促进我院后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注重预防,着眼于关口前移,着眼于监督制约权力,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坚持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便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坚持管理与监控并重,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监控与管理有机结合。坚持制度贯穿,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监控机制和重点工作始终。

  二、目标任务

  (一)制定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后勤管理处职工代表决策权和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权,完善并严格执行处务会议事项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事关后勤发展的重大事项中,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基本点,切实把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放到首位,探索一条适合后勤工作科学、民主发展的决策机制。

  (二)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主要包括程序控制和公开透明两项内容。科学设计后勤人员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基建(修缮)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等权力运行流程,融入制约环节,实现过程控制。深化后勤工作公开,将公开透明运行的措施纳入权力运行流程管理。

  (三)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要向各代表及时报告。二是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强对本部门一级重要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专门监督与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权力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全面清理各项权力。对各部门职责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职权目录,形成职责明确的“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预防措施,加强权力风险管理。对本部门人员在运行职权过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点的,进行分析,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制定风险等级和预防措施。制定低、中、高风险等级,低级权力风险由各分管副处长负责管理;中级权力风险由处长负责管理;高等级权力风险,本部门做好备案,上报院领导直接管理。

  (二)完善后勤处处务公开工作。一是涉及后勤处的项目招标、物资采购、财务收费、房屋租赁等重大权力的行使,都要及时向广大教职工公开。二是强化动态公开。把动态公开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利用校园网、公开栏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各项工作具有监督和约束力。四是开展流程再造工作。对重要权力的行使,进行流程优化或再造,融入必要的监督制约环节,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监控链条,建立程序监督制度,加强程序审查和监督。

  (三)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工作。一是加强后勤处各方面物资设备采购权的监控。设立采购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各项物资的采购,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二是建立健全本部门采购监管制度。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

  (四)建立和完善反www.pmceo.com腐倡廉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决策、处务公开、项目招标、物资采购、财务收费、房屋租赁等一系列实体制度,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三是建立问责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及时向纪委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推进步骤

  以学校监控权力运行工作同步进行,后勤处从9月份开始,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阶段。时间从20**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从20**年10月21日至11月底。一是科学准确地搞好廉政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二是根据廉政风险评估情况,结合不同岗位的权力运行重点环节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监控措施,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强化动态公开,完善对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制度,建立权力运行长效预警机制。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从2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进一步做好巩固、深化和提高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向学校纪委提交本部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六项材料。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后勤处积极行动、响应此次工作精神,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完善各项制度、查找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预案等。对各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使每项制度到人,真正使制度管人;对各项风险点进行分析,划分等级,制定具体责任人;对全处具有风险点的人和部门,进行警示教育,制定相应的预案。

  二是统筹推进。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促进整体后勤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成立机构,保证实效。成立工作机构,由连志军为组长,刘志民、周士俊为副组长,申振海、齐志斌、王贵春、吴立新为成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使各项工作责任到每个人,保证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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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购物广场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购物广场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安装监控报警工程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特订立合同如下。

  1、工程名称

  甲方:**购物乙方:**科技

  地址:地址:**电子工业园

  电话:电话:**

  2、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见附录) 3、付款方式:(见附录)4、售后服务条款及其它:(见附录)5、设备列表

  项目设备名称型号数 量 台单价(元)总计(元)备注

  设备总造价15740

  施工费3000

  合计18740.00

  说明:所有设备包修一年,视频线、电源线以实际使用为准,如需穿管费用另加。如需开发票,普票加7%税金

  合同

  甲方:丰润天天购物广场

  乙方:唐山亚卫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应指派专人做为代表负责与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时沟通。

  2、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等施工所必须的条件。并为乙方提供临时库房及休息室。

  3、甲方代表应与乙方保持及时沟通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4、由于甲方临时更改方案造成的工程延期,竣工日期应随之顺延。同时造价随之增减。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验收。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动用,因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8、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台风、雷击等造成设备损坏,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负责提供成本维护。

  9、如果甲方厂内发生设备信号干扰,除预算设备外需要添加信号抗干扰器,由甲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出详细工程报价单及施工合同书,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签字生效。乙方应按照生效合同书的要求,负责为甲方进行设备的采购。

  2、乙方应指派专门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的落实并与甲方代表保持及时沟通。

  3、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从工程完工之日起保修期内如因施工安装出现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因不可抗力或人为损坏等原因出现问题,乙方供配件和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安装。

  三、付款方式

  合同设备总价为 18740.00(未含线、PVC管、架空用钢线等其他附料费用,此部分造价按实际发生计算)元,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95%,剩余5%保修责任终止后10日内付清

  四、工程验收

  1、甲方接到乙方书面或口头申请后,应在2日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证书。

  2、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乙方应延期测试,如甲方既不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测试,应承认验收记录。

  五、系统维护及售后责任

  我公司为使消费者购买产品后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及《微型计算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本公司对售出的监控设备及电脑产品提供自产品销售之日起1年的硬件故障免费上门维修服务。(限唐山地区)本公司对售出的监控设备及电脑产品可另外享受自产品销售之日起1个月内三次的免费上门维护服务。(限唐山地区)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履行保修职责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篇3:电子科技公司安防监控工程合同书

  电子科技公司安防监控工程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 邮码:_____电话:___

  乙 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 邮码:_____电话: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是:

  第二条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设备清单应当与《???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2)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20%作为预付款,即¥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60%,即¥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3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7%,剩余工程款总额的3%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5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

  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60%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日内调试完毕。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60%后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

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4: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运营管理合同书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运营管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HDBYW111003

  签订地点: 深圳宝安区

  签订时间:

  关于在线监测运营管理的合同书

  甲方(企业): 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运营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和《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市场化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甲乙双方本着共同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的有关规章制度,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现有的工业废水处理设备的在线监测仪器进行监护,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稳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接甲方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项目:

  1、乙方承接 德国科泽 公司生产的K301-TCU 型号水质在线监控设备,及其配套的采样、预处理系统的维护、保养;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现有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或地方管理要求,如因甲方排放的污染物超标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所选设备必须符合深圳市环保局要求。

  3、所选设备的通讯接口必须满足省、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联网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数据接口和通讯协议。

  4、免费提供设备运行需要的电、水及设备房间,保证监测设备的安全(防盗、防破坏),并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若遇停电、停水及检修等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传输的情况时,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出现紧急停电时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上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否则造成监控设备损坏或停运及其它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为乙方的工作提供方便,不得阻碍乙方工作人员进厂维护工作。

  6、不得阻碍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7、明确在线岗位责任人,并将姓名、联系电话通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及乙方备案。如人员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上述单位作相应变更。

  8、甲方不得随意操作、维修、关闭和拆除监测仪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完全负责。

  9、按时支付给甲方运营管理服务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需在深圳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2、具备监控中心和相应的实验条件(质量保证实验室)。

  3、配备有可对废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中的各项监测指标项目的分析仪进行手工测定的仪器;配备有其他运营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

  4、建立设备档案文件

  4.1 技术档案内容

  4.1.1 设备的生产厂家、设备的安装单位和竣工验收记录及仪器的通讯协议。

  4.1.2 监测仪器零点和量程漂移的例行检查报表。

  4.1.3 监测(监控)仪器的例行检查记录。

  4.1.4 仪器设备的检修登记记录。

  4.1.5 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

  4.2 技术档案基本要求

  4.2.1 档案中的表格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

  4.2.2 记录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必须在现场及时填写,有专业维护人员的签字。

  4.2.3 可从技术档案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的评价。

  4.2.4 所有记录均应妥善保存。

  5、设备日常维护基本内容

  对废水自动监控设备的维护按照设备的维护规范和各种仪器相应的维护规范进行。具体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5.1 K301-Cu水质在线监测仪

  序号

  工作任务(检查、校准)

  工作频次

  备注

  1

  仪器内部、外部卫生管理

  1次/2周

  确保仪器的整洁

  1

  质控样比对

  1次/月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2

  水样比对

  1次/月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3

  试剂量检查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4

  进样量校正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5

  进酸、蒸馏水量检查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6

  进酸、蒸馏水量校正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7

  消解系统检查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8

  继电器控制系统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9

  数字模拟信号输出

  1次/2周

  确保数据的准确率、有效率

  10

  进样、出样电磁阀的检查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11

  仪器风扇的检查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12

  仪器标准液的校准

  1次/月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13

  校准曲线检查

  1次/2周

  确保数据的准确率、有效率

  6、采样系统及预处理系统的检查维护与保养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频次

  备注

  1

  检查采样泵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2

  检查管路有无漏水、清洗管路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3

  气阀、水阀检查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4

  蒸馏水、标液、试剂检查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5

  标液、试剂更换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6

  废液的检查及处理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7

  信号线路接插件

  1次/2周

  确保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率

  7、设备的检修

  为了使废水自动监控设备能维持完整的数据获取率,需具备迅速的故障排除、充足的备品备件、便捷的交通和通讯工作工具等必要的保证条件。

  7.1 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乙方应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7.2 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管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备机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3 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仪器相关技术标准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乙方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对比监测和校验。

  8、 自动监控设备及所有的技术档案接受深圳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9、每月向深圳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书面汇报运营工作。

  10、若自动监控设备产生较大故障,致使监测数据缺少达72小时,需将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案及时上报甲方相关负责人及深圳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并承担相关事故责任。

  11、若出现弄虚作假或监测数据有重大误差以及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监测数据大量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2、按国家相关标准,乙方应保证所运营的自动监控设备的测定时间不得小于总运行时间的75%,监测数据合格率在95%以上。

  1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自动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反映排污情况,致使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予以甲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营运期限、费用及付款时间

  4.1 运营期限为1年。

  4.2 甲方自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一年的运营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六、合作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 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 年 9 月 30 日。如果续约需提前一周通知。如有其它原因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合同。

  七、争议解决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要求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给予对方运营费用总额的10%做补偿。

  本合同双方约定内容,接受市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本合同一式三份,市环境保护部门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篇5:杭州关于对安装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新装电梯要求的函(2011)

  杭州关于对安装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新装电梯要求的函

  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省、市特检院、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各电梯安装单位:

  根据杭质特处[20**]4号《关于电梯注册登记所需材料的函》的执行情况,现对安装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新装电梯做进一步要求:

  一、在告知受理时,受理告知人员应在安装告知书上注明,并且在新生成的电梯设备详细信息的监控安装情况中注明“未安装”(该状态会传递到检验机构检验系统中)。检验机构在出具这些电梯的安装监检报告时,应在报告的备注栏中注明“根据《杭州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的规定,此电梯应安装运行监控系统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注册登记”的字样。

  二、各电梯安装单位到省、市检验机构领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时,应提供电梯销售合同复印件,电梯销售合同在20**年3月1日之后签订的且电梯属于《杭州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范围内的载人电梯,电梯应安装运行监控系统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杭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对运行监控系统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应及时将电梯设备详细信息的监控安装情况中注明的“未安装”改为“合格”,检验机构方可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特此通知。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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