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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仲裁申请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房产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合作经营协议书》;

  2、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事实和理由

  20**年10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称“股权转让合同”),申请人受让**公司100%的股权,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公司20**年度审计报告,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款为8000万元,其中被申请人实际投资5500万元,股本溢价2500万元。

  20**年10月1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一份《关于公司往来款的确认书》,告知申请人其已通过向山西h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形式抽逃出资万元,由于双方订立合同时被申请人隐瞒了其抽逃出资的事实,而依合同约定申请人受让的是合法完整的100%股权,因此,被申请人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此后,申请人也多次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抽逃的出资,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予以补足。

  **公司因为资金短缺,曾多次要求股东追加投资,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申请人均作出积极回应,截止至20**年1月15日,申请人累计已向被申请人及**公司流入万元。经双方多次协商,20**年3月28日名为《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纪要》的文件确认了申请人总计支付的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折抵**公司40%的股权,而被申请人剩余的股权转让款确认为4500万元(计算标准为:原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8000万元转让款扣减申请人已支付的3000万元及预估的**公司万元亏损),之后,双方于20**年4月7日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再次确认申请人受让100%股权变更为受让40%股权。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100%受让股权还是部分受让股权,被申请人的股权转让款中均包含其已抽逃的万元出资,申请人始终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申请人也从未放弃要求被申请人充实资本,且屡次催告,年月日申请人再次函告被申请人日内返还抽逃的出资,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返还。

  由于工程项目急需支付工程款,**公司已多次发函股东要求增加投资,但被申请人经申请人多次催告后其仍不履行返还出资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该行为已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仲裁庭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裁决如申请。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劳动仲裁申请书样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女,身份证号:)

  地址: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1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经济赔偿金元;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拖欠的工资合计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具体金额以拖欠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从 年 月 日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3、裁令被申请人立即为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并赔偿申请人的工资损失,损失金额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从 年 月 日起算计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结离职手续之日止。

  事实与理由:

  20**年 月 日以来直至20**年 月 日,申请人一直为被申请人工作,期间双方均签署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其中,20**年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补充协议,合同期自 年 月 日始,该合同规定了申请人的工作时间、工资等事项。

  一直以来,申请人严格履行上述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未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而被申请人长期以来一直克扣申请人工资。

  20**年 月 日,被申请人无正当合法的理由单方解除上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至今尚未为申请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离职手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赔偿金等法律责任。鉴于申请人已经累计为被申请人工作四年有余, 市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元,则经济赔偿金的数额为元;从 年 月起,被申请人累计克扣、拖欠申请人工资合计为元,应一并给付;另外,被申请人还应赔偿因迟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离职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裁如所请。

  此致

  zz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签字)

  日期:20**年 月 日

篇3:逾期交房违约金仲裁申请书(开发商业主)

  逾期交房违约金仲裁申请书 (开发商与业主)

  仲 裁 申 请 书

  申请人:身份证编号:

  现在地址:

  性别:年龄:职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请求仲裁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被申请人实际赔付标准对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予以调整,并主张依照合同法第114条和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6条、第18条和中华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裁决被申请人自20**年 *月* 日起至20**年*月 * 日止,共逾期*天,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规定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支付申请人逾期办证违约金*元,扣除已经赔付的*元,还需赔付*元。

  2、请求裁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被申请人实际赔付标准对合同约定测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平方米的房价款计*元退还给申请人,多收的水电煤气初装费*元退还给申请人,合计:*元。

  3、请求裁定被申请人于1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房地产权证书。逾期按已付房款每日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继续承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义务,直至申请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为止。

  4、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案由:

  **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地址)商品住宅一套,总价款***元,该房屋已于**年*月*日交付申请人使用。该购房合同第九条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被申请人应该逾期超过60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实际推迟**天交房,该合同第五条预定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产权面积小于合同预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该购房合同第十五条约定,被申请人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到该案开庭审理时,房产证还未办理,为此,申请人向**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请求仲裁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被申请人实际赔付标准对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予以调整,并主张依照合同法第114条和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6条、第18条和中华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裁决被申请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逾期**天,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支付申请人逾期办证违约金**元。扣除已经赔付的**元,还需赔付**元。

  2、请求裁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被申请人实际赔付标准对合同约定测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平方米的房价款计**元退还给申请人,多收的水电煤气初装费**元退还给申请人,合计:**元

  3、请求裁定被申请人于1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房地产权证书。逾期按已付房款每日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继续承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义务,直至申请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为止。

  4、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此致

  敬礼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盖章)

  二○**年**月**日

篇4:房地产项目迟延办证违约仲裁申请书

  房地产项目迟延办证违约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盐横路84号运政综合楼1楼东面101—103,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延期办证自20**年4月25日至涉案房产转移至申请人名下之日的违约金,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共计人民币208330.8元。

  二、请求裁决本案律师费人民币元、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年11月16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认购金山碧海花园项目栋单元层号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950663元。20**年11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双方在合同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中约定:“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双方在合同第二十九条约定:“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于签订《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当日20**年11月16日日向被申请人支付了定金人民币50000元,于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当日20**年11月20日向被申请人支付了首期款340663。20**年8月28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涉案房屋。

  被申请人应于20**年8月28日后的第240日前将涉案房屋产权转移至申请人名下,现由于被申请人原因,延期办证的时间已超过120日。根据双方约定,买方现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从20**年8月28日后的第240日起至买方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为此,申请人特申请仲裁,恳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篇5: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诉人:***,女,年月日出生,住址:。

  第一被诉人: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20**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年3月和20**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年3月19日到期。20**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二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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