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请示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固定资产报废请示
县国资办:
近期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电脑2台,打印机3台,油印机1台,为1998年和20**年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10年以上。我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一览表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一览表
名称 台数 购入时间 购入金额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学校资产调出报废财产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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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自然原因的损坏,或长期使用而致的损耗,经检验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使用价值的财物;财物因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均属报废申报范围。
2、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同时也要杜绝废品长时间存放而不报,人为造成集中报废的做法(包括低值易耗品)。
3、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须经各级领导审查批准:单价万元以上(包括大批同类物资低于万元的)由主管校长签注意见,报设备站批准;单价在万元以下的物品由主管总务主任签注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并报送设备站备案。
4、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由财产管理员(或托管员)填写《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按表中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后,按第三条标准审批权限批准后,报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报有关部门进行核减。
5、对已调出、报废物资的处理,一定要严肃认真,慎重稳妥,果断及时,做到物尽其用,公平合理,减低损失,变价收入必须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