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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爆破作业相关手续申请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县**乡派出所:
  我部(**公司)在贵县境内承担**至**县C5标合同段(K74+000.00~K94+445.60)改扩建公路工程。土石方开挖量:60万m3,其中石方开挖为272737 m3,工期为22个月,即20**年*月至20**年**月。初步估计用药总量为80吨炸药。由于石方爆破开挖需要炸药等民爆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特此向贵所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相关手续,恳请办理为谢。
  ***总公司**路C5标项目部
  二〇一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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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离婚手续办理委托书(涉台并注销户籍)

  离婚手续办理委托书(涉台并注销户籍)

  委托人:

  受托人:

  本人与**(男,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于何时经**法院判决离婚且已生效。因本人今在大陆,故委托**为合法代理人,全权代为在台湾省有关部门,办理我与**的相关结婚及离婚手续,且为代理我本人签名,包括离婚裁定书和确定证明书等,并代为到户政部门,办理本人户籍注销等一切手续,以及申请离婚户籍本二份。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书事项中所签署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

  委托书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结束时止。

  委托人:**

篇3:冶金公司爆破事故调查报告

  冶金公司关于10·24爆破事故的调查报告

  时间:20**年10月24日15时30分左右

  地点:二公司840水平19穿1号漏斗短巷

  伤者情况:z1,男,34岁,系*镇小寨村人,现在二公司务工。现在失明,曾在长治、郑州、北京等医院治疗。

  一、事故经过:

  20**年10月24日8点班,z1、z2、z3、z4在840水平19穿矿房作业。z1和z2在1号漏斗作业,z3和z4在5号漏斗作业。下午3点20分左右z1装好炮z2收拾完工具后,z1先点漏斗上部炮,后点漏斗底部的一炮,点着炮后俩人就到19穿主巷口设警戒。z1和z2听到炮响5、6几分钟后(一根烟功夫),z1就一人进去看爆破情况。z1进去后,不大一会z2、在穿巷口又听到里面有炮声和喊声,就急忙一边喊人一边往里面跑。z3赶到后和z2将他搀扶到19穿巷口,看到z1满脸是血。此时z5也赶来了,看到此情况,他急忙将自己的衣服撕破给他包扎。他们将z1搀扶到大巷口,就对从20穿过来的z4喊“快去找车,出事啦!”。z4听到后就赶紧到料场找洞长z6,z6接到报告后迅速去找车。与此同时z2、z7就出洞向领导汇报去。z6、z4找到z8的农用车,立即用车将伤者z1送出洞外,转车间主任z9的车送往黄崖洞镇医院治疗,后又转**市人民医院。

  二、事故原因:

  1、z1违反爆破规程规定,在爆破后急于进入爆破现场看爆破效果,当他走到漏斗短巷口时短巷底部的那个炮正好响,爆破飞起的矿粒将其双眼打伤,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根据事故调查、推断:本炮迟爆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漏斗上部炮响后矿石砸坏下部导火索使燃烧速度变慢造成。

  3、z2安全意识差,在z1进入现场看爆破效果时,没有制止和监护,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

  本事故根据调查和原因分析,属于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1、z1违规进入爆破现场,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本人隐瞒事故真相,对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但鉴于其严重受伤,建议免予处罚。

  2、z2作为同班人员,不但没有阻止z1违规进入现场,而且在事故多次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对事故负有隐瞒和监护责任。建议对其开除出厂,并扣发年终福利和奖金。

  3、延某是本矿房负责人,对本队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对其罚款1000元。

  4、洞长范某对本班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现场管理责任。建议对其罚款200元。

  5、当班安全员温某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又没有及时了解真实事故情况,对事故负安全现场监管责任。建议对其罚款500元。

  6、车间值班副主任江某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应负管理责任。建议对其罚款500元。

  7、车间主任景某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罚款1000元。

  8、安全科赵某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应负监管责任,事后未对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建议对其罚款200元。

  9、分公司经理赵某、安全生产副经理李某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事后未对实际情况调查。建议对其各罚款800元。

  10、根据“矿山安全津贴工资”的规定,扣除二公司采矿车间11月份安全工资的30%。

  五、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2、组织所有涉爆人员,认真学习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强化现场管理和相互监督作用,必须做到班前、班中、班后有人监督管理。

  4、加强安全检查,严查重处 “三违”人员,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在近距离装炮,能一次性点火的决不能放两炮。一个工作面只能发一个火雷管一次点火,如果一次性确实需要放两炮,必须有安全员现场监护。

  安全部

  20**年12月25日

篇4:房产转让无书面合同可否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转让无书面合同可否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

  我经熟人介绍购买了别人的一套住房,双方就价格、办理产权登记等事项达成协议后,我就交付了全部价款。由于有熟人在场,当时也就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是交付房款时由对方打了张收条,写明收取购房款多少元,出卖人还将该房屋交付给了我。不久,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时间,我去找对方办理产权登记。可对方却不愿意了,说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因此不能履行,但愿意退还我的购房款,而要我交还其房屋钥匙。请问,我是否可要求出卖人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周女士

  周女士: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转让合同应当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虽然你们的房屋转让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你已经向出卖人支付了购房款,出卖人也向你交付了房屋,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都接受,因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你依法可要求出卖人协助你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篇5:爆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爆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要求,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爆破公司与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签订本“包保”责任书,具体“包保”内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保生存,热情服务拓发展”的宗旨。

  二、安全管理员职责

  1、根据公司合同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和甲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测量记录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 认可。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不准无故刁难用户,必须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严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时,督促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不准将爆破器材转让、转借、倒卖给他人。

  8、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州、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安全管理员负责。

  三、爆破员职责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有序进行,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临时保管防爆箱内,上双锁,同安全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管理,并须存放在临时保管存放室内有人看管;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同清退人员、安全管理员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配送清退人员清退回库。

  3、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爆破器材品种减少覆盖物,改变警戒措施。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爆作业,为亲朋友好私买、私借爆破器材。

  6、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四、本“包保”责任书一式五份,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双方、安办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包保”责任人签字: **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证号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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