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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开展全员培训申请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物业公司关于开展全员培训的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了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加深员工对本企业服务的认知度。熟习及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技能;建议在10月份开展全员培训工作。拟计划在10月21-24日共4天分两批对全体员工进行公共课程培训,其余时间由各部门进行在岗培训。现呈上员工培训计划及各部在岗培训计划。请审批。

  如不妥,要求各部在10月15日前报两批培训的安排名单。

  附:员工公共课程培训计划、各部在岗培训计划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

  日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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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招聘相关人员之申请

  物业公司关于招聘相关人员之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现时随着各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不断增加,员工的工衣发配、回收等管理,以及宿舍的日常管理(清洁卫生、加煤气、宿舍相关配套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同时随着楼盘逐渐竣工,物业所接管范围也将随之扩大,相应的资产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妥善管理公司的资产(如:工衣、工衣柜、清洁用具、家具、以及会所服务部所购物品(冰粒机、冰箱、干洗机、餐具等)等),使公司资产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以及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现我部特申请招聘一名行政主管(原编制内),主要负责整个物业的资产管理和宿舍管理工作。

  另因销售中心即将增设公司领导餐厅,而现有服务员数量仅能满足现有销售中心日常的接待工作,故需增加招聘服务员2人(工资同现有服务员)、领班1人(工资同现有领班)、主厨1人、厨师2人、厨工2人、洗碗工1人(详见销售中心服务部人员编制架构图)。

  盼复。

  多谢垂注!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

  日期:日期:

篇3:保函申请之开立银行保函协议

  保函申请之开立银行保函协议

  开立银行保函协议

  编号:***保字第号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银行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平等协商一致,于20年月日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保函是指乙方应甲方申请向*** 公司(以下简称受益人)开立的编号为***保字第号的不可撤销承包商履约 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保函要素如下:

  保函种类: 承包商履约保函

  保函受益人:***公司

  项目名称:***工程

  招标/中标/合同编号: ********

  项目金额:¥ ********元

  保函金额:¥*****元

  保函起止日:

  第二条 甲方知悉上述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当保函受益人依据该保函的约定,要求乙方就甲方的违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时,乙方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关资料时,乙方不对受益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即有权依受益人的书面请求,在保函限额内向受益人支付其请求的数额。

  第三条 甲方知悉并理解乙方与受益人在保函中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确认,乙方在保函中承担的义务是依据甲方的意思表示确定的。

  第四条 甲方应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函开立手续费:

  □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

  □ 根据保函的有效期,甲方每年的/ 月 / 日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

  □ 其他标准:由***公司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作手续费。

  第五条 为保障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选定的其它人向乙方提供下列一项或几项担保方式,专项用于对保函的担保:

  □ 交存保证金甲方同意最迟在本协议签署前一天,在乙方开立保证金账户, 账号为/,并存入开立银行保函所需的保证金? /(大写:人民币/),该账户中的保证金质押给乙方。

  □ 保证保证人***有限公司 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保字第号《保证合同》;

  □ 质押质押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号《质押合同》;

  □ 权利质押出质人***有限公司 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权质字第号《权利质押合同》;

  □ 抵押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号《抵押合同》;

  □ 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 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

  第六条 只要受益人按保函规定的方式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均有权予以支付,甲方对乙方的前述付款行为不持异议。

  第七条 乙方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时,有权直接扣划本协议约定的保证金以及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用于对外支付(如该款项为定期存款,不论该存款是否已到期,乙方均有权直接扣划。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乙方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乙方扣划后仍不足以对外付款时,甲方最迟应在收到乙方的支付通知之日起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至上述账户,以供乙方对外赔付。

  第八条 如果乙方垫付了资金,该笔垫款自乙方垫付之日起立即自动转为甲方的逾期贷款。

  担保函项下币种为人民币的,根据逾期天数和逾期付款金额,乙方将按照垫付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向甲方计收罚息。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分段计

息,即垫付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时,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将自人行基准利率调整当日按人行规定的利率和本款约定的浮动比例自动调整。

  币种为外币的,按/计收罚息。

  第九条甲方应及时将与保函有关的商务合同或项目的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或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保函项下担保责任的正常履行。

  第十条 在保函有效期间,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情形, 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第十一条 在保函有效期间,如甲方发生对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有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诉讼、仲裁、刑事追究、行政处罚、停业、歇业、解散、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在前述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第十二条 在保函项下乙方的保证责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提出解除或释放本协议约定的担保的要求。如果受益人未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则下列条件成就时,乙方同意释放甲方提交的保证金或解除甲方及其担保人(如有)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担保责任:

  (一)保函明确规定了索赔条件为提交保函正本的,受益人将保函正本退回于乙方的;

  (二)保函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的,保函有效期届满30天。

  第十三条 甲方有义务提醒受益人妥善保存保函并在保函到期后及时督促受益人将保函正本退回乙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保证任何保函受益人与其就项目合同条款的修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的变动补充,都将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因合同修改后而使得保证责任加重的,就加重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如本条约定与协议中其他条款约定冲突的,应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充提供保证金,直至保证金金额达到本合同项下担保函的最大担保金额:

  (1)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一事项实际发生,乙方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甲方在履行与乙方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纠正的。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因本保函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债权总额20%内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评估拍卖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份,以遵照执行。

  甲方: *******公司乙方:***银行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篇4:保函申请之出具保函协议

  保函申请之出具保函协议

  保函***

  出具保函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保函申请人):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住所: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   电话:

  甲方因需要(相关项目、合同/文件名称及编号为),申请乙方为其出具(选填“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保函”),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出具以为受益人、币种为 人民币 、保证金额(大写)为元的 履约银行 保函。

  如本协议约定的保函与实际出具的保函不一致,则以实际出具的保函为准。甲方不得以实际出具的保函与上述约定不一致而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条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为甲方出具保函∶

  1.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支付了保证费用;

  2.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未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

  4.如出具保函需要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审批,相关审批程序已经完成;

  5.。

  第三条 保证费用

  甲方应按下款约定的费率、时间与方式向乙方支付保证费用:

  如果因甲方或受益人的原因,导致保函未出具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币种、金额大写)。

  有关保证费用的其他未尽事宜,甲方同意按乙方保函业务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若受益人向乙方索赔,乙方有权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额是否符合保函的约定;乙方对外赔付,无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可采取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索赔款项:

  1.直接从甲方在乙方或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支付,当甲方账户中的资金不足支付时,通知甲方补足;

  2.实现反担保权利予以支付;

  3.乙方先行垫付。

  乙方垫付资金的,乙方有权自垫付之日起按以下逾期贷款利率向甲方计收利息,逾期利率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在满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本协议为其出具保函。

  (二)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备足资金,以便乙方对外付款。

  (三)如果乙方为甲方垫付了资金,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全额偿还。

  (四)因支付利息、税收、汇率变动、法律规定(包括国内外法律)、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等原因导致乙方在保函项下对外赔付金额超过保函约定的保证责任限额的,对于超出部分,甲方也应向乙方赔偿;

  只要乙方在保函项下对外赔付,即使存在受益人欺诈、基础交易项下的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等任何情形,甲方均有义务向乙方全额赔偿;

  因法律规定(包括国内外法律)、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导致乙方在保函有效期届满后对外赔付的,甲方仍有义务向乙方全额赔偿。

  (五)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与有关信息以及所有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接受乙方对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采取其他方式逃避对乙方的债务。

  (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不及时行使或放弃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

  (七)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八)甲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得

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九)甲方如为集团客户,应向乙方及时报告甲方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1)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2)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3)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4)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乙方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

  一、甲方违约情形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二)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约定。

  二、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甲方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包括对中国建设银行各级机构或其他第三方的到期债务),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四)(反担保)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违反反担保函(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3.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五)(反担保)抵押、(反担保)质押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六)反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反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反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或者

  (七)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违约或发生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或甲方在基础交易项下违约或可能发生保函项下的索赔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要求甲方全额支付乙方垫付的款项、逾期利息、复利以及其他费用;

  (二)行使担保权利;

  (三)要求甲方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

  (四)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五)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 其他条款

  一、如果依据本协议项下的保函,基础交易项下的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乙方事先同意的,甲方应在上述合同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在通知书中列明变更的内容或将变更后的合同提交乙方。乙方如果认为变更后的合同加重或可能加重乙方的保证责任,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或增加乙方认可的反担保。

  二、保函有效期间届满或保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保函正本(原件)收回退还乙方,或取得保函受益人出具的乙方保证责任已解除的书面证明交给乙方。

  三、 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四、 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买卖手续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汇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华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中华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六、公告催收

  对甲方的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七、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八、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

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九、除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外,甲方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划收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同意不提出任何异议。

  十、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二、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四)。

  第九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5:入党申请范文(7)

  入党申请范文7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因此,我迫切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以更好地得到党的关怀、教育和培养,更好地为党的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

  我是在党的阳光雨露下成长起来的先进青年,我迫切能早日投入党的怀抱。在校园里,我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荣幸地成为党的得力助手,在社会中,我强烈地领略到了党的光荣伟大和重大责任。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1日成立以来,就经受了长期的考验,克服了重重困难。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反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革命斗争,最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国以来,党又制定了一系列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全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的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路线,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妥善地处理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重大问题。从此,我国在较短时期内摘掉了贫穷落后的帽子,成为一个初步繁荣富强的安定的社会主义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便道出了以马列主义、*思想作为自己行动指南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也说明了全国各族人民对党的衷心称赞和拥护。

  我要求加入党组织,绝非为了个人名利,而是为了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如果我要求加入党组织这一崇高愿望能够实现,那么,我一定以党员的标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坚决履行党的义务,积极工作,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党的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决不损公利私;百折不挠地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自学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如果党组织暂时没有批准我的要求,则说明自己的条件尚不够成熟,还需要继续完善自己。为此,我也绝不灰心丧气。我一定更加努力学习和工作,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实现自己崇高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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