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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中心校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1

  某中心校“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

  全体同学及家长朋友:

  6月15日,**县**屯镇**村小学二年级三名女学生下午放学回家后结伴玩耍,傍晚7:30左右有人看见她们一同去村南玩,晚8点以后家人寻找,在村南村民用于取土的深坑旁发现了衣服和鞋,晚10:40左右打捞上来的三个女孩均已溺水身亡。

  进入暑期后,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全体同学及家长朋友要从事故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麻痹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以下要求: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备、不熟悉的区域和无救护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盲目施救导致的溺亡事故。

  **中心校

  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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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专业学校防溺水事故通知

  某专业学校防溺水事故的通知

  各系部、班级:

  随着天气转热,在河道、池塘等自然水域戏水、游泳的人数不断增加,各地学生溺水事故时有发生。我校水域面积较大,少数学生常在河边戏水、玩耍,有的甚至私自下河游泳。为了确保全体学生的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严禁学生私自下河下塘戏水、游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严禁学生到校园内河边、塘边戏水、玩耍,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其家长。凡不听从学校教育而私自下水并造成溺亡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二、各班级要进行“珍惜生命,预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在校园、上学、放学的路上、双休日、节假日、暑假等时间里,不要私自到河、沟、渠、塘、坝、堰、水库等场所戏水、玩耍,或游泳,以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有上述行为者加强劝教。对不服从管理者,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学 工 处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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