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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停车系统升级信息审核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物业关于小区停车系统升级信息审核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您好!为了加强小区的车位管理,维护停车秩序,本小区的停车系统即将升级,未办理信息审核的业主请您于20**年2月23日前尽快到(原保卫部)办理,以免给您的停车、进出小区带来不便,为了更好的生活环境我们共同努力!

  感谢您的合作!

  咨询电话:***(物业前台)

  ** (手续办理处)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年2月9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学校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学校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1、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2、对在本校园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3、对在BBS公告板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4、一旦在本信息港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⑥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⑧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⑨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资源发布审核负责人:zz

篇3: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一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学校网站、论坛、博客、电子邮件和留言板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网站、论坛、博客、电子邮件及留言板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二条 学校的各办公室、班级、教师或学生,如果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建立网站、论坛、博客以及留言板等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关报批手续,经信息中心登记、批准后,才能正式使用与发布信息。同时要做好这些信息发布系统有害信息检测报警技术措施,并做好发布信息记录包括: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发布IP地址以及记录备份保存60天。

  第三条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一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校网站、论坛及博客等的用户。

  第四条 学校的信息安全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按照各自的职能必须定期(每天至少一次)检查自己职责管理范围内链接网站(包括个人主页)、论坛、博客与留言板等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五条 学校的信息安全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每天至少一次)检查网站内容及论坛或留言板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上报学校信息中心,情节严重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立即上报市公安局。

篇4:人民医院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Z人民医院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做好网页的制作、维护和管理,特制定中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设立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小组,负责对信息的审核与管理。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六、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行政记过等处分。

  七、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归口管理。

  八、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投递后均需及时检查,一旦在本网站发现网页被黑,出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的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十二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和局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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