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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中心综合部指纹打卡考勤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关于物业中心综合部试行指纹打卡考勤的通知

  综合部各岗位人员:

  为全面推进单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员工出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综合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由综合部试行指纹打卡考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围:综合部各岗位人员

  二、打卡时间:上午8∶00之前打卡一次,12∶00之后打卡一次;

  下午14∶00之前打卡一次,18∶00之后打卡一次。

  三、考勤场所:考勤机设在东活一楼大厅。

  四、暂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兼任考勤员,负责打卡机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故障维修,以及每月考勤记录的统计和公布确认等工作。

  五、考勤说明:

  1、未打上卡:未打上卡的员工应及时填写《员工未打卡证明》,经综合部主管签字同意后,送交考勤员进行备案修正。除因手指特殊原因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指纹打卡;

  2、忘记打卡:忘记打卡视作旷工处理;

  3、公差外出:公差外出未来及打卡,回单位后一天之内需填写《员工未打卡证明》,经综合部主管签字后交考勤员备案修正;

  4、工作时间内临时外出办事耽误打卡,应事先向部门主管说明,并填写《员工未打卡证明》,交考勤员处办理登记;

  5、因事请假:因事请假,则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综合部主管签字后交考勤员备案,统计考勤;

  6、员工调休应提前一天向考勤员备案,并说明具体调休的时间;

  7、考勤核算标准:迟到10分钟内,每次扣款5元,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款10元;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事假半天计算。下班未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每次按事假半天计算。事假具体计算标准为:月薪÷26天÷8小时×事假时间(小时)。旷工按事假核算标准的两倍计算;

  8、每月3日(遇周日顺延),由考勤员汇总上月打卡考勤记录,向所有员工公示,员工确认无误后,签字备案,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出勤情况。

  六、其它:

  1.打卡记录将作为,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和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

  2.本通知自单位领导审定后执行。

  3.本通知中相关规定条款,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打卡所需的指纹采集,及打卡机使用说明,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5.在试行过程中,遇到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物业中心人力资源部

  20**年1月3日

  附:

  综合部员工未打卡证明(样)

填写日期

未打卡日期

上班卡下班卡上班卡下班卡

部门负责人:

1.此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此表送交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若未填写此表者,没有打卡记录,一律按考勤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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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指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指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时间: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1:1)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厂部宣

篇3: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

  2.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地点(宿舍门岗)打考勤卡,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

  3.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卡钟时间,以免打错卡位,否则需要签卡;

  4.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即视为迟到;提前一分钟以上打卡下班,即视为是早退。迟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每增加十分钟加算迟到或早退一次;

  6.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是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旷工一天;

  7.员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作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工卡及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8.部门经理(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须在当日写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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