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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安防系统维修公告范文(4)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关于小区公共安防系统维修的公告范文4

  尊敬的业主:

  服务中心于20**年6月7日就小区安防系统维修事宜进行了公示,截止至20**年6月16日,服务中心未收到任何业主的书面意见。根据上次公示的意见收集方式,在无任何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服务中心将根据《**花园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对此次涉及公共安全的事项进行紧急维修,以确保小区安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此次维修工作将在居委的监督下进行,过程中服务中心将做好相关的维修记录及维修完成后的书面确认工作,待业委会成立后由公建维修资金进行支付!

  为业主创造合谐、安全的生活环境一直是我们的追求,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业主的支持与理解! 此次维修后,我们将会对维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

  感谢各位业主对于小区公共安防系统维修的支持!

  上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20**-6-20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物业公司意见投诉公告

  物业公司关于意见投诉的公告

  各位业主朋友:

  您好!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正式成立以来,在各合作单位以及所服务社区业主的支持和协助下,各项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得到了开发商和广泛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为了使**物业更好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恳请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与建议是我们提高网站信息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于我们所服务的社区业主的重要参考,您的意见与建议无所谓对错,只要是真实地反映了您看法,我们将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您,谢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物业沈阳公司

  Email地址 :**

篇3:花园小区封闭管理公告

  关于花园小区封闭管理的公告

  鉴于**花园小区第五次业主大会会议已经通过关于《封闭小区议题》,已形成业主大会决议。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定于20**年5月6日进行小区封闭管理。小区大门道闸系统全面启用(地库有车位业主将另行发放感应卡进入,地库无车位车辆禁止出入)。

  届时,园区路面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公安、消防、救护车、邮政、法院等公务车辆除外。如家中确实有病人、行动不便的老人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安排车辆进入,但车辆必须即停即走,搬家车辆请业主或租户提前一天与物业公司预约,安排车辆停放位置,及电梯的使用。地库无车位的业主,请自行安排车辆停放位置,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不负责安排任何停车位及临时停车位。

  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对以下情况零容忍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的民事、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不服从小区物业正常管理的,辱骂或殴打保安者。

  2.恶意破坏小区路桩、大门进出口道闸系统者。

  3.无理取闹恶意堵塞大门进出口及道路者。

  小区路面已经全部实施录像监控,请广大业主及租户约束自身行为。配合并支持封闭小区的整顿工作,共同维护及营造良好的小区路面秩序。感谢广大业主对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朝阳区**花园小区北京zz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委员会**花园项目部

  20**年5月3日20**年5月3日

篇4:业委会整顿小区群租房公告

  业委会关于整顿小区群租房的公告

  **花园广大业主:

  目前小区内群租房现象日益增多,矛盾也随之产生,某些群租房租户如C-26层群租户经常在楼道内便溺,大声喧哗、吸烟,垃圾随地摆放且数量巨大,恶意破坏小区公共设施,B-4层群租户私自在房屋内乱接电线,造成电压超负荷险些酿成火灾,C-13层群租户房屋往楼下漏水,不及时修复并仍然继续用水,给楼下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类似情况数不胜数,与此同时也给盗窃团伙造成了可乘之机,给小区的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给物业公司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更严重的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经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协商后,对小区群租房业主多次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未见到任何效果。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也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望京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反映此情况,目前均未收到任何回复及有效措施。因此,业委会与广大业主代表商讨,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解决方案如下:

  1.请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对违反小区正常管理秩序的群租房采取强制管理措施。

  2.请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对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及严重违反小区正常管理秩序的,限期搬离,如逾期不搬的,将提起诉讼,因群组户给相邻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破坏公共设施的,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将对房屋业主房产中介公司及当事人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

  大家如果有其它建议请在十五日内与业委会联系,电话(**3,手机1**64,联系人:**),公示期内若无多数业主提出异议,业委会拟就此方案召开业主大会。

  北京市朝阳区**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1月11日

篇5:维护小区地下门禁系统公告(5)

  关于维护小区地下门禁系统的公告(五)

  尊敬的**业主:

  近日C座地下一层门禁发生人为损坏事件,已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当事人,鉴于该当事人并非故意行为,在进行了相应赔偿之后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物业公司将于近日更换C座地下一层的门及门禁系统。

  经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决定,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将采取如下措施:

  1. 将在**花园业委会博客上向全体业主公示监控录像内容,当事人姓名、楼座及房间号。

  2. 地下一层、二层门禁系统价值3000-5000元人民币,如被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 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对行为特别恶劣的当事人,业委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提出刑事诉讼。

  **花园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敬告全体业主及租户,请大家共同维护及爱护小区共有财产,相互监督,如有业主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或业委会。

  北京市朝阳区**花园小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委员会**花园项目部

  20**年11月14日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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