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通知公告 导航

业委会地下车库现状年度租用车位事宜公告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业委会关于地下车库现状及年度租用车位有关事宜的公告

  **花园广大业主:

  20**年本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租用工作即将展开,为便于广大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将有关情况向广大业主进行通报:

  一、地下车库产权现状

  我小区地下车库分为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两部分,其中地下二层大部分为人防工程,产权属于人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防工程使用者应该持有人防使用许可证。目前,开发商的人防使用许可证已经过期,北京杏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防使用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地下一层除少数车位卖给部分业主外,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因2000年以前的法律还没有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相应规定,因此当时的产权登记机关将地下一层车库的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但在产权证上明确标注为“其字***号”,产权证上的“其字”即表明虽以开发商名义登记产权,但并不是开发商的私产,而是广大业主的共有财产。(对此事关心的业主可关注:CCTV新闻台11月23日关于朗琴园车库和会所拍卖情况的有关报道)但是开发商却用手中的产权证将车库抵押给银行,现因开发商拖欠银行贷款,车库己经被法院查封,并已进入拍卖程序。现在业委会正在通过法律途径对车库拍卖提出异议,争取拿回属于广大业主的的权益。

  综上所述,小区地下一层车库产权原应归广大业主共有,现在因法院查封拍卖,实际上产权未明;地下二层产权在北京市人防。

  二、地下车库管理权的法律规定

  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和《**花园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不论地下车库产权归谁,地下车库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其管理权都归全体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所有,即本小区目前只有北京杏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地下车库的合法管理者。

  为了避免给**花园广大业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花园业委会在此郑重声明:

  20**年度与**花园物业管理有关的任何收费,目前只有北京杏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收取,任何其他公司以任何名义在**花园小区向业主收取的任何费用属违法行为。

  **花园业委会临时办公地址:*座**室

  投诉联系电话:***

  手机:1***

  联系人:**

  北京市朝阳区**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11月29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物业管理公司

  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甲方:(楼)栋房先生/小姐,身份证号码: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

  因甲方需要租用乙方停车场内(□固定、□非固定)的车位,以确保车辆停放,经与乙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乙方提供□地面车库号位□露天车位号位

  □地下车库号位□立体车库号位

  □非固定车位,供甲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

  二、选定的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元(),自签约之日起计收;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

  1、车牌号码:2、颜色:

  3、车辆名称:4、车型:

  5、车主(或单位):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四、乙方所提供车位仅作为甲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所租用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使用,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收回车位使用权。甲方与乙方形成车位有偿使用关系,甲方的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伤,恕不赔偿;

  五、固定车位租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续租要求,乙方应给甲方保留优先权,租期内因甲方原因要停止使用该车位,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非固定车位租金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当月15日(包括15日)前签定协议按全月收取车位使用费,15日后签定协议按半月收取当月车位使用费(注:此处以自然月为计时单位)。甲方应每月1日前,到乙方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申请停止使用非固定停车位超过一个月以上,甲方应提前办理退款或延期手续,否则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甲方(固定车位超过一个月、非固定车位超过5天)未交租金,乙方将视甲方自动放弃使用权,有权收回车位(停车卡),并追讨甲方所欠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标准按租金万分之五收取。

  八、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乙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辆管理,出入车场时应自觉出示《停车卡》,或《车辆临时进出凭证》,以供车场工作人员查验;

  九、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如发展商将该车位售出,由管理处提前一周书面通知车主,一周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需无条件让出该车位。

  十一、 其它事项:

  备注:如车位租用期满,甲乙双方在1个月内未提出退租等其它要求,视为此合同继续生效一年。

  甲方:(楼)房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管理处签约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物业公司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物业公司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甲方:(楼)栋房先生/小姐,身份证号码:

  乙方:Z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

  因甲方需要租用乙方停车场内(□固定、□非固定)的车位,以确保车辆停放,经与乙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乙方提供□地面车库号位□露天车位号位

  □地下车库号位□立体车库号位

  □非固定车位,供甲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

  二、选定的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元(),自签约之日起计收;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

  1、车牌号码:2、颜色:

  3、车辆名称:4、车型:

  5、车主(或单位):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所提供车位仅作为甲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所租用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使用,或在所租用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收回车位使用权。甲方与乙方形成车位有偿使用关系,甲方的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伤,恕不赔偿;

  五、固定车位租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续租要求,乙方应给甲方保留优先权,租期内因甲方原因要停止使用该车位,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非固定车位租金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当月15日(包括15日)前签定协议按全月收取车位使用费,15日后签定协议按半月收取当月车位使用费(注:此处以自然月为计时单位)。甲方应每月1日前,到乙方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申请停止使用非固定停车位超过一个月以上,甲方应提前办理退款或延期手续,否则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甲方(固定车位超过一个月、非固定车位超过5天)未交租金,乙方将视甲方自动放弃使用权,有权收回车位(停车卡),并追讨甲方所欠租金及滞纳金,按日加收租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八、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乙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辆管理,出入车场时应自觉出示《停车卡》,或《车辆临时进出凭证》,以供车场工作人员查验;

  九、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如发展商将该车位售出,由管理处提前一周书面通知车主,一周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需无条件让出该车位。

  十一、 其它事项:

  备注:如车位租用期满,甲乙双方在1个月内未提出退租等其它要求,视为此合同继续生效一年。

  甲方:(楼)房乙方:Z物业管理公司 管理处

  签约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