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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花园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关于《JY花园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尊敬的JY花园业主:

  JY花园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自20**年5月28日起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开始召开,业主通过实名投票的方式表达对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两项议题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朝阳区JY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北京市朝阳区JY花园小区业主投票权数清册》中的业主投票权,业主委员于20**年6月16日,在JY花园业主委员会办公室(C座夹层)对所收回的书面征求意见函(表决票)进行清点与核实统计。此项工作在爽秋路社区居委会以及部分业主的监督下公开进行。

  《JY花园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书面征求意见函(表决票)》共实收反馈意见 504份,代表业主数 507,代表投票权数66289 ,超过全体业主总人数(884)的1/2和总投票权数(124726)的1/2,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效。

  1. 对于“《JY花园小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程序》文本”,反馈意见为“同意”者,合计业主数505,代表投票权数66052,占全体业主总人数的57.13%,占总投票权的52.96%,符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法律规定,获得通过。

  2. 对于“《业主委员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有关事项及〈北京市朝阳区JY花园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文本”,反馈意见为“同意”者,合计业主数499,代表投票权数65376,占全体业主总人数的56.45%,占总投票权的52.42%,符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法律规定,获得通过。

  在本公告发布的同时,业委会将按照《业主大会规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公布本次会议表决票统计结果即每位业主所表达的意见。《北京市朝阳区JY花园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统计表》(附件)采取张贴在业委会办公室(JY花园C座夹层)的方法公示,业主可前往业委会办公室查询,如业主对自己所投的表决票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业委会书面提出。在本公告发布10日之后,依法公布本次业主大会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JY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6月16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五一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名单公告

  五一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名单公告

五一全体业主:

  自二○○八年七月八日发布“关于报名参加五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以来,经广大业主的积极参与和工作组审查推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五一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已经产生,共9人,其中建设单位代表1人,业主代表8人。成员名单如下:

  1、z,男,现年42岁,小区建设单位代表,一家物业负责人。

  2、z,女,现年36岁,2号楼业主,z油田员工。

  3、z,男,现年32岁,8号楼业主,z油田员工。

  4、z,女,现年37岁,9号楼业主,无固定职业。

  5、z,女,现年32岁,10号楼业主,私企员工。

  6、z,女,现年36岁,16号楼业主,个体经商户。

  7、z,男,现年48岁,16号楼业主,个体经商户。

  8、z,男,现年36岁,16号楼业主,z油田员工。

  9、z,女,现年34岁,17号楼业主,无固定职业。

  筹备组将于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开始履行其职责,直至五一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z市z路办事处z居民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篇3:五一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

  五一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

  关于征求《五一业主公约》(草案)、《五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讨论稿)、《五一业主委员会章程》(讨论稿)书面意见的

  小区公告

  五一各位业主:

  五一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经与部分业主代表交流,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拟定了《五一业主公约》(草案)、《五一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讨论稿)、《五一业主委员会章程》(讨论稿),现予以张榜公布,书面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时间自20**年7月29日至20**年8月15日止。业主的书面意见可以直接交到大会筹备组(电话z、z),也可提交至中原路办事处z居委会。筹备组将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并递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业主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不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同意。

  热切希望各位业主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更好的维护业主的利益。

  特此公告

  五一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z市中原路办事处z居民委员会代章)

篇4:小区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

  小区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第 1 号)

  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申请,经核查,**新城金沙大道江西奥林匹克花园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现将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新城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成立的筹备工作。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新城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非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70%。

  一、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自荐表和推荐表,请至*栋*单元*室**(15****1)处或*栋*单元*室**(15***38)处领取,填写完后交回原处 。业主自荐截止日为20**年6月3日22时,推荐截止日期为20**年6月3日22时。

  请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大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积极自荐或推荐能够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业主参加到业主大会筹备组中工作,共同切实完成成立业主大会的光荣使命。

  特此公告。

  **新城管理委员会(盖章)

  20**年5月20日

篇5:X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关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ZZ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房号

年龄

政治面貌

学历

职业

备注

1

社区代表

2

新东房管所代表

3

4

业主代表

5

业主代表

6

业主代表

7

业主代表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20**年8 月8 日之前与新东街道办事处**社区 联系,

  联系电话:****时间:8:00~12:00

  15:00~18:0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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