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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小区规范自行车停放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花园小区关于规范自行车停放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公共场所秩序,方便小区业主,服务处在A、F栋架空层划出黄色自行车临时停放区,请各位车主将车辆放置在黄色划线内,并保持车辆停放整齐,请违规停放车辆业户在3月6日前整改完毕。

  敬请各业主/住户相互知照,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花园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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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学生公寓区自行车规范停放通知

  学校关于学生公寓区自行车规范停放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加强校园消防和交通管理,美化宿舍区环境,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开展自行车规范停放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公寓楼内、公寓主入口及公寓消防疏散门一律不得停放自行车等车辆。

  2、学生及其他人员的自行车只能停放在各楼指定标线内的区域,自行锁好,摆放整齐,其他位置禁止停放;

  3、要有序的停放自行车,严禁在取车时不顾他人利益推倒或踩坏其他自行车;

  4、校内禁止学生使用摩托车。凡有摩托车的同学,请在将自己的摩托车骑回家或自行妥善处理;

  5、学校将开展自行车专项清理,对废旧无主自行车进行清理,对于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的自行车将一律拖走;

  6、要增强法律意识。偷盗自行车、买卖来历不明的自行车都是违法行为,一经查明,必定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如发现偷盗自行车行为要大胆制止、必要时及时报警。

  学生工作处

  二〇**年十二月

篇3:学校停放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学校停放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秩序,加强校区机动车、自行车的管理,根据我院的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文理综合楼各区、物理、化学实验楼、行政艺术楼等楼内一律不准停放自行车。各处(室)、系(院)、部、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学生的管理,院综治委将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违规停放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处(室)、系(院)、部、馆部门的责任,记录在案,扣除年度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分数。

  二、校园内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地点明确如下:

  1、机动车:学院公用机动车辆、教职工的私用汽车停放在行政楼北水泥路面的停车线内以及保卫处在校园其它地方规划的停车线内。

  2、摩托车、自行车地点:

  文理综合楼各区、实验楼前、大门内东西路两侧便道和环校东边南北路便道上、文理综合楼B区、C区阶梯教室外侧走廊下。在以上地点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要自觉在规定的白线内摆放整齐。

  3、校区田径运动场不准停放任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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