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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中心级新生入住学生公寓须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学生公寓中心关于20**级新生入住学生公寓须知

  亲爱的20**级新同学,你们好: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热烈欢迎你们入住学生公寓!由于你们是第一次入住,对住宿环境尚不甚了解,为了让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更加顺利、方便,住得更加舒心、开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请按照指定床位住宿,不要动用其它床位上的物品。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准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不准私自调换宿舍。

  2.入住后要尽快熟悉公寓管理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个人有价证卡、存折、手机、钱包、钥匙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要随手关窗锁门。

  4.为了保障同学们的权益,不要购买任何上门推销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

  5.严禁将易燃、易爆、违章电器(如热的快、电杯、电炉)等危险品带入公寓。

  6.请不要挪动及拆卸室内任何设施、电器和线路,也不要在墙壁上打钉、张贴图画和粘贴各种挂钩。

  7.请不要在公寓内就餐或将饭菜带入公寓,不要在室内吸烟、饮酒。

  8.请注意室内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请放入公寓外垃圾车内;大小便后,请及时冲刷便池,不要将手纸扔进便池,以免堵塞下水道。

  9.请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寓设施设备,如发现物品破损,请及时与公寓值班室联系。

  10.请自觉遵守公寓作息制度,作息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早6:00—晚22:30,周五、周六早6:00晚23:00。

  11.学生家长及其他非本校人员请在晚上22:00之前离开学生公寓。

  12.校内常用服务电话:

  校内医院急诊:8**0或863**91转8002

  校内报警电话:8**110

  宿舍电话维修:8**12

  宿舍网络维修:86**07

  公寓服务监督:86**12

  宿舍设施维修:86**28

  学校地址:**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路邮编:25**01

  紧急通知:有人冒充学校工作人员向学生推销卧具,请您不要贪图便宜从公寓外或个人手中购置床上用品,以防“黑心棉”进入公寓。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二〇**年九月五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学院调整学生公寓供电时间通知

  学院关于调整学生公寓供电时间的通知

  全院同学: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近期将对我院全部学生公寓施行调整供电时间,定于20**年10月15日晚23:30开始实施,调整后供电时间为:

  (1)周日至周四:早6:00-晚23:30

  (2)周五至周六:早6:00-晚24:00。

  调整供电后,请各位同学在熄灯前提前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后勤集团

  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篇3:学生公寓中心做好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通知

  学生公寓中心关于做好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确保我校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毕业生离校工作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离校时,持“离校通知单”到学校其他部门办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寓中心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毕业生离校之前,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进行验收,并清理好宿舍卫生,将宿舍钥匙缴回。

  四、毕业生所在宿舍的公物、设施不得损坏,凡有损坏的,须提前报修,属于人为损坏的应到公寓中心缴纳赔偿金给予维修,否则,公寓中心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五、按照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第2天起,毕业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居住,原住宿舍内不得留放任何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六、毕业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的,依照以下规定处理:

  1.毕业生因参加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活动,如毕业设计、补考等,由院部到公寓中心备案后可以在原宿舍安排住宿;学生以个人为单位参加以上活动的应该提前1天持院部开具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临时住宿手续,到指定公寓内住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

  2.升入我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离校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原宿舍内不得存放物品,假期不安排住宿;如学院导师有科研任务或其他工作安排,确需假期住宿,需院部开具证明材料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3.因学院工作需要暂时留校工作的毕业生,须持学院出具证明材料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到指定公寓内住宿,住宿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4.毕业生因车票、天气等原因无法按时离校的,应持学院有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到指定公寓住宿,住宿时间不超过3天。

  以上延期离校的毕业生在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切实维护其他住宿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望各院部及时将要求通知毕业生,教育他们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安全文明离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篇4: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国庆假期安全提示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国庆假期安全提示

  中秋节、国庆节长假将至,为确保同学们安全渡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请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严格执行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离开宿舍时,须反锁宿舍及阳台门,关好窗户,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电水壶、电煮水器、充电式应急灯、电炊具、热得快等容易造成火灾危险的电热电器产品。

  4.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得乱扔烟头、火柴棒。

  5.楼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不得违反消防规定堆放杂物。

  6.发生火灾及其它意外事件,要及时报警,积极扑救,有秩序地撤离。

  7.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最好将本人使用的计算机带回家或妥善保管。

  8.学生公寓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9.注意防范,提高警惕。公寓内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报告,并拨打保卫处电话(8****)报警。

篇5:学校开展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安全秩序集中检查通知

  学校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集中检查的通知

  冬季是各种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冬季安全运行,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学校决定于12月6日(本周四)对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宿舍内零乱、乱堆杂物、挂床帏;吸烟、使用违章电器、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公寓;留宿外人、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私自加配和调换门锁、擅自移动和损坏公物、饲养宠物等。

  二、方法步骤

  1.自我检查 :12月5日,各宿舍学生干部或舍长等对本宿舍进行自查。

  2.全校检查 :12月6日下午2点,由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等对公寓各宿舍联合开展检查。

  3.结果反馈 :各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对各宿舍作出评价,最终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做好检查结果的统计汇总工作。对检查不合格的宿舍进行全校通报;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必须一周内整改,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复查。对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学生,将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处公寓服务中心

  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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