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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请勿在公共区域存放私人物品公告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物业关于请勿在公共区域存放私人物品的公告

  尊敬的业主:

  您好!伴随着EE6号部分业主的新居装修工作已经结束并搬入居住, 在恭贺乔迁之喜的同时,通过我们在公共区域的日常巡视发现,小部分的业主有在公共区域摆放私人物品的情况。在此,我物业服务中心特别提示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七十七、八十三、九十九条与《物权法司法解释》第三、七、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以及《EE苑业主临时公约》和《EE苑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二十五条第六款中的相关约定,请您不要将私人物品摆放在楼内公共区域及园区内绿地或其他公共区域内。

  园区内公共区域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园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良好的生活环境是园区安全、和谐的前提,是物业保值增值的基础。为了给您和您的家人营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避免您的财产损失,请勿在公共区域存放私人物品!

  感谢您对我物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4小时服务电话****

  我们将秉持"与您携手,改变生活"的服务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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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管理条例

>  大学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管理条例

  一、未经公寓中心允许,学生宿舍门及公共活动室门外侧及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含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楼道、楼梯等公共墙壁)严禁张贴任何标识、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严禁宿舍之间私拉网线、悬挂条幅、门帘、张贴对联等。

  二、学生应尊重公寓保洁员的劳动,共同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严禁向公共区域及窗外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三、严禁在宿舍内和公共区域墙上乱写、乱画、乱涂和乱刻。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准改动和损坏供电线路和设备设施。违者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造成损害的将交有关部门另行处理。

  五、未经许可,严禁在公寓公共场地放置任何物品,设置任何障碍或占用为作业场地。

  六、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未经公寓中心允许,严禁个人在公寓内私自举行文体、宣传活动。

  八、对在学生宿舍内及学生宿舍公共区域违章违纪学生的处理分为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并将上报学校。破坏严重者将依据《**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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