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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二次装修的温馨提示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05

  小区关于二次装修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装修户:

  为创造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在您装修期间尽量避免影响老同志午休和高考生的复习,物业友情提示您:当您开始二次装修时与邻里互相打个招呼,避免装修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影响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小区。

  近期物业在巡视中发现拆改厨房公用烟道现象严重,物业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恢复原状,确保楼下住户烟道正常使用,谢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

  绿苑服务电话:*****

  扰民举报电话: ****

  小区物业管理部

  20**年3月28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物业园区装修温馨提示

  物业园区装修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装修施工单位:

  目前相关装修单位在园区办理相关业务时,因流程不清楚而造成不便,现将相关装修业务办理流程再次公示如下:

  1. 装修出入证办理流程:装修负责人携带入场通知书原件、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两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

  2. 临时出入证办理流程:装修负责人携带入场通知书原件、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在施工出口办理。

  3. 出门条办理流程:装修负责人携带入场通知书原件和携带人一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

  以上事宜,敬请各装修单位大力配合,谢谢!

  EE物业服务中心

  20**年12月5日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篇3:园区装饰装修施工的温馨提示

  园区装饰装修施工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二章规定业主/装修人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未经批准,不得有以下行为:

  1.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 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同时《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简称"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第219号)第31条规定:

  1.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登记,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2.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并劝阻;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物管中心依据上述条款对园区112户违规装修户进行及时劝阻,并开具了《违章通知单》留存有相关照片,同时也把相关的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为此,物管中心提示您,在进行室内房屋装饰装修时,不要违章搭建,侵占小区公共区域,更不要随意拆改墙体和地面,给相邻业主房屋带来了安全隐患,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严重影响了整个小区的整体品质。

  为保持小区和谐稳定,物业的保值增值,物管中心希望您文明施工、按章施工,共建我们美好的家园。

  谢谢合作!

  EE物管中心

  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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