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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东区X号楼住户搬迁相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3

  关于校东区35号楼住户搬迁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搬家住户:

  你们好!

  由于6月4日、5日两天搬家的住户较多,为了职工搬家方便,保证搬迁车辆的畅通。经与保卫处协商,请搬迁住户的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

  1.出西北门或从家属区10号楼(幼儿园)门出经学校北门从三村的东门进入,出门时走三村正门。10号楼门开关时间:早8:00--晚6:00。

  2.住户需提前在物业安保部办理搬迁车辆出入手续。

  3.请车辆在院内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停放有序,听从保安员的指挥。其它车辆请远离35号楼北侧停放。 谢谢合作!

  后勤小区物业管理部

  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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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区住宅、办公区临时停暖的紧急通知

  关于校区住宅、办公区临时停暖的紧急通知

  因东校区四教换热站的换热器进行增容,以增大供暖面积,保证今冬正常供暖。自11月24日14时至19时住宅和办公区域暂停供暖。增容后短期内可能有个别住宅和办公室的管网内有空气,导致室内不暖,请及时拨打电话(****74)进行处理。

  因此,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谢谢大家的支持!

  后勤动力运行维修部

  20**年11月24日

篇3:教职小区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教职小区关于办理20**年度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各位机动车车主:

  定于20**年12月5日--20**年1月5日办理家属区20**年度汽车通行证(可通行EE大学各校门),从20**年1月6日起20**年度的汽车通行证将作废。请居住在家属区内有机动车的教职工按时到物业登记办理,办证费60元/年。外单位居住家属区的车辆办证费120/年。车辆在家属区内发生刮蹭碰撞需要开具保险证明时,必须持家属区汽车通行证到物业开具。外部进入家属区访友、办事的车辆需在门口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因家属区内停车地方有限,校外车辆禁止长期停放在家属区内,办理教学区通行证的车辆尽量停放在教学区。

  (西区地下车库的使用及管理收费办法待定)

  办证地点:

  东区在物业安保部

  电 话:***55

  西区在物业办公室

  电 话:***

  小区物业管理部

  20**年12月2日

篇4:关于领取X号楼钥匙的通知

  关于领取***号楼钥匙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西区新房213、214、215楼交付住户进行装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该三栋楼新房住户于20**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到城建公司会议室(住宅工地现场)交新房装修及原住房按期交付保证金5000元(财务处现场收取并开据收据)。

  2、物业部门在发放钥匙现场收取装修房屋垃圾清运费,每建筑平米1元。

  3、为便于今后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请住户将原房屋产权证、契约及发票同时交到房产办公室(住宅工地现场),并携带新房装修及原住房按期交付保证金收据办理领取钥匙相关手续。

  4、因装修期时逢新年,经研究决定交钥匙时间顺延半个月。

  请相互转告

  售房办公室

  20**年12月14日

篇5:小区地下车库机动车出入登记的通知

  小区地下车库机动车出入登记的通知

  近日绿苑新建两个地下车库将试运行,两个地下车库共有车位170个。由于地下车库与各单元门及地下储藏室相通,为了加强地下车库的管理,现将办理地下车库机动车登记通知如下:

  一、凡到地下车库停放车辆的业主,必须是常住绿苑小区的固定住户;

  二、凡需到地下车库停放车辆的业主,必须到小区物业管理部办理登记;

  三、车库实行固定车位的制度,按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车位号;

  四、请在登记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便于与您及时联系;

  五、车辆停放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

  六、具体停车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登记地点:请您带上相关证件到绿苑小区西门保安值班室登记;

  登记时间:20**年6月20日起,登记满位为至。

  小区物业管理部(西区)

  20**年6月18日

  地下车库出入注意事项

  1、当您的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时,请您主动停车领取出入证,离开地下车库时将车证交回值班保安。

  2、当您将车停好准备离开时,请将车门、车窗锁好,并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处,否则一切后果自付。

  3、车辆在停车场行驶时要注意交通标识,减速慢行,时速不得5㏎/小时。禁止鸣笛。

  4、由于地下停车场与地下储藏室及单元门相通,因此特别提醒您出入停车场时,一定要减速慢行,避免伤人事故的发生。

  5、请保持清洁卫生,严禁车库内洗车、修车、加油,严禁车库内吸烟。

  6、在停车场由于车主行驶不当,造成停车场内设施和其它业主车辆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严禁在消防栓和提升泵旁边停放车辆。

  地下车库管理规定

  一、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在小区物业管理部登记办理机动车停车证,方可存放。

  二、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需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在指定车位停车。

  三、对随意停放拒不服从管理的车辆,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停放资格。

  四、车辆在停车场行驶时要注意交通标识,减速慢行,时速不得5㏎/小时。禁止鸣笛。

  五、停车场内不得进行试刹车、练习驾驶、换机油、修理车辆等防碍正常行驶、停车的活动。

  六、严禁超大、超高、装载易燃、易爆、的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

  七、请保持清洁卫生,地下停车场内严禁吸烟。

  八、在停车场由于车主行驶不当,造成停车场内设施和其它业主车辆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九、机动车证遗失须及时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重新补办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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