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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房地产工程质量安全奖罚管理方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14

  房地产公司工程质量安全奖罚管理方法

  为加强企业质量,使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树立施工质量好、进度快、管理水平高的施工企业形象,处罚施工质量差、进度慢、管理水平低的施工企业,以好的企业形象带动排在中间和落后的施工企业,这此项目工程部特制定工程的质量安全奖罚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工程部在该项目上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公司有关文件及有关规定推行奖惩机制。

  对违反法律、法规、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技术标准、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要求的,不按建设程序施工的各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处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部工程质量奖罚办法的管理由工程部质量管理小组执行,日常事务由工程部负责。

  二、奖惩办法

  1、工程部组织监理部、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大检查。检查评比实行综合打分办法进行。

  2、检查后对存在问题进行单楼讲评。对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进行大会通报批评,并下达工程项目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实施由监理部监督实施。

  3、根据综合打分标准,排出检查评比名次。前两名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后两名通报批评并进行罚款。罚款、奖励在大会上以现金形式支付。

  (1)、通报表扬

  经工程部、监理部检查评比,对施工质量好、进度快、管理水平高的施工企业,由工程部在工地例会上通报表扬,并抄送各参建单位及开发公司。

  (2)、物质奖励

  评比为本工程的先进施工企业:

  A、参照公司《工程管理奖惩办法》(暂定)中的对施工企业的奖励标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物质奖励。

  B、用部分罚款金额对先进的施工企业或个人进行奖励。

  (3)、设立落后企业上进奖,被罚的施工企业能够改善管理方法,迎头赶上,在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上有较大进步的,给予奖励。

  C、通报批评

  在检查评比过程中发现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存在隐患,工程进度缓慢的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D、经济处罚

  按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罚款金额与拨付工程进度款以一并扣除。

  4、奖励资金的来源

  检查评比所罚的款项均作奖励资金用。

  5、在省、市、公司检查过程中受表扬的施工单位加大奖励,受批评单位加大处罚。

  6、罚款由建设单位财务部代扣执行。资金管理由财务部、工程部共同实施管理。

  三、对施工单位管理细则

  (一)工程组织管理

  1、施工单位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各种资质和岗位资格证不全的;人证不符的每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的加重罚款,增加50%。

  2、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前7天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报关监理部进行审批,如施工单位未按期报送,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3、施工单位应积极认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资源准备、设施准备、技术组准备、监视测量准备),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开工。由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推迟开工一天罚款300元。

  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工期、质量因素确需调整、修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审核其调整可行性,批准后,上报工程部批准实施。否则擅自调整、修改罚款500元。

  5、施工单位由于组织上的诸如: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物资等资源满足不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要求,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五条规定加重处罚20%。

  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经常在施工现场协调、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的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必须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解决,不解决或限期没有解决完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7、工程部、监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员、技术员、技术负责人进行专业技能审核、考评,第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通报批评,第二次考评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更换。

  8、施工单位应对主要技术工程建立考核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形成本单位工程的支柱施工力量,开工前将该部分人员专业、工程、名单报项目管理部,以便考核检查。对不合格者的限期更换,限期内未更换的罚款100元。

  9、监视测量工具必须到法定的监测单位进行检测,有检测合格证明,如未经检测用于工程上的罚款200元。施工机械设备如塔吊、龙门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用于工程上的罚款500元,并责令停工。

  10、施工过程中不服从工程部和监理部管理的施工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罚施工单位1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更换。

  11、施工现场负责人玩忽职守,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制止,不汇报者罚款500元。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各分项、分部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应

  真实、有效,有纪录、有交底人备交底人签字。没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不清,按每分项工程罚款200元。

  2、监理部、工程部每周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和不定期专业例会,单位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指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迟到一次罚款30元。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200元。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将会议纪要落实到生产中去,如落实不认真或不落实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砼、砂浆的配合比牌上必须有理论配合比和当配合比的计量数,检查没有配合比牌的一次罚款100元;试块按规范规定制作,发现少做一次(一组)罚款500元;配合比必须严格计量,发现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的一次罚款200元。

  5、砼、砂浆试块未按规定制作,弄虚作假,不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隐蔽工程的在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专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未经报验、复检私自隐蔽的,罚款500元。

  7、施工过程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8、施工单位不执行“三检制“,不按施工程序野蛮施工的罚款500元。

  9、不执行报验制度,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检查验收确认,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罚款500元。

  10、主体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留下质量隐患,影响工程转序者罚款5000元,不允许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工程竣工预验收检查,监理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仔细整改,并严格按监理部、工程管理部指定限期内处理完毕。否则罚款1000元。影响竣工验收的罚款5000元。

  12、如在政府主管部门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并被勒令返工一次罚款5000元,并追究监理部有关人员责任。

  13、出现质量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瞒报者罚款1000元;出现质量事故私自处理者罚款1000元。

  14、款按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做伪证者罚款1000元。

  15、为推卸责任而有意谎报事故的损失和事故等级者罚款1000元。

  (三)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和分解计划进行实施。编制甲供材料、购配件、器具等材料进场计划,上报监理部、工程部备案。监理部、工程部以此为依据进行进度检查和组织材料进场,没有备案的罚款500元。

  2、未按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或分解进度计划施工的,私自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未上报,延误工期罚款500元。

  3、工程进度的实施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不得拖延。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基础工程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主体工程按楼层计算每层工期拖延一天罚款300元,整个主体工程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装饰工程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单位工程总工期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

  (四)工程技术、安全档案管理

  1、工程技术、安全档案资料收集、编制与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同步,从工程签订合约及施工准备工作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写、归档工作。若技术档案编制未与工程同步检查,一次罚款100元。

  2、技术、安全档案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否则罚款100元。

  3、检查工程技术、安全档案过程中如发现资料不齐全、有后补的现象等每发现一项罚款50元。

  (五)工程安全管理

  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和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否则罚款3000元,并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的加重罚款50%。

  2、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否则罚款3000元,并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的加重罚款50%。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安全活动、安全宣传工作。施工现场如没有专职安全员罚款1000元,出现安全事故罚款5000元。

  4、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安全制度牌,危险地段派专人进行监护。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未牌的罚款100元,危险地段无专人监护的罚款100元。

  5、工程开工前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审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安全施工,违反方案施工罚款1000-5000元。

  6、塔吊、龙门架安拆必备条件:

  (1)塔吊、龙门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2)塔吊、龙门架安拆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批;

  (3)专业安装单位必须具有法定的安装资质;

  (4)施工单位和专业安装单位再交接手续上签字必须齐全。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每缺少一项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安拆作业。

  7、塔吊、龙门架运行时的必备条件:

  (1)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修;

  (2)机械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4)指挥人员的指挥哨、指挥旗必须齐备;

  (5)操作室安全保护措施完善;

  以上条件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

  8、特殊工种操作证必须真实、有效,人证相符,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罚款200元。

  9、施工单位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必须有试卷和记录,职工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否则每人罚款50元。

  10、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0元,施工人员罚款50元。

  11、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罚款100元。

  12、竖向孔洞短边长大于250mm均应设临时封堵,临边防护均应设临时栏杆,设置防护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13、脚手架、模板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并检查验收,不按规定验收的,一次罚款1000元;出现坍塌事故(无

  人员伤亡)的罚款5000元。

  14、水平安全网、竖向维护网的搭设必须符合要求,并及时清理网内的杂物,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网内杂物未清理一处罚款100元。

  15、所有建筑用料、废料必须用机械设备或人工搬运,不得随意抛掷,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6、施工通道必须畅通,否则罚款500元;爬梯、马道必须设置栏杆保证上下施工人员的安全,否则罚款100元。

  17、总配电柜、分配电箱、电动机具等带设备,均应悬挂安全警示牌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18、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JGJ59-99》标准实施,配电按三相五线制,一箱、一漏、一机、一闸制,否则罚款100元。

  19、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污染必须及时清除。如不清除或不及时清除每次罚款100元。

  20、施工现场应做到:设备、材料按规格、按型号摆放整齐,标识醒目,并做好安全、防雨工作。场地、道路清洁畅通。否则罚款200元。

  21、施工现场要节约用水、用电。如工地发现长流水,长明灯一次罚款50元。

  22、施工现场、施工驻地及施工单位虽管辖分担区必须每天清扫,如区域发现有大便每处罚款100元。

  23、施工单位做好驻地管理工作,不许随意留宿他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4、施工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驻地卫生清扫工作。工程部组织检查排出名次。结合工程检查进行表彰。

  25、动力线和照明线应分别架设,满足安全距离要求,严禁乱接乱架,否则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加重处罚。

  26、各施工单位应及时维修各自负责的施工道路,要保证路基坚实,边沟排水畅通,路面无积水,无塌方现象,保证道路畅通,否则罚款500元。保持路面湿润,无扬尘,路面扬尘四起则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库房、施工场地和易燃易爆场地必须配备满足防火需求的消防器材,否则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28、集中宿舍的区域或其他住宿区域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严禁喝酒、闹事。对不服从管理,滋生是非,打加斗殴的进行严肃处理,每人罚款500元,罚所在施工单位1000元。严重的交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9、集中住宿的区域,各施工单位所在的区域必须设置垃圾箱(池)和厕所,应定时定人进行消毒,符合公共卫生和环保要求。检查不达标的每次罚款500元。

  30、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检查时场地混乱、乱堆乱放,每处罚款100元。

  (六)建筑材料管理

  1、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必须是正规厂家的产品,有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如有使用无质量保证资料材料者,视该部分工程不合格并按材料总价款12倍罚款。

  2、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进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规定的证明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复检、确认后方可使用。没报验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用此材料施工的工程视为不合格。

  3、需复试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标准取样,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取样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用此材料施工的工程视为不合格。

  4、对检验、复试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以及成品和半成品按规定码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标识不清的或没有标识的每处罚款100元。有保质期的材料进行特殊登记,与现场保持沟通,在其有效期内进行使用。过期使用材料的视为工程不合格。

  5、钢材的保管:在存放区域内用砖砌成高*宽300*240的条形基础三道,将钢材按不同规格型号分类摆放。在不同规格钢材堆放处分别放置标识牌,写明型号、规格、产地和合格、不合格、待检品、待确定等状态,以防用错。否则罚款100元。

  6、推行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认可制度,要求供货方提供的样品,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使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视为工程不合格,并罚款1000元。

  7、因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发生质量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领导责任,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

  8、不合格的地材进入工地后限24小时内运出施工现场,如果未按限期要求运出现场,每车罚款500元。

  9、材料进入施工现场24小时内管理人员进行检验完毕,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0、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自己的材料,否则发现按材料价值的20%罚款,并将此材料清除施工现场。

  11、施工单位所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质量证明材料和各种手续齐全,不得偷梁换柱,否则发现后,视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1000元。

  12、材料管理人员要公正维护各方权益,不得乱用职权,以次充好,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材料管理人员清除施工项目部。

  13、大宗材料按平面规划,施工先后次序的要求进行堆放整齐,各种材料要避免混乱堆放,标识不清。否则罚款500元。

  四、对监理单位管理细则

  1、对监理人员管理细则

  监理人员要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如有下列情形者,清除监理部,并追究其或企业的经济责任和连带法律责任。

  (1)监理人员按照建立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不得以职务之便串通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2)不得以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推销建筑产品、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

  (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进行吃、拿、卡、要。

  (4)不得以职务之便私自降低工程质量检查标准,中饱私囊,使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

  2、监理部根据工程管理目标,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认真、仔细、审查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3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详细审查意

  见,将审查结果上报工程部会签后实施。监理部3日内未审查完成,通报批评。拖延两天后每拖延一天罚款10元。

  3、监理部必须按规定要求认真、及时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做好详细记录。未检查或未达到开工条件开工的罚款100元。

  4、监理部严格按照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组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每周在工地例会上进行通报。没检查或不报的一次罚款50元。

  5、施工单位使用无质量保证资料、不合格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监理部负有相应管理失职责任,管理人劝退。

  6、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理人员管理技能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劝退。

  7、工程档案资料按《辽宁省建筑工程技术档案编制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进行审核签字,工程部的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资料不真实、不全和后补签字等现象,发现一项罚款50元。

  8、隐蔽工程进行隐蔽检查时,监理工程师必须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每天对施工配合比进行计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否则每次罚款10元。

  10、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缺陷被处罚和返工一次的,追究监理部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监理公司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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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房地产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项目经理部在完成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的最佳综合效益,扩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社会声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求得更大发展。

一、质量管理目标:

  1、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80%以上,争创市优标准和省优标准及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

  2、顾客入住质量满意率达80%以上。

  3、以顾客关注为焦点,加强管理,持续改进施工工艺,逐步减少和消除质量通病。

二、工期管理目标:

  以顾客关注为焦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成本控制目标:

  1、树立全局观念,进行科学的管理,选择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协调成本控制。

  2、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拆、改、返工等浪费现象,尽最大能力节约工程成本,使投资发挥最佳的效果和效益。

  3、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总费用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为管理总目标。

  4、成本管理必须与公司经营部紧密配合,按照投标报价及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减少和控制预算外签证。

四、安全管理目标:

  1、创建安全生产优良级项目,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人员中毒事件的发生。

  3、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五、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目标: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建造舒适的生产、生活办公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创造工地良好的文明气氛,组织严格、合理管理做到施工环境优雅。生产区要保证整洁、有序、安全、警示牌规格统一,宣传得体大方。使项目地在建设过程中成为节能、环保型工地。

六、团结合作目标:

  处理和协调好各参建单位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篇3:C房地产工程项目管理

  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

  一、对施工资质资格的管理和合同管理

  1、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工程预控措施,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资质和资格证,特殊工程的操作证。

  2、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和管理人员的资格等级必须满足所承建工程的需要。要求人证对应,严禁虚设和挂靠管理岗位。

  3、严格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与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是否符合工程的要求。

  4、施工合同管理

  4-1、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建立合同管理机构,熟悉合同文件;

  2、对合同的履行实施严格、有效的合同监督和控制;

  3、积极开展索赔和反索赔,保护自己的权益;

  4、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并通过合法手段解决合同争议;

  4-2、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1、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3、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收集、整理和保存施工中各有关事件和活动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4、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各种工程实施报告、文件、通知单等均应由相应的交接手续、签收证据等;

  4-3、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保证工程顺序地按合同进行

  1、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2、协调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工程洽商记录、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和各种签证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4、进行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

  1、对实施工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通过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直接获取工程的实际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的实际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及其原因、影响因素、责任等;

  二、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资料的管理和控制

  1、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技术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图纸修改、设计联络单和设计变更等资料的审查。

  2、工程技术和管理档案按单位工程和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号,每卷有目录。

  3、工程技术和管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不得弄虚作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

  4、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图纸修改、设计联络单和设计变更等资料有关技术资料,必须由登记台帐收发员签字。

  5、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按《辽宁省建筑工程技术档案编制办法》执行。

  6、项目监理部定期对施工单位的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进行检查,要求资料及时、完整、系统、科学、真实,编制人员持证上岗。

  7、编制建筑工程技术和管理档案,必须从工程立项开始,按照工程序实际进度,及时进行编制积累,按地基与基础、主体、单位工程竣工三个阶段编制管理,贯彻在施工全过程中,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

  8、做好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三、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1、监理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监理单位委派员具有相应资格证和注册证书的总监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组建项目监理部。

  (2)项目监理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制定监理规划,并按监理规划编制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重点突出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项目监理部的各种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必须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应得到认真贯彻和执行。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工程管理。

  2、施工单位资质审核:

  (1)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和营业执照,审查承包单位管理人员资质和资格证,特殊工程的操作证。要求人证对应,严禁虚设和挂靠岗位。

  (2)严格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与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是否符合工程的要求。

  3、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建设单位供应和施工单位自购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的产品,有产品说明书、合格或检验报告,规格、型号、数量必须满足工程需要。工程部协助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严把产品的质量关,严格产品的抽样、取样和送检

  制度,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好坏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有直接影响,对其质量的控制就是使施工机械设备的类型、性能参数、技术要求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工艺等因素相匹配。

  (1)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性能可靠、使用安全的原则选择施工机械设备,使其具有特定工程的适用性和可靠性。

  (2)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施工质量的需要,正确确定相应类型、性能参数的机械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派专人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校正和维护。

  (4)操作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培训。

  5、施工组织设计随着工程的进度和深入不断的细化和深化。对主要的项目、关键部位和难度较大的项目,制定方案时要充分估计到可能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和处理方法。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有工程质量保证的预控措施和加强工序细节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三检制”落实的管理措施;要有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6、熟悉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标准图集和施工操作规程,必须熟悉掌握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各种施工验收规范。

  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把开发公司项目“精品工程”的思想理念认真贯彻、全面执行。

  7、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记录。编制工程管理的方案或办法,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

  8、测量标高、水准点、测量放线的复核

  施工单位根据规划红线图和总平面图给定的标高和坐标进行工程定位放线,将测量结果填报“工程定位测量报审表”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定位放线的测量结果进行复核,直至合格。

  9、开工报告的审核

  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环境、监视测量工具、施工机械设备、图纸会审和劳动力的配备等情况必须达到开工必备的条件。施工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部进行审批,否则不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10、工序质量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工序活动条件和质量和工序活动效果质量的控制。即一方面控制每道工序投入质量(人、机、材、方法及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要控制每道工序施工完成的产品是否达到有关质量标准。

  在进行工序质量控制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确定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确定控制流程就是事前拟定工序质量控制工作计划,一般的做法是当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要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合格后填报“工程报验通知单”,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立即对待检验的工序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规范要求,利用试验设备、仪器进行检验,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工程报验通知单”上,并复制一份给施工单位,作为监理单位对该道工序的质量鉴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方准进行下道工序;反之,令施工单位返工,直至合格。

  (二)工序活动条件控制是工序质量控制的对象,监理工程师只有主动地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才能达到对工序质量特征指标的控制。只有找准影响工序质量的主要因素加以严格控制,就能达到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

  (三)质量控制点是指为了保证工序质量而需要进行控制的重点或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因此,在拟定监理规划或细则时,就应根据工程特点,视其重要性、复杂性、精确性、质量标准和要求,全面、合理地确定质量控制点。对所设置的控制点,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原因,找出对策,采取措施加以预控。

  11、施工作业监督和检查

  加强施工单位的“三检”制(即自检、交接检、专职检)的管理,其中自检、交接检由各施工班组执行,专检由项目质量检查员执行。每一个检验批完成后,施工班组长会同项目质量检查员,对完成的检验批工程进行专检,经专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检验批的施工。

  工程部、监理部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搞好施工过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使工程质量在施工企业的“三检”制,监理工程师的复检,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的良好环境下运行。

  坚持推广样板工程制度,每道工序施工之前,必须样板先行。如在主体砌筑施工中,按墙体的平整度、垂直度、水平灰缝、留槎、预留筋和试工洞等项的标准要求,先做一面样板墙,组织参观学习,使之标准形象化,以便各自制定措施,对照执行。经项目经理、承建单位(承建单位仅鉴定承建单位指定项目)和监理工程师鉴定达到要求并签证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12、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一)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工序所掩盖,而进行复查的部位。因此,对这些工程在下一工序施工以前,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采用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如果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应及时签署隐蔽工程记录手续,以便承建单位继续下一工序的施工。同时,隐蔽工程记录交承建单位归入技术资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告诉施工单位,令其处理,处理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签证。

  (二)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的质量要求,根据该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参照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在分期工程验收中,必须按有关验收规范选择检查点数,确定出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确定能否验收。

  (三)分部工程验收

  根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可得出该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以便决定可否验收。施工单位得到监理工程师中间验收认可的凭证后,才能继续施工。

  13、工地例会制度

  (1)第一次工地例会由工程部项目经理主持,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以后每周定期的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

  (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情况以及监理的工作情况,总结上周施工存在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对好的方面进行表扬。提出这一周应注意和容易出现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情况的落实。

  (3)施工单位对监理部提出问题的反馈意见,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方案的编制时间。

  工地例会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次日下发给单位和工程部各一份。工程管理部根据报告,对工程管理做出相应的调整。

  14、工程部应加大工程质量的检查力度,建立各部门综合检查制度,必检制度、专检制度和巡检制度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1)综合检查制度:由工程部组织项目监理部、施工项目部对单体楼进行不少于九次的综合检查,其中基础工程检查不少于两次,主体工程检查不少于四次,装饰工程检查不少于两次,竣工预验收的检查不少于一次。

  (2)必检制度:由工程监理部组织施工项目部,工程部协助,主要检查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

  (3)专检制度: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工程部、施工项目部联合检查,主要检查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

  (4)巡检制度:工程部的日常检查制度,主要协助工程监理部搞好日常的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

  每周的必检、专检完成后,工程监理部将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工程部,工程部进行核实,每周的工地例会将检查结果公布。每个月评比一次,实行奖罚。

  15、工程部协同项目监理部搞好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和控制,协调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

  四、工程进度的管理和控制

  1、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工期总目标,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对工程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到月计划和周计划,并上到监理部进行审核。进度计划必须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作为保证。

  2、监理部根据工期总目标和施工单位上报的总进度计划和分解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审核工作要求三日内完成。

  (1)检查进度的安排在时间上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工期要求;

  (2)检查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施工单位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建设单位违约,并以此向建设单位索赔;

  (3)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以确认进度计划能否实现;

  (4)检查进度计划在顺序安排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5)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他实施性计划协调;

  (6)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材料与设备供应的均衡性要求。

  若在审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认真向施工单位指出,并协助其调整计划。若对其他子项目产生影响,则需与其他单位共同协商,综合进行调整。

  3、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分解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顺序,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加强工程进度检查,监理人员建立工程进度日志,如实记载工程实际进度。每击例会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反映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5、项目监理部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施工单位的能力信息其中包括各类人员的数量;技术等级;劳动效率;技术装备状况;资金状况等,为进度控制提供基础。

  6、严禁利用其权力,武断、主观、片面的瞎指挥,应通过指导、协调、考核,利用激励手段(奖、罚、表扬、批评)、监督等方式进行进度控制。

  7、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监理单位协同施工单位;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进度调整措施和方案,并上报工程部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8、当施工单位因自身的原因延误工期,则按合同和工程部的处罚办法进行经济上的处罚。

  五、工程安全管理的控制

  1、建立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制,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参加组成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保证体系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安全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标准等,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保证施工生产实现防护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3、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善于协调,掌握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5、严格执行工程安全责任制,使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各职能部门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实现。全体管理人员均对安全负责。

  6、实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制度

  消除安全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而安全检查则是消除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之一,包括日常检、定期检、专业检等多种形式。安全检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防中暑等五防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安全情况,各种临建的建设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正确使用安全网、维护网;各种设备工作必须在良好工作状态。

  7、执行安生产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照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有记录,有交接人签字,各施工专业班组必须每天工作之前进行当日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有记录。各班组在施工前对开展施工的场所,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隐患,经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是否真实、有效,确实起到保证安全施工的作用。

  8、施工现场要有安全标语,安全管理规定的标牌,安全警示牌,危险部位悬挂安全标志。特种作业岗位上的操作人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不准上岗。

  >  9、建立安全生产合同制、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

  凡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三级教育,并在此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确定双方在安全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以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做到不自我伤害,不伤害别人,也不为别人所伤害。

  加强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工程部、项目监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大检查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评分标准》评定、打分,检查记录资料要齐全,对检查出来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必须进行整改,整改有记录、有反馈,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消除安全事故和隐患。

  11、检查安全预控措施,对施工难度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严禁一般化、口号化。

  12、发生工作事故或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24小时内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处理所发生的事故。所有安全事故一律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1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

  (2)、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派专人进行安全管理,严格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实现安全生产。

  14、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相关部门、各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开展安全生产评比,对安全生产优良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给以批评,直到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要根据安全大检查的结果和平时的安全检查记录进行奖罚:

  1、奖励安全生产好、交底记录资料齐全、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施工班组和相关人员。

  2、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施工的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奖罚要及时兑现,每月在各个施工班组发放工资时兑现。

  六、竣工验收管理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1、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自检预验收;自检质量等级合格、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并有完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填写《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证书》、《工程使用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报告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报告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日内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检查必须按户检查,不留死角。检查的主要内容:

  (1)抹灰工程:抹灰墙体空鼓、开裂的面积;砂浆强度;四周棚角、阴、阳角是否顺直;阳角方正;墙面的垂直平整;开间尺寸;天棚顶的平整度;门窗口是否过口;内外窗台空鼓、开裂;外窗台的排水坡度和鹰嘴角度;墙面污染;排风道排风是否畅通、主副风道间隔是否严密;楼梯间的抹灰质量要好于室内;

  (2)门窗工程:门窗框垂直平整、对角线;开启、推拉是否灵活;五金件是否齐全;门开启是否达到90°角;封闭是否严密;门窗锁是否严紧;表面是否有损坏和污染现象;密封胶宏观质量;

  (3)楼地面工程:地面砼强度,是否有起砂现象;地面砼空鼓、开裂;地面平整;周围四角是否顺直、平整;地面宏观质量;

  (4)栏杆和楼梯扶手:栏杆和楼梯扶手的高度、立杆间距、平直段的高度和牢固程度是否符合强制标准要求;焊接质量;宏观质量;

  (5)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的闭水和淋雨试验是否达到要求(不渗不漏);排水坡度是否符合要求;保护层砂浆的强度;分格缝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用马蹄脂灌缝;宏观质量;

  (6)卫生间防水工程:检查闭水试验是否达到要求(不渗不漏);卫生间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是否符合要求;卫生间的卫生状况;

  (7)外墙保温板工程:宏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墙面垂直平整;窗上口鹰嘴角度;面层抗裂砂浆的质量;阴阳角是否顺直;翻包网的质量;墙面污染情况;

  (8)水落管:水落管卡与墙体连接是否牢固;水落管卡之间的间距;与墙体的角度必须满足防水要求;水落管和管卡的质量是否满足耐久性的要求;

  (9)水暖工程:各种试验必须合格满足使用要求;各种管线必须横平竖直;管卡牢固、间距符合要求;各种套管的密闭情况;防腐质量;保温质量;宏观质量;

  (10)电气工程:各种试验合格满足使用要求;各种接头的挂锡情况;零、地、火线项的连接情况;各种箱盒安装质量;穿线质量;宏观质量;

  以上是预验收检查部分项目,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检查项目。检查完成后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讲评,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确定整改内容和时间,并将检查记录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整理三份,施工单位、工程部各一份。施工单位按照监理通知单和确定的整改内容和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3、建设单位接到监理评估报告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出具《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并通知勘察、设计、环保、规划等单位进行分项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验收,出具《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报告应由总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安全环保保验收和规划验收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文件。

  4、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负责整改,问题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组建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7日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市质量监站的监督下组成验收小组按合同约定竣工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七、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决定的各项内容。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3、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4、完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和保证书。

  6、城乡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文件和复查后认可文件。

  7、公安消防、环保出具认可文件。

  8、工程上的各种影像资料。

篇4:非工程类合同管理办法

  非工程类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公司合同管理,减少失误,预防合同纠纷,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项目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公司”)对外签订的非工程类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外签订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往来函件、意向书、认购书、确认书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但工程类合同、劳动合同及本办法二十九条所述文件除外。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项目公司法务部是项目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项目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 项目公司法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责为:

  (一)参与合同谈判;

  (二)负责合同的起草、修订、审核,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三)负责并协助合同纠纷处理,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四)负责制定、推行统一的合同文本,并监督统一文本的实施;

  (五)协助并监督合同审批及管理备案工作;

  (六)负责制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

  (七)公司规定的其他合同管理职责。

  第三章 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七条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并严格审查签约方的情况,审查内容如下:

  (一)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若为自然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 经营范围;

  (三) 履约能力;

  (四) 资信情况;

  (五) 是否具有合法的委托代理权限;

  (六) 其他需审核的内容。

  签约前,经办部门应要求签约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签约方为自然人的)、营业证照(签约方为单位法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资信情况证明等与前述签约审核相关的文件资料。该文件资料应作为合同附属资料,由经办部门负责保管,并与合同一并报送审批。

  第八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项目公司规定采用统一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统一文本。除可约定部分,未经法务部审核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经办部门不得擅自对统一文本进行修改或增减,亦不得在文本上作出任何形式的解释和说明。

  第十条 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全称、住所。对方是单位的,应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填写全称和住所,不得随意简化。合同上有其他需要填写事项的,经办部门必须据实填写。

  (二)正文部分:注意写明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内容、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结尾部分:签约方是自然人的,应由其亲笔签名;签约方是单位法人的,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部门章等不合格印章;同时,应注明合同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第十一条合同拟定完毕www.pmceo.com并经签约方签章后,由项目公司经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表》,按照《合同审批表》的审批程序,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务部及有最终审批权的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完成后,由经办部门对合同进行编号,合同编号完成后,经办部门负责将部分合同原件交由签约方。签约方领取合同文本时,应予以签收。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公司应保留至少两份原件,分别由财务部、行政部留存。经办部门负责在合同完成签订并编号后将原件及时流转给财务部和行政部,将复印件一份交法务部,一份自行留存备查。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十五条经办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有关台帐设定要求参见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并通知法务部。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签订审批程序经经办部门、相关负责人、法务部和有最终审批权的公司领导审核通过方可。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合同审批程序经审核后加盖印章。

  第十九条经办部门收到签约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并通知法务部。

  第二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由经办部门保存。

  第二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

  围。

  第二十二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六章 合同资料管理及备案

  第二十三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四条各经办部门对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变更、解除文件、图表、传真件、电子邮件、往来函、签收凭证及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审批表》等),均应妥善保管,并对文件资料的完整性负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二十五条 经办部门根据当月签约情况据实填写合同签约备案表(见附件),并于每月20日向法务部提供,以便法务部及时了解和掌握签约情况。

  第二十六条 经办部门根据当月履约情况据实填写合同履行跟进表(见附件),并于每月20日提供给法务部,以便于法务部及时掌握履行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即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经办部门应于每月20日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及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汇总,由法务部确认后交行政部,由行政部会同留存的合同原件一并存档。

  第二十八条 合同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公司、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编号、保管、归档以及通知对方领取事宜仍按原办法执行,除此以外因退房(租)、退订、换房、更名、补偿、整改保修等而签署的合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合同签约备案表》、《合同履行跟进表》作为本办法附件,在试行过程中予以适用。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属于法务部。法务部有权根据执行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试行。

篇5: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三)

  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的全面管理,确保每个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质量、进度、经济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条 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作包括前期策划介入、拟定设计任务书、总体规划、地质勘探、单体设计、协助项目报建等工作。

  1、前期策划介入

  收集并提供项目建设的功能(质量)、进度、投资信息作决策参考,参与制定项目的专业目标(功能、质量、面积等)、工期目标、费用目标。

  2、设计任务书

  根据前期策划的项目决策,拟定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包含项目概况、总体规划要求及构想、建筑风格构想、建筑功能要求等内容。

  3、总体规划

  根据前期策划的项目决策,进行设计委托。向设计单位提交设计任务书、建筑红线图、规划局规划要点批文、室外市政管线资料等,由设计单位进行总体规划及单体方案初稿设计,负责设计进度的跟踪,有关设计事项的协调,完成并确认后交综合部进行总体规划报建。

  4、地质勘探

  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委托地质勘探,提交工程地质资料作设计、项目建设的依据。

  5、设计方案

  5.1报建方案设计:根据总体规划批复,提出并汇总方案初稿修改意见,供设计单位修改方案参考,进行报建方案设计。负责设计进度的跟踪,有关设计事项的协调,完成报建方案设计并确认后交综合部进行单体方案报建。

  5.2 初步设计及联合报建用图:根据报建方案批复,提出并汇总报建方案修改意见,供设计单位深化方案参考,进行初步设计及联合报建用图设计。负责设计进度的跟踪,有关设计事项的协调,完成初步设计及联合报建用图并确认后交综合部进行联合报建。

  5.3施工图设计:提出并汇总初步设计修改意见,供设计单位继续深化方案参考,进行施工图设计。负责设计进度的跟踪,有关设计事项的协调,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确认后交综合部送审。

  6、协助项目报建

  7、参加工程的招标、评标、安标工作。

  第四条 图纸、技术文件管理

  1、图纸会审

  组织、协调各单位、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形成书面《图纸会审记录》,作为项

  目施工的依据。

  1.1单位(单项)工程的图纸会审,可根据建设要求、出图情况分专业、分阶段进行会审。

  1.2各专业的施工图纸出齐后,必须组织一次综合会审,解决各专业矛盾问题。

  1.3图纸会审由工程部主持,设计单位(或专业主管)应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

  1.4《图纸会审记录》由施工部整理,经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会签,最后由工程部会签确认后有效。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得使用,如工程处自行施工,工程部必须予以制止。

  1.5图纸会审流程:

  2、工程图纸、技术文件收发制:工程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发出工程图纸、

  技术文件并分类存档。工程部发至工程处、公司其他部门或外单位的工程图纸、技术文件,必须由项目技术总监签字确认,任何没有项目技术总监签发的工程技术文件或图纸均无效,具体流程如下:

  2.1项目技术总监确认流程(注:任何没有附《确认表》的文件均为公司不承认文件)

  第五条 进度的控制

  工程部应根据公司的营销计划或项目建设计划,向工程处下达书面的进度目标。总进度目标根据实际需要可分解出分进度目标,如样板房开放、商品房预售、工程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时间目标。工程处施工部在单位单项工程进行前应根据进度目标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总计划及分阶段的计划),并以横道图或网络图的方式在现场办公地点表现出来,而且提供给工程部备份,由工程部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作平时监控,发现有滞后的情况,密切联系工程处现场管理人员调查并发现原因,及时反馈信息,向工程处发出书面《联系单》,要求作出调整。

  1、工程部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应每天对各单位(单项)工程进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措施汇报工程部经理。

  2、工程部经理每周应对各单位(单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措施汇报上级部门。

  3、工程部每月应对工程工期控制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措施汇报上级部门。

  第六条 质量与安全

  1、施工方案审批

  工程处施工部要提交工程单位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专业主管工程师进行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反馈到施工部,其中包括: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往工程管理没有接触过的)的承包商等等,都应在进场前提供施工方案。

  1.1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2、安全文明施工

  工程处应制定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工程部参与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

  3、质量监督及周报制

  负责对各建设项目定期检查和对各分项分部工程不定期的巡视、抽查,参加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单位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关键工序提出质量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工程处质安部要提交每周的《质安周报》,交由工程部的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审核并存档。工程部现场主管每周提交《工程项目周报表》,交由工程部经理审核上交总经理办公室。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要和质安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监控;对重大的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要起到决策的作用。

  4、 材料、设备的控制:主要材料及大型设备考察和确定应体现在工程部的工作计划中,作为技术支持,考虑和定板的过程,应由专业主管工程师及工程处供应部及其部门组成的人员全程参加,考察完成后工程部组织有关考察人员编写书面的考察报告(含专业的技术意见),并提供给项目技术总监,反馈到工程处供应部。工程部由项目技术总监根据所有因素作出决策,发出《项目技术总监确认表》。

  同时,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必须和工程处质安部紧密联系,随时监控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使用的情况和考察报告不相符,应反馈信息,随时作出处理和调整。

  4.1材料、设备的控制程序

  第七条 合同管理:凡公司各部门和工程处签订的,和工程相关的,所有承包商合同和班

  组合同,应在工程部资料员处备份,现场管理专业工程师要熟悉合同情况,监控合同执行情况,有偏差应及时反馈信息,向工程处发出书面意见,要求作出处理和调整。

  第八条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以项目技术总监签发的《项目技术总监确认表》及图纸说明为依据(图纸说明应有设计人员签字确认),没有《项目技术总监确认表》及图纸,说明不能实施工程变更,(为配合现场施工安排,可由技术总监口头通知工程变更,事后需及时补确认手续)。工程变更需沟通各专业协调作出,避免出现专业间矛盾,并需将工程变更资料及时反馈到成本核算中心,以便于核算调整。

  第九条 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单》签收办法

  工程部和公司各部门的联系方式主要通过书面的《工作联系单》来进行。工程部作为公司和工程处的联系,公司各部门发给工程处实施的方案或计划都必须发至工程部,经过工程部经理助理的审核,加上具体审核意见,并经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可发至工程处实施或返回发单部门。同样,工程处发至工程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则同样由工程部审核签名发出。

  另:各分支机构或各部门需独立核算的项目,需要工程处施工,但不属于工程项目造价范围内的,由工程处发出《工程造价确认书》,经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认可,由工程处财务部保存,到最后交到结算部门汇总从工程处造价内扣除,使投资控制方面有明确的信息。

  第十条 协助工程处的收集单项,单位工程竣工档案,并协助工程处办理单项单位工程的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根据相关法律制定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监督售后服务中心、工程处按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对业主履行保修义务;提供商品房装修指引,协助物业公司审核业主装修申请,提出专业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工程项目验收办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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