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三
房产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三)
壹、考勤办法
工作时间:早8:40--晚7:00,午间轮流休息。
销售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离岗,违者按规定处罚。
病假、事假的请假手续
A病假:
销售人员因病需要休息、须有正规医院证明。
病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公司主管审批。
病假手续必须当天申请。
病假每天扣人民币30元。
B事假:
事假手续必须至少提前一天书面申请。
事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主管审批,二天以上须由公司主管审批。
事假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计。
事假每天扣人民币40元。
处罚办法:
迟到或早退处分
迟到(早退)第一次扣2元/分钟。
迟到(早退)第二次扣4元/分钟。
迟到(早退)第三次扣8元/分钟。
以此类推,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雇。
旷工处分: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销售人员在当值时间内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者。
销售人员不自觉签到者。
代人签到者和要求别人签到者(以上情况任一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来上班者。
假期已满未按时返回公司且未有正当理由者。
旷工按100元/天扣罚,另:旷工连续二天及每月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公司有权解雇。
贰、纪律管理制度
售楼人员仪表着装:要求全体售楼人员着制服上岗,制服要保持干净、平整。头发清洁整齐,鞋袜干净。女士化淡妆,男士打领带。佩带工作卡。
售楼人员当值时间不准在售楼处吃东西。
售楼人员不得占用公司电话打声讯台,一经发现者按双倍话费扣罚。
售楼人员不得占用公司电话“煲电话粥”。
售楼人员当值时间不得随意串岗、吹牛谈天,打牌下棋、吵架、抽烟。
自觉维护售楼处环境卫生,售楼员上下班时须根据值日安排对售楼处进行清洁、整理工作。
下班前,组长需检查当天的客户记录并妥善保管,填写成交记录、工作交接本,向发展商或主管经理汇报当天接待和成交情况。
售楼人员不得带情绪上班,不得与顾客发生口角、以至争吵。
售楼人员不得做任何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事。
售楼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纪律,严守公司经营秘密。
如发现销售人员违反上述(第3条除外)任一规定者,每人每次扣人民币20元并警告一次,被警告三次者,公司有权解雇。
以上规定由销售主管/副经理负责监督执行,若主管、副经理失职,公司有权减少直至扣除当月经理提成。
叁、客户接待制度
接待客户,首先应起身站立,致问候语“您好”,递名片,然后引导客户至沙盘前讲解沙盘及户型特性;等客户落座后,应主动倒水,自己再坐下,礼貌询问客户要求。
前台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应保持双手垂放,送客户时,应代为开门,使用礼貌用语向客户道别。
与客户办理签约和催款时,应注意客户的隐私性。
售楼人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不得挑检客户。每天第一个签到的售楼员接待第一个客户,以此类推。
售楼员接待每一个客户都要详细登记,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接待人员、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等。
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但不作客户登记,客户来访时指名找某售楼员,则此客户由此售楼员接待,否则,以现场接待人员登记为准。
对经人介绍来访的客户,以客户意向进行接待,有疑难问题向主管或副经理汇报。
如果接待过程中发现接待的是他人的客户,应主动交回给原售楼员,或经原售楼员同意方可继续接待,否则视为抢客户。如果原售楼员不在现场并且无法联络,当时接待客户的售楼员可分得一定比例提成。(具体见提成制度)
自己跟踪自己的客户,如果客户是一家(批)人,原则上以第一次登记为准。
无意中接待了他人已作登记的客户,可由售楼员之间自行协调解决,也可按公司提成制度解决。
售楼员无权为客户私自放盘或转名,无权直接为客户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一切费用自负。如果客户有某种需求,可向主管或副经理提出申请,主管或副经理无法解决,需向经理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杜绝在售楼处争抢客户,一旦发现,严加处理。
《客户登记本》是发放售楼员提成的第一证据,由现场经理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销毁。
肆、业务水平要求及考核
售楼人员要按时、定期参加公司业务培训。
售楼人员工作态度:热情、礼貌、庄重、诚恳、耐心。
售楼人员业务水平:1)要求流畅表达售楼书内容及购楼须知、付款方式、价格表、装修标准、自身配套、周边配套、大小巴士等情况。2)要求了解周边配套设施收费情况(如学校、康乐设施)、所占面积。3)要求了解周边规划情况,规划或在建项目名称、动工时间、完工时间、用途。4)要求熟悉周边已入伙和将入伙楼盘情况。
接听电话:认真接听客户电话,声音热情、愉悦,及时回答客户提出的任何问题。
跟踪服务:售楼员要及时跟踪客户,有疑难问题及时向经理反应。
公司领导通过现场观察、电话咨询、客户反馈,发展商意见、业务例会和笔试等方法考核售楼人员的业务水平,不合格者公司有权批评和解雇。
编辑:www.pmceo.Com篇2: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部人员离职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部人员离职制度
◇员工离职
辞职
1、员工在辞职前一个月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报主管经理批准;
2、辞职员工持主管经理批准后的《离职移交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3、辞职员工工资计算天数以考勤记录的工作日期为准;
解聘
1、公司解聘员工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事变动表》,报主管经理审批;
2、被解聘员工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签字手续,进行工作交接;
除名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予以除名:
1、在职期间累计受到3次书面警告;
2、严重违反公司的保密协议,泄露公司或客户秘密者,同时根据其泄密给企业或客户造成的损失情况,追讨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3、无原则顶撞、侮辱上司;
4、在同事中造谣生事、挑拨离间,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5、玩忽职守,使公司利益或财产蒙受损失;
6、有意提供虚假个人材料以及其他严重不诚实行为;
7、 渎职的员工;
8、因个人不良行为有损公司名誉的。
篇3:地产销售部人员维护公司利益及形象的相关制度
地产销售部人员维护公司利益及形象的相关制度
1、任何销售部人员(销售经理、外业、内业、置业顾问)未经允许不得进行项目抵帐房源销售及相关的联络事宜,违者立即解聘;
2、销售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参与房源的炒卖,违者立即解聘;
3、无论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均不允许私自议论与公司有关的机密内容或恶意传播有关公司员工的负面信息,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解聘;
4、不许有收受客户回扣或酬谢,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200元;
5、不允许私下与装修公司等相关业务单位人员有任何方式的接触和联络,违者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解聘。
篇4:房产经纪销售人员工服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工服管理制度
第一条销售人员工服及工牌由公司统一设计、制作,所属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条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着工服,并保持工服的整洁。
第三条凡统一制装而在工作时间内未穿着工服或未佩带工牌,每人次处罚2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0.5分/人次。
第四条销售人员在领用工服时需交工服折旧费500元/套。
第五条销售人员离职时或需要换新工服时需将已领工服干洗清洁并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检查无破损、污迹后方可全额退还工服折旧费。
第六条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使工服受到破损,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七条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如将工服或工牌丢失,工服或工牌重新制作,其全部费用由丢失者自负。
篇5:房产经纪公司项目销售人员薪金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项目销售人员薪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人员薪金管理制度以公正诚信、多劳多得为原则。
二、新聘的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公司安排的不低于5日至10日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培训期间薪金减半,公司提供免费工作午餐。
三、销售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公司将对其素质进行综合检验,并保留解聘该销售人员的权利。
四、试用期间,销售人员薪金为500元/月,公司提供免费工作午餐。
五、试用期过后,销售人员薪金制度为底薪加佣金制。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对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分不同档次采取薪金制度。
2、销售任务以开盘后当月新认购并签约的数量为计量标准。
3、未完成任务(如2套)则当月底薪600元,按其当月销售额的1.5/千计提佣金。
4、完成任务(如2套)则当月底薪1000元,按其当月销售额的2/千计提佣金。
5、客户交付20%首付款后提取20%佣金,在符合手续报送银行后,销售人员即可于当月底计提该套房佣金的75%,剩余5%佣金待办理完按揭手续后提取。
7、如销售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则公司有权解聘该销售员,其工作由副总监指定的销售人员接替。
8、严禁销售人员为获取更高比例的佣金而私下转让业绩。因其影响公司对销售人员的综合评定并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及其副总监给予严厉查处直至解聘。
10、如果客户退房且销售员已提该套房佣金,则应于当月底扣除此笔已发佣金。
11、由公司介绍的客户经副总监指定销售人员负责,该套房计入销售人员业绩,但不计提佣金。
12、每月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销售人员薪资中代扣应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款。
13、公司每月给予销售冠军500元的个人奖励。
10、公司鼓励销售人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其中佼佼者予以奖励。
11、考核周期从当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发上月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