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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住宅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9

  房产开发公司住宅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目的

  保证住宅在交付物业公司及小业主后的投诉质量问题处于受控状态,强化住宅质量问题处理工作的制度化,便于公司全面了解项目的质量情况。

  2.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

  3.职责

  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工程部、施工单位、小业主参与。

  4.原则

  4.1. 我公司所建房屋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为优良工程,为使业主得到更大程度地满意,原则上对因整改导致业主延期入住的损失不予赔偿,包括物业管理费和利息。

  4.2.住宅质量问题处理原则上一般先由物业管理公司协调处理。如业主提出退房或较大数额索赔等要求,由物业公司报工程部,工程部联合销售部、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

  5. 内容

  5.1.处理依据

  工程施工图纸、资料。

  5.2.处理内容

  5.2.1 塑钢窗

  5.2.1.1第一原则:维修。

  5.2.1.2站在距塑钢窗1.5M处观察划痕,看不见的划痕可应业主要求做抛光处理,概不赔偿。

  5.2.1.3 1.5m处可见划痕:A、划痕深0.2MM≤划痕≤0.5MM,无法按抛光处理时,每条划痕向业主赔偿20元/条;B、0.5MM≤划痕≤1MM,更换,不赔偿。

  5.2.1.4变形:进行维修,维修不能解决问题时更换。概不赔偿,维修期3-5天,更换日期20天。

  5.2.1.5门窗框渗漏:由物业公司保修五年,五年后有偿服务,若装修损坏,视具体情况协商。

  5.2.1.6框扇角开裂:无偿更换,概不赔偿,向厂家索赔,期限不多于20天。

  门窗框断裂: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期限不多于20天。

  5.2.1.7五金配件:调修或更换,概不赔偿,期限3-5天。

  5.2.1.8玻璃压条脱落、拼缝不严等:调修或更换、概不赔偿,期限3-5天。

  5.2.2 进户门

  5.2.2.1原则上不做任何赔偿。

  5.2.2.2平整度偏差≥10MM及断裂属更换范围。

  5.2.2.3其他一律维修,维修期为5-7天。

  5.2.3 卫生间

  5.2.3.1原则上不做任何赔偿。

  5.2.3.2入住验收时发现渗漏,立即维修,维修期5-7天。

  5.2.3.3入住验收时进行管道通水试验,若有质量问题,立即维修,维修期为5-7天。

  5.2.3.4天棚、内墙面、地漏等质量问题按维修处理,维修期5-7天

  5.2.3.5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有可能引起渗漏,建议由物业公司协调并提供有偿服务。

  5.2.4 开关、插座、电视插座、漏电保护器等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维修,不予赔偿,维修期5-7天。

  5.2.5 阳台栏杆及阳台:对于毛刺、焊渣、油漆不均匀,倒泛水、积水、地漏不畅等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维修,不予赔偿。

  5.2.6 层高:

  若发现层高不合图纸要求,原则上调整天棚,地坪粉刷层厚度满足业主要求,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视具体情况找施工单位索赔。

  5.2.7 板厚:

  板厚超过图纸要求,不作任何处理。

  板厚按图纸要求不足时,通过协商处理,如有必要向施工单位索赔,并及时报公司营销部及法律室。

采编:www.pmceo.cOm

篇2:公司管理人员住宅管理规定

  公司管理人员住宅管理规定

  第一条 通则

  1.本规定旨在确定公司管理人员用公司住宅的计划与管理事项。

  2.除《公司管理人员住宅建设规定》、《公司住宅使用费交纳标准》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外,公司住宅管理依本规定实施。

  3.本规定中的主要用语的含义为:

  (1)公司住宅 指为保证工作调动和公司业务的顺利展开,公司所有的住宅及相应设施。

  (2)计划 指以公司的事业计划为基础,制订的公司住宅建设、购买、租赁、改扩建、修理等计划。

  (3)管理 指与公司住宅运营相关的事务处理。

  (4)公司住宅主管科长 为公司总部的总务科长和分公司及事业所的总务科长,由其统管公司住宅事务。

  (5)资产管理科长 为公司总部的财务科长和分店的庶务科长。

  4.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注意爱护房屋,注意安全卫生,注意维护个人的领导形象。

  第二条 公司住宅计划

  1.公司住宅计划的制订,必须注重现有房屋设施的有效利用,注意计划的未来性和实用性。

  2.公司设备计划的制订要领与方法,另行制订。

  第三条 公司住宅管理

  1.公司住宅主管科长负责编制管理台账。

  2.公司住宅的保全管理由主管科长全权负责。

  3.主管科长在公司住宅结构(来自:www.pmceo.com)正出现危险或有事故隐患时,应与资产管理科长协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主管科长在出现下列情况下,应组织消毒防疫。

  (1)入住者患传染病。

  (2)原住房有传染病患者居住。

  5.当公司住宅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时,主管科长应将下列事项向总务科长报告,并与相关科长协调,作好善后处理和防范对策。

  (1)受损物品名称。

  (2)灾害发生时间。

  (3)灾害原因。

  (4)受损金额及修复预算。

  (5)灾害保险金额。

  (6)应急措施。

  6.入住者具有对所居住房屋实施管理的义务。

  7.入住者发生下列事项时,应禁止其居住。

  (1)未经许可,让非入居许可者居住。

  (2)未经许可,擅自改装住宅或交换住房。

  (3)将公司住宅部分或全部出租,或在住宅内进行营利性行为。

  (4)将公司住宅用于其他目的。

  8.居住者如出现上条第2项行为时,必须自费恢复原状。

  9.因居住者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或附设设施损害时,必须实费赔偿。

  第四条 租借与返还

  1.租借公司住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在审查下列事项后,作出决定。

  (1)职位。

  (2)业务状况。

  (3)通勤状况。

  (4)通勤年数及对公司的贡献。

  (5)本人居住状况及家庭成员构成。

  (6)已婚者应比独身者优先具备入居资格。

  2.租借或更换公司住宅时,需向总务部门提交公司住宅租借申请和同居人申请。

  3.申请批准后,由总务科长向其本人下发租借通知书和同居许可通知书。

  4.在接到公司租借通知后,租借人必须在两周内入居。否则,需向总务科长提出暂缓入居申请,延缓期限不得超出两周。

  5.入居时需填写入居保证书,退居时需提交退居申请。

  6.当公司住宅需拆除、维修、出让时,或住宅在构造上存在危险时,公司有权要求居住人转居。

  7.居住人按公司指定期限转居时,由公司支付转居费用。

  8.居住者出现下列事项时,须在指定时间内退还住房。

  (1)居住者工作调动,应在接到调令后两周内退房。

  (2)辞职时,应在三个月内退房。被公司辞退的职工,应在一个月内退房。

  (3)本人死亡时,应在三个月内退房。

  第五条 维修与改建

  1.居住者需维修或改建住房时,需向公司提出正式申请。

  2.主管科长受理维修申请后,应与资产管理科长协调,并进行实地调查,然后确定维修或改建方案。

  3.由主管科长确定维修或改建的承包商。

  4.住房维修的范围包括墙壁、地面、门窗和其他附属设施。

  5.费用负担

  (1)公司认可的维修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2)对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坏的修缮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3)房间中易损坏部分,如地面等,达到公司确定的维修周期后,由公司负担70%的费用。

  (4)日常的简单维修费用由个人负担。

  (5)因居住者个人责任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六条 房费

  1.房费以月核算。中间入退居时,以实际居住时间核算房费。具体交纳标准另行制定。

  2.职工未按指定时间转居或退还住房时,应在房费外加收2倍于房费的惩罚性房费。

  3.水费、电费、煤气费由居住者支付。

  第七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篇3:员工购置公司住宅奖助办法

  员工购置公司住宅奖助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奖助员工,谋求员工生活的安定,特制定本办法以协助员工购置住宅。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欲购本公司兴建的住宅房屋(店铺、公寓限第二层以上)者,可依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助。

  第三条 申请奖助的员工应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1.在本公司服务满3年。

  2.考绩在乙上(75分)以上者。

  第四条 申请人应详填本公司制作的申请书,由所属单位层呈审核。申请人有多人时(对于同一房产),按下列标准评定积点以定顺位:

  1.年资:服务满3年者15点,以后每增一年增5点,不满一年之零数不计,至50点为止。

  2.考资:最近3年年终考绩平均75分者。

  3.抚养负担:单身者5点,有配偶者加5点,有依法应抚养的父母子女者,每1人加2点,累加至20点为止。

  4.职等:七职等者五点,每进一职等加1点,至10点为止。 积点高者为先,积点相同者以公开抽签方式定其顺位。

  第五条 凡申请获准依本办法奖助的员工得享受下列优待:

  1.在本公司公开推出其所建房屋一个月内订购者,本公司照公开售价优惠45000元。超过一个月订购者,优惠30000元。

  2.由本公司无息贷与申请人10万元以下,以供缴纳房款(作为申请人承购本公司房地产的最后一期房款)。

  第六条 前条贷款自核拨之日起分10年按月平均由财务部门于发薪时扣还。

  第七条 申请人应觅得本公司认可之人为保证人,负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连带保证人以保证一人为限。依本办法申请借款的员工不应是本条所称的保证人。

  第八条 申请人在借款之日起10年内如有将住宅转卖出租或设定抵押与第三人或未依约按月偿还贷款达3个月时,本公司应选择下列方法之一www.pmceo.com要求申请人履行:

  1.要求申请人就未清偿的借款及房屋优待价款即时一次清偿,并追收此未清偿的借款自借款日起至全部偿还为止的利息。

  2.要求申请人将该房地移转与本公司,由本公司依本办法的规定售与其他合格员工,其移转的一切费用税收(包括契约、增值税等)等均由申请人负担,至申请人已缴的房地价款,则由本公司无息退还。

  第九条 申请人在借款之日起,服务未满3年离职者,照第八条规定办理,如服务满3年,不追加利息,但须将未清偿的借款一次清偿。

  第十条 申请人应将其所购房地提供抵押与本公司,其抵押金额应包括:

  (一)借款金额。

  (二)房屋优待价款额等。

  第十一条 申请人经核准贷款,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撤销其权利,致由其他合格员工承贷:

  1.自行放弃。

  2.交付贷款前离职。

  3.经发觉申请人不符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或其申请书有关事项填载不实者。

  4.未依本公司所规定期限办理觅保手续或协同办理抵押手续者。

  5.因其他事故,经董事长认为不宜予以贷款者。

  第十二条 每批奖助人数由董事长决定,随时公布。如分配于第三条的申请人后,仍有剩余时,亦可奖助其他不合该条规定的员工。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4:住宅小区开发五大弊端透析

  近年来,住宅小区的规模越做越大,质量越做越高,这是可喜的现象。但综观各类住宅小区,有些明显的弊病仍在蔓延通行,影响着小区的健康发展。

  重内轻外--区内一枝花,区外脏乱差

  现今许多开发商都明白了住宅小区做好环境这个概念,因此在这方面是下了功夫的。一些小区的绿化率在不断提高,亭阁楼榭、流水喷泉、园林景观一应俱全。小区内的会所、游泳池、网球场等设施高档。但小区外却坑坑洼洼、污水横流、垃圾遍地,苍蝇蚊子满天飞,臭气四溢;车辆停放乱七八糟,地摊、排档满目皆是,一派脏乱差不堪入目的样子,内外环境极不和谐。

  重表轻里--注重外表看相,不顾内在质量

  这两年许多楼盘一改过去方正规矩、整齐划一的建筑外型和灰暗单调的色彩,造型多样、色调丰富。欧式建筑的罗马柱、几何线条、花饰浮雕、铁花栏杆以及流行的八字窗、飘窗、彩色坡屋顶等外立面装饰越来越普及。许多建筑物的外表感觉很不错。但是单元入口处简直像一个杂物间。各种管线表箱密密麻麻明布在外,墙面地面不平、缺棱少角、开裂空鼓;许多门窗框洞不周正不对称;门窗不严实、开启不灵便,还有颜色不一致等问题。屋面漏水、墙面渗水、厨卫冒水等隐蔽性问题也很常见。

  重大轻小--只顾抱西瓜,不顾拣芝麻

  眼下许多开发商观念转变很快,尤其是在接受海外和沿海楼市的经营理念上行动迅速,如在搞概念、做环境、修会所、强力推广等方面加大力度,而其他诸如小区外的环境、室内工程质量、售后服务等视作芝麻小事。抓大放小,如一些地方房型越做越大,外观越做越漂亮,但不注重细部处理。该通风通气的地方不通风通气,该安全的地�讲话踩�,产品经不起细看和推敲。细部虽小,却影响整体效果和使用效果。

  重建轻管--开发很用功,物管太稀松

  愈来愈多的开发商在小区的地段、环境、规划设计、公建配套、工程质量上下功夫。但与此同时,物业管理却没能同步发展。由于重建设轻管理,往往把物管工作当做附带性工作来抓。有的开发公司还给物业公司作出了自负盈亏的要求。不少物业公司经费紧张,管理偷工减料。不少小区的物管公司人员和设施都不到位,诸多的服务工作无人做,业主反映的问题和维修工作得不到及时解决。还有收费不合理、帐目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等问题层出不穷。

  重利轻人--以人为本是概念,重利轻人很常见

  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打起了以人为本的旗帜。有的开发商并没赋予其真正的内涵。上面谈到的那些通病现象就是缺乏了以人为本内涵要求的表现。在一些小区有许多怪现象,如业主交了物业管理费后还得按常住人口买电梯月票;有的开发商把候梯厅封闭起来作为营业房出租;还有的开发商把楼房出入口等公共部位搞成了地摊或排档区,烟火薰烤和噪声污染不断;还有的楼盘规定晚10点关电梯,早8点开电梯,其余时间业主只能爬人行梯;还有那些把半价阳台封闭后全价出售、公摊面积加大等,这些作法与以人为本大相径庭。至于用虚假广告使业主上当、经济关系和产权关系不清而使业主长期办不了产权证等行为更是典型的见利忘义的违法行为。

  上述这些通病在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中不是个别、孤立、偶然存在的现象。它表现得相当普遍,个别地方还相当严重。这折射出目前的小区开发还处在一个不成熟时期,总体开发水平不平衡,差异较大,尤其是内地大大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追根溯源,这里面除了一些开发商的经营指导思想有偏差外,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开发商缺乏对品知识的全面认识。他们不懂得商品房作为特殊商品,也具有所有商品的一些共性,如商品的多层次性。商品房同其它商品一样由核心产品、有形产品和延伸产品3部分构成。如果说房屋本身是核心产品,那么室外环境、建筑风格、小区规模、公共配套等就是其有形产品。而小区外的周边环境、开发商信誉、售后服务等则是其延伸产品。这三个部分是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只有当它们成为统一体的时候,才叫做完整产品或优良产品。注重某一部分,忽视某一部分都会给这个统一体造成缺陷,最终所形成的必然是不完整产品。因此,开发商一定要抛弃那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自觉树立做完整产品的开发理念,在开发中扎实有效地工作,创优良小区,出精品楼盘,这才是今后住宅小区的发展方向。

篇5:住宅小区工程质量维修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维修控制办法

  为了及时解决小区居民的工程质量问题,向住户提供完善的服务,满足住户的合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誉,结合小区维修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热情接待、听取顾客报修的责任,并设身处地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可以职权范围为借口推诿顾客。

  第二条 当住户(顾客)来电或上门报修时,第一接收人应及时填写《产品质量维修记录》,明确维修项目的来源,问明事由,记清楼号、位置、顾客姓名。

  第三条 对住户(顾客)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四条 项目办应由专人负责住户的维修工作,及时同住户沟通根据《产品质量维修记录》和具体的情况分清责任:

  1.施工方责任分为施工工艺不当或材料不合格两方面的原因,维修负责人应及时联系施工方到现场查看问题,拿出解决办法。并且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给予彻底维修,达到顾客(居民)满意。若施工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予以维修,或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项目办可自行联系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保修金中双倍扣除。

  2.顾客自身原因:由于顾客使用不当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妥善地向顾客说明情况,并协助顾客联系物业部门给予有偿服务。

  3.保修期外,如果顾客(居民)向项目办反映质量问题,项目办应向顾客作好解释工作,协助顾客联系物业部门给予有偿服务。

  第五条 对于明确维修的质量问题,项目办维修负责人员及时电话通知承包方(或挂号信通知并查询),承包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维修好,经住户签字认可后报项目办。作为工程维修金的支付凭据。如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修理好,项目办可自行安排进行维修。

  第六条 维修过程中,项目办应安排专门人员对维修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维修过程和结果进行确认。

  第七条 维修好的房屋要由项目办(两人以上)签字认可并经住户签字,维修方在一个月后进行回访检查,无质量问题后,办理工程量验收单进行结算。以上发生的费用扣承包方工程款。

  第八条 维修时间:为不影响住户的生活,项目办人员应确保所维修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对急修项目(如:自来水设施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供暖设备漏水、漏电),要在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住户(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2.一般维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维修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

  第九条 项目办负责人对维修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确保维修结果达到预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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