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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5

  房地产公司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1、应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防止丢失、被盗。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发票及收据,造成后果由发票保管人负责。

  2、发票及收据由财务部统一负责收发及建档保管建立收据消号制度,财务人员应逐一消号,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3、必须按发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发票。发票和收据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代其他单位开发票。

  4、发票及收据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摘要必须清楚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发票及收据,并在误填的发票或收据(联次齐全方能作废)上注明"误填作废"。如收据仅作临时收款用途,业务完毕后需出具发票的,开具收据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发票开具时本收据自动作废。

  5、发票丢失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登报予以公告。

  6、不得填开大头小尾的发票,不得代开发票。

  7、项目收入必须凭合法的发票或项目收据入帐,凡与本项目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付出,均应索取合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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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管理标准规程

  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管理标准规程

  1.0目的

  规范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支票、收据、发票、印鉴专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财务部主管负责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据、发票管理的监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出纳应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

  b)出纳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险箱内。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

  b)出纳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证明按《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支票;

  c)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加盖银行印鉴章;

  d)出纳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支付证明一起在支付当天交会计审核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e)支票交付时,出纳应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并由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及《支票使用明细表》上签名。会计可据此核对相关账目资料;

  f)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应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存;

  g)出纳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收据的管理程序。

  4.2.1收据的购买、保管程序:

  a)空白收据由财务部主管指定财务部相关人员购买;

  b)新购回的空白收据由会计保管。

  4.2.2收据的换领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收据,会计在发出收据时应详细填写《收据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在换领收据时,应先将用完的收据交会计核对销号后再签名领用新收据;

  c)收费员应将空白收据交财务部主管在收据的"交对方"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再领用。

  4.2.3收据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收据;

  b)收费员应顺序填写收据,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收据作废,应将作废收据保存完整;

  c)收费员应将收据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如因遗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3发票的管理程序。

  4.3.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发票由会计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税务局购买;

  b)空白的发票由会计保管。

  4.3.2发票的领用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取发票,会计在发出发票时应详细填写《发票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将新领的发票交财务部主管在发票的客户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开始使用。

  4.3.3发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在开具发票时,原则上应如实、序号填写发票内容,特殊情况应请示财务部主管同意后特殊处理;

  b)收费员应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c)收费员应将发票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发票作废,收费员应将作废发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管;

  e)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有遗失,应及时到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挂失,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收费员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4发票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发票专用章。

  4.4.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发票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项目内容,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应拒绝盖章;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a)收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收款单位签章"处;

  b)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填发单位签章"处。

  4.4.3发票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税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5财务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5.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

  4.5.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财务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盖章项目。

  4.5.3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在疑问未解除之前应拒绝盖章。

  4.5.4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在项目单据上指定位置清晰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4.5.5财务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同时向税务局、开户银行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6支票、收据、发票的资料保管。

  4.6.1会计应在每月将支票的存根联及其相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后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2会计应在每月将收据、发票的记账联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后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3使用完毕的收据存根及发票存根联由会计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7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的管理,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支票使用明细表》。

  5.2《收据领用登记表》。

  5.3《发票领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费用报销标准作业规程》。

篇3:物业服务公司发票及收据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发票及收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票据(以下简称票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3.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本公司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4.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财务管理部规定。

  二、各种票据的购买及印刷

  1.属国家统一规定的发票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专人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2.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公司自行印制发票时,由财务管理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核准,并报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后,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3.公司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属代收的部分,使用代收单位的发票、收据;属公司的收据需印制时,由财务管理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印制;属各部门专用的票据需印制时,由需用部门提出式样,经财务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制。

  4.财务管理部专管人员必须对购买、印刷或代收单位提供的各种票据进行验收,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拒收。各种票据验收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设专柜保管。

  三、各种票据的领用

  1.财务管理部专管人员应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凡发放票据,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2.使用发票或收据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管理部领取各种票据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验看号码,发现有号码错乱的,应拒绝领用。

  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各种票据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四、各种票据的使用

  1.各种票据需按《发票收据使用细则》的规定进行使用。

  2.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3.各种票据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票据。

  4.各种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号码。

  5.接收人在接收各种票据时,如发现所交接的票据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财务管理部。

  五、各种票据的检查和核销

  1.财务管理部有权对各种票据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

  2.已用完的各种票据必须立即向财务管理部进行核销。

  3.财务管理部专管人员在核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对票据进行检查。发现有使用不当的,应提出意见进行纠正;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报告财务经理。

  4.财务管理部专管人员应随时核查使用各种票据的人员有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在各种票据核销后,应对整本票据报收款项有否上交进行核查。

篇4:财务发票、财务收据管理制度

  财务发票、财务收据管理制度

  1.0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票据(以下简称票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3.0工作职责:

  3.1财务部统一负责本公司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3.2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财务部规定。

  4.0内容:

  4.1各种票据的购买及印刷

  4.1.1属国家统一规定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4.1.2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公司自行印制发票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核准,并报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后,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4.13公司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属代收的部分,使用代收单位的发票、收据;属公司的收据需印制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品质部编号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印制;属各部门专用的票据需印制时,由需用部门提出式样,经财务部审核及品质部编号,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制。

  4.14财务部专管人员必须对购买、印刷或代收单位提供的各种票据进行验收,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拒收,各种票据验收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设专柜保管。

  4.2 各种票据的领用

  4.2.1财务部专管人员应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凡发放票据,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4.2.2使用发票或收据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4.2.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部领取各种票据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验看号码、发现有号码错乱的,应拒绝领用。

  4.2.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各种票据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4.3各种票据的使用

  4.3.1各种票据需按《发票收据使用细则》的规定进行使用。

  4.3.2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4.3.3各种票据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票据。

  4.3.4各种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号码。

  4.3.5接收人在接收各种票据时,如发现所交接的票据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财务部。

  4.4各种票据的检查和核销

  4.4.1财务部有权对各种票据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

  4.4.2已用完的各种票据必须立即向财务部进行核销。

  4.4.3财务部专管人员在核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对票据进行检查,发现有使用不当的,应提出意见进行纠正;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报告财务经理。

  4.4.4.财务部专管人员应随时核查使用各种票据的人员有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在各种票据核销后,应对整本票据报收款项有否上交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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