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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销售工作流程内容之现场接待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7

  二、现场接待

  1、接待客户十要素

  1)及时,客户来访时应放下其他工作,先接待客户,不让客户等待。

  2)礼貌,主动问候,客户走时应送至办公门口,与客户再见。

  3)尊敬,尊称来访客户"先生"或"小姐",指第三者时不能说"他",应称呼"那位先生(小姐)"。

  4)亲切,与客户交谈,声调要自然亲切,并眼望对方注意聆听客户说话,不走动,不随意插话。

  5)用敬语,客户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

  6)对于不清楚的事,不许随意答复,一定要核对确定后再作答复。

  7)与客户交谈时,注意不影响他人;如有客人走近,应立即示意,则表示已注意到他(她)的来临。

  8)须暂时离开面对的客户,应讲"对不起,请稍候";如果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讲"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9)当为客户完成一项服务后应主动询问是否还有其它事需要帮助。

  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争辩,与客户开过分的玩笑;不得讲"喂"或说"不知道";不许在客户面前议论诋毁其它楼盘、其它客人、同事、上司、及公司内部情况。

  2、基本动作

  1)客户进门,马上迎上前问候"您好",并询问"您是来看铺位的吧?"。

  2)根据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全面而有重点的进行。此时侧重点应放在项目的整体优势方面。

  3)通过交谈,掌握客户姓名,并基本把握客户的真正需求,以迅速制定自己的应对策略。

  4)客户要求带看现场时,结合工地现状,边走边介绍,尽量多说话,让客户始终为你所吸引。

  5)回到销售大厅后,引客户入座,其他同事可帮忙倒茶,体现销售人员团结协作的作风。

  6)再次试探客户意向,在肯定的基础上作更详尽的说明及相关答疑,帮助其克服购买障碍。

  7)提供相关资料,帮客户计算房价及各项费用。

  8)若客户对产品有70%的认可度或流露出购买信息,抓紧机会,说服他下定金购买。

  9)互留联系方式,以日后追踪,同时承诺为其做义务购房咨询,若客户有意,可约定下次看房时间。

  4、注意事项

  1)接待客户时仪表要端正,态度要亲切。

  2)通过随口招呼,了解客户来自区域及接受的媒体。

  3)备齐销售资料及工具,随时应对。

  4)不以貌取人,任何来访者都是潜在的客户,哪怕是真的市调人员,也要做到简洁、热情的接待。

  5)对业务知识熟知的准备会体现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

  6)介绍产品时态度诚恳、热诚,努力与客户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

  7)对产品的解释不应有夸大、虚构的成份。

  8)若来访者超过一人时,注意区分其中决策者,把握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9)若客户未提出要求,就先不提供房型图,即使提供也不要全部拿给客户。

  10)带看现场时,事先抓住每一个户型的优点,按照参观路线顺序介绍。

  11)不带看过多户型,以免客户看花眼。

  12)随时了解工地状况,事先规划好路线。

  13)重返销售大厅后,正确判断客户的诚意,购买力及成交概率。

  14)注意营造现场气氛。

  15)不论客户购买意向如何,销售代表的态度应始终如一。

采编:www.pmceo.cOm

篇2:地产销售现场客户接待规章制度

  1、销售现场接待次序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制定,以均等机会制定接待顺序。每周安排一次。如轮到的销售员因正在接待其他客户、接电话或其他公务离开前台,则跳过,以后再补。若轮到的销售员因私事不在现场(如去洗手间、临时外出等)自动跳过,但算已接待一个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

  2、每日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安排好先后顺序为客户接待的顺序。负责监督调整销售员轮流接待秩序,并保证每个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员的主动接待。如客户有指定,则由内勤人员接待。

  3、销售员按顺序轮流接听电话。客户到场或电话咨询均应进行登记,客户成交后的业绩确认以客户登记本上的销售员名字及时间为准。

  4、销售员不得挑选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员都要全力接待。

  5、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客人多的时候,只能兼顾)。

  6、销售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不该在客户面前说的话决不允许说。销售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销售员之间发生争执而向客户查核当时成交或登记情况。

  7、销售员不得在其他销售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销售员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不得主动递送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员的同意。若客户主动要求,事后须及时知会原销售员。

  9、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员促成交易,在某销售员不在或繁忙的情况下,其他销售员必须协助接待。

  10、销售员接待客户完毕,须送客户出售楼处,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客户。

  11、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售楼处(在售楼处具备接待条件的前提下),除非客户到售楼处后主动提出找某销售员,(来自:www.pmceo.com)否则仍然以轮流到的销售员作为客户接待及登记人。

  12、当客户进入售楼处大门处时,销售员必须提前起身接待,礼仪待人,礼仪引导。

  13、若客户自始至终为一个销售员接待,并且最后成交,则该销售员享受全额提成。若该销售员需要指定他人合作,则该提成由二人协商分享。

  14、在接待过程中,如有因私事销售员耽搁而未能接待客户,不予以补接;如果当天请假,则视为放弃轮流机会。

  15、销售员在接待工作中,又有客户过来看房,若该销售员接待的为已成交客户,则新来客户由其它销售员接待,该销售员在下一次销售员接待时不计接待次数;若该接待销售员的为未成交老客户,则由下一个位接待,该则计一次接待任务。

  16、同一公司,同一家人应视为同一客户,并且属最先接待的销售员。

  17、每个销售员均须按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客户、抢客户。若销售员正在接待客户,登记过的老客户来访则由排在最后的销售员接待,不视为接待名额。

  18、如客户现场指定销售员,则轮值销售员应主动转告通知被指定人。如不通知,视为抢单,并停牌一天;如成交,业绩归属被指定人。

  19、客户来访中,若其不是第一次来,且初始接待人认出是自已的客户,则该客户由初始人接待;若初始人未发现或忘记,客户也并未指明,则按顺序接待。

  20、老客户带新客户,如未指名找谁,则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指定,则由被指定人接待。

  21、销售员在接待第一次见面的客户必须委婉的询问客户以下两个问题: a.询问客户是否来过?b.是哪一位销售员接待过?

  22、如电话咨询本公司其他楼盘情况,应耐心介绍及按公司的要求填写《客户信息反映表》,如该楼盘有独立售楼处,应将客户介绍给该售楼处。

  23、销售员原则上不得预留房号,以先付定金者为准,有特殊情况可请示销售经理。

  24、销售员收取定金之前必须先确定该单位确未销售,如有成交,应立即通知销售经理。

  25、其他销售员有义务为轮休销售员接待其客户,按顺序接待。

  26、销售员工作性质既是独立又应相互合作,强调团队精神,每个销售员有义务配合其他销售员促使客户成交。

篇3:地产销售客户分配与接待轮排制度

  1、每组电话接听都必须由秘书进行来电登记并分配,包括未能记录下客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的电话。

  2、来电登记每天分配一次,原则上按顺序依次分配,若来电的来源是因为内销员外销或直访而产生的,则该组来电归该内销员所有,且不计入来电分配之内。如果电话追访后,客户来到售楼处,秘书询问该客户"我们的业务员给您打过电话吗",若客户做出否定回答,则该客户将按照正常轮排顺序分配。若该客户承认有业务员给他打过电话,但是记不起是哪位,由秘书和现场业务员进行确认,成功确认后由追访的业务员接待,接待完毕后如未超出本轮的轮排继续安排轮排;(来自:www.pmceo.com)如秘书和现场业务员未能确认出来则按序轮排。电话邀约客户,客户能报上业务员名字,但是未能由该业务员本人接待的,该客户成交后,业绩五五分成,佣金自行协商分成比例。

  3、电话约客率应在20%以上。如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邀约新客户到售楼现场,即约客率为零,则下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不再分配来电,并重新过电话关。

  4、由每日秘书进行来客登记并分配客户,安排轮排。由秘书来进行第一时间的客户登记,将客户的基本资料登记到来客本上,包括客户姓名,来源,需求面积和户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尽量留手机号。秘书按照接待顺序分配客户。每天接待客户的顺序,将以前一天最后一个接待客户的下一个人为第一顺位。

  5、已签约的老客户来访时,不记入来人登记本,由原业务员接待,如未超过本轮本人的接待顺序,继续按序轮排。如超过,即视为错过本轮接待。

  6、如错过本轮接待顺序的,不再安排补接。

  7、老客户介绍新客户,不论新客户是否在老客户的陪同下来访,若未能指定或记起原业务员,则执行轮排。客户归属为本次接待的业务员所有。

  8、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若未能指定或记起原业务员,则执行轮排及来人登记,客户归属为本次接待的业务员所有。

  9、休班、请假、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业务员应提前委托同组人员或其他业务员接待。客户的归属,业绩的确认将以第一时间的来客登记为准,佣金的分配由业务员自行协商分成。

  10、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允许出现挑客、怠客和不耐烦的情况。对待市调人员要有技巧地接待。

  11、客户的界定:除了乞讨的、问路的、媒体、精神病患者,其他来访人员(包括市调人员)均视为客户。

  12、成交率应在10%以上。如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无成交或下定,则一周内或规定的时间内接待轮排为两轮排一轮。

  13、实行末位淘汰制;自20**年12月份开始计算。每3个月一考核,业绩最差者(包括并列)淘汰。在未见客前的岗前培训期,根据培训考核过关情况,也可进行末位淘汰。

  14、实行岗位浮动制和佣金浮动制。个人岗位浮动的时间界定:老员工自20**年11月份开始计算,新员工自20**年12月份开始计算。

  如当月的红线任务或绿线任务完成其中之

  一,则佣金按2‰据实发放;如红线、绿线任务均完成者,当月佣金按照2.3‰发放;如当月红线、绿线超额完成,则超额部分按2.5‰发放佣金。若当月红线绿线均未完成者,佣金按照1.8‰发放。红线以大定或签约为准,绿线以银行放款或者客户已符合放款条件并已登记备案为准。

  等 级工资标准晋(降)级标准

  试用业务员700若连续3个月完成红线及绿线者,晋升1级。

  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红线及绿线者,降1级。

  正式业务员800

  优秀业务员1000

  资深业务员1200

  销售主管1300

  高级销售主管1500

  15、若出现客户退房或退定现象时,公司有权核查原始薪金发放记录,追回先前发放的部分。

  16、实行业务培训过关管理,未通关者不得见客或接电。月度成功率最低的业务员需重新过全关后,方可接客。

  17、为整体形象统一,并塑造良好的职业风范,业务员工作时间应统一着工装,佩戴工作牌及笑脸牌,若未按标准着装,不得坐在工作区域,不得接待客户。若冬季外销或者带客户到工地看房可适当加衣。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应提前向经理说明。

  18、如发生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将处以20-2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警告、劝退等处理方式。

  19、同组人员负责倒水,SP配合,共同值班等事宜。

  20、值班时间的来客归值班人员接待,符合条件的进行来客登记,但不记入轮排。

  21、若本人因公事影响到本人接待客户的,经销售经理向秘书口头指示后,由秘书安排补接。

  22、在实际接待轮排工作中,如有争议或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做出汇报交由经理处理。其他未尽事宜,及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九州名座销售部所有

篇4:地产销售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1.售楼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排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得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售楼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售楼员接待的是自己的老客户或来电客户. 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 3)帮助同事接待. 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

  3.正常休班、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4.客户登记制度:售楼员接待每一位客户都要详细登记于《客户登记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接待人员等。考虑到客户反馈的信息有限可能导致登记不完整,(来自:www.pmceo.com)当产生客户冲突时,核实客户归属的依据主要是客户全名、联系电话、车的品牌和牌照加客户姓(三者有其一即可)。

  5.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登记于《电话咨询登记本》上;自己接听自己前面的电话,来电客户属于自有资源。如同事正忙或不在,自己有义务帮忙接听,如果电话台数偏少则轮流接听。

  6.相关解释

  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老客户: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夫妻)。

  公共客户:

  A.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B.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发送项目资料,如果派名片则属于轮排接待。

  C.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

  D.单纯拉业务而无购房意向的客户,需客户主动说明。

  7.公共客户的处理办法:公共客户按轮排表顺序接待,如有需要则多人同时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如事后确定此客户为公共客户则按补客户处理,公共客户为销售部公共资源,不属于第一接待的售楼员,如果公共客户再次来访而以购房为目的,则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

  8.对老客户介绍来访的新客户采用如下接待办法:

  9.(1)老客户带新客户来售楼处,原始接待的售楼员不在,按轮排帮忙接待,事后归还,不占用接待名额.如果当时成交则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移交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办理。

  (2)新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该售楼员不在,当值售楼员帮忙接待,事后归还,当时接待成交的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同样移交另一售楼员办理 。

  (3)如果该客户未说明找某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如果该客户在第一次来访的整个接待过程中有说明找某售楼员,则新客户归该售楼员且不占接待名额。

  10.某客户帮(或介绍)另一位未曾来访的客户看房同样需作客户登记,当另一位客户来访未主动找某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如另一位客户来访登记完后7天内(有效期)售楼员发现客户有冲突,则核实来访登记本上另一位客户的登记(按以上第4条登记制度)为判别依据,如符合登记制度则移交,否则按轮排接待。

  11.售楼员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其他的同事不许主动上前询问该客户是否为自己的来电

  客户或老客户介绍而来的新客户。

  12.对于来电客户来访的接待办法:

  (1)电话客户来售楼处未能主动找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完成接待过程后查出的以电话服从接待 。

  (2)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并且该售楼员在场,则由该售楼员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

  (3)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如该售楼员不在,、当值售楼员帮忙接待,事后归还,如当时成交按二八分成,当时接待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由接听来电的售楼员办理。

  13.如果接待过程中发现接待的是他人的客户,应主动交回给原售楼员,或经原售楼员同意方可继续接待(如成交,业绩按分成二八分成,(来自:www.pmceo.com)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否则视为抢客户。如果原售楼员不在现场或无法联络时,则暂时帮忙接待(如成交,业绩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

  抢客户的处理办法:取消该成交客户的佣金,罚款200-500元。

  14.自己跟踪自己的客户,如果客户是一家(批)人,原则上以第一时间(不一定属于第一登记)接待为准,如果后期客户来访与原始登记或成交时间超过30天则按新客户处理。

  15.售楼员如确实不知所接待客户已被接待过,完成接待(客户登记完毕)后查出客户此次来访离原始登记超出60天则视为新客户。

  16.售楼员如确实不知所接待客户已被接待过,经过接待且成交三天后发觉的,成交业绩归接待成交售楼员所有,如在三天内发现,成交五五分成,其中,客户成交时间离原始接待登记时间超过60天视为新客户成交,即原始接待员不参与提成。

  17.客户成交的解释:客户已交定金且签订认购书(即客户已经在认购书上签字)

  成交客户的确认:以签订认购书上的认购方为准(客户自行转让的仍以原始认购方为判别依据)。

  18.与开发商或营销部直接联系的团购客户,如需接待则按顺序由当值售楼员接待,但业绩不完全归其所有,只在分配团购成交奖金时,适度增加比例。

  19.售楼员无权为客户私自放盘或转名,无权直接为客户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自负。如果客户有某种需要,可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再行解决。

  20.有疑难问题向销售经理汇报裁定。

  21.《客户登记表》是发放售楼员提成的第一证据,由销售经理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销毁。

  西堤国际项目

篇5:房地产销售客户接待条例

  1、置业顾问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次顺序接待。

  2、置业顾问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3、置业顾问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格。

  4、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置业顾问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除在作楼盘介绍前已说明是同行或推销物品的,可不算接待名额,否则一律算入接待名额。

  5、每个置业顾问都有义务帮助其他置业顾问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助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置业顾问负责。

  6、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可优先接待,但必须及时知会其他同事或经理,否则视为抢客。

  7、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无论成交与否,原置业顾问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置业顾问。

  8、来访老客户归属暂不能确认时,当前接待置业顾问必须立即表态是否接待。

  ①如放弃接待,(来自:www.pmceo.com)则由排序最后的置业顾问义务接待。登记以后,如查出是其它置业顾问有效的客户需主动交还。如不能查找出有效登记,则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且不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②如自愿接待,算其客户接待名额,但若事后查出是其它置业顾问的有效登记客户,必须还给原置业顾问。

  9、归属已明确的来访老客户,只要未成交(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均视为原置业顾问当天一个接待名额。

  10、若轮到置业顾问正在接待客户,或不在售楼现场(如去洗手间等,五分钟内有效),自动跳过,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若因公事外出,经销售经理确认后可补回。

  11、登记过或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同时进入售楼处,新老客户都视为原置业顾问的客户。如新客户单独来访,除原置业顾问事前有知会销售经理,可视为其客户(当天没上班除外),否则一律按新客户顺序接待。

  12、任何置业顾问不得递名片予他人客户及联系业务,除非得到该置业顾问同意,否则视为抢客论处。

  13、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置业顾问不得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14、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而转接其它客户。

  15、所有置业顾问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鼓励客户到现场看楼,电话登记一律无效。但置业顾问可以让电话咨询客户来现场后找自己,(来自:www.pmceo.com)客户到现场并作有效客户登记后,则算作该置业顾问客户。电话客户来现场,若该置业顾问不在,按新客户轮序接待。

  16、置业顾问无权私自为客户转名,或直接找发展商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7、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18、置业顾问必须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配合发展商做好售后服务。

  19、如出现不属于以上列入之情况,由销售经理统筹安排,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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