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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员工关系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6

  一、总则

  (一)、集团公司明确规定各级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考勤和请(休)假制度,各级公司领导应以身作则,指导、监督本公司员工遵照执行,维护和改善日常工作秩序。

  (二)、为发挥员工聪明才智,让全体员工参与集团的建设和管理,集团建立员工提案制度,各级公司领导均有责任鼓励、引导,并积极响应员工提案,以营造公司学习创新的文化环境。

  (三)、集团公司依法保障各级员工的合法权利,积极、严谨、妥善地处理每件员工申诉或检举事项。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

  1、 集团内各级员工均实行考勤制度。各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人负责考勤的组织实施,具体方式由各级公司按按集团《考勤管理规范》(HRG501)自行制定。

  (二)、 请休假

  1、 集团公司实行严格的请休假制度,除国家法定公众假期,各级公司正式发布休假通知外,其它各类请休假均必须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并确保正常业务工作不受影响。

  2、 请休假审批权限,以及员工休假权利,各级公司均必须按集团《请休假管理规范》(HRG502)执行。集团及各城市公司、项目公司的外派人员按集团《外派员工探亲假管理规定》执行。

  三、员工申诉及检举管理

  (一)、集团公司保障各级员工的合法权利,任何员工均可越级申诉或检举,各级公司必须按集团《员工申诉及检举管理规范》(HRG503)的要求执行,确保每一桩员工申诉(检举)得到妥善处理。

  (二)、各级公司新员工培训内容中必须包含集团员工申诉及检举规范,明确解释员工申诉、检举的途径和方法。

  (三)、集团公司特别规定凡涉及申诉和检举内容的,任何员工均可超级报告。集团内各级公司(部门)领导在收到员工申诉或检举时必须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并以书面形式转交本公司综合管理部登记,同时由综合管理部直接报告集团人力资源部。

  (四)、各级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员工申诉或检举处理的责任人,所有不涉及总经理本人的申诉或检举,均应由总经理指定人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向申诉(检举)人说明处理结果,同时报告集团人力资源部。

  (五)、所有参与经办员工检举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公司保密制度,切实保护检举员工和公司利益。

  (六)、集团公司提倡各级管理人员开门办公,与下属员工平等交流和沟通,应努力消除因职务级别差异导致的沟通障碍。各级管理人员在提高个人工作效率的同时必须树立正确的内部沟通观念,与下属的沟通交流应作为管理人员重要的工作内容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四、员工关怀行动

  (一)、各级公司领导在遵循集团公司指导原则下,应根据本公司情况具体制定、实施员工关怀行动的计划,针对下述事项(不限于)明确具体操作方式和费用标准。

  1、员工生日、结婚及其他家庭喜庆的祝贺(方式及费用标准);

  2、员工工伤、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幸事件的慰问等。

  (二)、各公司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员工关怀计划的实施,计划方案应每季 度一次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备。

  五、员工满意度调查

  (一)、 各级公司均应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一般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以全面了解员工对公司管理的真实感受,为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机会。

  (二)、员工满意度调查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并以各公司为单位具体实施,如集团本部、各城市项目公司、商管公司、物管公司。

  (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的调查均应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派出(或委托)人员直接负责,各公司管理层不直接参与制订方案、收集和统计调查问卷,只负责组织配合。

  (四)、集团人力资源部制订的调查方案应具体明确,并经集团总裁批准。调查方案应包括(不限于):

  1、查目的和范围;

  2、抽样方案(或全员范围);

  3、调查问卷设计;

  4、现场组织要求;

  5、问卷回收及统计规则;

  6、调查报告分发范围等。

  (五)、 各公司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应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并呈送集团领导审阅。针对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改进

  建议,集团领导应做出明确的批示。

  (六)、员工满意度调查报告经集团领导审阅后,应在被调查范围内予以公告,并对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澄清解释,或明确承诺改进目标和时间期限。

  六、人事档案管理

  (一)、员工人事档案是记述和反映员工经历、学识水平及工作表现的专门案卷。公司人事档案包括员工调入时原有的人事档案和在集团工作期间的人事档案及技术档案三部分。员工人事档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管理。

  (二)、 各下属公司应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档案调入和归档工作,及时提交相关员工档案资料。应由员工所在公司配合提供的员工人事档案资料按《员工档案入档文件清单》的规定执行。

  (三)、 员工人事档案的登记、保管、查阅及调出,必须按集团《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员工人事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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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万科地产员工关系管理办法

  员工关系篇

  第一章 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制管理

  1.1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你的所在单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则由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或集团总部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1.2 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依国家、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完备调离手续

  2.1 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你须在离职前妥善处理完工作交接事宜,完备离职手续,包括: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同事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3)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4)租住公司宿舍的应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办理退房手续;

  (5)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www.pmceo.com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

  (8)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他调离手续。

  2.2 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3 未按公司规定完备调离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2.4 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2.5 在集团内部调动人员,应比照上述条款完备调离手续(户籍、档案关系等办理依与公司的约定执行)。

  3.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人力资源部门同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4.纠纷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职工委员会、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诉,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1.十二条沟通渠道

  1.1(上级经理)门户开放

  公司倡议所有经理人员"门户开放",欢迎职员直接提出想法和疑问,同时也要求经理人员主动关注下属的想法和情绪。

  1.2 吹风会

  高层管理人员面向基层,关注一线,让职员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及动态,并现场解答职员关心的问题。

  1.3 员工关系专员

  公司设员工关系专员岗,接受和处理职员表达的想法、意见和建议,保证在正常工作日36小时内给予答复,并为职员的身份保密。

  1.4 我与总经理有个约会

  如职员需要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单独面谈,可以通过员工关系专员提出申请,员工关系专员保证在正常工作日36小时内给予答复。

  1.5 职工委员会

  职工委员会是代表全体职员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如果职员有意见和想法,可以向职委会委员反映。有关职委会的介绍请参阅《员工组织》。

  1.6 工作面谈

  新职员转正、职员调薪或岗位变动、进行工作评估、职业发展规划以及职员提出辞职等情形下,职员上司都将与职员进行面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7 工作讨论和会议

  公司提倡团队工作模式,团队必须拥有共同的工作目标和共享的价值观。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倡导管理者在制定目标的时候通过工作讨论和会议倾听团队的意见,共同分享愿景。

  1.8 E-MAIL给任何人

  当面对面的交流不适合时,职员可以给任何人发送邮件,以迅速反映问题或解决工作中的疑惑。电子邮件应简洁明了,并只发给真正需要联系的人员。

  1.9 网上论坛

  如职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或希望能与其他同事进行观点交流分享,均可通过内部网论坛直接发表。

  1.10 职员申诉通道

  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需要检举揭发其他职员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行为,可以通过申诉通道进行投诉和检举揭发(参阅2.申诉程序)。

  1.11 员工满意度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不记名意见调查向职员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了解职员对工作环境的整体满意程度,职员可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

  1.12 公司的信息发布渠道

  公司有网站、周刊、业务简报、公告板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渠道,职员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业界动态、公司业务发展动态和重要事件、通知。

  2.申诉程序

  2.1 原则上,职员的各层管理人员直至集团人力资源部、职工委员会甚至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均是申诉对象。

  2.2 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

  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

  (1)公司鼓励职员逐级反映情况,或者直接向部门负责人或所在公司总经理申诉;

  (2)当职员认为不方www.pmceo.com便通过申诉渠道(1)申诉时,也可通过职委会申诉;

  (3)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但当职员坚持认为有必要时,仍可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

  2.3 申诉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诉书必须具名,否则不予受理。

  2.4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职员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申诉者、公司总经理及集团人力资源部,职员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继续向更高一级经理或部门申诉。

  3.特别提示

  由职工委员会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审计法务部成员组成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员在劳动纠纷方面的申诉。

  第三章 员工组织

  1.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委会")

  1.1 职委会是代表全体职员的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其工作宗旨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体生活、促进企业顺利运行"。职委会的委员分布在集团各所属单位,由职员投票选举产生。

  1.2 集团职委会由主席一名,执行委员七名组成,均为兼职;设专员和秘书各一名,负责日常工作。专员办公室设在集团总部。

  1.3 集团所属单位组建的职委会作为集团职委会的分会。

  1.4 职委会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

  (1)参与----参与公司有关职工利益的制度或政策的制订;

  (2)沟通----在公司内部、管理层与员工之间、集团总部与一线公司间,发挥沟通管道的作用,使一些行政渠道不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的信息,通过职委会的沟通得到传达;

  (3)监督----职委会作为广大员工的代表,有权对违反国家和公司规定而侵害职员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察、批评,并监督改正。

  1.5 集团职委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1)受理职员申诉,维护职员利益;

  (2)收集职员意见,向公司管理层反映;

  (3)开展经常性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职员业余生活;

  (4)管理"万科职员共济会";

  (5)管理"万科职员证券投资互助会";

  (6)管理"万科职员公积金"。

  2.万科职员共济会

  2.1 由集团职委会在集团范围内发起成立,其宗旨是"居安思危、同舟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对遭遇重大困难的共济会会员提供经济援助。

  2.2 共济会自愿入会,有意加入共济会的员工,转正后可向所在单位的职委会委员(或职员代表)索取申请书,填写后交本单位委员,统一报送集团职委会,集团职委会统一制作会员卡、收取入会费和会费。

  2.3 员工入会后即具有获得共济会援助的资格(入会满6个月后罹患重大疾病时才可申请重大疾病援助)。共济会根据会员申请援助的实际情况和共济会章程规定,向符合相关条件的会员提供援助。

  3.万科职员证券投资互助会

  3.1 公司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能买卖股票。为增加员工的投资渠道,帮助员工更好地做好家庭理财,于1994年底成立万科员工证券投资互助会。

  3.2 互助会由万科职员志愿加入,是以深沪交易所上市证券和债券发行市场作为投资对象的自发性职员内部投资互助组织。

  4.特别提示

  有关职委会、共济会、互助会章程等更详细信息请查询万网景上的"职委会"主页。

  第四章 员工健康与安全

  1.员工健康与安全

  1.1 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为你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1.2 工作期间请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阻止他人违章作业。

  1.3 你需要学习必要的急救知识,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4 你有权拒绝接受上司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但应及时向更上一级管理者反映。

  1.5 如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你有权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但请在停止工作或安全撤离后立即向直接上司汇报。

  1.6 公司不主张你以牺牲个人健康为代价承担超出你个人能力之外的工作,如果你感觉力不从心,请及时与你的上司沟通,共同商讨解决之策。

  2.灾害天气安全措施

  2.1 出现台风警报时,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将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职员在上班时间之前接到当地媒体发布的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请及时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或本单位办公室联系,::也可以直接拨打所在单位公布的抗灾应急热线电话,在获得批准后,可以不用上班。如在下午1时前黑色暴雨信号取消、红色台风信号取消或降为黄色台风信号,请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2)职员在工作时间内接到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时,应停留室内或安全场所避险。正在从事外勤工作的职员,应立即前往安全地带。

  (3)在灾害气象条件下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员,在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保管公司财产的职员,在接到预警信号时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但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

  (4)在正常办公时间之前(或时间内)显示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时,公司抗灾应急指挥小组应提前1小时到达指挥位置,及时下达有关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处置。

  2.2 各地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政府有关规定,参照制定应对台风、暴雨、地震、高温、暴风雪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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