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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公司物业顾问纪律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房地产经纪公司物业顾问纪律条例

  1)工作时间:

  早班:8:30-17:00

  晚班:10:30-19:00

  节假日全体人员实行通班制,时间:8:30-19:00(另根据销售情况要求进行调整)

  咨询期间:早9:00-晚6:00

  2)所有置业顾问应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前签到,签到前必须已经着装整齐。女性需淡妆,长发用部门统一头花束起。如在工作中需要补妆或梳头,需在销售区域以外进行,不得在前台、客户接待区域化妆、梳头。违反上述要求则按照¥20/次处罚。

  3)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征得销售经理同意)。

  4)迟到5分钟内(含5分钟)处以¥20/次罚款;迟到6-30分钟(含30分钟)处以¥50/次罚款;超过30分钟以上按照旷工处理。早退5分钟内(含5分钟)处以¥20/次罚款;早退6-30分钟(含30分钟)处以¥50/次罚款;超过30分钟按照旷工处理。

  5)物业顾问每天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字。如违反则按照未签人及代签人迟到处理。

  6)如有事或外出,必须知会销售经理外出原因及所用时间,并争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如超过预定时间按照迟到制度论处。

  7)考勤制度:排休则在周日下班前告知销售副经理休息日期,由副经理统一协调安排,予以配合及服从助理工作。如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销售经理申请(正常排班安排休息除外)。为便于人员安排,不得当天请假,如特殊原因最迟在上班前一小时通知销售经理(短信形式视为无效)。如生病则在上班后第一天将医院出具的休假单交销售经理处。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休息,特殊情况须提前两日向销售经理提前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休息。违反者按旷工处理。

  8)如因换班、换休上错班导致正常上班人员人数不足,则换班人员双方或多方各处以¥5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则按照旷工处理。

  9)准备接待客户的物业顾问须站立于正门入口处或坐在门口接待台,作好随时服务或接待客户的准备,要求站立姿势端正,两手倒剪背后或自然摆放,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不准依靠任何物体。不准以稍息姿势站立。不晃动双腿。不准双手插于裤子口袋内。不准双手抱于胸前。坐于前台人员须坐姿端正,不准仰靠,不准伏于台面,不准侧坐。不论任何原因须离开工作岗位须自行找人接替岗位,否则取消本轮接待名额,按轮空处理。

  10)对每一位进入售楼处的人员物业顾问须主动热情询问:"先生/小姐,您好!欢迎光临**项目!请问您是第一次来访吗?"

  1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不论对于客户是找人、办事、投诉等须由轮序接待的销售员礼貌接待完毕或妥善转交。由于接待或转交引致的客户不满或投诉由轮序接待的销售员负责。妥善转交后,接待人员返回接待区域可优先补接。

  12)使用的洽谈桌椅必须归位摆放整齐,主动清理桌面水杯等杂物,清理相关销售资料及个人文件。

  13)销售前台人员须坐姿端正,不准仰靠,不准伏于台面,不准侧坐,人员离开前台后须清理个人物品,不准有水杯、个人资料在桌面。

  14)在售楼处上班时间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吃零食、化妆、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看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15)如客户到前台咨询,销售员须即刻起立与客户交谈,不准坐着和客户沟通。

  16)未穿着工服的物业顾问不准在前台就坐。

  17)所有物业顾问必须按规定做好销售数据统计,确保数据真实性。

  18)物业顾问不准使用办公室电脑进行与本项目销售无关的行为。

  19)未经授权销售员不准擅自动用其他销售员的计算器、文件夹、计算笔等物品。

  注:违反以上条款(已有处罚规定的除外)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

  20)严禁物业顾问当着客户的面相互争吵,现场上班的物业顾问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工作环境,

  21)物业顾问如有纠纷,望冷静对待,将事件交销售经理处理。物业顾问严禁在销售中心争吵、打架。

  22)严禁物业顾问对客户承诺或告之找公司领导可打折。

  23)严禁物业顾问及公司员工从事本项目的三级市场买卖和炒楼,炒楼者一经发现即刻除名并没收其提成。

  24)严禁物业顾问为争取个人利益骚扰客户。

  注:违反以上各条,销售经理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销售员停岗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当场取消当事物业顾问售楼资格。

  25)为了加强团队的合作,协助精神,该项目的物业顾问有义务帮助给正在洽谈的同事及客户做好如倒水,引领等接待的工作。

  26)无论任何情况下,不得有任何损害发展商,销售代理商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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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经纪公司物业顾问客户接待条例

  房地产经纪公司物业顾问客户接待条例

  温馨提示:同事间应本着相互协作、相互信任、谅解的态度来对待发生的误会或摩擦。如有争议请准备证据找到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来解决。如自行解决导致不良影响的,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将承担相应责任。

  1.销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销售处客户接待的秩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物业顾问的主动接待。

  2.接待客户顺序以物业顾问考勤签到的先后为准。

  3.物业顾问必须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客户,如:本公司同事采盘、找人、上洗手间、上门推销的,需在前台第一时间确认,则不记入接待名额。在接待完毕后第一时间回到前接待台优先补接。

  4.如早班晚走、晚班早来的同事,可接待客户,在签到本上则不跳过,按顺序接待。

  5.成交老客户再次到访(咨询、办理手续、再次购买或其他),销售员应热情接待,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前台,不记入接待次数。如物业顾问不在交由其指定人员接待。如原物业顾问及其指定人员均不在现场着由接待同事义务接待或交由销售经理安排。接待人员必须是陪同客户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后,将客户送出大门方为接待完毕。中途不得中断接待。

  6.轮到接待的物业顾问前两名须站立于门口或坐在门口第一张接待台,如不执行则按照轮空(前两名)处理,由轮序第三名接待同事进行接待工作。

  7.抢客或有意欺骗同事、客户,经查实将取消接待权利三天(不包含休息天数),情节严重的交公司处理。

  8.从第一个签到的物业顾问到最后一个物业顾问接待完毕为一个接待轮回,依此类推。

  9.已被接待的客户未离开现场前,接待的物业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或接待新客户。经过销售经理许可除外。

  10.轮到接待的物业顾问,因私离开门口及接待台,并且未自行找人替接的按照轮空处理。替接客户后,记被替物业顾问名额,自行找人替接的客户归属由双方协商解决。

  11.不得换位接待。因公未能轮序接待的,可以优先补接跳过的接待名额。

  12.物业顾问在已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回访,当事物业顾问可以选择同时接待或指定他人接待老客户或新客户。

  13.物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必须先问清楚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访?"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的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原接待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如该同事不在现场或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人员接待。如客户忘记上次接待人员姓名,则当事物业顾问继续接待,并做好客户登记(以便于确认),不成交属义务接待,接待完毕后可优先补接。

  14.客户在接待过程中被原物业顾问认出是其有效登记的老客户,则接待人员应将客户归还原物业顾问,则接待人员另行优先补接。

  15.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是指一起来访或老客户先到等新客户。若新客户先到,除非指名找某位物业顾问,否则,按正常顺序接待。无法辨认的成交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按正常顺序接待,新客户登记算正常轮序物业顾问的客户。

  16.物业顾问接听客户的电话可留下自己的姓名和电话给客户,也可留下客户的资料,并在电话客户登记本上做登记。如该电话客户来访,指名该物业顾问接待,则该物业顾问有优先接待权,记入接待名额;如该物业顾问不在场,或已经接待新客户,问明客户为首次来访的电话客户则按照正常新客户接待。指名找的同事不得中断原有接待。

  17.在客户进门后物业顾问不得问询电话客户是否为某某先生/小姐,客户承认与否都视作无效。问询人员按照抢客处理。

  18.成交客户为合作成交的,该客户为合作者共有客户,售后服务工作由成交人跟进。合作成交客户带新客户则找合作的任何一人都可以算做正常老带新,开始接待后,其他合作人则不得再次介入接待流程(服务及促进成交除外),新客户为第一接待人个人客户。

  19.如根据推售需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处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篇3:房地产公司办公纪律秩序管理细则

  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纪律与秩序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特制订本细则。

  二、办公纪律与秩序管理细则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

  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衣冠整洁、仪表端庄。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头发不得覆盖双耳及衣领;上班一律着西装(制服),佩带领带;女员工头发要整齐,穿戴应得体,严禁化浓桩或涂抹刺激性香水。

  所有员工上班时均须佩带公司标徽。

  员工在办公时注意自身动作习惯和举止行为,严禁喧哗、谈天、说笑、看报、聚堆、串岗等行为;请示汇报工作应讲究礼节。

  接听电话应主动友好,声音清晰,简明扼要,禁止在电话中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聊天。

  办公区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禁止在室内任何地方堆放杂物。

  员工加班需事先通知大厦值班人员,禁止在办公室过夜。办公区为禁烟区。员工禁止在办公区吸烟(来访客人除外)。

  公司鼓励员工戒烟;如需吸烟,请到吸烟室。

  办公区内手机、寻呼机均需设定在静音状态。爱护公司固定资产与办公设施,如有损坏请及时报修。

  客人或客户来访,一律在会客室或会议室接待。

  三、处罚

  1、凡违反上述规定,行政部经理以及公司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均有权对当事人提出处罚,每违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四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2、根据员工遵守情况,公司可以将日常处分结果作为员工考评的依据或项目。说明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办公秩序、纪律管理的责任部门。

  四、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篇4:房地产公司员工工作纪律

  房地产公司员工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商业机密,忠诚于本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吃苦耐劳,勤奋进取。

  3、服从分工,听从指挥,服从全局、团结协作。

  4、积极为公司提合理化建议,有效地提供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5、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不弄虚作假、内外勾结、损公利己,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办个人私事。

  6、严禁在工作中对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索、拿、卡、要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当事人一律辞退,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篇5:房地产代理公司项目案场工作纪律

  房地产代理公司项目案场工作纪律

  1、工作区域禁止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吃零食、打牌及睡觉。

  2、不得在销售现场吃饭、更衣或化妆等;

  3、工作时间,不得趴、靠控台,不准在控台内看与项目无关的书籍、报纸;

  4、不准用销售部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5、工作时间禁止因私脱岗,如有特殊原因,则向销售经理说明。

  6、接待人员将客户送走后,必须立即将接待桌上的资料、水杯、烟蒂及其它杂物收拾干净,并将椅子摆放整齐。如接待人员带客户看房,控台末位接待人员应代为收拾整理接待桌。

  7、上下班时间以公司的规定为准,不得迟到、早退与旷工。

  8、除控台接待人员外,其余未接待客户的售楼人员应在控台人员可看到的区域内就座。

  9、控台首位接待人员接待完客户后必须及时做接待标记,并告知控台就座置业顾问,由销售经理进行监督。

  10、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对于公司内的销控、价格、客户档案、优惠幅度、或不适合向外传播的其他信息,要严格保守,不得外传。

  11、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督促成交客户及时回款。协助公司督促客户及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12、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终止工作,不得相互推委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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