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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自治州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实行准入、退出制度,普通门诊安排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专科门诊安排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

  二、由各科负责门诊出诊医师排班,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

  三、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10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

  四、出诊医师严格按排班要求出诊,科室提前一周把排班表交门诊部,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诊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安排其他相同专业、相同或更高职称的医生代替出诊并通知门诊办,门诊办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五、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门诊部每天对门诊医师登录时间进行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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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自治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出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必需由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需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注明其职称及安排的具体时间,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门诊部统一挂牌。

  三、专家、专科门诊原则上每人每周安排1-2次,具体时间以科室安排的为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改动。

  四、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开诊。专家因故不能按时应诊的,需事先到医务科请假,持医务科同意的书面批条,提前48小时到门诊部办理停诊手续。

  五、出诊专家、专科必须在门诊部安排的诊室接诊,不得擅自改动接诊地点。

  六、出诊专家、专科必须依法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和传染病报告工作。

篇3:自治州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自治州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

  二、入院时沟通

  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疾病沟通。

  护理人员实行“首迎负责制”。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30分钟内至床前做自我介绍,做好入院宣教并记录。护士长在患者入院1小时内至患者床前做自我介绍,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及需求。

  三、住院期间沟通

  (一)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同时要根据患者或亲属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

  (二)医师与患者的沟通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医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应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

  (三)护士与患者的沟通

  1.护理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耐心解释。

  2.责任护士每天主动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患者的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3.护士长应落实“四查房”制度,有重点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交流,并征求其意见和建议。

  4.护理人员对患者实行“温馨护理操作”:操作前有问候和告知声;操作中有鼓励和安慰声;需患者配合时有感谢声;操作后有注意事项的交待声;操作失误时有道歉声。

  5.高风险护理操作必须让患者(或患者授权的家属)在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6.手术前沟通:

  (1)手术前1天,责任护士主动向患者及家属做好术前指导,包括饮食、休息、用药、术前准备等。

  (2)手术前1天,手术室护士须到病房访视患者,向患者介绍手术室环境,解释术中注意事项及配合要点,减轻患者对手术的恐惧。

  (3)手术前1天,夜班护士要按时巡视病房,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交流,尽量解除其焦虑紧张情绪,同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及睡眠情况。

  (4)患者入手术室前,责任护士应再次落实术前准备情况,做好患者安慰鼓励工作。

  四、出院时沟通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说明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

  五、出院后的沟通

  (一)出院后沟通工作原则上由住院期间的主管医护人员负责;

  (二)沟通时间、频次由各科室、病区依据病情及患者需求确定;

  (三)沟通内容包括:了解患者疾病康复情况,对患者出院后的用药、护理及保健等给予指导,必要时为患者预约复诊。

篇4:自治州医院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六)抢救时口头医嘱护士须重复一遍,经认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二、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一)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二)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

  (三)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严格执行手术前、关闭伤口前、关闭伤口后对器械、敷料的清点制度。

  (五)凡手术留取的标本,应及时登记送检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

  三、药房查对制度

  (一)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二)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三)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四、输血科查对制度

  (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三)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五、检验科查对制度

  (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复核结果。

  (五)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六、医学影像科查对制度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等。

  (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等。

  (三)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姓名、科别、病房。

  七、针灸科及理疗科查对制度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等。

  (二)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三)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金属异物。

  (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三)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检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查对制度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复核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

篇5:自治州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一、专家门诊、专科门诊、预约比例逐年提高。

  二、预约方式:现场预约、电话预约(15924697155)、诊间预约、中长期预约、出院回访预约、出院复诊预约、基层医疗转诊预约。

  三、预约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分~17:00(节假日除外)。

  四、提前二日预约,当日号不预约。

  五、实名制预约。

  六、预约者每次最多只能预约二个科室,每个一个号。

  七、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就诊,需提前一天采取适宜方式告之门诊部,以便合理应用号源。

  八、严格执行医院出诊专家停诊管理。对于特殊情况停诊提前通知患者,安排替诊或改变就诊日期,取得患者理解。

  九、每月5日前由门诊部专人进行数据统计,按规定进行数据报告。

  十、中长期预约:患者可提前l~3月预约诊疗,主要是出院回访中心边远地区患者。工作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在就诊前三天电话与患者确认是否就诊,安排就诊或不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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