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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医服务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导医服务工作制度

  (一)导医服务组组长职责

  1、在门诊部领导下,下设导医服务组,门诊护士长担任组长,负责门诊导医、便民诊室的全面工作。

  2、协助门诊部主任工作。

  3、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表扬先进、激励后进、争取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

  5、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6、与医院保安,保洁部门共同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

  7、定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科室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8、做好门诊病人、家属的来访、投诉的接待、处理、协调工作。

  (二)导医服务组员工作职责

  1、在导医服务组组长领导下,进行导医工作。

  2、指导门诊病员就诊,解答病员及家属提出的问题。随时为老、弱、病、残人员提供方便服务。

  3、负责大厅导医台的管理,维护好大厅的秩序。

  4、接听、解答导医咨询电话,做好登记。

  5、下班前整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

  (三)导医服务组工作制度

  1.提前30分钟到岗,上班时间统一着门诊服务人员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要求淡妆上岗,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准时上下岗,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2.接待就诊者做到微笑热情、礼貌诚恳、语言亲切、自然稳重,首见首问负责制;主动接待并询问和解答病人及家属的疑问。

  3.熟悉当天专家、专科出诊医生动态和开诊地点,及各科就诊情况和常规开展项目,根据病人需求正确引导就诊地点。如遇医生停诊,除解决本次就诊外,还应告诉就诊者停诊医生下次开诊时间。

  4.对急危重、老幼www.pmceo.com、残疾病人重点照顾,免费提供车床、轮椅服务;主动接待并搀扶护送就诊,合理安排优先检查。对急危病人,应立即协助送急诊科处理。

  5.经常巡视门诊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收费。发放病人意见表,及时收集患者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沟通好医患关系,工作中认真负责,细致周到,积极提供便民服务措施。

  6.保证诊室环境清洁、整齐,开诊前准备好所有用物和设备,并处于完好状态,做好各科诊室就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分诊时要做到分诊准确无误,分诊护士要对整个候诊室病人进简单病情评估,经常巡视,做到心中有数,若有特殊情况,随时给予相应处理并优先就诊。

  7.积极树立为专家服务的意识并维持就诊秩序,杜绝患者围观,杜绝与患者发生纠纷。根据专科要求积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做好对患者的基本健康宣教。

  8.严格按照医院规定做好传染卡和疫情的管理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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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市人民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对急、危、重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不得借故推诿或不顾病情垂危,将患者推出转院、转科。

  2、急诊抢救患者到急诊科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

  3、危重患者抢救,必须有一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负责业务技术把关。

  4、院内急会诊,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请求后10分钟内到位。

  5、抢救程序规范,时间、诊疗措施和病情变化记录完整。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书面说明。

  6、负责抢救的医师在不影响患者抢救的情况下,须尽快向患者家属或单位领导详细交待病情,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汇报,特殊情况向医疗部报告。

  7、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病情,不得擅离职守,贻误抢救时机。

篇3:某市人民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必要时与病理科联合举行。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组织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作好发言准备。

  3、开会时由组织科室的科主任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4、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三级医师)或主治医师(二级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术前病例讨论

  凡大中型手术患者,皆应进行术前讨论。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由科主任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皆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要如实记载,主持人签名,及时归档。

篇4:某市人民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患者挂号后首次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次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一、首诊科室的医务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患者,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认真书写病历。

  二、首诊医师对诊断为非本科疾患也需做必要的处理并写病历,并建议患者到相应的科室进行诊治;对患有复杂、疑难疾病的患者应由首诊医生负责组织会诊。

  三、首诊医师处理该科疾病若有困难,应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必要时可请其他科室会诊。

  四、需要会诊的患者,应由首诊医师与被邀会诊的科室联系。病情较轻的患者,可自带病历到会诊科室进行会诊;病情危重的患者则在首科等待会诊,在等待会诊或会诊过程中,患者的病情观察和治疗由首诊科室负责。

  五、被邀请会诊的医师考虑是本科疾病则由被邀请科室负责处理,否则仍由首诊科室负责处理。

  六、门诊各科的特殊治疗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穿等)原则上由开处置单的科室负责处理。

  七、危重患者转科或住院,由首诊科室负责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门诊病人由急诊科负责转运。

篇5:某市人民医院医疗查房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疗查房制度

  1、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时,应有全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参加,每周查房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应有所管范围的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参加,每周查房至少1次。主治医师每天必须查看病人1次,必须24小时内查看新住院的病员。住院医师每天上、下午各查看1次病员。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会诊。

  3、 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化验单、*光片等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要认真的检查病员和进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或重危的诊断治疗计划;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医嘱必须有处方权的带教医师签名盖章。

  (2)医嘱要求及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在更改处用红笔填“取消”字样。临时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或不规则医嘱,必须由开具者纠正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正在进行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用药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并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都要查对医嘱。下一班对上一班未执行的医嘱要交班查对。每天由护士长或领班护士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个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5)手术后或分娩后,术前、产前医嘱均自动失效,必须分别重新开医嘱并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作对症处理。但在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药物医嘱必须注明日期和时间、用药方法和剂量。药名不得书写化学分子式,剂量必须注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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