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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现场客户接待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1、售楼部客户接待实行轮见制,按售楼部规定的秩序,按顺序安排轮见。
2、销售代表A在接待新客户时,该销售代表A的旧客户来了,销售代表A 接待旧客户,新客户则由下一位销售代表B轮见;两销售代表不存在分单。
3、销售代表在接待旧客户时,中间未被轮空,该销售代表继续轮见;如果被轮空,该销售代表应优先接待新客户。
4、销售代表A因为私事外出或正好不在场,而轮见其见客户,可由下一位轮见,该销售代表A视为轮空,下一轮才能见客户。::如果因为公事外出或不在场,则优先其接待新客户。
5、销售代表与自己的客户在7天内未与其联系过,而该旧客户有过来,该置业顾问没有时间接待或已辨认不出客户,则按顺序轮见。此客户成交原销售代表不产生分单。
6、销售代表在谈客户时,其他销售代表主动帮忙不存在分单。
7、因销售代表的原因而导致与客户谈判无法进行或出现客户发脾气要走,另一销售代表又将客户安抚并促成成交,该业绩由成交的销售代表所得。
8、轮见按轮见表顺序进行。如出现轮错或抢客现象,则该销售代表所接待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业绩归原应接待之销售代表。
9、销售代表A的旧客户带新客户来时,继续由该销售代表A接待。如果该置业顾问A不在场或没有时间接待,应电话通知该销售代表A;如果该销售代表A不接待,则按顺序轮见。如旧客户为已成交客户,则新客户成交,业绩为当日所接待的销售代表B;如旧客户为未成交客户,如果新旧客户同时成交,则进行平均分配。
10、同时有几批客户上门咨询,如果客户为直系亲属,则进行平均分配,如果属于普通朋友或其他关系,一旦成交,业绩最终以签定认购书的客户之第一接待的销售代表所有,其他销售代表不存在分单。
11、属于朋友介绍的客户,则由第一接待的销售代表接待。
12、如果客户实际只为了了解公司的其它资料或为踩盘,则该客户不计入该销售代表所接待的客户,该销售代表继续按顺序轮见。 编辑:www.pmceo.Com

篇2:客户分配接待轮排制度

1、每组电话接听都必须由秘书进行来电登记并分配,包括未能记录下客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的电话。
2、来电登记每天分配一次,原则上按顺序依次分配,若来电的来源是因为内销员外销或直访而产生的,则该组来电归该内销员所有,且不计入来电分配之内。如果电话追访后,客户来到售楼处,秘书询问该客户"我们的业务员给您打过电话吗",若客户做出否定回答,则该客户将按照正常轮排顺序分配。若该客户承认有业务员给他打过电话,但是记不起是哪位,由秘书和现场业务员进行确认,成功确认后由追访的业务员接待,接待完毕后如未超出本轮的轮排继续安排轮排;::如秘书和现场业务员未能确认出来则按序轮排。电话邀约客户,客户能报上业务员名字,但是未能由该业务员本人接待的,该客户成交后,业绩五五分成,佣金自行协商分成比例。
3、电话约客率应在20%以上。如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邀约新客户到售楼现场,即约客率为零,则下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不再分配来电,并重新过电话关。
4、由每日秘书进行来客登记并分配客户,安排轮排。由秘书来进行第一时间的客户登记,将客户的基本资料登记到来客本上,包括客户姓名,来源,需求面积和户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尽量留手机号。秘书按照接待顺序分配客户。每天接待客户的顺序,将以前一天最后一个接待客户的下一个人为第一顺位。
5、已签约的老客户来访时,不记入来人登记本,由原业务员接待,如未超过本轮本人的接待顺序,继续按序轮排。如超过,即视为错过本轮接待。
6、如错过本轮接待顺序的,不再安排补接。
7、老客户介绍新客户,不论新客户是否在老客户的陪同下来访,若未能指定或记起原业务员,则执行轮排。客户归属为本次接待的业务员所有。
8、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若未能指定或记起原业务员,则执行轮排及来人登记,客户归属为本次接待的业务员所有。
9、休班、请假、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业务员应提前委托同组人员或其他业务员接待。客户的归属,业绩的确认将以第一时间的来客登记为准,佣金的分配由业务员自行协商分成。
10、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允许出现挑客、怠客和不耐烦的情况。对待市调人员要有技巧地接待。
11、客户的界定:除了乞讨的、问路的、媒体、精神病患者,其他来访人员(包括市调人员)均视为客户。
12、成交率应在10%以上。如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无成交或下定,则一周内或规定的时间内接待轮排为两轮排一轮。
13、实行末位淘汰制;自20**年12月份开始计算。每3个月一考核,业绩最差者(包括并列)淘汰。在未见客前的岗前培训期,根据培训考核过关情况,也可进行末位淘汰。
14、实行岗位浮动制和佣金浮动制。个人岗位浮动的时间界定:老员工自20**年11月份开始计算,新员工自20**年12月份开始计算。
如当月的红线任务或绿线任务完成其中之一,则佣金按2‰据实发放;如红线、绿线任务均完成者,当月佣金按照2.3‰发放;如当月红线、绿线超额完成,则超额部分按2.5‰发放佣金。若当月红线绿线均未完成者,佣金按照1.8‰发放。红线以大定或签约为准,绿线以银行放款或者客户已符合放款条件并已登记备案为准。
等 级工资标准晋(降)级标准
试用业务员700若连续3个月完成红线及绿线者,晋升1级。
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红线及绿线者,降1级。
正式业务员800
优秀业务员1000
资深业务员1200&nbs

p;
销售主管1300
高级销售主管1500
15、若出现客户退房或退定现象时,公司有权核查原始薪金发放记录,追回先前发放的部分。
16、实行业务培训过关管理,未通关者不得见客或接电。月度成功率最低的业务员需重新过全关后,方可接客。
17、为整体形象统一,并塑造良好的职业风范,业务员工作时间应统一着工装,佩戴工作牌及笑脸牌,若未按标准着装,不得坐在工作区域,不得接待客户。若冬季外销或者带客户到工地看房可适当加衣。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应提前向经理说明。
18、如发生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将处以20-2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警告、劝退等处理方式。
19、同组人员负责倒水,SP配合,共同值班等事宜。
20、值班时间的来客归值班人员接待,符合条件的进行来客登记,但不记入轮排。
21、若本人因公事影响到本人接待客户的,经销售经理向秘书口头指示后,由秘书安排补接。
22、在实际接待轮排工作中,如有争议或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做出汇报交由经理处理。其他未尽事宜,及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九州名座销售部所有

篇3:客户接待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1.售楼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排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得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售楼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售楼员接待的是自己的老客户或来电客户.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3)帮助同事接待.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
3.正常休班、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4.客户登记制度:售楼员接待每一位客户都要详细登记于《客户登记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接待人员等。考虑到客户反馈的信息有限可能导致登记不完整,::当产生客户冲突时,核实客户归属的依据主要是客户全名、联系电话、车的品牌和牌照加客户姓(三者有其一即可)。
5.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登记于《电话咨询登记本》上;自己接听自己前面的电话,来电客户属于自有资源。如同事正忙或不在,自己有义务帮忙接听,如果电话台数偏少则轮流接听。
6.相关解释
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老客户: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夫妻)。
公共客户:
A.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B.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发送项目资料,如果派名片则属于轮排接待。
C.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
D.单纯拉业务而无购房意向的客户,需客户主动说明。
7.公共客户的处理办法:公共客户按轮排表顺序接待,如有需要则多人同时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如事后确定此客户为公共客户则按补客户处理,公共客户为销售部公共资源,不属于第一接待的售楼员,如果公共客户再次来访而以购房为目的,则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
8.对老客户介绍来访的新客户采用如下接待办法:
9.(1)老客户带新客户来售楼处,原始接待的售楼员不在,按轮排帮忙接待,事后归还,不占用接待名额.如果当时成交则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移交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办理。
(2)新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该售楼员不在,当值售楼员帮忙接待,事后归还,当时接待成交的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同样移交另一售楼员办理 。
(3)如果该客户未说明找某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如果该客户在第一次来访的整个接待过程中有说明找某售楼员,则新客户归该售楼员且不占接待名额。
10.某客户帮(或介绍)另一位未曾来访的客户看房同样需作客户登记,当另一位客户来访未主动找某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如另一位客户来访登记完后7天内(有效期)售楼员发现客户有冲突,则核实来访登记本上另一位客户的登记(按以上第4条登记制度)为判别依据,如符合登记制度则移交,否则按轮排接待。
11.售楼员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其他的同事不许主动上前询问该客户是否为自己的来电客户或老客户介绍而来的新客户。
12.对于来电客户来访的接待办法:
(1)电话客户来售楼处未能主动找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完成接待过程后查出的以电话服从接待 。
(2)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并且该售楼员在场,则由该售楼员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
(3)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如该售楼员不在,、当值售楼员帮忙接待,事后归还,如当时成交按二八分成,当时接待成交的售楼

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由接听来电的售楼员办理。
13.如果接待过程中发现接待的是他人的客户,应主动交回给原售楼员,或经原售楼员同意方可继续接待(如成交,业绩按分成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否则视为抢客户。如果原售楼员不在现场或无法联络时,则暂时帮忙接待(如成交,业绩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
抢客户的处理办法:取消该成交客户的佣金,罚款200-500元。
14.自己跟踪自己的客户,如果客户是一家(批)人,原则上以第一时间(不一定属于第一登记)接待为准,如果后期客户来访与原始登记或成交时间超过30天则按新客户处理。
15.售楼员如确实不知所接待客户已被接待过,完成接待(客户登记完毕)后查出客户此次来访离原始登记超出60天则视为新客户。
16.售楼员如确实不知所接待客户已被接待过,经过接待且成交三天后发觉的,成交业绩归接待成交售楼员所有,如在三天内发现,成交五五分成,其中,客户成交时间离原始接待登记时间超过60天视为新客户成交,即原始接待员不参与提成。
17.客户成交的解释:客户已交定金且签订认购书(即客户已经在认购书上签字)
成交客户的确认:以签订认购书上的认购方为准(客户自行转让的仍以原始认购方为判别依据)。
18.与开发商或营销部直接联系的团购客户,如需接待则按顺序由当值售楼员接待,但业绩不完全归其所有,只在分配团购成交奖金时,适度增加比例。
19.售楼员无权为客户私自放盘或转名,无权直接为客户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自负。如果客户有某种需要,可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再行解决。
20.有疑难问题向销售经理汇报裁定。
21.《客户登记表》是发放售楼员提成的第一证据,由销售经理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销毁。
西堤国际项目

篇4:销售现场客户接待规章制度

1、销售现场接待次序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制定,以均等机会制定接待顺序。每周安排一次。如轮到的销售员因正在接待其他客户、接电话或其他公务离开前台,则跳过,以后再补。若轮到的销售员因私事不在现场(如去洗手间、临时外出等)自动跳过,但算已接待一个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
2、每日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安排好先后顺序为客户接待的顺序。负责监督调整销售员轮流接待秩序,并保证每个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员的主动接待。如客户有指定,则由内勤人员接待。
3、销售员按顺序轮流接听电话。客户到场或电话咨询均应进行登记,客户成交后的业绩确认以客户登记本上的销售员名字及时间为准。
4、销售员不得挑选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员都要全力接待。
5、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客人多的时候,只能兼顾)。
6、销售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不该在客户面前说的话决不允许说。销售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销售员之间发生争执而向客户查核当时成交或登记情况。
7、销售员不得在其他销售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销售员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不得主动递送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员的同意。若客户主动要求,事后须及时知会原销售员。
9、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员促成交易,在某销售员不在或繁忙的情况下,其他销售员必须协助接待。
10、销售员接待客户完毕,须送客户出售楼处,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客户。
11、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售楼处(在售楼处具备接待条件的前提下),除非客户到售楼处后主动提出找某销售员,::否则仍然以轮流到的销售员作为客户接待及登记人。
12、当客户进入售楼处大门处时,销售员必须提前起身接待,礼仪待人,礼仪引导。
13、若客户自始至终为一个销售员接待,并且最后成交,则该销售员享受全额提成。若该销售员需要指定他人合作,则该提成由二人协商分享。
14、在接待过程中,如有因私事销售员耽搁而未能接待客户,不予以补接;如果当天请假,则视为放弃轮流机会。
15、销售员在接待工作中,又有客户过来看房,若该销售员接待的为已成交客户,则新来客户由其它销售员接待,该销售员在下一次销售员接待时不计接待次数;若该接待销售员的为未成交老客户,则由下一个位接待,该则计一次接待任务。
16、同一公司,同一家人应视为同一客户,并且属最先接待的销售员。
17、每个销售员均须按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客户、抢客户。若销售员正在接待客户,登记过的老客户来访则由排在最后的销售员接待,不视为接待名额。
18、如客户现场指定销售员,则轮值销售员应主动转告通知被指定人。如不通知,视为抢单,并停牌一天;如成交,业绩归属被指定人。
19、客户来访中,若其不是第一次来,且初始接待人认出是自已的客户,则该客户由初始人接待;若初始人未发现或忘记,客户也并未指明,则按顺序接待。
20、老客户带新客户,如未指名找谁,则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指定,则由被指定人接待。
21、销售员在接待第一次见面的客户必须委婉的询问客户以下两个问题: a.询问客户是否来过?b.是哪一位销售员接待过?
22、如电话咨询本公司其他楼盘情况,应耐心介绍及按公司的要求填写《客户信息反映表》,如该楼盘有独立售楼处,应将客户介绍给该售楼处。
23、销售员原则上不得预留房号,以先付定金者为准,有特殊情况可请示销售经理。
24、销售员收取定金之前必须先确定该单位确未销售,如有成交,应立即通知销售经理。
25、其他销售员有义务为轮休销售员接待其客户,按顺序接待。
26、销售员工作性质既是独立又应相互合作,强调团队精神,每个销售员有义务配合其他销售员促使客户成交。

篇5:售楼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售楼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1、售楼员按事先规定顺序接待客户,若轮到的售楼员不在或正接待客户,则跳过(补接)。
2、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现场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售楼员的主动接待。
3、售楼员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迎接客户。
4、售楼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员都要全力接待。
5、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售楼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7、售楼员不得在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每个售楼员都有www.pmceo.com义务帮助其他售楼员促成交易。其他售楼员的客户来访,售楼员必须立刻与原售楼员联络,得到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
9、售楼员不得递名片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售楼员的同意。
10、售楼员不得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否则公司将严重处理。
11、售楼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该客户。
12、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现场售楼处。除非客户来现场时主动找某售楼员,否则仍以楼盘轮流到的售楼员作为客户接待登记人。
13、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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