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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集团自营物业公建配套经营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地产集团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理顺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经营管理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定义:

  1、未售商用物业:指各楼盘交楼后的应售未售商铺或自营商用物业。

  2、公建配套:指各楼盘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小区与住宅或商用物业配套修建的各种建筑,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物业管理用房、车库等。

  第三条 相关主要管理部门职能:

  1、广东公司商业部(以下简称商业部)为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属于公司产权的各楼盘未售商用物业的前期策划及招商方案的撰写,对不移交或暂不移交的公建配套进行招商管理等。

  2、物业集团下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各物业公司在接受商业部委托下可对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进行招商。

  3、开发部为各楼盘公建配套物业移交的管理部门,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做好公建配套物业的移交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由商业部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执行。

  二、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 商业部提前介入各楼盘商用物业的前期规划设计,并提供相关经营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总工室须在每期楼宇交楼前30天内向商业部提供该期楼宇的规划报建图或竣工图。

  第七条 开发部须在每期楼宇交楼前30天内向商业部书面明确该期楼宇公建配套必须移交项目及范围,对于暂不移交物业应与政府相关部门明确移交时间;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证件后3日内向商业部提供相关复印件。

  第八条 预决算部须在每期楼宇交楼前15天内向商业部提供该期楼宇商业部分的成本预(决)算及面积测算表,以便商业部做好商用物业招商的成本测算。

  第九条 商业部必须在每期楼宇交楼前10天制定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招商方案,确定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经营定位及租赁价格等。

  第十条 销售部必须在每期楼宇交楼前7天内向商业部提交应售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明细。

  第十一条 工程部必须在每期楼宇交楼前7天内向商业部提供该期楼宇的《消防验收合格证》、《电梯验收合格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意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 若该期楼宇未售商铺或公建配套有抵押的,资金中心必须在该期楼宇交楼前5天内向商业部提交相关业务银行同意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出租的承诺函。

  第十三条 商业部必须在每期楼宇实际交楼前5天内根据总工室、预决算部、开发部、工程部提供的相关资料内建立该期楼宇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台帐并进行分类。

  第十四条 工程部必须在该期楼宇交楼前3天内将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含钥匙)及物业公司分户验收意见移交商业部签收,商业部同时将应售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全套钥匙移交物业公司保管。(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商业部应拒绝接管)

  第十五条 因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招商需要,商业部可根据总工室提供的最新规划报建图纸或竣工图纸出具新划分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总工室根据新的划分方案在3天内重新出图,并委托预决算部5天内完成面积的测算;工程部参照《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进行相关实施工作。

  第十六条 物业公司必须每天对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巡查一次, 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报商业部。商业部定期对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进行巡查,物业公司必须派人共同巡查并由商业部作好巡查记录,巡查完毕后二方巡查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发现问题由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 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销售及经营台帐管理程序如下:

  1、销售台帐的管理。如住宅销控发生变动的,销售部须在每周二前书面通知商业部;如商铺销控发生变动的,销售部须在次日书面通知商业部。商业部根据销售部的最新通知及时更新经营台帐。

  2、经营台帐的管理。如应售未售商铺已出租的,商业部须在合同生效的次日书面通知销售部更新销售台帐。

  三、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 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中应售未售住宅原则上以销售为主。若长时间空置未售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整改,整改合格后营销中心根据周边市场价格重新定价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后统一对外发售。特殊情况下,应售未售住宅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商业部负责对外出租。

  第十九条 大型商用物业(含商场、综合楼、写字楼等)可采取直接租赁或招标方式,各相关部门按以下程序执行:

  1、根据商用物业本身规划设计及集团公司经营要求,商业部牵头组织销售部、总工室、开发部、物业公司等部门召开综合协调会讨论制订招商方案,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商业部通过直接对外租赁或招标的方式选择承租人,并与其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3、合同管理部审核租赁合同条 款,无误后盖章,3个工作日内交由商业部。

  第二十条 各楼盘零散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的租赁按以下程序执行:

  1、商业部根据周边市场价格制订租赁方案后统一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直接对外租赁。若租赁方案须根据市场情况有所调整,商业部须另行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成功招租后,商业部按统一制订的租赁合同范本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管理部在5个工作日内须将审批盖章完毕的合同交由商业部。

  第二十一条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商业部根据合同总金额计算登记备案印花税,向财务总部申请资金后陪同承租方到物业所在地租赁管理所办理登记备案。

  2、合同登记备案完毕后,商业部负责到租赁管理所领取合同,并与财务总部做好销帐手续。

  3、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正本叁份,副本贰份。租户执正本、副本各壹份,房管局租赁管理所执副本壹份,财务总部及档案室各存正本壹份,商业部及合同管理部存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物业交接手续

  1、商业部在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后电话通知承租人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合同,承租人领取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第一个月的租金。

  2、商业部会同物业公司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通知承租方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物业公司负责与承租人签订物业服务协议。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如需使用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由商业部确定租赁价格,并与其签订租赁协议。

  第二十四条 租赁期限内凡承租方提出变更经营内容、延长租赁期限等日常经营管理事宜,由商业部书面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商业部按租赁合同有关条 款监督承租方履约

  1、承租方应交租5天前,商业部按约定交租时间前5天内电话通知承租方交租。

  2、若承租方逾期7天未交纳租金,商业部须通过发催收款通知书、上门追催或停其水电等方式催缴租金。

  3、若承租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交纳租金,商业部须在5天内采取有效措施乃至解除合同、收回物业。

  第二十六条 经营收入汇总、上报

  1、各物业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月委托经营物业的经营收入明细汇总表报商业部。

  2、商业部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经营物业经营收入明细汇总、制表备案。

  3、商业部每月10日前将本部门经营物业及委托经营物业的经营收入明细汇总、制表并编制经营工作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阅。同时报财务总部以做好帐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租赁合同届满后,按以下程序执行:

  1、若承租方有意续租,商业部在合同到期日前与承租方协商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

  2、如承租方无意续租,商业部须通知物业公司在合同到期日前30天内不定期对物业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合同到期日前3天内会同集团财务总部、物业公司核查承租人是否已交齐租金、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各方面核查无误后可按合同约定与承租方办理相关停租手续,不符合收回条 件的,商业部按租赁合同有关条 款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限内商铺拟出售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销售部须将租赁情况知会新业主。

  2、商业部确认业主已办理完毕收楼手续后,通知新业主及承租方协调相关事宜,并将原权利与义务转给新业主。

  3、填写《资金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总部负责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4、商业部以新业主办理完收楼手续的时间为准,计算应转让给新业主的租金,填写《资金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总部负责结算工作。

  四、公建配套的专项管理

  第二十九条 开发部负责公建配套规划调整、移交的总体协调工作;商业部移交前整体经营管理,并协助开发部出具移交公建配套的经营管理意见。

  第三十条 政府规定必须无偿移交且无经营价值的公建配套(如小学、幼儿园、派出所、公厕等),开发部必须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在规划验收合格后与相关接收单位谈判协商该物业移交时间、价格及条 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政府规定必须无偿移交但有经营价值的公建配套(如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文化站等),开发中心牵头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商业部进行物业经营效益及经营成本测算后,并提供相关经营管理意见,开发部与政府部门协商移交面积、移交时间及移交条 件,达成共识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签订移交协议。

  第三十二条 政府规定须有偿移交的公建配套(如卫生站、书店、电信营业所、邮政局、煤气站等),开发部根据规定的移交价格比例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谈判、协商,商业部进行物业经营效益及经营成本测算后,并提供相关经营管理意见,开发中心并根据公司领导审批意见确定应向政府移交物业的移交方式、价格、移交面积,并签订移交协议。

  第三十三条 开发部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移交协议后3天内必须向商业部提供移交协议复印件,并明确无须移交面积及范围,商业部在2天内负责自营物业及公建配套台帐的更新工作。同时商业部根据开发部公建配套的移交范围对无须移交的公建配套进行对外招商。

  五、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与公司已发文件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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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商城经营管理建议

  某商城经营管理建议

  目录

  1.前言:

  2.组织管理架构图

  3.关于组织架购的说明

  4.经营各部门职能及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

  5.**业主经营公约

  6.**经营管理制度(附)

  *建议公司聘请专业的商场管理顾问公司作本项目的经营管理顾问单位,一方面能够切实确保**的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也是本项目的一个极具竞争力的卖点和优势,能够极大促进本案的销售和招商。对商城的直接管理可采用两种方案:

  1、由开发商注册成立HA市**有限公司,聘请经营管理顾问单位进行管理。

  2、由商城物业管理公司下设市场推广部来管理。

  以上两种方案由开放商整体经营战略因素决定。

  **是店中店模式,由专业的市场策划机构做以全程商业推广策划,在形象推广方面导入CI战略,在经营上导入CS战略,并由专业的从业人员组建的市场推广部门将成为经营公司的核心机构。**全年度将有计划地组织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高密度的媒体广告推广和各类大型公关、节日性活动,有效地带动每个店铺的销售增长,而且规模性的整体广告使得每个店铺所摊的广告成本和促销收益比值达到最小。同时**聘请国际物业管理公司做物业管理顾问,向业主提供全面、专业、周到的人性化服务。为确保**规范、良性的运营,名符其实地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导入当地零售行业,成为HA市的样本项目。引入全新的管理理念,作到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规范管理、灵活经营相结合,分权和集权相统一、管理与服务相统一。根据具体管理方案也可采用自主经营,服从统一监督。特制订**管理制度,旨在通过保障产权所有者权利、规范业主经营行为、提高**整体的商业竞争力。

  **管理组织架构:

  关于架构的有关说明:

  1、**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及基本职能

  组建:由HA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消费者协会、质量检测委员会、公安局联合组建。

  基本职能:对于**的整体运营和市场管理进行直接领导和监督,代表政府管理**的运营,是**内的最高、权利和纠纷裁决机构。有权监督审核**的管理制度和营运工作

  2、**有限公司的组建和基本职责:

  组建:由上级管理部门核准成立**有限公司,委派对**进行全程经营管理。

  基本职责:

  1)制订整体和阶段市场经营战略目标和执行策略并负责贯彻执行。

  2)具有CIS导入和推广的职责,具体在于规范和执行"十大统一":

  统一营业员服饰、统一营业员管理制度、统一服务培训、统一产品质量监控、统一的广告推广、统一的物业服务、统一的信息服务、统一的门面装饰格调。统一的经营理念、统一的服务标准。

  3)CS(顾客满意)战略具有倡导和监控的职责。

  4)逐步建立并完善MIS系统。

  5)直接向业主负责,对**的各单元店铺执行统一有效的管理与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

  6)严谨、公证地执行**的经营管理制度。

  7)监控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及基本职责:

  组成:在业主代表中推选产生,5-8名常委、一名首席常委

  基本职责:

  1)向**有限公司提出有关**经营和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2)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建议并有权提出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3)有权代表业主向管理委员会提出和**经营管理系统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解决要求。

  2、关于收费的列项及建议:

  **管委会的收费标准(定额营业税另计)

  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

  市场推广的统一收费标准

  建议以上收费按清单列支,并合并统一收取。

  3、关于收银系统的建议:

  自主收银(统一收据),统一开票,统一收据样式,统一的信誉卡片。

  经营各部门职能及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

  一、营运计划部:

  部门职能:阶段性项目整体营业目标和计划的拟订,并督促执行。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对各商铺的经营管理与引导

  对营业员纪律的管理

  直接面向业主的经营管理管理制度的执行监控和奖惩处理。

  对各店铺经营状况的掌控(资料登记)

  协调各店铺之间和店铺与项目经营各部门的关系

  公关活动、促削方案的拟订和实施,通知业主相关安排和通告促销费用清单。

  投诉站管理

  二、市场部职能:`

  部门职能:了解宏观环境、政府的政策、企事业单位的消费情况,分析零售商业的走势。

  本地零售市场定期的调研、分析商业格局的变化。

  收集商业情报,竞争对手的动态,并作出针对性的推广策略

  了解最新的项目管理模式和促销公关手段,对项目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于顾客的调研,了解顾客的构成、消费习惯、购买意向等方面的调研

  建立**顾客满意度监控体系。提出培育顾客忠诚的建议。

  挖掘潜在的顾客群体,提出相应建议

  配合营运部完成促销方案拟订。

  三、广告部:

  部门职能:POP室管理、楼体的大型广告牌的承租制作与管理维护

  内部店面POP和店面形象的管理

  内部公共空间广告灯箱及海报管理、

  内部共享空间推广活动场地的管理、外部项目门前场地大型推广活动的管理

  广播室管理

  促销公关活动的推广执行(包括媒体执行、现场道具、各类演艺活动组织等)

  CI系统的推广执行

  四、培训部:

  部门职能: 营业人员的岗前培训

  了解新的服务规范与行为理念,定期举行在岗人员的再培训

  制订培训计划、制订课堂培训内容。

  与商业方面的学者专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对每期学员考核评定,对于可以上岗者发给资格证书,并推荐到适合的铺位上岗。

  五、财务部:

  部门职能:统一管理各收银台的收银,开票工作。

  每三天与经营者结算。

  经营公司财

务报表编制和分析报告

  发票管理

  统一收取各种规费(工商管理费、税务、物业、推广等)

  项目运营的各种费用支出的审核

  现金管理

  税金申报、交纳。

  项目运营费用公开

  项目定期营业额的估算和分析。

  六、信息管理部,逐步健全MIS系统。

  七、行政部:

  部门职能:项目经营公司和物业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包括办公性支出如电话费等)

  对项目经营管理员工的行为规范管理监督

  后勤、职工福利生活的管理、各类职工活动的组织。

  经营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办公备品管理。

  岗位职责设定:以上各部门本着节约开支、精兵简政的原则设置岗位,营运部、设部门经理、副经理各一名,职员在开业后至少设2人,其他各部门设部门经理一人,不设副经理。市场部、广告部、财务部职员开业后至少要两个人以上。信息部和行政部、培训部可以只有一名职员或由经理兼任。

  岗位职责:

  部门经理:对上级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定期参加会议、汇报工作、提出建议。

  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工作计划、部门内的分工

  管理本部门的工作和日常业务

  监督和完善本部门职员的工作、维护好内部的人际关系。

  定期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提交

  部门副经理:直接对部门经理负责,协助完成相关管理工作

  其他同部门经理。

  职员:向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在完成好部门内的分工所要求的工作基础上,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协助本部门其他员工工作。

  认真完成个人工作总结。

  对本部门的工作状况和建议有权向部门领导提出,非一般情况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汇报。

  **业主公约(草案)(后附)

  **经营管理制度

  目录:

  总则

  进场管理制度

  经营商品质量管理

  门市形象、店内外环境管理制度

  营业、推广管理制度

  人事、培训管理

  服务营销管理制度

  营业人员行为规范

  奖惩制度

  收银系统、规费收取管理制度

篇3:X商城经营管理制度:进场管理

  某商城经营管理制度:进场管理

  总则:

  **有限公司本着对全体业主负责、对**物业品牌价值负责的原则;引入全新SHOPPINGMALL的管理理念,作到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规范管理、灵活经营相结合,分权和集权相统一、管理与服务相统一。导入CIS战略和CS战略;广泛征求广大业主建议,参考先进城市的经验,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颁布《**管理制度》。对**内业主、经营者、从业人员有广泛的约束力,涵盖了经营管理各方面的工作,由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有限公司负责执行。

  该管理制度系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当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可交由**管理委员会裁决。发生民事法律纠纷时,可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出法律诉讼。

  第一章:进场管理制度

  一、**业主在**自营,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业主在项目内自营需将以上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由**营运部备份,以上证件原件需由**审核。

  三、**自营业主需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经营产品类别需符合工商部门审批的营业许可证的内容。

  四、按与**合同规定的经营类别经销产品,超出经营类别的商品将视违约给予没收。

  五、产权方不直接经营而转租第三方的经营时,**有权考核第三方的资质证明,第三方要与**签定相关合同,同时遵守**章程,在**允许下入场。

  六、产权方将商铺转让,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营运部,营运部在核准第三方入场资质后可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收取双方手续费5000元。第三方成为业主后,拥有原业主同样的权利与义务。

  七、为避免投机行为,凡按合同规定日期不能入场开业的已售店铺,如果超出一个月以上者,**有权将该商铺临时出租、租期在半年为单元。租金的一半归**,另一半作为业主的补偿金。

篇4:X商城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商品质量

  某商城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商品质量

  第二章:经营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管理办法

  1、质量是企业的命脉。所售商品质量管理是商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贯彻《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需要,是占领市场的重要竞争手段,是每个经营者和营业员必须遵守的准则。

  2、经营者和营业员,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3、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虚心接受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有错必改。

  4、营运科部负责全商场服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协调质检部门与经营业者关系。

  5、营运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或抽查全商场的商品质量工作,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抽查全商场的商品质量工作,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整改方案。逐步改进和完善商品质量。

  6、培训部定期举办质量方面的培训班,学习《产品质量法》,

  二、商品质量标准与要求

  1、有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能证明商品质量符合相应要求的证件,包括合格证,合格印章等)。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服装类商品要求根据服装的特点和穿着要求,必须标明服装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因洗涤、熨烫不当,容易造成服装褪色、缩水等情况,服装必须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5、所售商品标明的品牌、功能、规格必须与商品本身实际成份相符。

  6、经营者者要把住进货关,国产货要做到:不进三无产品(即无品各、无厂名、无厂址),进口货要有进口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中文标识。

  7、经营者必须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证商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进货检查(包括标识检查,感观检查和必要的商品内在质量检验)。

  三、关于商品质量投诉

  1、由于介绍商品不实事求是,夸大其实,甚至搞虚假宣传引起退货,必须无条件退货。

  2、由感观就能判断的明显服装质量投诉,要给予退货,或根据实际情况,沟通协商,使得双方达成一致。

  3、由于商品内在质量问题,凭感观鉴别较难的消费者坚持退货,经营者的工作又做不通,由管委会代表出面协调,协调不成由经营者、消费者、营运部、共同去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检测费由双方垫付,按质检规定,如不属质量问题质,检费由消费者负担,不予以退货;如属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检费由经营者承担。

  四、考核与处罚

  1、任何经营者,在我商场出售没有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无产品,没有标识,没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商品,一经发现令其停止销售,并处罚金500 --1000元。

  2、对于售出的商品,招到顾客质量方面的投诉、如属经营者的原因,除无条件退货外,要罚款100-200元,

  3、对于明知产品有质量问题,还采取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上当,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如发生消费者投诉,租赁业者态度蛮横,批评教育不改,处罚金2000--5000元。严重者清退出场,经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有权将该商铺转租给他人,租金的70%作为产权方的补偿金。

  4、因商品质量问题,被新闻单位曝光,处罚同上

  5、营运部对经营者者的罚款,经营者者拒不交款,可开出罚款通知单,按原额增加30%--50%,由管理委员会通知经营者交付。发生疑义纠纷时,由管理委员会仲裁。

篇5:X商城经营管理制度:门店管理

  某商城经营管理制度:门店管理

  第三章:门市形象、店内外环境管理制度

  一、铺面装潢要符合**规定的装潢标准和项目规划的设计风格,项目开业前业主在项目提交的菜单中选取,由项目统一装修施工。项目向业主收取材料成本费和合理的人工费。

  二、项目开业后发生转让、转租的,业主进场前的店面装潢设计图纸需报经广告部审核,同意后施工。

  三、开业后进场的内装施工方需和物业管理部门签定施工协议,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经物业部门核准后才允许进场施工。门面除门头外不得作以大的调整,对于门面的施工不得超过2天,过期者需给予邻居店铺每天50元以上的补偿金。

  四、广告部负责管理室内步行街门市形象,对于擅自改动设计标准,影响整体环境的有权责令其整改。

  五、各商铺必须保证门面的视觉通透,不得擅自在玻璃门上挂商品,其他玻璃墙只允许在内壁挂装饰性的商品或装饰物,除了项目整体推广统一印制的海报外,其他告示板、招贴、招聘通知单或商品信息单等不允许贴在门面的玻璃墙上。

  六、店内装修要讲求高雅风格、对于装修粗劣。影响整个项目形象的、广告部有权令其整改。对于服装类店铺,需要专门设计更衣间,不得搭建简易的试衣间。

  七、店内环境保证干净、整洁,布局合理,商品陈列整齐、有序。

  八、各商铺有义务维护门前过道的环境整洁、保证其畅通、不得在过道内摆放任何物品。各商铺的门市外壁属项目的公共空间,不得擅自挂、贴任何物品,(包括画各类图案)并保证其干净、清洁。

  九、对于公共空间(项目内通道、场地和项目外门前广场)除活动统一安排外,经营客不得擅自搞活动、派人发传单、贴传单,如需场地作为形象推广,必须报经广告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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