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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防排烟通风审图要点(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住宅建筑防排烟通风审图要点(2)

  汽车库排烟:

  地下汽车库的面积超过2000㎡时,应设机械排烟系统。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无直接通向室外汽车疏散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不小于50%排烟量的补风系统。排烟口、风道、风机等要求同上。

  电气及设备房通风:

  有条件时优先采用自然通风。采用机械通风时,通风量根据设备发热量、允许温度湿度经计算确定,应有补风口。

  卫生间通风:公共卫生间换气次数不小于10次/H,住宅卫生间换气次数不小于5次/H。

  汽车库通风:当有分布均匀的可开启外窗或开敞的车辆出入口时,可采用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的通风方式。否则应同时设机械进排风系统。

  通风的排风量:住宅建筑的单层车库按4次/h的换气次数,或300m3/h。通风的进风量:为排风量的80%。为适应通风负荷的变化,风机应采用多台并联或变频风机。

  风道及通风机: 通风机风量为计算风量加10%漏风量。风压为系统总压加10%附加值。

  通风机房不能与住房、教室等相邻。通风机应装设百叶式或花瓣式调节阀以便调节风量和风压。

  风管各管段间压力应平衡,各并联支管间允许的压力差不大于15%,否则应设调节阀。

  消声与减振:设置在地下室内通风机房,机房内噪音小于80db, 楼层内风机房,机房内噪音小于70db。吊顶风机采用弹簧吊架,风机进出口与风管用帆布软接头连接。

  室外管网: 室外采暖热水管采用直埋保温管,直管规格6~12米,公称直径DN25~DN800,外套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壁厚2~8毫米。保温层聚氨脂硬质塑料,厚度27~35毫米。

  内管道选用:1、DN≤ 150、介质温度≤200℃、公称压力≤1.0Mpa时,可选用水煤气钢管或无缝钢管。公称压力>1.0Mpa或介质温度>200℃时,应选用无缝钢管。2、DN=200~500,介质温度≤450℃,公称压力≤1.6Mpa时, 可选用螺旋缝钢管或无缝钢管。否则只能用无缝钢管。

  燃气设计:

  大市政燃气压力为中压A(0.4~0.2MPA),经调压站/箱调压后,供锅炉房压力为中压B(18KPA),经调压站/箱调压后,供住宅压力为低压(≤10KPA,一般为2KPA)。

  为节省造价,应尽可能采用调压箱。

  室内管道:明装燃气管采用热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引入管及地下、半地下室和密闭房间、管井内用无缝钢管。引入管干管不得穿卧室、浴室、厕所、各类机房、烟风道、防烟楼梯间、电梯间等。室内管道应尽量靠墙角布置,管道不得挡排烟口、妨碍窗开启、电气设备使用等。

采编:www.pmceo.cOm

篇2:住宅建筑消防水审图要点

  住宅建筑消防水审图要点

  每个地块各栋楼共用一个集中消防加压泵房,加压泵房、消防水池应设于地下室,设置位置尽可能不占用车位。消防水池应满足消防用水量最大一栋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火栓、喷洒用水量。消防泵应满足消防用水量最大一栋建筑的用水量及最不利点的水压要求。

  消防水池采用土建水池、消防泵采用消防专用泵。水泵应为自灌式,吸水管上不应采用蝶阀。水池补水浮球阀应布置在人孔附近。水池应设置超高水位事故报警,将信号引至物业值班室。水泵房内应有集水坑等排水设施、设备。

  高位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水量,高位水箱设于最高建筑顶,当有几栋同高度楼时应优先设在先竣工的最高楼顶。火灾发生时消防泵供水不得进入高位水箱。

  消火栓系统最低点消火栓口静压超过0。8MPA时应分区,每个消火栓口动压不应超过0。8MPA,否则采取减压措施。自动喷洒最不利喷洒头工作压力应不小于0。1MPA,水流指示器处工作压力不大于0。4MPA。自动喷洒系统稳压由屋顶消防水箱满足,其连接管为DN80,如超压连接管上应设减压阀。

  消火栓干立管应为环状管网,环状干立管应设置阀门,阀门设置原则应保证同时关闭的立管不超过两根,同层关闭的消火栓不超过5个。管径应经计算确定,立管管径一般不超过DN100。立管应布置在公共管井内,消火栓应布置在公共区域并应保证两股水柱可同时到达建筑物任一点,地上各层消火栓应尽可能暗装,不采用带灭火器的消防柜。

  顶层应设试验消火栓,试验消火栓应有压力表,位置应无冻坏危险。 自动喷洒报警阀应设在地下室经常有人通过的公共区域,附近应有集水坑或地漏等排水设施。喷洒头按无吊顶选用,采用直立型玻璃球喷头。喷洒头及管道布置应以防火分区为单元,喷头间距应符合不同火灾危险类别的间距要求。末端试验装置应接入附近卫生间、集水坑。各建筑物应按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灭火器。

篇3:建筑共享空间防排烟设计

  建筑共享空间防排烟设计的浅析

  建筑共享空间是指具有一个或者多个在竖直方向上连续贯通多层的封顶大空间。这种结构形式增加了建筑的魅力,但却增大了火灾危险性。建筑共享空间内部一旦发生火灾,高温有毒烟气将迅速充满整个空间,并蔓延到与建筑共享空间相通的各个楼层,对人员生命安全和建筑物安全形成巨大威胁。因此,设计合理可行的烟气控制系统,对大空间建筑的防火安全设计、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共享空间火灾烟气流动特性

  (一)建筑共享空间火灾烟气的流动特性。建筑共享空间的烟气流动不同于普通建筑,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和特性。

烟气在上升过程中会卷吸大量周围冷空气,一方面,火灾产生的高温气体上升到火焰上方形成烟羽流,烟羽流受热浮力驱动上升,在上升过程中,不断卷吸周围的空气,在浮力、膨胀力和“烟囱效应”等作用下,烟气上升到顶棚,进而沿顶棚四周向下扩散填充,形成烟气层。随着火灾的发展,烟气层厚度不断增加,当烟气层下降到其它层顶棚以下时,热烟气就会逐渐蔓延到着火层以上各层。另一方面,由于层高较高,随着高度的增加,烟气通过上部墙壁开口、缝隙、建筑导热构件等散热,温度逐渐降低,其上浮力越来越小,上升到一定高度后可能会出现“层化”现象,即在火灾初期火场温度较低,同时烟气在上升过程中被不断卷入的低温空气冷却,部分下落,在未达到顶部空间时就横向扩展,逐步停止上升,从而在建筑共享空间的中间或稍底位置,在热对流的作用下形成混合气流,致使烟流方向倒转。

  (二)带建筑共享空间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难点。建筑共享空间是上下左右贯通的大空间,采用普通建筑物的防火对策难以奏效,在进行这类建筑的消防设计时,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难点:(1)由于带共享空间建筑的用途、结构差别大,如何很好地结合其特点,掌握好空间内烟气流动规律及其影响因素,是进行消防设计的难点;(2)国际上很多研究表明,仅仅按照传统的处方式设计方法来处理有共享空间的建筑的消防设计,往往不能满足此类建筑物的安全消防需要。

  二、建筑共享空间的防排烟设计

  (一)建筑共享空间烟气控制系统的设计方法。目前,建筑共享空间烟气控制系统的设计方法有两种:(1)“处方式”建筑防火设计。“处方式”建筑防火设计是设计人员按照传统规范条文所规定的设计参数和指标,结合设计者本人的实践经验,从而制定出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设计方案。(2)性能化建筑防火设计。该方法是根据建筑物及其消防设施必须达到预期安全目标,根据建筑物结构、用途和内部可燃物分布等情况,运用工程分析的方法,提出科学合理、实际可行的最优化设计方案。

  (二)建筑共享空间排烟量的确定。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共享空间类型多种多样、烟控设计复杂,难以做到完善,也不能用模拟试验或实际工程得到正确答案。国内外有几种关于建筑共享空间排烟量的计算方法:(1)按建筑共享空间占地板面积计算其排烟量。面积小于500m2也应以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处理,按每平方米排烟不少于120m3/h计算。(2)按建筑共享空间容积换气次数来计算排烟量。根据我国《高规》第8.4.2.3条规定:中庭体积小于或等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

  (三)建筑共享空间烟气控制的方法。一般的建筑物,对烟气所采取的控制措施一般是机械加压送风防烟和机械排烟。减少烟气产生的方法主要有: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限制建筑结构以及堆放在建筑共享空间地面的可燃材料数量。限制烟气流动则主要采取设置挡烟垂壁或防烟卷帘,阻止烟气侵入相邻空间和疏散通道的方法。另外,作为一种被动的方法是允许烟气在人员疏散时充满建筑共享空间上部空间。根据疏散通道的形式和布局、消防设施的特点以及建筑物的用途,决定了采取主动还是被动烟气控制方式。概括起来,建筑共享空间烟气控制方法分为如下几种形式:a.用防烟分隔构件将建筑共享空间与周围建筑隔开,以防止火灾产生的烟气和热流通过建筑共享空间扩散;b.建筑共享空间设置集中排烟系统,使烟层界面保持在安全疏散高度的要求;c.在建筑共享空间四周各层房间设置排烟系统;d.以上方法结合使用。

  三、防排烟设施的设置

  (一)防烟分区的划分。《高规》规定:“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又规定“净空高度超过6m的房间可不考虑防烟分区的划分。”而对于建筑共享空间来说在防烟分区方面已大大超过规范的规定,使规范对建筑共享空间防烟分区的要求,已失去强制约束作用。在建筑共享空间内部可不划分防烟分区,只需将建筑共享空间与建筑其他部位很好的分隔开,就能够阻止烟气的蔓延、扩散。

  (二)系统的选择。根据建筑共享空间的建筑结构特点及火灾时烟气流动规律,可判定建筑共享空间只设置简单的自然排烟是不够的,净空高度超过12m的室内建筑共享空间不应采取自然排烟措施,采取自然排烟措施应满足净空高度小于12m,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建筑共享空间地面积5%的同时考虑机械排烟。因此在建筑共享空间防排烟系统的设计时应先考虑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的合用系统。即在大空间的烟气停滞区设置窗口,利用“烟囱效应”、依靠机械排烟系统有组织地将烟气从侧窗或屋顶排气窗排出。

  (三)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建筑共享空间的空间大且发生火灾时烟气流动会形成烟气层或出现“层化”现象等特点决定了只在建筑共享空间顶部设置排烟口或只设单个排烟口是远不能满足要求的。因此,在考虑建筑共享空间顶部设置排烟口的同时还应考虑在四周墙面上设置排烟口。一般的建筑高度超过12m的室内建筑共享空间,竖向的排烟口按2至3层设一排烟口或分段设置为宜。

  (四)自动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建筑共享空间的防排烟系统固然十分重要,但只有及早发现火情,防排烟系统才能起到作用,所以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对于防排烟设计很重要。根据火灾中发生的现象,人们已研制出许多种火灾探测器,不同的火灾探测器适用的火灾类型也有所不同。对于有建筑共享空间的大空间建筑,只设置一种探测器是无法满足要求的,必须对火灾中出现的多种物理现象进行多参量复合监测,以降低误报警。实行多参量复合监测要依据所在建筑共享空间结构特点及其火灾特点(或火灾数据),在降低火灾误报警同时,保证经济和技术上合理。因此,有共享空间的大空间建筑可以在与其相连的各个楼层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在建筑共享空间墙壁的适当位置布置线型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在建筑共享空间高度1/ 2的墙上和顶棚布置烟雾图象探测器和火焰图象探测器。

  四、结束语

  建筑

共享空间的防排烟问题一直是消防界研究的热点。本文在参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建筑共享空间防排烟系统设计存在的问题、建筑共享空间烟气控制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总结比较,分析了建筑共享空间自然排烟方式及特有的机械防排烟方式。在进行防排烟设计时应首先充分考虑机械排烟量,在相关的设计规范前提下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防排烟和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以求达到最好的防排烟效果和及时地探测火灾报警,为人员的疏散、火灾的扑救提供更多的时间。

篇4:商业项目二次装修施工审图工作要点

  商业项目二次装修施工审图工作要点

  二次装修审图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二次装修监督管理的效果,工程部各级管理人员应对不利于物业管理或违规或影响其他业户的装修图纸资料,力争在审图阶段提出,避免和减少在完工后与装修业户的返修矛盾。

  二次装修审图是工程部的重要工作内容,审图应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条例规定,和业户手册、业户装修指南、临时管理规约,认真仔细审阅二次装修图纸,以下是二次装修审图的工作要点:

  1.0应要求提供的装修审图资料

  商业类装修项目应从严控制,住宅类装修可酌情进行增减:

  1.1装修平面设计或施工图

  1.2吊顶天花图

  1.3地坪图

  1.4电气照明系统图

  1.5电气动力系统图

  1.6弱电安装系统图

  1.7空调平面/管路/管线图

  1.8给/排水施工图

  1.9装修设备/装修材料明细表

  2.0审图注意事项

  2.1了解租/售房合同交房标准及有关设施设备配置。

  2.2实地察看装修现场外墙、周边、设备和管线配置情况。

  2.3熟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特别是消防方面的规范标准。

  2.4审核查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商业类装修项目的设计施工图上应有出图章)。

  3.0商业类装修项目的消防设施

  3.1喷淋头与墙柱面最大间距为1.8米,喷淋最大水平间距为3.6米。

  3.2装修材料应要求采用阻燃、非燃材料,大面积木质材料应刷符合消防规范的防火涂料。

  3.3不可擅自改变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防止改变原防火分区,若需改变须经消防管理部门的批准。

  4.0建筑和装饰工程

  4.1注意有无在玻璃幕墙上钻孔、粘贴及影响楼宇外观,必须保证整体外形的美观。

  4.2是否有随意在楼宇外观面开设排风百页等。注意检查是否有占公共区域或影响他人利益的装饰工程。

  4.3注意检查控制有超过建筑设计承载的情况。

  4.4不准在承重墙、梁、柱上挖槽、切割及开孔。对地坪开槽铺设线槽管线的需慎重,必要时请设计师或项目部与业主共同认证确定。

  4.5注意检查是否有将原预留检修门/孔封闭或阻塞的。

  5.0机电工程

  5.1商业类装修项目用电量是否超过设计容量。若业户确有需求,而原设计的又有适当余量,在征得项目公司同意可适当增加,酌情收取相应的增容费。

  5.2所有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电气设计规范。

  5.3用电相位是否平衡、匀均,是否有某相超过开关额定容量。

  5.4商业类装修项目的用水要求,审图时注意排水管布置,并注意防水处理,以免发生漏水或检修影响其他业户利益。

  5.5商业类装修项目餐饮业户重点审核用电量/用水量/通排风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否有油烟净化、隔油池等装置,是否会对物业和其他业户有负面影响。

  5.6餐饮类的排烟、隔油、排水等设计,须经环保、卫生防疫、排水监测部门的审核批准。

  5.7燃气管线的设计和燃气设备须经燃气公司审核批准。

  5.8所有业户的水、电、燃气是否安装了计量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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