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游泳池卫生管理规定
医学院游泳池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游泳池的管理,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疾病传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严格施行游泳健康合格证制度,无当年《游泳健康合格证》者,一律不得入场游泳。
学校校医院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规定进行体检并发放《游泳健康合格证》。
第三条 游泳人员卫生要求:
(一)游泳者须凭市级医院或校医院核发的《游泳健康合格证》购票入场。
(二)游泳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进入游泳池:
1、肝炎、皮肤癣症(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等以及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易通过游泳交叉传染扩散的传染病患者。
2、精神病患者。
3、酗酒者。
4、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疾病不宜参加游泳锻炼者。
(三)游泳者应自备毛巾、拖鞋、浴巾等。
(四)入池前必须进行冲淋,可防止游泳者直接入池后因身体突然变冷而感觉不适或发生抽筋,洗净身体,以减少或避免各类化妆品、护肤品、发胶以及体表的汗液、皮毛、头发、头屑等污染物进入池内,从而减轻池水污染负荷,以保证较好的水质。
(五)进入游泳池必须通过浸脚池消毒,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消毒池水的消毒能力(保证其余氯含量保持50—100mg/L)余与流通性,定时换水,间隔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六)在池内必须带泳帽,工作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制止在池内不带泳帽的现象,并对泳帽等正确佩戴方式给予指导。从而对游泳者起到护发和保护头皮之功效,并可避免脱发与头屑落入池内引起污染,禁止在池岸上进行搓身等不良行为。
(七)禁止在池边及池内吸烟、吐痰、小便等。
(八)游泳之后,要点眼药水,以预防传染性眼病。
第四条 游泳池经常性卫生要求:
(一)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清洁无异味并应定期消毒。
(二)为防止人工游泳池声场藻类,池水中加入0.25—0.5mg/L铜,发现藻类时的最大加药量不应超过1mg/L。
(三)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中余氯浓度应保持在0.3—0.5mg/L。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0—100mg/L,须每2日更换一次。
(四)游泳池在开放时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每日至少进行3次检验池水,适时投加消毒药。做好池水消毒和消除水中污物的工作,保证池水水质有良好的卫生状况,保证水质达到以下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1、池水温度: 22—26℃;
2、PH值:6.8—8.5
3、浑浊度:尿素≦5度,mg/L≦3.5
4、游离性余氯:0.3—0.5 mg/L
5、化合性余氯:1.0 mg/L以上
6、细菌总数:大肠杆菌≦1000个//ML
(五)不出租游泳衣裤。
(六)游泳池散场后,应及时刷洗游泳池池壁 与池岸以及溢洗流槽;放空并清洗强制淋浴通道和浸脚池,并换上具有消毒能力的新水;清洗更衣室、淋浴间、厕所及通道等。
第五条 严格控制每场人员容量,不超员售票。人均水域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第六条 游泳场所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不得从事直接为游泳者服务的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年7月20日起施行。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校园游泳池保洁员工作职责
校园游泳池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经常清扫场内卫生,保证场内、厕所清洁、无异味。
二、安全操作循环、过滤、加氯机器等设备。
三、每日池水循环不得少于4小时,池水余氯含量保持0.3—0.5MG/L。
四、及时更换浸脚消毒水,各种用具经常消毒。
五、每两日进行一次池底清洁。
六、协同救生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患有心脏病、皮肤病、精神病和酗酒者的严禁其入场。
篇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制度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空调通风的机房应环境整洁,机房内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过滤器、机应保洁清洁卫生。
四、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五、定期进行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并有评价报告;定期对通风管道进行清洗,并有相关资料。
六、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七、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和更换,并作好相应记录。保证冷却塔中冷却水消毒液浓度符合标准;(余氯≥0.5mg/L)
篇4:医院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医院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一、锅炉房应清洁卫生,设备材料、工具、用具应整齐存放,不允许随便拉用。
二、下班前必须对室内、外卫生清扫一遍。
三、每周清扫锅炉本体卫生一次。
四、每班下班前必须将炉渣、炉灰等清理干净。
五、操作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六、锅炉房冲洗水必须及时排出。
篇5:学校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学校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文明生产工作,由司炉人员负责。
2、锅炉和辅助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司炉人员负责。
3、锅炉房的地面、设备、仪表、门窗等必须每天打扫,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杂物、仪表清洁明亮。
4、锅炉房的门窗玻璃应齐全、清洁,电气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线和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漏,做到每日清扫、擦拭。
5、锅炉房卫生要定期检查,管理人员要督促司炉人员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