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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A砖窑干燥设备操作方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BSA砖窑干燥设备的操作方法

  一、准备:干燥炉点火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准备:作好木材干燥记录(见图表20页)。清除烘房内的一切可燃的废弃物品;关闭喷蒸汽阀门,打开蒸汽排空阀,将蒸汽发生器的水加满至水位计的3/4处;试开各风机(风机应按转动方向指示标志转动,转动应平稳,无异常响声);查看烘房墙壁上干球温度表、湿球温度表、炉口温度表反应是否灵敏,湿球温度表杆上沙布按要求包裹后摆放(参见BSA-4图);各阀板应开关灵活,打开进、回风闸阀,关闭抽湿闸阀和空气进风闸阀,关闭房顶排湿桶;烘房门应密封良好。(注意:在升温前,必须奖烘房门锁好,干燥途中不准将烘房门打开,如因取样需要开门,也应尽量减少开门次数和开门时间。升温干燥木材进行中如将烘房门打开,因热、冷空气交换,烘房内外会产生温差,木材产生内应力收缩,木材端裂,甚至出现大面积纵裂和变形现象)。

  (二)、堆垛应注意事项:

  1.同窑被干木材应为同种或材性相近的树种堆码,进烘房干燥的木材,干湿、厚薄、树种应相同或基本相同,以便选用干燥标准:如混装木材,制定干燥基准应以较厚、难干木材或初含水率较高为准,如木材厚度有明显差别,应确保同一层与欋临的木材厚度严格一致。

  2.木材隔条应上、下对齐,落在料架上(见图一),材堆两端应相互靠齐,隔条两端不应伸出材堆之外,材堆码放应齐平,靠墙两侧留出300—400mm垂直气道,材堆之间水平气道,互相贯通、不歪不斜,上、下整齐码放,参见(图二示)。

  3.装堆时应检测进窑木材含水率的数据,预先在窑内至少布置3个测量点,见(图一)。

  4.装好材堆后,应在材堆顶上加置重物等压紧装置,防止顶部木材翘曲、变形或用质量较差的木材在顶部加压。

  5.用户往烘房内堆码、摆放木材是否合理,是按本文所述要求正确操作、堆垛,对木材干燥质量有非常直接的影响。用户往往忽视这一点,一味的要求多装或乱装,不按定码垛、乱堆、乱放。特别是堆码木料时,将木材堆紧靠在烘房内进风管内和墙壁上,没有留出材堆与墙壁之间垂直风道与水平风道,轻则造成木材干燥不均匀,重则造成木材干燥出现翘曲变形、开裂、霉变等,出现以上原因是因为气道不畅通,窑内温度差别太大,木材干燥出现缺陷。更为严重的造成木材材堆局部部高温引起木材炭化、自燃,造成重大损失!

  二、升温预热阶段:点火升温时,逐台启动炉上主风机及窑内循环风机,向烘房内供热;温度、湿度应缓慢上升,一般应控制在3℃/h右(可以通过调节向炉内投放燃料的速度和进风阀开关的大小来控制)。窑内循环风机每4小时应变换一次转向,先总停3分钟让风机停稳后,再逐台启动风机,因风机转向后,窑内温度、温度湿度因风向的改变干球温度差2—8℃、湿球温度差1—4℃。应尽量用木材本身蒸发出来的蒸汽蒸湿。当温度上升到35—40℃时,开始打开喷蒸汽阀门向窑内喷蒸汽,喷蒸汽量的多少以房内干、湿球温差小于2℃为准,在窑体汽密性的良好的情况下,温度、湿度的稳定性主要取决于控制方式,正常阶段当窑内干球温度与湿球温度差拉大时,(一般超过3—5℃),应开启喷蒸阀。向窑内喷蒸汽,当烘房内的温度上升到基准温度时,烘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90%以上(即饱和状态),瘩房内干湿球温度差应基本相等地。以上操作的目的是木材在升温阶段,不使木材水份蒸发,而使木材内外温度湿度一致、均匀热透。预热结束后,应将介质温湿度降到基准相应阶段的规定值,即进入干燥阶段。

  三、木材排湿:排湿应援慢进行,以少量多次、逐渐增加为原则,同时应随时通过观察窑体外干球温度表与湿度温度表的温差确定排湿时间和次数。[排湿时:使用抽湿机向外排湿,关闭回风阀、排湿开关(房顶排湿桶),开启抽湿阀、大气阀(进风阀不要动),一般抽湿一次5—30分钟。使用排湿开关(房顶排湿桶)向外排湿时:窑内循环风机向反方向循环,开启反方向排湿开关(窑顶排湿桶),开启几小时则关闭几小时,两边不需要同时开启。如使用抽湿机向外排湿就不准使用排湿开关(窑顶排湿桶);反之,使用排湿机开关(窑顶排湿桶)向外排湿就不准使用抽湿机,两者不准同时使用。]排湿时:应观察烘房内温度湿度的下降情况,当干球温度与湿球温度下降3—5℃时,应停止排湿,关闭抽湿闸板,打开上回风闸板,关闭空气进风闸阀,停抽湿风机,使窑内温度逐渐上升。保持恒温一段时间,即进行第二次排湿。如此反复多次,逐渐加大排湿量,逐渐拉开干球温度与湿球温度之间差距,直到烘房内湿度下降到干燥目标值后(可参照木材干燥基准表对照干湿球温度差),即进入后期处理阶段。

  对于容易变形或开裂的木材,在干燥排湿空间可适当进行中间少量的喷蒸闷窑处理,即在恒温恒湿条件下保温一段时间(具体时间参考热湿处理时间表),以消除木材内应力。(可查附表中有关资料)

  四、后期处理:在木材干燥后期处理阶段,应对木材进行一次平衡处理,即往烘房内喷入少量蒸汽,保温一段时间(参考热湿时间处理表,以达到消除木材内应力的目的。处理结束后,将烘房温度湿度调节到目标值,密窑4—8小时,取样检查,合格后缓慢降低烘房温度,当温度降至40℃左右时,方可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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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民医院设备科档案管理员职责

  人民医院设备科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列》,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督促各部门及时移交档案资料。

  四、熟悉档案管理情况,能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五、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工作。

  六、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七、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篇3: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5)

  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五)

  1.凡属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医疗器械,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分配,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以及医院发展的需要,在年底编制第二年度的采购计划申请,报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下一年度采购计划,报卫生局批准后参加政府招投标采购。

  3.临时紧急设备购置计划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告,经设备科审核,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报卫生局批准,参加政府招投标采购。

  4.贵重仪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本科技术工程人员会同相关临床科室人员对采购仪器的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后方可执行。

  5.常用的物资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属招标目录的严格按卫生局招标要求采购。严禁购入不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产品。

  6.购入的物资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库房要按物资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库房应保持通风、防潮、整洁、防止物资变质、损坏,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工作。

  7.各种医疗仪器的请领和保管,各科室须由专人负责。购入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应由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验收的内容应该报告(商务验收、技术验收和临床验收),然后人库建帐立台账,建立技术档案,会同有关科室制定操作规程,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如发现仪器设备有问题,按规定进行退货、索赔、维修等手续。

  8.设备科对医院贵重仪器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保养,各科室需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填写申请单送交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9.设备物资科应每年对全院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搬存、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10.对需计量的设备,按技术质量监督局要求做好每年度的计量检测。

  11.失去效能的各种医疗器械设备,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规章仪器设备的报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后送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篇4:医院设备科职责(5)

  医院设备科职责(五)

  一、设备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医疗设备器械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2.组织编制医疗设备购置的年度计划,协助政府采购、国际招标相关文件的编制。

  3.做好供应工作,组织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建档、调剂、报废、统计。

  4.做好医疗设备的维修、质量保证与控制以及医学计量等管理工作工作,开展考核、检查、评比和奖惩等工作。

  5.收集、提供、反馈医疗器械的各种信息,为临床使用部门和领导决策做好咨询服务。

  6.负责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可疑不良事件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7.协同人事部门做好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调配、考核、晋升和聘任工作。

  8.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分管工作。

  二、设备科技术人员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设备科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院医疗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维修、报废及事故鉴定等技术保障工作。

  2.设备科技术员负责对使用科室进行操作、一般性维护和保养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3.技术人员接到请求技术支持的申请后应及时作出响应,尽快予以解决。

  4.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科长和临床科室负责人汇报,协商落实解决方案。

  5.认真做好“预防性维修”,定期到科室巡查、检修,做好记录并由科室负责人签署。

  6.对贵重精密仪器修理后应做好详细记录,并交由设备档案管理员存档。

  7.技术人员检修前如发现仪器设备系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应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8.因各种原因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及失效医用材料经鉴定审批予以报废处理,使用科室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技术人员鉴定后交科长审批。

  9.技术人员需采购零配件,应按相关程序审批,专人负责零配件管理、发放。

  10.技术人员应做到合理分工、互相支持、协同工作,节假日应安排人员值班。夜里接到总值班报修电话后应及时到院抢修设备。

  三、信息档案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医疗设备的信息,建立档案目录。

  2.合理设置档案类目体系,做到类目完整、清楚。

  3.保证医疗设备信息的查询、处理及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4.负责档案的外借与归还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档案内容应该实行动态管理,医疗设备新产生的资料要及时归档并随时刷新档案文件目录。

  四、采购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科研、教学所需的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化学试剂、维修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2.根据相关的政策和制度,选择合法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购置医疗器械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4.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照已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做到采购及时、账目清楚、手续齐全。

  5.采购员应将采购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科长和使用人员,对于一时无法采购到的物品应采取借调或者代用,并及时上报科长。

  6.采购中坚持质量第一,急需抢救物品优先,但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采购的数量应合理,避免浪费,但同时在保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留有一定的余量。

  7.根据合同以及发票、送货单等,与保管人员对采购物资进行入库验收,若发现与合同条款不符,应及时处理。

  五、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列入固定资产范畴的医疗设备,按财政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

  2.及时建立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数据库,每台设备建立台账、卡片、有统一编号,统一标签。实现计算机化管理。建立总台账和分户账,使用科室有分户账。

  3.配合成本核算与上级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提供按科室统计的各种报表,按类别统计的各种报表。提供有关设备成本核算的数据与信息。

  4.固定资产卡片应包含如下内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生产厂家、产地、价格、供货单位、设备编号、标准分类、使用科室、购入日期、购入途径、用途、出厂编号、合同号编号等。

  5.所有卡片内项


目应与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六、计量管理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在用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档、建账、建卡和周期检定。

  2.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

  3.保管好计量器具的档案和鉴定合格证书等材料。

  4.组织对兼职计量人员的培训,监督指导各科室开展计量工作。

  5.监督指导本单位标准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养,发现有未经鉴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时停止使用。

  6.对失准和发生故障的标准计量器具,及时申报,并送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再鉴定,并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对无法修复达标的计量器具负责提出报废申请。

  七、库房管理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科研、教学所需的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化学试剂、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2.到货时与采购人员依据合同以及发票、送货单,及时进行验收和入账。若发现账物不符、质量问题等,有权拒收并及时报告。

  3.负责编制一般器械、消耗品的月采购计划。对急需、抢救物品,应随时提出采购申请。经常深入临床第一线,了解需求,解决供应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库存物品应分类保管,存放有序,标识清晰可见。保持库房通风安全,确保物品不霉变,库房内保持清洁整齐,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5.仓库内应保证合理的库存量,防止供应中断或积压浪费。如发现物品失效期在三个月内或六个月不领用的物品,应通知科长和采购人员。

  6.负责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7.负责做好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防潮、防盗工作。

  八、中心供氧、吸引值班人员职责

  1.在设备科科长领导下,熟悉站内管道、开关装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氧气供应。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随时阻止和处理不利安全的隐患。如发现漏气及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每天对设备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4.严格把握好进库的数量、压力测量。

  5.及时做好其他瓶装氧气的调换安装。

  6.填写好各项用氧运行记录。

篇5: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十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院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工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刻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志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刻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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