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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办法(6)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办法(六)

  设备事故,是指生产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一、设备事故等级的划分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

  1.一般事故:修理费用一般设备在1000~30000元;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10~30分钟。

  2.重大事故:修理费用一般设备达30000元以上;或因设备事故而使全公司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

  3.特大事故:修理费用达50万元以上,生产线停产一周以上。

  二、设备事故分析及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后,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持现场,按规定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1.进行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1)思想重视,及时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和提出防范措施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2)不要破坏发生事故的现场,不移动或接触事故部位的表面,以免发生其它情况。

  (3)要严格查看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记录或照像。

  (4)如需拆卸发生事故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再产生新的伤痕或变形等。

  (5)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走访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6)分析事故不能凭主观臆测作出结论,要根据调查情况与测定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判断。

  2.认真做好事故的抢修工作,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3.认真做好事故的上报工作。

  设备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并将设备修复后,应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由部门主管工程师负责计算实际损失,填入设备事故报告损失栏内,报送公司领导。

  4.认真做好设备事故的原始记录

  设备事故报告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及事故概况。

  (2)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及责任者。

  (3)设备损坏情况及发生原因,分析处理结果。重大、特大事故应有现场照片。

  (4)发生事故的设备进行修复前后,均应对其主要精度、性能进行测试,设备事故的一切原始记录和有关资料,均应存入设备档案。凡属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的事故,应将出现的问题反馈到原设计、制造单位。

  三、设备事故性质的确定

  设备事故按其发生的性质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责任事故:凡属于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维护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以及维护修理不良等,造成的设备事故,称为责任事故。

  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原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引起的设备事故,称为质量事故。

  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事故,称为自然事故。

  不同性质的事故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责任事故与质量事故直接决定着事故责任者承担事故损失的经济责任,为此一定要进行认真分析,必要时邀请制造厂家一起对事故设备进行技术鉴定,作出准确的判断。

  四、设备事故损失的计算

  1.停产和修理时间的计算

  停产时间:从设备损坏停工时起,到修复后投入使用时为止。

  修理时间:从动工修理起到全部修完交付生产使用时为止。

  2.修理费用的计算

  修理费用系指设备事故修理所花费用,其计算方法为:

  修理费(元)=该次事故设备修复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元)

  3. 停产损失费用的计算

  设备因事故停机,造成工厂生产损失,其计算方法为:

  停产损失(元)=停机小时×每小时产出值(元)

  4.事故损失费用的计算

  由于事故迫使设备停产和修理而造成的费用损失,其计算方法为:

  事故损失费(元)=停产损失费(元)+修理费(元)

  五、设备事故的处理

  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惊人的,杜绝和减少设备事故是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任何设备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事故的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1、一般责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2、重大责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提出严重警告,并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对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3、特大责任事故根据事故分析小组的分析情况上报总经理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岗查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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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医疗设备损坏事故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损坏事故处理制度

  1、各类医疗设备发生人为损坏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如实反应情况,不得相互推诿,隐瞒不报。

  2、在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一般事故处理。

  3、由于未按规程操作,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赔偿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4、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研究后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赔偿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5、医疗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造成损坏的应根据损坏程度确定赔偿费用。医疗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未经同意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医疗设备原值折旧后赔偿。

篇3:酒店(会馆)设备事故管理规程

  酒店(会馆)设备事故管理规程

  为了保证会馆正常营业,各部门对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并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以达到消灭事故,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目的。

  1、设备事故的范围:

  非正常性设备损坏造成部分停业或设备损坏,或增加修复费的均属设备事故。

  2、设备事故分类:

  (1)特大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造成全店停业1天以上的,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5万元以上的,均列作特大设备事故。

  (2)重大设备事故: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经大修、中修才能恢复性能、效率和使用周期的;

  设备损坏直接损失费用1万元以上的;

  主要设备单机损坏,影响会馆正常营业达半天的;

  供电设备损坏而中断供电影响全店停业一天的(由于外界影响造成停电的不作为事故处理)。

  (3)一般设备事故: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经过小修可以恢复,并不影响设备性能、效率和运转周期的;直接损失

  在2000元以下的;

  单机设备损坏影响会馆正常营业不到3小时的。

  (4)下列情况可不作设备事故:

  设备发生故障,经事先检查发现需单机停机检修,但通过部门事先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进行检修的可不作设备事故;

  新设备安装后,设备更新改造和设备进行大修后,在试运行阶段中发生设备事故,不作设备事故处理,但一经正式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后发生的事故仍按设备事故处理;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做正式交接签字,如发生事故,可不作设备事故处理。

  3、设备事故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A、非责任事故:

  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

  B、责任事故:

  凡属违章操作,维修保养不良及人为过失造成的事故。

  4、设备事故的处理原则:

  会馆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操作、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预防事故的教育,提高责任心和技术水平,严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发生了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工程部、保安部和总经办报告,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总经理,任何人不允许隐瞒事故,对事故隐瞒者必须追究责任。

  事故处理必须贯彻“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其他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性质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一贯爱护设备,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为避免损失作出贡献者,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篇4:某厂设备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

  更多精品源自 试题   某厂设备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设备故障与事故。设备或零部伯失去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为设备故障。

  第三十九条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在500~10000元;精、大、稀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在1000~30000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第四十条 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万元以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达30000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而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第四十一条 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产二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

  第四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就严格保持现场情况,操作工人或班组设备员立即报告车间机械员或车间分管设备工作主任。车间主任应产即报告设备科和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察看,检查分析作出记录,并及时提案 规定上报处理。

  第四十三条 重大与特大事故发生后,设备科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机械电子部。车间在二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一式三份,按程序逐级上报处理,设备科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机械电子部。

  第四十四条 设备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所有事帮都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析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才要依法制裁。

  第四十五条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规定报。

  对修复费用低于5百元或全厂供应中断10分钟以下的设备故障也要百明原因,分清责任。

  第四十六条 设备事故分析处理的原则是:一般事故由小组分析,车间和有关科室人员参加;重大事故由车间主任分析,厂主管领导及设备科和有关科室派员参加;大事故由厂主管领导主持分析,主管局派人参加。

  第四十七条 对事故责任者,如需作经济制裁,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执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国家法律程序办理。

篇5: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的实施,特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分级负责岗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应响应及时、快速反应、规范有序、运转高效。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号令)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特种设备,其中包括:压力容器(反应釜)、电葫芦、厂内车辆等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泄漏、爆炸,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以及电葫芦、厂内车辆坠落、倒塌、碰撞事故。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2.1组织指挥机构:

  2.1.1消防安全负责人:***

  2.1.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1.3从业人员构成:***

  A、灭火救援组(21)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灭火、人员及物资的救援工作。

  B、设备维护组(4)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水、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火场现场设备操作等。

  C、疏散演练组(12)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被困人员疏散、警戒、救护工作。

  D、检查巡查组(8)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工作以及协助疏散组检查火场被困人员有无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传培训组(7)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火场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残火复燃,为调查火灾原因提供情况等工作。

  2.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岗人员担任。

  2.2.1任务: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2.2.2启动灭火设施进行扑救;

  2.2.3通知有关领导前往火场进行组织指挥;

  2.2.4通知其他人员带来灭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灾现场请领任务;

  2.2.5向着起火点和其他范围发布疏散命令;

  2.2.6通知场内值班电工及时切断相关电源;

  2.2.7向社会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和支援。

  2.3厂内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程序

  3.1报警

  3.1.1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立即通知消防安全责任人。

  3.1.2到达火警点后证实为火警的,立即用电话通知消防安全管理人。

  3.1.3如果火势已经较大,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立即打开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全员。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点的准确位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消除消防车通道障碍并且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4、应急疏散

  4.1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得知火场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命令。通知相关人员切断电源,启动消防泵;如果是车间发现火警,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启动车间排尘设备。

  4.2相关人员通过广播呼喊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指导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让不需要疏散或未到疏散点的人员保持镇定。

  4.3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保持冷静,按照指示的疏散顺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注意清点人数。

  4.4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5、火灾扑救

  5.1安全管理负责人到现场指挥灭火做到“三查”、“三看”。一查火场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烧什么物质,三查从哪里到火场最近。一看火、烟定方向、定火势、定性质;二看建筑,定结构、定通路;三看环境,定重点、定战力、定路线。

  5.2确定火灾策略、战力分配上做到: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灭火救人同步进行,灭火部分主要把主力用于直接灭火上,同时以小部分力量在可能蔓延的地方,防止火势乘隙扩大,当火势已经扩大,就应以主力用于蔓延火势或可能造成更大灾害的方面。

  6、组织全员进行灭火

  6.1启动


消防水泵,满足着火点的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视情况布置防水帘分区灭火。

  6.2组织全员充分利用现有灭火设施及时开展自救工作,力争降低财产损失。

  6.3明确分工,在安全消防灭火总指挥的具体组织下,把责任落实到参加灭火的工作人员,负责引、送、查、接等工作。

  6.4在消防队刚到火场之后,全员均要听从消防部队领导指挥,并配合消防部队进行供水、灭火。

  6.5以上各项必须在着火后5至7分钟内完成,并在1至3分钟内组织现场人员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

  7、应急方案的培训和训练

  7.1技检部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应急响应训练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并负责计划的实施。

  7.2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应急小组成员以及重点防火岗位的人员进行本方案的培训。

  8、应急方案评审

  8.1紧急事故发生后或演习结束后应对应急方案的适用性进行评审,视需要修改方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8.2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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