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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版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18

  完善版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正确使用设备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的不正常磨损或损坏、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大修周期,降低备件消耗,减少维修费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的关键之一。各级领导和生产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设备使用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设备使用规程应根据设备的性能参数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正确使用方法,它是生产活动中,操作者必须执行的法规。为此,认真编制好设备使用规程,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

  第三条每种设备都必须有具体的使用规程。

  第四条每种设备都应在投产前编写好使用规程。

  第五条设备使用规程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1、设备的性能参数;

  2、交接班制度;

  3、操作者应具备和做到以下四点:

  ⑴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⑵操作顺序;

  ⑶紧急状态的处理;

  ⑷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

  2、设备启动前,必须按使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

  3、生产线上或集体操作设备,要熟悉和掌握开机前的联系方法和内容。

  4、进行必要的试操作前,必须观察上下工序和观察设备区域内是否有人工作或放置物件。

  第七条操作顺序。必须先发出启动设备的警告信号,然后按设备使用规程规定的动作程序进行操作,设备在启动和运转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观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第八条紧急状态的处理。当设备在启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要当机立断立即停车。

  第九条在使用过程中的设备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1、非本机操作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本机;

  2、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取消或改变安全装置;

  3、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乱割乱焊和改变设备结构;

  4、关键要害岗位衽两人操作确认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5、必须严格执行交接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并填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6、设备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凡在本班可以处理的,不得交下一班处理,本班无法完全处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给下一班,接班人员应接着处理完成,并详细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开车;

  7、设备的运行部位或运转区域内检修,必须在停车后设备处理静止状态下进行;

  8、设备在启动和运行中,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监视,注意前后工序的衔接与配合,注意仪表批示变化;

  9、必须保持设备区域内的文明卫生,每班工作人员应每日对设备进行擦拭及区域内的打扫工作,以保持设备的区域的整洁。

  设备使用规程的制定和审批

  第十条设备所在车间、部门,设备主任召集车间设备、工艺、安全有关人员会议,布置制定使用规程的工作:有关生产工艺操作内容由工艺员编写;安全部分由安全人员编写;设备人员负责汇总编写工作。

  第十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召开使用规程的会审,设备、生产、技术副主任及设备、工艺、安全主管工作人员参加。

  第十二条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车间通用设备的使用规程,由设备科主管科长负责召*议。

  第十三条设备使用规程经会审后,报设备科审核,呈报主管厂长批准,贯彻执行。

  设备使用规程的修改

  第十四条生产工艺改变时必须经技术科长的审核批准,以文字形式提前一周内通知设备组,设备主管人员根据修改工艺,对原规程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修www.pmceo.com改后的新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签字,送设备科审批后生效。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如发现规程有误或不完善之处,应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员

  应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设备使用规程的贯彻

  第十七条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规程,发挥其应有作用,保障人身和设备运行安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

  1、车间主任必须组织全车间职工学习贯彻执行设备使用规程,考核合格率达100%。

  2、单台新设备使用前,必须由设备员组织学习使用规程,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新员工、学员及调换岗位的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经学习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车间设备组应经常或定期地深入车间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操作现象,及时制止并列入车间对班组或岗位的考核。

  设备运行记录

  第十八条生产过程中,运行的设备在负荷、温度诸因素的长时间作用下,机械零部件的磨损变形。电气原件的参数变化,会引起设备运行参数的改变,岗位操作者应及时记录下这些参数,可以准确地掌握设备运行规律,以便对该设备及时进行维护检修,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好适用的运行记录表格。

  第二十条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必须随时记录,记录的数据要准确、清楚、完整。

  第二十一条设备运行记录经机组或单台设备按照班、日、月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设备运行记录的内容应反映实际运行技术状态不同的设备,须记录下列内容:

  1、在运行过程中,设备本体发生异常现象,如运转不平稳,出现振动噪音,检测装置显示数据不正常,局部升温超过规定,零部件不正常磨损、变形,出现轴向窜动,腐蚀及异常气味火花、冒烟等情况。

  2、设备控制系统的突然变化和异常波动的数据,如断电保护频繁动作情况。电气设备电磁性能参数的变化,如绝缘、整流、接地、电控激磁、变频等方面的参数及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等变化情况。

  3、动力供应参数,如蒸气、压缩空气、工业水压力、流量、流速、温度等变化情况。

  4、设备润滑参数,如集中润滑油的压力、流量、温度及油脂质量变化,管路的泄露和堵塞等异常情况。

  5、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的全过程(包括时间、现象、原因、特征和后果),发生前有异常迹象等。

  第二十三条车间设备每月定期发放和收集运行记录,并负责整理归档。

  1、设备组在收集整理运行记录时出现不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者,应及时向设备主管报告,并给予经济处罚。

  2、设备组应经常深入岗位检查运行记录填写情况。

编辑:www.pmceo.Com

篇2:企业设备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

  企业设备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条设备管理与维修要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生产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相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达到设备寿命周期延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四条按照设备综合管理要求,设备科必须加强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设备前期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实施设备前期管理做好设备的规划投产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决策、外购设备的购置或自制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设备动力科必须参与或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自制设备以及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规划决策工作,对改进、扩建工程公用设施的设计,设备动力科参与审查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设备规划方案的确定,应由技术副厂长主持,副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决定,并编制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列入企业技术措施规划,经批准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第八条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应有几种方案分析比较,并考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和设备综合效率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最佳方案,在分析对比时,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搜集的数据准确,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观点评价计算,使选择的方案、经济效益最好,投资回收期最短。

  第九条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先进性;

  2、设备的生产效率;

  3、生产的产品质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环保性;

  6、设备的适用性;

  7、满足生产工艺程度;

  8、设备的可靠性;

  9、设备的维修性;

  10、人机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条外购设备的订货,首先选择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型号,选择制造质量确定可靠,售后服务好的两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对比,从中选定。

  第十一条设备在选型时,应尽量与现有机型统一、减少机型繁杂,保留技术先进、可靠性和维修性好的型号,有利于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节约费用(如图纸、备件、修理、技术准备工作等)。

  第十二条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设备的订货应按企业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签订合同后建立台帐,逐项登记,与技术措施计划核对,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订购,已订购落实的设备,应排出交货日期顺序,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厂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经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分管资金平衡的副厂长、副总工程师批准,交设备动力科负责购置。

  第十四条企业的重点、关键设备,除了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外,还应由设备主管副厂长决策批准。

  第十五条设备动力科应参与或负责设备自制的设计工作,根据企业技术措施规划或年度技改计划,由总设计师办公室下达自制设备(主要包括自制非标准设备)设计任务书,其中应明确规定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可靠性、维修性要求、验收标准、完成期等内容,技术工艺科学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提出设计方案。设备动力科要参加方案的论证,提出自制设备有关可靠性、维修性方面的意见。

  第十六条自制专用设备的鉴定。专用设备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单位向计划、工艺、财务、设备部门填报完工通知单,工艺部门www.pmceo.com会同制造车间,对已完工的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并准备有关

  资料,向设备动力科发出鉴定通知,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由主管副厂长或总机械师主持,召集设计、制造单位(安装调试工作由制造单位一并完成)、使用单位、检验、计划、财务及总设计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加,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能够使用,设备动力科进行移交,再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七条自制设备移交时,设计部门应将下列技术文件资料交设备动力科签收,整理后归档:

  1、自制专用设备使用说明书;

  2、使用、维修用图纸及资料;

  3、配件、附件清单;

  4、备件图册;

  5、备件和附件或专用工具;

  6、精度检验单;

  7、试车验证记录;

  8、合格证;

  9、费用结算表副本。

  第十八条外购设备到厂后,由设备动力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订货合同,检查到货数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装箱质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财务科和使用部门及时组织开箱验收。

  第十九条新设备开箱时,由设备动力科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参加,按设备装箱单逐一清点主机、辅机、随机附件、工具和各种技术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精度检验单、使用说明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若验收不合格,设备动力科负责查询,并向有关单位联系索赔。

  第二十条设备动力科要制定新设备安装方案,经主管科长审核同意后,组织新设备开箱,做好基础施工和安装技术准备,关键设备的安装方案要由总工程师或技术副厂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新设备安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基础验收合格后,组织设备出库、就位、安装、调试,必要时设备动力科可委托使用部门自行安装,设备动力科负责安装技术指导。

  第二十二条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使用车间、安全管理科、技术工艺科、质检科、安装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二十三条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设备动力科负责办理验收及移交手续,填写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设备精度检验记录、设备运转试验记录、设备附件、工具明细表、随机备品入库单等,经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部门,随机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门的操作者保管,随机备品配件由备件库负责保管,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科统一整理归档,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室负责保管。

篇3:P公司机器设备管理、使用及维护制度

  P公司机器设备管理、使用及维护制度

  一、管理范围

  包括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投影仪、数码相机及通讯设备等。

  二、管理办法

  1、由运营中心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购置。

  2、凡在公司范围内可以调拨使用的设备,不得再重新购置;确需添置的设备报运营中心技术部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3、特殊专业设备,须说明用途报运营中心核实,并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可由部门自行购置或运营管理中心配合购置。

  4、凡各部门共用的办公设备,其使用、管理与维护由运营道理中心全面负责;其他办公设备,按现在使用状态,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其使用、管理与维护。

  5、设备维修或更换配件必须事前报运营中心技术部经理批准,维修费用必须经技术部经理确认后方可报销。

  6、公司的投影仪、数码相机实行有偿使用,按天计算:

  投影仪:对外400元/天,对内200元/天;数码相机:对外100元/天,对内50元/天。

  三、使用和维护规定

  1、使用和移动办公设备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由于违规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情节由违规者承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

  2、电脑使用者必须做好对本机的维护(磁盘清理、磁盘扫描、碎片处理等)工作,不得随意借他人使用。

  3、不得用力击打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等,不得随意拆装电脑配件,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由本机维护人负责赔偿。

  4、使用人应定期主动查、杀病毒(具体要求见公司《关于计算机防病毒工作大纲》),定期升级防毒软件,发现自己处理不了的病毒必须及时报技术部处理。

  5、未经技术部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自行拆装机器,不得擅自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格式化或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如有需 要,由技术部解决。违反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罚,如造成机器损坏,还须赔偿损失。

  6、不得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游戏等软件,违者处以200-500元的罚金,并大区内通报批评,对仍无悔改者予以解聘。

  7、员工有责任对公司重要数据文件进行保护和备份,如数据遭到破坏,责任人要在限定的时间完成补救工作,造成不可挽回损失者,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聘。

  8、公司或部门共同的机器设备需指定维护人,维护人需对该机器设备负责,有问题及时反映到技术部,技术部应予以及时处理。

  9、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设备者必须填写借用公司财产及相关声明书交运营中心备档。

  10、技术部对公司机器配置及维护人做详细登记,机器维护者离职或换岗,技术部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

篇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指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必须执行本规则。

  2、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4、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5、职责权限:公司所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8、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9、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10、考核办法:

  1)、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规定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者,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通报、停产、停用、罚款等处罚。

  2)、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3)归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或谎报的,一次性处罚1000元。

篇5:公司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公司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

  第二条 公司所购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右上方统一粘贴相应标识,所有员工均应自觉爱护、正确使用并保管;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所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登记,协同财务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第四条 各部专人负责各设备的管理工作,直接使用人(责任人)承担保管责任。若有变更或增加配置情况,相关管理人须及时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作变动登记并安排转移、购买事宜;

  第五条 办公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的维修或损坏,各管理人须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六条 办公设备若因人为原因发生损坏或丢失,直接使用人(责任)人应及时上报,作情况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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